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钢琴室内乐演奏技术
2011-08-15□高原
□高 原
作为一种可以演奏复杂和声的乐器,钢琴除了作为独奏乐器被使用外,还经常被作为伴奏或重奏乐器使用。器乐伴奏从其作用方面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室内乐中的钢琴声部,另一类是代替管弦乐队为其它器乐独奏进行伴奏或协奏。室内乐是不同乐器一起演奏的重奏形式。钢琴代替乐队进行伴奏时,钢琴是真正的伴奏,要起到衬托和协助独奏乐器的作用。而在室内乐演奏中,钢琴并不是处在伴奏的位置,而是和其它参与演奏的乐器处于平等的地位,它们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作品的演奏。
一、重奏中钢琴部分的演奏
在重奏中钢琴演奏者所需注意的问题和用钢琴代替乐队伴奏时差不多,只是此时钢琴不再是伴奏,而是带有很强独立性的重要声部。如果说在钢琴为独奏乐器伴奏时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的话,那么在重奏中钢琴与其它乐器的关系就像在一个邦联制国家中各个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关系,相互平等、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又互相融合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在不同时期不同形式的重奏音乐中钢琴所处的位置有着细微的差别。比如在莫扎特的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中,小提琴在音乐中的位置就比钢琴略微重一点;而贝多芬的《大公》三重奏则几乎像是一首小型的钢琴协奏曲,钢琴在其中处于明显的主导地位。因此演奏者要根据不同作品的具体情况就自己在演奏中的音乐气质作出微调。
另外,根据合作者不同的个性,重奏组也可以分为“学者型”和“独奏家型”两种不同的类型。比如著名的“美艺”三重奏组(Beaux Art s Tri o)就是典型的“学者型”重奏组,该组中的三位演奏家都不是最顶尖的独奏家,但相互配合默契,音乐处理谨慎细致,是学生们学习的楷模。
二、钢琴与乐队协奏
钢琴与乐队协奏中要尤其注意声部的关系。声部关系在高音乐器如小提琴或长笛等,与钢琴合奏时,相对难度较小,因为较少产生声部包围或交叉。而类似大提琴这样的低音乐器,其音域经常在钢琴之下,或被包围在钢琴诸声部之中,这使音量的平衡、声部的清晰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弹奏钢琴与小提琴的奏鸣曲和钢琴与大提琴的奏鸣曲有很大的不同,在与小提琴合作时,低音线条通常被放在重要而显著的地位,但在与大提琴合作时,就不能一味的勾画出低音线条,而是要注意他们与大提琴声部是否相互干扰。同样的问题在钢琴与中提琴合奏时尤为突出,当中提琴声部与钢琴高音及低音互相距离较远时,不论何种音色互相都能区别的很明显。如果中提琴声部与钢琴声部处在相近的音区内,钢琴部分则需要严格的控制,以不同于中提琴的音色或音量奏出。由此可见,钢琴在与乐队协奏的过程之中,声部的处理要非常的细腻。
三、室内乐范畴的艺术歌曲钢琴伴奏
用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在音乐类型的划分中应算在室内乐范畴,与弦乐四重奏、钢琴三重奏等体裁同类。这也就是说,在艺术歌曲中钢琴与独唱在音乐表现中所处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准确地说钢琴家在艺术歌曲的演绎中并不是“伴奏者”,而是与演唱者平等的“演奏者”。
艺术歌曲这一音乐体裁的确立是在19世纪初的欧洲。许多音乐学者认为舒伯特是艺术歌曲的创始人,他的《纺车旁的格丽卿》D.118是西方音乐史中第一首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歌曲。其实在舒伯特之前,巴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等作曲家也都创作过许多带有艺术歌曲特征的声乐独唱曲。
在舒伯特之前的作曲家所创作的独唱歌曲中,钢琴部分在音乐中的地位还很少能与独唱部分平起平坐。而从舒伯特的艺术歌曲开始,钢琴部分的音乐形象越来越具有独立性,音乐表现力也越来越丰富。但在舒伯特的许多艺术歌曲作品中,独唱部分仍占有不很明显的主导地位,它与钢琴部分在音乐表现中各自所占的比重往往是六四开。当然,在他的诸如《春梦》、《魔王》这样的作品中,钢琴部分的重要性丝毫不逊于独唱部分。但这样的作品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中至少不是占多数。舒伯特那些最优秀的艺术歌曲作品往往是钢琴部分与独唱部分并重的,但不要忘记在他的艺术歌曲中将近有一半是我们不常听到的,而在这些也许称不上最优秀的作品中,钢琴部分往往写得并不很精彩。这可能是因为舒伯特并不是一位出色的钢琴家,因而他对钢琴技巧及织体的想象力往往不如那些钢琴家兼作曲家们丰富。舒曼是继舒伯特之后又一位里程碑式的艺术歌曲作曲家。他的每一首艺术歌曲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声乐与钢琴二重奏”。
室内乐一直是音乐教育和大众文化的组成部分。整个世纪以来,人们加入到大大小小的各种乐器演奏组中,充分显示出对于室内乐的热爱,并从中获得了珍贵的演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