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152例临床分析
2011-07-20刘荣香
刘荣香
(林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河南林州 456550)
过期妊娠指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的妊娠,其发生率约占妊娠总数的5% ~12%[1],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和新生儿死亡率增加的主要原因,如处理不及时,会明显增加母儿的危险性和剖宫产率。我院自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处理过期妊娠152例,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过期妊娠组152例患者作为观察对象。该组孕妇年龄22~34岁,其中:初产妇121例,经产妇31例;妊娠42周117例,43周24例,44周9例,45周2例;胎儿出生体重2 500~4 000 g者137例,≤2 500 g者3例,≥4 000 g者12例。152例产妇及新生儿均未发生意外及死亡,随机抽取同期住院足月分娩患者200名作为对照组。
1.2 处理方法 过期妊娠组152例和对照组200例患者住院后进行超声检查。超声检查主要观察胎动、肌张力、胎儿呼吸运动,并可以测量羊水量、最大羊水池深度及羊水指数。羊水量<300 ml时称羊水过少,羊水暗区直径<2.0 cm者,胎儿危险性增加。胎动次数可以估计胎儿宫内情况,如12 h内胎动次数如小于10次,则提示可能有胎儿宫内缺氧[2]。孕41周末未临产者,经肛门检查宫颈已成熟者给予人工破膜,2 h后温肥皂水灌肠,无头盆不称者可将催产素0.5u加入5%葡萄糖溶液100 ml中静脉滴注。临产后严密观察产妇产程进展和胎心音变化,每4~6 h检查1次。如发现胎心异常,立即左侧卧位并予以给氧。如果12 h内胎动累计不超过10次,提示胎儿有缺氧存在。常规进行B超检查,如果羊水暗区直径<2.0 cm,应予以终止妊娠。估计短期内能阴道分娩者,静脉滴注催产素,并0.5%奴夫卡因宫颈注射。产程进展缓慢或羊水中混有胎粪时,应立即行剖宫产术。
1.3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采用SPSS 13.0软件包进行处理,两组率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过期妊娠组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分别为22.4%和15.8%,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过期妊娠组行剖宫产术96例(63.2%),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1。
表1 过期妊娠组和对照组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及剖宫产例数[n(%)]
3 讨论
3.1 过期妊娠的原因 分娩发动是一个复杂的生理过程,受多种因素影响[3]。过期妊娠的发生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和雌二醇分泌不足及孕酮水平增高有密切关系。过期妊娠者胎盘功能多数正常,胎儿仍继续生长,出生时胎儿偏重甚至成为巨大儿,造成分娩困难。过期妊娠的主要原因有:①胎儿肾上腺皮质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三醇的前身物质16a-羟基硫酸脱氢表雄酮减少及小而不规则的胎儿,不足以刺激宫颈内口及子宫下段引起宫缩,使孕期延长;②缺乏胎盘硫酸酯酶,致使发生过期妊娠;③雌孕激素比例失调导致孕激素优势,抑制前列腺素和缩宫素,使子宫不收缩,延迟分娩发动,发生过期妊娠;④头盆不称时,由于胎先露部对宫颈内口及子宫下段的刺激不强,容易发生过期妊娠。
3.2 过期妊娠母儿的影响 过期妊娠时,若胎盘功能良好,可形成巨大儿,胎儿颅骨变硬,变形能力低,不易适应产道,使难产的机会增加,从而增加了母体损伤以及产褥感染的机会。同时由于巨大胎儿致孕母子宫肌纤维过度伸展,分娩结束后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后出血率升高。故而过期妊娠对孕母的危害,主要是由于随着孕周的增加,胎儿体重的增加致相对头盆不称、产程延长和因胎盘功能减退致胎儿缺氧的可能性增加从而增加了剖宫产及产后出血率。过期妊娠时退行性改变、广泛纤维化及钙化等致胎盘功能低下,使胎儿处于缺氧状态,羊膜分泌或透析功能降低使羊水减少,改变了胎儿生活的内在环境。而且羊水过少时子宫四周压力直接作用于胎儿,尤其临产后子宫频繁收缩,加重胎儿缺氧,可引起宫内窘迫及新生儿窒息。胎儿宫内窘迫判定标准[1]:①持续胎心监测胎心率>160次/min或胎心率<120次/min改变产妇体位为侧卧位后持续≥5~10 min;出现胎心晚期减速、变异减速和(或)基线缺乏变异。②羊水胎粪污染,破膜后肉眼所见羊水混浊Ⅱ度以上。新生儿评分标准:按Apgar评分方法,取新生儿出生后1 min及5 min Apgar评分,≤7分为新生儿窒息。
本组过期妊娠患者发生宫内窘迫34例(22.4%),发生新生儿窒息 24 例(15.8%),行剖宫产96例(63.2%),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显著差异,与文献报道相似[4]。
3.3 过期妊娠的处理 过期妊娠的处理应该根据胎儿大小和成熟度、胎盘功能、各项监测结果、宫颈成熟度综合考虑。对已自然临产者,应密切监测胎心变化及产程进展,在确保胎儿安全的前提下,给予充分的试产机会,以降低剖宫产率。对于尚未自然临产者,应根据宫颈是否成熟、胎盘功能及胎儿情况而定。宫颈的条件是决定终止妊娠时间的重要因素[5],如宫颈成熟,于41周时终止妊娠;如不成熟则进行胎儿监测,按胎儿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在监测过程中一旦发现胎心超过160次/min或低于120次/min及胎心晚期减速、变异减速和基线缺乏变异,皆表示胎儿宫内宭迫。发生胎儿宫内宭迫时,若宫口未开全,可以剖宫产;若宫口开全,胎头已低,可会阴切开,产钳助产。在产程进展缓慢、滞产或有胎儿宫内窘迫时应立即进行剖宫产术,从而降低新生儿窒息率和病死率。
[1]乐杰.妇产科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89.
[2]张惜阴.实用妇产科学[M].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90-194.
[3]何明,邹丽,朱剑文.分娩发动前后胎盘中白细胞抗原G1mRNA和 NK 细胞的变化[J].现代妇产科进展,2007,16(3):197-198.
[4]姚绿娟,侯常.过期妊娠40例临床分析[J].右江医学,2010,38(3):308-309.
[5]庄依亮,李笑天.病理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0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