《尘埃落定》的叙述视角分析
2011-08-15胡湘梅肖胜旗
胡湘梅 肖胜旗
《尘埃落定》的叙述视角分析
胡湘梅 肖胜旗
引 言
作家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于1998年获得国内文坛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这一殊荣。2003年,根据阿来小说《尘埃落定》改编的同名长篇电视剧也获得了第21届大众电视金鹰奖长篇电视剧奖。《尘埃落定》自出版以来,也一直受到评论界的关注,可以说,《尘埃落定》是一部兼具艺术性和通俗性,在艺术上和商业上都获得了成功的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充满了激情的笔墨,超出世俗的审视目光,展现了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的民族风情。
故事以康巴藏族最强盛的麦其土司的傻儿子为主人公,用“我”的口吻来描述他眼中所见的这段历史。虽然他是酒后的土司和二太太生下的傻子,但却有天生的预见力,能预见长远的未来。在小事上是个十足的傻子,但在大事上总能看清事物的发生,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在他总不为外界所动的眼里,发生了土司间的战争,粮食和鸦片种植的分配,父亲的统治和女人的情欲,自己和同父异母哥哥的土司地位之争,自己和侍女卓玛、塔娜、牧场女卓玛、茸贡土司女儿塔娜四个女子的关系,大愚若智的哥哥没有当成土司就死于父亲的仇人儿子之手,大智若愚的“我”最后也在汉人解放这片土地之后被仇人儿子所杀。
一、《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
《尘埃落定》是诗人阿来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由一系列矛盾因素组成的传奇人物“我”,一个傻子。无论从人种还是从文化上看,他都是一个混血儿(汉族的母亲与藏族的父亲),是生理的杂交也是文化杂交的产物。他的智慧更多地继承了母系的传统,实际上可以说他是用汉族的谋略文化打败了他的哥哥和其他土司所代表的纯粹藏文化。此外,他与现代文明的关系也存在矛盾,一方面他因为接受现代文明而使自己强大,同时近代化的进程也毁灭了他自己和他自己的理想,因为他还是想当一个土司,一个即将消亡的世界的统领。作者安排这样一个奇特的,充满矛盾与悖论的结局,体现出了《尘埃落定》追求的是一种近乎“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挽歌情调。让这个极度“理性”但又极富灵性与敏感的人来为土司制度唱一曲深情的挽歌。
诗人阿来在讲述描写康巴土司制度由强盛到衰退整个过程中,《尘埃落定》穿插着许多“细节”,渲染着历史在想象中的“随意性”。例如战争之后,给生存者举办环舞表示庆祝,给在战争中死亡的举行火葬表示怀念和哀悼;麦其土司独自占有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的权利;但是由于魔怪作祟,根本找不到可以和自己心爱的女人睡觉的地方,在田野里苟合时会遭到田鼠、蛇乃至微小的蚂蚁等众多动物的打扰;还有长期吸食鸦片和染上梅毒的奴隶等。种种人事纠纷和沧桑变幻已经构成了历史的总体,永远也诉说不尽。
在“历史”构成之中,还积淀着藏族人民坚强的生存经验。在野蛮的农奴制度、种族和部落之间的战争等之外,藏族人几近极限的生存空间,如被誉为“世界屋脊”或“地球第三极”的青藏高原;寒冷缺氧、高山环绕的峡谷又深又险、生存环境较脆弱与生物资源有限等,使藏族人民无法保全自己的生命。尽管屈原与斯达尔夫人都注意到南方由于气候温暖湿润而导致人们富于浪漫和幻想;但也有论者认为,气候之“酷”所导致的生存“残缺”也会使人们倾向于思索,或者努力探寻宇宙的奥秘,或者以俗世享受反抗生命之“重”,体会着灵魂的飞升,或者以“解脱”来“构造”下一辈子的幸福,从而使某些藏族人的“想象”得到充分锻炼并异常发达。例如《尘埃落定》中的“二傻子”就比较喜欢“胡思乱想”:穿一袭紫红色的囚犯衣服,在边疆建堡垒、追逐女人的肉体之乐等,使他的“想象”能力超越常人并进入“智者”的境界。
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人类历史的脚步总是永不停滞的,它永远不可能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可是不适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它也不适合民主,更不符合人道主义,理所当然要崩溃,注定是要灭亡的。 它已经被新的历史页面翻过去了。在新时代的脚步面前,土司制度的庞大与光辉的历史都显得那么柔弱那么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
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而已,都不过如一场“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尘埃飞扬再飞扬,最后归于沉寂与恒静,只留下尘埃落定后清淡的哀伤无缘的叹息。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力。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就像尘埃一样,在空中漫漫沉浮,终于落下来,得到的是归于大地的安定。
二、关于《尘埃落定》中的“傻子视角”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异端。他常常自失,自失于自己是谁,从何处来,到何处去,自失于傻子的思考——哲学的、历史的、人生的思考。
美好的人和事,甚或说并不一定美好的人和事,作为一种即将流逝的东西究竟能够留存多久?或许正是因为即将失去,所以才有绵延不断的依存感、留恋感直达我们的心灵深处。《尘埃落定》正是这样。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过去。在时代前进的脚步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那么无力。
那似傻非傻的二少爷,那风韵犹存的女土司和她美丽多情的女儿,那感觉绝望无助饮毒自尽的麦其土司太太,那个最后才认识了自己二儿子结果被炮弹夺走生命的麦其土司,那从头到尾都忠心耿耿的行刑官和书记官,那教会他生活的贴身女仆,矛盾与愤怒集于一身的复仇者……种种种种,《尘埃落定》让我的心情无法落定尘埃!时乖命蹇,说变就变,那不可预知的命运指使下曾滞留在我们身边的事物,究竟能够留存多久?有什么比明知道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物,由于某种外在力量不得不从此消逝,而自己又无计可施,眼睁睁看着它从自己面前,身后,头顶,脚下一寸一寸地消失更让心灵震颤不已的呢?
历史的进步是从不吝惜于抛弃人类情感的。土司制度及其相应的文化,已经落后于整个时代了。麦其土司的傻瓜儿子作为这段历史的见证人,深深感受到了历史的前进的重压,他知道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一天,历史脚步会把他生于斯,长于斯,眷恋着的时空、文化、生活碾成齑粉埃尘。物是人非的感喟由来已久,土司时代的贵族们依恋着自己的居留地,留恋当年他们辉煌过的时代,从审美意义上来讲,我们也欣赏并珍惜着土司时代人们身上那种文明入侵以前的特性,那正是今天这个被文明糟蹋着的时代所欠缺或所失去的,我的依恋直接来源于对前文明与文化的欣赏与怀念。笃义、笃诚的精神,西部原汁文化熏陶下的野性与真纯,豪迈与奔放,前文明时代幼稚与单纯,当这美好的一切(美好指是从情感维度出发的)不得不消失,人类的感情又如何承受得起这历史之轻与情感之重。
三、由“傻子视角”对叙述角度的思考
终结即将降临的前夕其实就像狂风吹起的尘埃一样,烦躁不安,让人迷茫。这些就是落定前的先兆。麦其傻子终于抛却了尘埃,选择了永久的落定。在这一选择上是比较痛苦的,无奈却又是比较完整的。应该去的都走吧,不会再一次地留存,于是《尘埃落定》的作者写出了他们最后一次狂欢的聚会,再狂欢一场就落定历史的尘埃吧。作出最后忧伤的道别,以尘埃飞扬的方式向自己的过去、时代的过去作最后一次道别,而后就消失了,落定了。正是这些矛盾线索错综相结、难疏难离才使得《尘埃落定》自始至终闪现着历史与人类情感交锋时碰撞出的火花。短暂的是火花迸发的刹那,长久的是留存在我们记忆中的美好与眷恋。也许历史会成为过去,沉淀在书页间滞留在地层里,唯有人类的情感才永恒相通,久远留存不滞于物的,是如“野马”“尘埃”均为“生物之以息相吹”般的自然美好的。
作家独特的审美体验,往往通过独特的意象表达出来。诗人出身的阿来,在小说中运用了相当多的意象,强大而独特的意象,每一种意象都具有自己无穷的阐释魅力。在使小说语言诗化的同时,意境也渐趋诗化,更赋予生活的诗意。阿来的眼光深邃而卓远,他以一颗诗意的心去体验生活,体验生活中的每一种情感,快乐,忧伤,麻木,绝望;体验着每一次历史前进,倒退,停滞的过程,于是便把这些都上升为诗化的意象。象征,以有限解释无限,以有形阐述无形,给读者一片象征的天地,抒怀柔美的意象,肮脏残忍的意象,也如那飞卷而起的尘埃,带来巨大的冲击、解析力。诗意的升华往往会带来哲学的思考,阿来笔下的众多极具象征意韵的意象也涵括了相当丰富的哲学意义,发人深思给人心灵的启迪。
结语
《尘埃落定》的傻子形象丰富多彩,意义深远,外表的傻相,内心的精明。他具有古代的道家思想,又有现代社会的前卫艺术。在新历史主义小说家的笔下,这种随意性借助“傻子”的不可靠叙述来表现,就更增添了戏剧性。《尘埃落定》的傻子形象是一个五光十色的多面体,具有无限的阐释空间。
[1] 佘向军.超常、越界与反讽——论《尘埃落定》对叙事可靠性的消解[J]. 广西社会科学, 2004年05期.
[2] 周丽佳.多维度的“我”——对《尘埃落定》“傻子”形象的叙事学解读[J]. 学理论,2009年02期.
[3] 陈芷村.《尘埃落定》主要人物形象分析[J].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9年02期.
[4] 刘满华.“傻子”的界限——评《尘埃落定》[J].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年01期.
[5] 马烈,周晓艳.《尘埃落定》傻子形象与藏族机智人物阿古顿巴比较[J].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7年09期.
[6] 梁莉.品位《尘埃落定》的文化底蕴——土司制度和民间文化[J]. 湘潮(下半月)(理论学术), 2008年02期.
[8]祖国颂.论小说的叙事视角[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2):36.
[9]王又平.新时期文学转型中的小说创作潮流[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390.
[10] 周小莉.土司制度灭亡的挽歌[J]. 西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1年04期01.
胡湘梅(1973— ),女,苗族,湖南沅陵人,硕士学历,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讲师。肖胜旗(1971— ),男,汉族,从事汉语言文学研究工作,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