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之我见
2011-08-15李涛
■李涛
文章通过对油田当前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油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问题的对策和广大油田职工家属需要知道的知识,以达到提高油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随着油田及所在城市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急剧增加,这样就给油田房屋租赁市场带来了发展潜力。大量流动人口的出现,同时也给油田出租房屋的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如果管理不到位就会给油田带来安全隐患,所以建立科学的出租房屋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一、油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下租赁市场不规范
在油田许多地方,未经物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隐形租赁市场大量存在。物业管理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和打击措施,特别是许多承租户不配合调查,对身份证等隐私信息不愿意登记。物业管理部门难以了解流动人口的准确信息,故对其租住的流动人口也难以进行规范管理。
(二)国家税收与油田利益流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出租行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收。但在实际上,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房屋出租人纷纷规避管理部门的管理,大量的房屋纷纷进行私下租赁,而且部分承租户在得知房屋出租情况与油田的减免政策挂钩之后,拒不承认租赁房屋。形成了油田投资改造小区,外人居住小区享受油田福利的局面。
(三)社会治安问题严重
在许多地方,出租房屋已成为纳污藏垢之所。近年来发生于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七成以上都与出租房屋有关。许多流窜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都是利用出租房屋作为窝点和作案场所,一些超生人员也是利用出租房屋作掩护逃避计划生育的管理。
(四)其他的一些问题
还有就是油田有许多未在房产系统登记的公有房屋,缺乏系统的管理,一旦发生问题,油田也脱离不了关系;许多承租户经常早出晚归,晚上去登记时居民抵触情绪大;重点中学周边的房屋,承租户租赁时间短,往往只有3-6个月,租赁房屋情况变化频繁等问题。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油田职工的依法租赁意识不强
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职工家属之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双方的事,用不着接受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办理租赁登记,双方往往只是私下协定了事。
(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
物业管理部门是提供物业服务的,对违法租赁没有处罚的权利,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
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但油田是属于独立矿区性质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不管是油田的公有房屋还是油田职工的私有房屋都在油田的管理之下,当地地方无权管理,而油田作为企业又没有执法权,形成了负责管而又无权管的局面。
三、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相关知识
对于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油田非常重视。为了加强油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及时消除治安隐患,给油田职工家属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油田职工家属需要知道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相关知识。
(一)凡房屋所有权单位及个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或将房屋提供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无偿使用的,均纳入出租房屋行为范畴。
(二)油田范围内居民个人出租房屋的,租赁双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合法证件到社区物业站或家委会申请登记备案;单位出租房屋的,租赁双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到二级单位房产科申请登记备案。
(三)房屋出租人必须履行的治安责任:(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2)及时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3)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及时带领其到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4)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6)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7)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及时到登记备案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8)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的治安责任:(1)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2)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3)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的,应当向登记备案单位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4)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6)集体或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五)严禁为他人进行赌博、窝藏赃物、吸毒贩毒、制假售假、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出租房屋,严禁利用出租房屋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积极协助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遇有公安民警依法进行检查和出租房屋协管员入户调查登记时,应当主动配合。
(七)对违反规定的一切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解决油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问题的对策
(一)广泛宣传、引起重视,提高油田职工家属对房屋租赁市场重要意义的认识。让广大居民明白,法律规定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应该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对可疑情况进行举报,让大家为了自己更好的居住环境,积极参与到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工作中来。使广大职工家属和流动人口,了解房屋租赁知识,支持房屋租赁管理,服从管理,把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二)多方协调、部门合作,尽快理顺油田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体制。房屋租赁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管理部门涉及到房产、公安、工商、税务、计生、物业等部门,管理内容又各不相同,只有各方配合、互相协调才能抓好。可由油田综治办牵头成立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负责房屋租赁和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在租赁办公室内,房管、公安、税务、工商、计生等部门集中办公,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打击利用出租屋做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尽快将房屋租赁市场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首先,要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按照“适度超前,易于操作,便于落实,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其次,出租房屋管理部门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由油田发文件,要求所有二级单位同时开展并配合社区搞好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实行“谁出租,谁受益,谁必须配合管理”的原则,从出租方加强管理,做好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清查油田所有的未登记公有房屋,进行登记,集中进行统一的系统管理。组织各单位到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开展的比较好的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1]景悦洑.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辽宁经济,2004(9).
[2]夏丽.浅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管理[J].管理观察,2009(29).
[3]宋健,何蕾.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低效的原因与对策分析[J].人口学刊,2008(5).
[4]蔡小慎,王天崇.社区治理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J].前沿,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