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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探讨

2011-08-09戴东莉

海峡科学 2011年4期
关键词:科技交流闽台福建省

戴东莉



福建省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探讨

戴东莉

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强企业的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有利于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一五”期间,福建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取得一些成果,但在新形势下也面临着区域竞争加剧、台湾技术溢出效益不彰等因素的挑战。未来福建应在优化政策环境、强化平台建设、培育大企业集团等方面下功夫。同时继续深化对台科技合作,推动福建跨越发展,使福建在两岸关系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企业 国际合作 科技创新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通过拓宽合作渠道,搭建合作平台,创新合作方式,深化合作内容,使国际科技合作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新格局。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2010年6月29日,两岸正式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为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如果能抓住这一战略时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福建实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 福建省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现状

1.1 福建省企业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背景和基础

1.1.1经济和科技实力进一步提高

2010年,福建省生产总值13800亿元,较上年增长13.8%;财政总收入2056亿元,较上年增长21.3%。“十一五”期间,全省一般预算科技支出平均增长21.5%。2010年,福建省域科技竞争力居全国第9位,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5位,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居全国第6位。全省经济和科技实力的提高,为企业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1.1.2政府科研与开发投入不断增加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科技厅共下达科技项目6188个,项目经费111871万元,对企业项目经费支持逐年增长。其中,2010年,福建省科技厅新下达科技计划1285个,安排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29368.87万元,其中企业项目296个,占项目总数23.04%,计划经费11014.87万元,占总计划经费37.51%。此外,福建省支持企业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

1.1.3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创新型企业7家,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省级创新型企业62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81家;2010年全省新增5个国家级研发平台,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24家,新增专利授权18063件。2010年我省共有7项科研成果获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3项分别由泉州万龙石业公司、宁德市福宁高速公路公司、厦门市路桥信息工程公司负责或参与完成。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增强了企业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国际竞争力。

1.2 福建省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现状分析

1.2.1闽台企业科技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向纵深发展

“十一五”期间,闽台企业科技交流合作形式日趋多样,从过去较为单一的人员互访发展成为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共建实验基地、发展高科技产业和专业园区等。厦门在全国率先建设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2009年底,由福建省科技厅扶持建设的福州高科技产业、惠安绿谷台商高科技产业、南安光电信息科技产业、漳州台湾精密机械科技产业、台湾农民创业园农业科技产业、水产饲料和养殖科技产业等9个基地12个成员单位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其中3个成员单位是企业。

闽台企业科技交流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层次不断提高,台商投资从传统优势产业迅速向其他行业及新兴产业拓展,由生产型向资金与技术密集型方向转移。目前在农业、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教育、信息、地震、海洋等20多个领域都加强了交流与合作。闽台企业科技交流合作有效推进了双方的产业转移与承接,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例如,福建省的三大优势产业之一——电子信息产业,“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承接国际和台湾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延伸和完善了产业链,推进了产业升级,培育了一批产业龙头企业。2010年10月“第七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在福州举办,两岸代表达成了30项共识,推动了两岸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合作,提升了两岸信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1.2.2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形式日趋多样,项目合作成效显著

近些年来,福建省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福建省对外科技合作的主体之一。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形式从以往简单的引进生产设备、人员交流,逐步转向引进技术、合资经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进而到共同研究、联合开发、境外投资等,并向更加深入的跨国设立研发机构和建立国际战略技术联盟方向等多种形式发展。“十一五”期间,福建企业加强了与各国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食品安全技术、环保新技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项目合作成效显著。如:由福建永林竹业有限公司承担的“新型环保竹重组材开发及其应用研究”项目,通过与荷兰竹子情报中心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系列产品出口量达95%以上,提升了我国竹材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地位和竞争力。

同时,福建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都加大了对国际科技合作的支持力度,其中仅省级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共立项203项,计划经费2941万元。其中企业负责完成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数达到71个,占项目总数34.98%,计划经费1084万元,占总计划经费36.86%。

福建省企业的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在促进福建省科技经济一体化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福建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值达260亿美元,同比增长35.5%。其中出口134亿美元,增长25.8%;进口126亿美元,同比增长47.6%。

1.2.3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福建省通过大力构建技术研发协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等来完善企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有10家单位被科技部授予“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称号,其中包括4家企业: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林竹业有限公司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低品位难处理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入选全国56个重点实验室,实现了福建省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是我国黄金行业首家获准建设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此外,福建省企业还新增了福州软件园1个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目前,福建省企业共有莆田液晶显示产业基地、南安国家光电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三明国家大型机械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福清国家平板显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漳州国家节能照明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漳州国家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多年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福建省通过“中国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东盟博览会”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推动企业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如:2010年的第八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共成功对接5358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北京科博会已成功举办13届,福建省连续10年组团参会参展,10年来共组织了约521家企事业单位842个项目参展,提高了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开拓了新的国内国际市场。

2 福建省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所面临的挑战

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更加意识到科技的重要性,引进其他国家先进科学技术,弥补己方不足,以加快本国的发展,提高综合国力,是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外科技合作的重要目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为争夺科技资源和争取科技领先优势展开激烈竞争。出于地缘政治、经济竞争等多种原因,许多国家在与我国的科技合作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技术封锁问题。福建企业要同国外开展高水平、高层次的科技合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存在诸多限制因素。

2.1 闽台企业科技合作面临严峻挑战

一方面,我国区域竞争日趋激烈,这对闽台企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提出严峻的挑战。特别是近年来,长三角与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新一轮迅速崛起,大大拓宽了台商投资的区域,改变了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布局。另一方面,目前,台湾对与祖国大陆进行科技合作尤其是高新技术合作还有诸多限制,两地研发人员交流渠道不畅,科技成果及信息缺少交流、交换的渠道,互补效应难以发挥,直接影响到闽台企业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而且缺乏专业化的咨询服务体系,技术中介组织和科技经纪人较匮乏,导致目前闽台企业科技合作的中介组织发展状况不佳、服务层次低,影响了闽台产业对接的深度和实效。

2.2 管理体制不完善

目前,福建省有关促进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政策法规还很不完善、不配套,涉及财政、外经贸、外汇、银行、海关、税务等多个部门,还难以建立起高效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机制[1];各有关部门与企业间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沟通联系机制,一些资源、技术和渠道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尚不能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与设区市之间缺乏国际科技合作的协调机制,共同支持的项目少。

2.3 服务体系不健全

福建省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实力有限,急需全面到位的服务体系进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从事跨国经营,往往面临着较大的政治、经济风险和竞争压力,需要融资、信贷、担保等方面的保护机制,而政府在这些政策措施方面的“缺位”使企业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方面存在一定风险[2]。

2.4 自主创新能力薄弱

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总体上还比较薄弱。2009年,福建企业获得授权专利4402件,仅占全国企业授权专利数的2%,其中发明专利仅219件,虽然当年增幅高达87%,但占全国的比重仅为0.68%。福建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仅占全国的3.48%。

2.5 缺乏高素质人才

参与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关键因素是拥有国际水准的高素质的科技领军人才。然而,近年来福建省由于人才积淀少,科技教育资源不丰富,企业普遍缺乏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主要是缺乏既了解国内外政策、法律法规,又了解国际关系、金融贸易,既懂外语又懂科技专业知识的综合性复合人才。

3 加强福建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措施和对策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主体。从福建省省情出发,考虑到企业在规模、实力和经验方面的不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地位,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自主创新和培育品牌相促进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引导和扶持的作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大力构建扶持和服务平台,为企业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培育大型企业集团。

3.1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策环境

3.1.1确定企业主体地位,树立服务意识

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主体上,从以政府和科研机构为主,向政府引导、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战略转变,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等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格局[3]。应特别注重企业在对外科技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信息引导,完善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做好服务。

3.1.2健全法律制度,优化政策环境

遵循国际惯例和WTO条款,借鉴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和福建省情,加快制定有关海外投资、贸易、税收、外汇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逐步制定、完善促进企业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建立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鼓励、规范企业的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行为。给企业创造一个可信赖、可操作的法律环境[2]。对涉及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管理部门,要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确保管理规范、服务到位。

3.2 加强平台建设,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2.1发挥相关服务机构作用

充分发挥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福建省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协会、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企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提供一系列、全方位、多形式的“打包”服务。

一是为企业申报和执行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提供咨询、指导、翻译等服务。通过对福建省和国内外的企业情况、产业发展状况、合作潜力等进行研究和分析,为企业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世界各国的科技政策、科技成果和产业动态。二是为企业引进国内外专家人才牵线搭桥,如引进日本花甲专家等。三是组织企业人员赴国内外考察、培训、参展等。四是建立企业国际科技信息平台系统,为企业提供直接面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进行信息交流的平台。对外展示福建省的科技资源、科技政策、产业发展状况及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供需。

3.2.2加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

整合“中国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东盟博览会”等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项目建设工作,完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目录和发布制度,努力对接转化更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项目。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和后期的跟踪落实,加强招商的针对性,提高会展的成效性。

3.2.3用好友城资源,争取双方企业开展更多实质性合作

目前,福建省、各设区市在国外有不少友好省州、城市,友好资源十分丰富,友城之间已经建立起比较顺畅的合作机制。应该在增进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瞄准友城有专长、有特点、有优势的领域,进一步加强双方企业在项目、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实质性交流合作,促进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3.3 提升国际竞争力,培育大企业集团

3.3.1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

一是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中,向产业集聚,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投入力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是鼓励企业技术二次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和关键零部件,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三是加速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增加技术储备,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对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并可迅速做大或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和项目予以扶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检验机构,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科技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新平台的能力,扩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为企业提供新产品和技术研发、设计、测试、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

3.3.2培育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首先,要保护企业品牌与知识产权。抓好品牌、商标的培育、申报、注册、保护、宣传等服务工作,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各种名牌,支持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修订。加大知识产权申请的扶持和奖励力度,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促进企业品牌的国际化运作。支持企业开展市场开拓型、产业转移型、技术寻求型和资源开发型等多元化对外投资。鼓励企业利用自由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促进品牌的国际化运作。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吸收和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支持企业设立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购并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经济互补性强、市场覆盖面大的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重点承接世界500强企业的先进技术、管理、人才和信息转移,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企业集团。

第三,要推动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资源、供应链和价值链整合,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跨国并购,建设境外商品集散中心和生产加工基地,有效拓展海外市场,培育形成一批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3.4 加强闽台企业科技交流合作,推进产业深度对接

3.4.1建立完善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产业深度对接

抓住两岸ECFA实施的有利时机,探索新途径,打造新模式,建立有利于促进闽台企业科技交流合作及闽台产业深度对接的有效机制,强化产业配套协作。充分发挥闽台产业的比较优势,深化闽台石化、汽车、精密机械、LED、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对接。结合福建省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信息网络和海洋经济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主动衔接台湾六大产业振兴方案和四项职能型产业计划,加强双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十二五”期间,优先推动绿色能源、生物科技、文化创意、精致农业、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云计算、电动汽车、绿色建筑、发明专利产业化等新兴智慧型产业的科技合作。

3.4.2构建平台,打造畅通的企业科技交流合作渠道

一是继续完善促进闽台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的政策体系,建设与区域产业目标相一致的政策体系;二是构建闽台高新技术创新平台,包括研发中心和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园区与创业园,以及台商投资区、闽台产业对接区。重点建设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产业对接集中区,培育发展闽台产业合作共建共管的专业园区,整体提高产业承接对接能力。推进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努力将基地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两岸科技产业对接平台和台湾高科技产业向大陆转移的重要聚集地。三是构建闽台企业科技交流合作中介服务平台,包括构建金融服务平台,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技术经纪发展。四是构建闽台科技人才教育培训合作平台,加强闽台企业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共同提高科技水平,增强闽台两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4.3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开放,构建闽台企业科技交流合作新载体

建设平潭岛综合试验区,使之成为闽台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和海西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综合实验区。加强该实验区强化与台商的对接,力争重大投资项目尽快落地;依托平潭资源、区位优势,重点引进旅游、加工贸易和现代物流、商贸服务项目;邀请台商参与实验区的建设,探索“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两岸合作新模式;发展信息网络、新能源、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两岸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实验区合作投资设立研发部门或研发公司。把平潭岛建设成为闽台企业科技、经贸交流合作的新载体,成为以衔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服务、生产性服务和金融服务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5 引进技术与引进智力相结合,培养国际化人才

一是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快引进先进技术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吸引跨国公司来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更多更好地借鉴利用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

二是引进企业急需的人才。结合福建省政府的人才引进计划,为企业引进在海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福建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福建省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是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聘请国内外专家对企业经营、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

四是学习知名企业的人才培养经验。学习借鉴世界一些知名大公司的人才培养经验,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培养适应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各层次专门人才,使一些有能力的企业复合型管理人才脱颖而出。

[1] 李小兵.我国企业国际科技合作现状及对策研究[J]. 企业技术开发,2005,(6):59-61.

[2] 覃川,赫文平.中国科技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挑战与对策[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8,(11):116-120.

[3] 赵刚.国际科技合作的战略思考[J]. 中国科技财富,2009,(5):10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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