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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道德说教之升华——论《醒世姻缘传》中超脱果报模式之人性观

2011-08-15

山花 2011年24期
关键词:醒世姻缘因果报应醒世姻缘传

超脱果报模式框架的女性人性观之崛起

《醒世姻缘传》被视为一部宣扬因果报应、鼓吹封建道德宿命论的消极作品,但也可以说《醒世姻缘传》中作者的思想是对传统道德说教之超脱,是新时期进步人文思潮在文人世情小说中的渗透,代表了新时期文人思想的进步。

综观小说文本,透析作者之内在思想,显然作者的意图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传统的道德说教层面,而是以果报模式为全文的结构线索,突出说明以人为主体的进步人性观。《醒世姻缘传》中进步的人性观是对传统道德说教本质之全面升华。主要表现为作者将封建社会中备受压抑之女性群体抗争意识推到了巅峰,以及对市民阶层中商人、没落文人、平民百姓的生命、生存之真实关注。

第一,《醒世姻缘传》在果报模式的文本框架中,将女性极其强烈的抗争意识推到了顶峰。

女性对于权威的抗争,对于传统封建思想的教化和禁锢之反抗达到了顶峰。因果报应只是作者对于这种超脱传统,变现新时代人性观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其中最具有爆发性和抗拒力的人物要数小说中的薛素姐。

小说中薛素姐在婚礼上的怒斥,可谓是其对于不满传统父母包办婚姻的反抗。婚礼上的坐帐,是对新娘的一种考验,考验其是否遇辱不惊,蒙羞息怒。薛素姐在坐帐时,蒙羞受辱,忍受再三,终于还是怒发冲冠,将满口秽语的撒帐人斥为胡说八道的野牛。此言一出,石破天惊,惊吓住了所有在场的人。撒帐人惊呼:“我傧相做到老了,没见过这么一位烈燥性子。”仆人们也诧异,“在家连句高声言语也没有,如今作新媳妇,是怎么来这么等的。”薛素姐一反常理,在看似不合人情的表面下,隐藏着素姐最合理、最富人性化的思维逻辑,即对不满意的婚姻,就要尽自己所能去反抗。[1]

薛素姐一次次的发威进攻都是对压抑女性的礼教的反抗,是在寻找和维护自己的生存空间。她以暴力宣泄着自己心头的怒火,薛素姐斗争的焦点之一就是争取专夫权,即反抗一夫多妻制。薛素姐在夫家除极力维护自己作为女人的尊严外,还努力争取经济上的地位。素姐想通过掌握经济大权来确定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从而更有力地与男性抗衡,就显得格外具有时代性。

由于种种原因,素姐不可能根本否定封建制度对广大妇女的奴役和压迫,但她以“悍”这种独特的方式,在与男性和社会的抗争中,所闪现出的精神却是难能可贵的。[2]薛素姐的这种思想和行为,不失为一种女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反应,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时代的风尚,对男尊女卑、男女不平等的宗法制度无疑是一股冲击力量。

第二,《醒世姻缘传》中小说叙述的主体在于一系列命运坎坷而又极具抗争的女性。无论是因果报应,还是阴阳颠倒,它们都是为了凸显作者对于一种新的人性观之表露和关注。

作者西周生不仅重视人,还在小说中高度关注女性,客观地描绘了女性的悲惨命运,用因果观念阐释女性悲剧的缘由。作者进步的思想就在于,冲破传统的封建特权,将女性的地位、女性的思想意识提高到了新的层面。因此,作者相应地在小说中塑造了一系列的妒妇形象,同时也采用了因果报应的文本叙述框架,将这种进步思想表露得淋漓尽致。

童寄姐是《醒世姻缘传》中的另一悍妇,可以说是有着极其悲惨命运的女性形象。寄姐和狄希陈由于两情相悦而结为夫妻,但婚后寄姐却逐渐变得泼悍起来,她也和素姐一样,随时打骂丈夫,究其原因,无非是丫头珍珠。由于珍珠有些姿色,她唯恐丈夫移情别恋,强烈的排他性就表现在行为上的悍,最终导致珍珠之死。当薛素姐出现后,她先是针锋相对,后又携起手来共同整治丈夫,这种恨其实正是她对狄希陈情到深处所为,是她不愿与人分享丈夫之爱的极端行为。[3]

童寄姐的矛头指向的是妨碍家庭生活的一个个具体情敌。这样的女性可以说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然而她的精神又是超越了一般的女性。作者在写其泼悍的同时,又表现了她命运的悲惨。超时代性的女性形象,以情至上,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她不仅停留在精神上,而且达到了对于传统一夫多妻的直接性摧毁。

龙氏就是这样一个渺小卑微但却充满叛逆精神的女性形象。她很少与男权专制制度激烈交锋,但却默默地支持女儿的反抗斗争。她把女儿作为同盟军推到了反抗的第一线,自己则在幕后为女儿摇旗呐喊。[4]母女二人一台前一幕后,相互支持,共同演绎着一场残酷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抗争。

透析因果报应模式中作者真实人性观之召唤

第一,时代性、人性、以人为主体、作者真实人性观的召唤,还表现在小说中反映市民商人地位的提高。

小说以人为主体的思想,不仅表现在女性所具有的时代意识,还表现在小说中还反映了社会中商人地位的提高。小说真实地描写了晚明社会环境下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由于商品经济的繁荣,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他们的社会地位也相应地得到了显著提高。

明代初叶,商人仍然受到歧视。但是随着晚明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这一点在小说《醒世姻缘传》中有比较翔实的反映。例如,五十回在济南府开当铺的浙江义乌人秦敬宇,开设了当铺,从事利润诱人的金融业,所以他能战胜财力也很雄厚的财主的儿子狄希陈,娶到了当地年轻的妓女孙兰姬为妾。以往,士人与商人联姻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然而在晚明社会重利好货的社会风气下,这种社会界限正在被逐步地打破,从而集中又真实地反映在《醒世姻缘传》这部优秀的世情小说之中。

第二,因果报应思想是民间宗教活动在小说中的反映,作者真实反映社会生活,表现社会中的人之主体性,而不是有意地宣传因果报应思想。

作者以因果报应模式为叙事构架, 安排了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画卷, 广泛地真实地反映了时代面貌。《醒世姻缘传》真实地反映了民间的宗教活动。例如,其中还描述了香会组织。小说主要描写的是以泰山奶奶为偶像的宗教团契活动。

小说的第六十八与六十九两回,完整而细腻地记载了当时山东妇女上泰山祭拜泰山奶奶的过程。小说叙述了明水镇的妇女在侯、张两个道婆的组织下成立了有八十余人的香会,现依据小说的相关文字,分析香会的组织、经费交纳使用情况、朝拜的行程餐宿、祭拜过程、及其相应的一些习俗。[5]

前来朝拜泰山娘娘的多数是在封建家庭中受到压抑和禁锢的妇女。她们参加泰山上香活动的目的主要有二:其一,祈福求子。这是一般香社的妇女信众之所以参加上香活动的主要目标。除了这种带有普遍性质的民间理想,这种妇女结社的烧香行为还具备了朦胧的妇女反抗意识:“烧香能致得那丈夫不惟不作践那媳妇且更要惧内来。”为奶奶烧香,“保佑我来世不受汉子气……”这些朴素的愿望透出明末妇女的社会地位仍然极为低下,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独立的意识已经开始萌芽。其二,看景逍遥。明清时代妇女多数仍处于足不出户的状态,她们受制于宗法家庭,从思想深处即被灌输“抛头露面”是极为可耻的行为。但是人本性中自由追求身心自由的欲望并不能因此改变。所以泰山的上香活动作为一次热闹的世俗盛典,正是给广大受到家庭伦理束缚的妇女一次集体出游、亲近自然的机会。这反映了明末妇女开始关注自身,希望通过努力尽量摆脱封建教条的捆绑,求得自我身心的愉悦。[6]

第三,《醒世姻缘传》作为典型的家庭叙事小说,明清家庭小说叙述典范,在果报框架下,表现的还有真实的市民生活和市民文化中人伦关系的丑陋面,对于扭曲人性现象之批判。

作为一部长篇家庭小说,《醒世姻缘传》将笔触伸向家庭,并对其间的伦理关系进行集中描绘。而作为一部长篇世情小说,《醒世姻缘传》又必然会展现广阔的社会生活,表现出对国家政治的热情,同时还隐隐透露着作者对精神家园的思索,从而折射出一种有关存在问题的心灵迷惘。[7]

首先,作者以“正常夫妻关系的扭曲和颠倒”为讨论核心,夫妻关系之阴阳颠倒,小说中男女地位与传统状态下男尊女卑观念的严重扭曲颠倒:素姐跑上前把狄希陈兜脸两耳刮子,丢丢秀秀个美人,谁知手就合木头的一般,打得那狄希陈的半边脸就像猴脆一般通红,狄希陈一片声叫爹叫娘的:“来救人!”

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再是传统的父慈子孝的关系,而是充满了背叛、亵读、扭曲、伤害。九回中麻从吾骗尽养父养母的财产,为官后却不认这对善良的夫妇,

最具说服力的是小说第九十二回,一位无赖儿子为偷到母亲的钱,连续两夜扮作狐狸精爬上母亲的床,压住她,边用嘴堵住她的嘴巴边用手摸索钱币,最后被惊醒的母亲无心地刺死。这些带有强烈批判讽刺意味的故事揭示了孝慈人伦在金钱面前的无力乃至崩溃,家庭伦理关系充满着丑陋和变异的扭曲。

此外,薛素姐的悍泼行为导致其婆婆愤怒死去,她与两位兄弟之间的紧张关系让亲情淡薄冷漠,甚至在六十三回中引来兄弟的惩罚,晃源对珍哥的宠溺与抛弃,对两位戏子朋友的无情无义,等等。家庭关系如此,与此相关联的家族关系也弥漫着阴谋与暴力,这正是晚明家族道德规范全面崩溃的有力表现。

《醒世姻缘传》超脱果报模式之社会人文价值

第一,《醒世姻缘传》尽管采用了因果报应模式,但其思想意义远远超越了果报观念,它不仅仅宣扬佛家教义,而是且着极其重大的社会价值。

首先,具有道德教化的功用。小说的社会作用在于他对人民的劝诫,也就是“劝善惩恶”的教化作用。作者对于当时社会、世情、道德详细深入地揭露,透过对现实生活的讽刺与批判,使人们省思道德沦丧的悲哀。[8]

其次,揭露了封建制度的丑态。对于封建社会末期,人伦关系的逐渐变质感到悲哀:第二十八回严列星冒充胞弟与新婚弟媳入洞房,事后弟媳心知吃了亏,在房内悬梁自尽。严列星与老婆二人竟然趁深夜掘坟掀尸,将尸体“身上剥得精光,头上摘得罄尽”,这是手足无情、亲情泯灭的例证。

再次,挞伐政治黑暗面,抨击科举取仕的弊端,官场仕途的黑暗面。第一回晃思孝连科不中,上京参加廷试,在老师关照下,才顺利取中知县。后来再以贿赂的手段,得到北通州知州的肥缺。同时还描绘了官吏收赃收贿、刁蛮欺善的行径。

第二,讽刺背后影射出的封建文化体系之荒谬。

作者所以将无行文人的恶劣品质、无耻至极、天良泯灭的罪孽,似乎全数推在了麻从吾、汪为露这两个人身上,同时又强调了他们作为读书人、教书先生乃至科学出身的官员等身份,目的在于表现和创造道德文章已趋于解体的讽刺意味。在人性讽刺的同时,更惊心动魄地影射了封建文化深层体系的某种荒谬性。《醒世姻缘传》里这一针对封建文化与若干文人类型的独特的讽刺离意,针砭人物的笔法,对于后来专门讽刺儒林现象的《儒林外史》的写作,显然产生了相当的影响。[9]

第三,作者通过果报模式,寄寓了更为深远的文化讽刺和人性讽刺内蕴。

文人本是社会文明礼仪、道德秩序文章大统的具体传承者和体现者。信仰危机首先导致文化上的空虚失落,随着道德约束的解体,被扭曲的人性及丑恶的事物便也益加滋生增长。《醒世姻缘传》所反映的正是明代中叶以后随着社会经济中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土壤中加速繁衍的自私贪婪的市井行径与风气,是如何在吞噬和解构着民间代代相传的忠厚笃信的道德体系。

第四,透过文本中的果报模式框架,作者的重点不是在阐述传统的宿命论,而是超脱了果报思想,将其升华到一种表现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的新层面。

《醒世姻缘传》的这种独特思维,表现了作者超脱传统道德的桎梏,倡导新时代的人性观的强烈要求。《醒世姻缘传》中的果报思想又不同于传统落后的宿命论。在作品中,作者不仅重视人,而且开始关注女人,客观地描绘了女性的悲惨命运,用因果观念阐释女性悲剧的缘由。并且以此为契机,辐射到现实社会的方方面面,从家庭到官场,从京城到地方,从女人到男人,从主人到仆人,都被作者描摹和揭露得相当深刻。因此,通过果报观念这一结构全书的表层形式,我们不难发现隐藏其中的思想意义还是有一定深度的。[10]

结论

《醒世姻缘传》的因果报应观念是以人为主体的。人被置于一个中心位置,人在一切活动中都具有主体性、能动性,这与传统意义上的宿命论可谓迥然不同。可以说《醒世姻缘传》中的因果报应观是对传统的道德说教观之超脱,是新时期进步文人思潮在文人世情小说中的渗透和反映,代表了新时期文人人性观和人本主义思想的崛起。

[1]石小清.论《醒世姻缘传》中的叛逆女性形象[D].广西师范大学, 2001:5-10.

[2]周薇.试论《醒世姻缘传》中的悍妇形象[J].江汉论坛,1996,(05):65-67.

[3]夏薇.《醒世姻缘传》研究[D].山东大学,2005:148-151.

[4]黄蒙,赵秀云.《醒世姻缘传》中叛逆女性形象浅析[J].蒲松龄研究, 2006,(01):119-123.

[5][7]刘佼.《醒世姻缘传》探析[D].复旦大学,2009:21-25,30-32.

[6]梅莉.从《醒世姻缘传》看明清妇女的朝山进香[J].武汉大学学报,2003,(0l):67-78.

[8]李弘历.《醒世姻缘传》研究[D].辽宁大学,2007:63-66.

[9]李少群.论《醒世姻缘传》的讽刺艺术[J].天府新论,1998,(01):66-70.

[10]杨华.《醒世姻缘传》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06:16-19,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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