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存在本身——细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2011-08-15李德南
李德南
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史铁生突然去世,文学界一时哗然。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有不少作家、批评家和读者通过各种形式表达了对史铁生的追怀。《我与地坛》影响甚巨,在史铁生去世之后,这部作品不断被提及。不管是批评家还是普通读者,要理解史铁生或其创作,都很难完全绕开《我与地坛》。
一、《我与地坛》与中国当代散文写作伦理的变迁
虽然《我与地坛》具有艺术上的自足性,但是要真正认识到它的价值,还是需要有一个历史的视野。也就是说,我们只有把它放置在中国当代散文史的脉络中进行观察才能得到恰切的理解。
散文并无固定格式,书信、日记、读书札记、旅途见闻,甚至墓志铭,都属散文之一种。散文也有多种功能,可言情,也可载道;可记事,也可状物。依照不同的功能,散文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的形态。遗憾的是,在进入当代以后,散文因被看作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它所蕴含的功能就自然而然地被削减了,散文的写作形态也因此变得异常单一,有真性情、诚实、可信的文字实在是太少太少。特别是在建国后一直到八十年代,报告文学占据显赫地位,其他形态的散文尽管没有完全消散,却也被格式化了,写什么,怎么写,为谁写,都有一定的规则。报告文学读多了,人是会厌倦的;过于宏大的叙事与抒情,也很容易让人退避三舍;动辄盲目升华,既不可信,也不可亲,甚至会让人觉得无法接受。在中国当代,诗歌写作的革新实验,在1980年代,甚至是在1970年代就已在酝酿;小说写作的革新实验,在1980年代中期也形成浩大声势,硕果累累;散文变革获得较大进展,却要等到1990年代初。《我与地坛》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的——它的初稿写于1989年,1990年定稿。虽说史铁生谈不上是中国当代散文变革的主将,《我与地坛》却堪称是这一变革中的一枚重要果实,是这次革新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作品。要说《我与地坛》的文学史意义,恐怕就在于它有效地让散文从过分政治化的境地中脱离开来,切实地回到了存在本身。
二、有“我”的写作
从中国当代散文史的序列来看,《我与地坛》有一个特点很值得我们注意:它的写作,不再是为工农兵代言,而是回到个人存在的具体性,直接面对史铁生自己的存在处境发言。
史铁生1951年1月4日生于北京。1969年,他遵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到陕西延安插队。20岁那年,他的双腿开始出现问题,于是回北京治疗,可惜效果并不理想。他从此坐起了轮椅,成了一位残疾人。从1974年开始,史铁生在一家街道工厂谋到了一个差事:画彩蛋。他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与此同时,他开始学习写作。除了双腿,后来史铁生的肾也出了问题。可以说,残疾是史铁生一生中所要面对的最严峻的存在困境。同样让他十分悲伤的是,在1976年,与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去世了。这些重大的事件,在《我与地坛》中都有所涉及。“我”的存在印记,在《我与地坛》里非常鲜明,甚至可以说是无处不在。
在这篇文章中,史铁生的笔触始于地坛。值得注意的是,他在描写地坛时,也总是藏着一个“我”在里面,总是与“我”有关的。他提到,在两条腿残废后的那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也找不到去路,这时候,“我”就摇着轮椅到地坛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与地坛的“我”,可谓是大有意味。进一步而言,我与地坛的“与”,也意味甚深。简单而平常的一个与字,写出了“我”与地坛的姻缘之深。正是基于“我”的这种不堪的境遇,基于“我”个人的存在疑难,“我”与地坛才获得了一种血肉相连般的联系,“与”字正是对这种存在关联的提示。如果说地坛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的话,那么对于“我”来说,地坛首先就是一个与“我”的存在密切相关的生活世界。它既为肉身性的“我”提供了一个切身的去处,也为精神性的“我”提供了一个得以自由冥思的空间。
因此,“我”与地坛就不是像水在杯子当中,桌子在屋子当中,书在抽屉里这样单纯的物理意义上的空间关系。水脱离了杯子,水照旧是水,杯子也照旧还是杯子;桌子离开了屋子,桌子也照旧是桌子,屋子也照旧还是屋子;书远离了抽屉,书照旧还是书,抽屉也照旧还是抽屉。这种远离,仅仅是空间意义上的变更,不会导致彼此在形态、性质上发生丝毫改变。可是对于“我”而言,地坛是“我”的生存得以展开、得以形成、得以成其本质的存在境域。“我”之存在的种种可能性,是在和地坛照面、相拥的过程中形成的。一旦少了地坛,“我”就少了一条通达存在的通道;离开了“我”之存在的切身与具体,地坛也不复是有血有肉、若有生命的地坛。即使有另外一个人给它打上存在的印记,地坛的面影也将大不相同,不可与史铁生的地坛同日而语。
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除了是一种空间性的存在,还是一种具有存在论意味的关联方式。如果说《我与地坛》的第一节主要写史铁生与地坛、存在与空间的关系的话,那么接下来的第二节则是主要写史铁生和他母亲的关系。在史铁生和他母亲之间,地坛起到了一种关联作用。第二节的第一句,史铁生是这样写的:“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题。”显然,地坛是“我”和母亲的纽带;而这种关联方式,实际上贯穿全文。《我与地坛》的第三节,主要写“我”与时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与时间的关系。第四、第五节主要写“我”和地坛其他来访者的关系,第六、第七节则是“我”对存在意义的追索、辩难与肯定。若往深处追寻,凡此种种,莫不是从“我”个人的存在地基出发的。
这样一个具体而实在的“我”,在《我与地坛》中可谓是念兹在兹,无日或忘。作为读者,又岂能忽视。有很多人都注意到一点,《我与地坛》是一篇很有思想深度的作品,里面既有对存在意义的思考,也有对生死关系的论辩。有的论者,甚至还从里面读出史铁生本人的宗教意识与宗教情怀。这些分析都是有意义的,可是必须注意到一点:史铁生在里面所出示的种种思考,都是从个人的生活地基出发的;他的思考之所以深刻、动人,是因为这些思考都经由个人存在的穿透与浸染,有个人的深度。若是单单从知识学的角度去论断,它们则未免单薄:他对宗教的沉思,未必比得上西方的众多宗教学家;他对文学艺术的思考,难免有欠缜密,缺乏体系意义上的完整;和索福克勒斯这样的悲剧作家相比,他对命运的追索,也并没有说出更多的秘密,发现更多的幽暗地带。可是,史铁生的所言所思背后,始终站立着一个人,也就是史铁生本人。此一铁生,命运多舛,却不畏险阻,持志前行,勇气可嘉;此一铁生,何其具体,他的存在,又何其鲜活。而从个人的存在出发,他的所言所思就具备了一种独特性,和他的人生一样鲜活、生动。《我与地坛》之所以动人心魄,与此大有关联。可以说,《我与地坛》堪称是“个人写作”的一个范例。它说明了一点:散文的写作,并非总是和家国存亡、民族大义、集体生活这些话题联系在一起才是有意义的。散文的写作,也可以回到个人,回到个人的存在本身。如果散文的写作,能做到从个人的具体性出发,然后扩展自己的视域与问题的边界,由个别而一般,由特殊而普遍,那么这种写作非但不会降低它在交流上的有效性,反而可能更容易打动人,被人接受,被人记住。
三、《我与地坛》与史铁生的写作伦理
从史铁生个人的创作过程来看,《我与地坛》也预示了史铁生个人的写作伦理的形成。
在《我与地坛》以后,史铁生写下了大量作品,也在不同场合多次陈述他对文学的认知。他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写作并“不是从政治、经济和传统出发,甚至也不是从文学出发。”写作的起点,应该是原初的、本真的存在。是存在的疑难,而不是什么理念、知识或写作的成规,构成了写作的开端:“当一个人刚刚来到世界上,就如亚当与夏娃刚刚走出伊甸园,这时他知道什么是国界吗?知道什么是民族吗?知道什么是东西文化吗?但是他却已经感到了孤独,感到了恐惧,感到了善恶之果所造成的人间困境,因而有了一份孤独的心绪渴望表达——不管他动没有动笔,这应该就是、而且已经就是写作的开端了。”从这一认知出发,他进而力图将“写作”与“文学”区别开来:“文学之一种,是只凭着大脑操作的,惟跟随着某种传统,跟随着那些已经被确定为文学的东西。而另一种文学,则是跟随着灵魂,跟随着灵魂于固有的文学之外所遭遇的迷茫——既是于固有的文学之外,那就不如叫写作吧。前者会在部分的知识中沾沾自喜。后者呢,原是由于那辽阔的神秘之呼唤与折磨,所以用笔、用思、用悟去寻找存在的真相。”
从这一立场出发,史铁生后来的写作实践,往往打破了文体的界限,具有鲜明的先锋气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少评论文章,也包括一些文学史教材,都认为史铁生是名副其实的、有精神内涵的先锋作家。如果说史铁生的散文尚有相对清晰的文体界限的话,那么他的长篇小说《务虚笔记》、《我的丁一之旅》无疑是典型的跨文体写作。这一写作方式更成为史铁生本人的自觉追求,如他在讨论《务虚笔记》时所说的:“我想,某种小说的规矩是可以放弃的,在试图看一看心魂真实的时候,那尤其是值得放弃的……如果有人说《务》不是小说,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对。如果有人说它既不是小说,也不是散文,也不是诗,也不是报告文学,我觉得也还说没什么不对。因为实在是不知道它是什么,才勉强叫它作小说……我不关心小说是什么,我只关心小说可以怎样说。”可是,如果我们对他写作进行回溯,回到《我与地坛》这个文本,我们就会发现,史铁生最初对文体的界限还是很在意的。考虑到《我与地坛》的文体属性也是近来谈论较多的话题,在此也不妨略作讨论。
《我与地坛》首发于 《上海文学》1991年第1期。当时编辑曾建议把它作为小说发表,可史铁生并不同意,坚决认为这篇作品“就是散文,不能作为小说发。如果《上海文学》有难处,不发也行。”后来编辑部采用了一个相对灵活的做法:既没有把它放到小说栏目,也没放到散文栏目,而是以“史铁生近作”为栏目标题发表。发表以后,不少作家和批评家都把它看作时小说,而不是散文。1992年此文获上海文学奖时,也被归为小说一类。这说明了一点:《我与地坛》是具有跨文体属性的。我们通常将它定位为散文,因为它所写的事情是真实的,可是在写法上又的确有“小说的嫌疑”。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由此而引发的“小说与散文之争”?
我的看法是:如果是从史铁生所界定的“文学”的角度而言,此文的文体归属问题确实重要,但是从他所说的“写作”的角度而言,《我与地坛》究竟属何种文体就只是一个次要问题。对“写作”而言,最重要的是它能否有效地勘探存在本身,是否能够抵达存在。虽然史铁生也曾很重视《我与地坛》的文体问题,但是从他个人的写作伦理来看,我们理应有更具弹性的认识,而不是抱非此即彼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