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品设计中的少即是多
2011-08-15于鑫鑫山东轻工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山东济南250353
于鑫鑫 (山东轻工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山东济南 250353)
论产品设计中的少即是多
于鑫鑫 (山东轻工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山东济南 250353)
在当今社会的产品设计中,“少”与“多”逐渐成为设计形态。包豪斯校长格罗皮乌斯说:“如果仅仅在产品的外观上加以装饰和美化,而不能更好的发挥产品的功能,那么这种美化就有可能导致产品的形式上的破坏。奥卡姆的威廉提出“切勿浪费较多东西去做用较少的东西同样可以做好的事情。”即“如非必要,勿增实体”的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产品就是功能的承载者,功能是产品的实质。产品设计是在满足实用与审美高度统一的前提下,一种既单纯简洁而有意味的创新形式。
少即是多;产品功能;外观形式;可持续发展
在当今社会的产品设计中,“少”与“多”逐渐成为设计形态。那么何为产品设计中的“少”呢?广义的少的概念就是用少量的设计语言来表现产品明快的功能内容与简洁的形式。狭义的少的概念就产品设计中少许的繁琐。而产品设计中的“多”,其意则反之。
著名的“少则多”的立场是由米斯•凡德罗提出,这一思想观念影响了好几代的现代主义设计家,改变了设计界的面貌。“少则多”的概念在设计方面体现了在保证不影响功能的前提之下精简到极致,由米斯设计的巴塞罗那椅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很好地诠释了少则多的原则。造型简单抛弃了装饰的风格,具有现代设计感。
包豪斯校长格罗皮乌斯说:“如果仅仅在产品的外观上加以装饰和美化,而不能更好的发挥产品的功能,那么这种美化就有可能导致产品的形式上的破坏。”所以产品设计的优劣在于外观设计美和实用应该相互吻合,能够拥有一种“理性的美”,外观形式作为其功能的明显表现。大一点的产品,如汽车、住宅、景区等等也是这样的。有一段时间,我们国内有些人在著名风景区大兴土木,盖了无数粗俗的饭店,建造空中索道、跳伞塔等各种机械化的设施。这不仅破坏了景区外观的美,同时也破坏了景区的功能,正如建筑家陈从周所说:“高楼镇山,汽车环居,喇叭彻回,好鸟惊飞。俯视下界,豆人寸屋,大牛见小,渺不足观,以城市之建筑,夺山林之野趣,图令景色受损,游客扫兴而已。”这个例子也说明,产品的形式(外观)美与功能是统一的,形式美受到破坏,功能也必然受到破坏。
所以我们说,在产品设计中要坚持少即是多的原则。因为产品在外观形式的设计是其功能的反映。这不仅是对大众消费审美层次提高的正确引导,而且是对我国现提倡的节约环保的设计主题相适应。
奥卡姆德威廉提出“切勿浪费较多东西去做用较少的东西同样可以做好的事情。”即“如非必要,勿增实体”的原则。拿我们现在生活工作中的例子来讲。一款手机的设计,不论翻盖与否,流线型的人性化外观设计,辅以适当的功能键,加上听筒、喇叭等必要的功能设施。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再盲目地乱加,恐怕大多数的消费者都不会接受。如果在产品设计中将多种功能的产品组合到一个产品中,由于某些功能的使用频率不同,会造成有些常用功能的衰竭,而使用频率少的功能却将仍处于较佳的状态,并且多功能的产品可能会将堂皇的外观设计强加给使用者。只会使过分装饰的产品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让消费者感觉那些“多功能”究竟是给消费者使用的,还是用来做摆设炫耀的。
“凡滥之类妄”(《庄子•天道》)虽讲得过于绝对,但提醒我们设计创作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功能与装饰的关系,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这与米斯•凡德罗“少即是多”的简约主义有着很多相合之处。简约朴素的设计风格给人们带来一股典雅、舒适的清新空气。(《老子》第二十二章)“曲则直,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多,多则惑。”也体现了老子追求清新、自然、淳朴,具有浑然天成的情趣。在造型上体现出自然平淡、质朴无华的情趣,讲究细洁精润、色调单纯、趣味高雅,对神、趣、韵、味的追求彼此呼应、协调统一,反对矫揉造作的装饰雕琢。
古代的那则买椟还珠的故事就足以说明,楚国的珠宝商为了招揽顾客来买他的珠宝,他用一些上等木头做了许多式样新颖的匣子,并在外面雕以精致的玫瑰花纹,四周镶上多彩的羽毛,还用名贵的香料把匣子薰了薰,想把珠宝放在里面卖个好价钱,做笔好生意。结果顾客们对匣中的珠宝却不感兴趣,最后导致了珠宝没有如愿卖出,而被堂皇装扮的匣子也没有发挥它的功能。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在产品设计时,要对产品的功能进行分解,确定产品的主要功能和辅助功能。对于该故事中的匣子来说,对它进行少的设计就是对珠宝进行多的设计。
在某种程度上,产品就是功能的承载者,产品的设计制造过程中的一切方式与手段,实质上是针对依附于产品实体的功能来进行的,功能是产品的实质。消费者所购买的都是依附于产品实体上的功能。现代产品设计的目的在于实用,也就是说不论什么样的审美形式都不能脱离产品的使用功能,产品设计的形式审美不是来源于对产品表面的纯粹装饰,而是产品功能的传达者。
这里所讲鼓励产品设计中追求少即是多的功能原则,但并不是绝对否认产品设计中必不可少的装饰,不是脱离了文化信息,功能压倒一切的少。而是在满足实用与审美高度统一的前提下,一种既单纯简洁而有意味的创新形式。
设计师在设计某种产品,创造它的使用功能时,也要注重人类情感,设计师通过设计语言——产品的材质、色彩、造型来传达它的深层文化含义,由此,艺术是通过自己的特殊设计语言来向消费者传达感情色彩。设计是处理人与物之间关系的创造性活动。一个产品抓眼球,揪耳朵,都不如暖人心。这说明只有自己的产品紧扣顾客的心理变化,才能成为大家欢迎的产品。福特汽车公司为使自己的汽车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大众汽车,特意研发出了标准化的生产流水线,是自己的产品成为清一色的黑色,而它的竞争对手通用公司,在1927年成立了自己的“色彩设计部”打破了福特汽车千篇一律的黑色局面,生产了多种颜色的汽车来供大众消费者选择,在性价比相同的情况下,人们更多的倾向于颜色多样的通用汽车,所以,第二年的福特汽车,其销量只有之前的十分之一,这说明了设计师在产品设计的过程中,不能仅限于一种简单、单一的模式。在此同时,更应该考虑到设计的产品应满足消费者的审美与情感,这样设计师才能以一种正确的设计观念引导消费者,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富有情趣化、人性化。
又如,生活中我们离不开的手机,手机的设计从直板到翻盖再到旋盖,这其中的功能大同小异,但是使用方式的变化却是创造新的使用情景,增添新的使用乐趣,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审美的、情趣化的设计,只不过这种审美化的设计是脱离了传统意义上漂亮的外观,包括多种的使用方式、使用过程中对用户情感的全方位呵护与照顾。从固有的形式美的狭窄层面中脱出,进入一个更为广阔的为人设计的新天地,只有这样,产品的设计之美包含着从产品功能之美到人的审美互动的整个过程,这是产品美学的又一升华。
所以我们强调,在产品设计形式美上,不要过分强调标新立异的外观、繁琐的材料以及华丽的色彩。设计创造出既单纯简洁,而又有韵味的形式。本着少则多的设计原则,来满足产品的使用和审美的高度统一,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1]《艺术学概论》,唐济川,郑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5.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2]《美在意象》,宗白华,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第一次印刷
[3]《美学三书》,李泽厚,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11月第一次印刷。
[5]《设计美学》,徐恒醇,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1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