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对策研究
2011-07-13白广申
白广申
一、辽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和困境
1.内源性融资能力低。内源性融资是辽宁民营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中小企业的整体自筹能力低。我国中小企业多数管理水平低、面临市场不确定等多方面的风险,同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相关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不尽合理,其自身积累不足是不争的事实。
2.融资渠道狭窄单一。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方式不仅仅是指银行贷款,还包括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方式。但在我国,由于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非常滞后,尤其是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通过票据贴现进行融资;由于经济体制和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落后等多种原因,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设备融资租赁进行融资的量也很小;银行贷款由于服务品种多样,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则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3.股权融资受过多因素制约。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受过多因素制约,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我国对股票融资渠道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中小企业因净资产规模、信用等级、融资额度不达标,资产评估、信息披露费用昂贵等原因难以涉足其中。截止2008年12月底,辽宁获准发行上市的仅有4家。因此,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不能进入公开的证券市场进行股票融资,通常只在发起人、相关部门和内部职工之间认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范围。此外,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使得非流通股份控股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份控股上市公司、或者借壳上市等融资方式难以实现。而目前,能进入“二板市场”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更是凤毛麟角。
4.债权融资难以拓展。我国目前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管理模式,由于受到发行规模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同时,即使中小企业获得了一定数量债券的发行额度,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风险大等自身特点,投资者由于对其投资信心不足,也很难实现融资。再者,由于国家规定企业债券利息征收所得税,也限制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5.在一定程度上依赖非正规金融借贷渠道。由于信息相对封闭、资产抵押能力弱等局限,中小企业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面临较大的约束。企业的融资时效性要求迫使中小企业更多地求助于手续简便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虽然这些渠道的融资成本往往高于金融机构,但它们能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经营灵活性要求。除商业信用外,民间借贷等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非正规金融的最大优点是借贷过程简便迅速,能满足中小企业应急的资金需求。
6.结构性矛盾突出。从不同企业规模的融资便利程度看,存在着一部分中型企业融资问题基本缓解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依然十分困难的矛盾。从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看,存在着短期资金供给相对充裕与中长期投资性资金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从内外源融资结构关系看,存在着对内源融资过度依赖和外源融资相对不足的矛盾。从融资方式看,存在着对债务性融资过度依赖与权益性融资市场开发相对不足的矛盾。
民营中小企业无论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都受到外部和内部多种因素制约,这些因素往往交织在一起,加大了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
二、辽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
(一)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
1.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构建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小企业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改制形式实现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建立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焕发出企业新的生机和活力。在企业财产制度创新的同时,还要构建科学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内源融资条件。中小企业应逐步改善自身的内源融资条件,使自己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从而也使企业的信贷资信能力和白身的融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比例的提高,一方面要靠政府适当降低企业上缴的利税水平,但更为重要的是要靠中小企业强化内部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其有可能提高生产发展基金的提留比例,不断提高自身资本积累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中小企业的自身信用修养及企业间合作,提高融资能力。一方面,中小企业经营者要加强金融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在转轨建制过程中,应自觉地坚持诚实经营,履约守信,不逃废、悬空金融债务,真正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承诺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要规范和完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认真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才能解除银行“惧贷”心理,才能在硬件上更多地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4.建立正确的融资观念,善于利用多种融资方式。要树立正确的融资观念,认真检查自己的财务状况,充实自己的融资条件;增强自己的获利能力;妥善利用商业信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诸如主动提供相关业绩、财务数据供银行参考,扩大企业经营的透明度,这是要想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的必要条件;将资金尽可能地集中于往来银行,创造最佳的存款及外汇往来业务以显示对银行的信赖和提高自己在银行的讨价还价能力等。放宽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条件和发行债券的条件,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创造与其它大中型企业同等竞争的政策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二)优化辽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
1.强化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区域优势,进一步吸引与利用外资。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不断的转变职能,强化服务观念,从而优化辽宁的区域投资环境;另一方面,还应该切实吸取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经验与教训,注意引导外资的投向,将外资的投向紧扣辽宁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引导外资投向辽宁省基础设施、装备制造业、原材料等产业,重点引进那些能够和辽宁省互补的、先进的、有利于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外资项目,提高辽宁省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从而达到即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渠道,又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的双重目的。
2.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管道,促使中小企业融资的多元化。逐步建立地方性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鼓励国外和省外的租赁融资机构到辽宁省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商业银行与外贸部门、国内设备生产和经销部门合作,对中小企业开展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以解决中小企业设备陈旧、更新困难的问题;充分发挥典当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快捷优势,加强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在规范行业行为的基础上,发展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融资服务业务。改造和创新间接融资管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积极拓宽直接融资管道,发展多层次多品种的资本市场。
3.完善金融体系,大力发展民间融资,构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互补体系。首先,要大力搞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民间融资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应针对民间融资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尽快制定并出台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区分民间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保护合法的民间融资活动,将民间借贷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金融监管范围,为规范民间借贷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此外,应结合当地经济特点和发展计划,积极引导民间资金的正常、健康流动,合理释放民间潜在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完善辽宁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1.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要甄别中小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是否具有发展前景,避免盲目投资,投资主体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企业征信机构正是回应这种需要,为投融资活动提供真实可靠的企业信息数据,全面、具体的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改善信用环境,建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有利于约束企业信用行为,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披露程度,防范信贷风险,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措施之一。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要有支撑自己健康发展的法律和法规,确保信用评级的工作有法可依。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指标体系。此外,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必须具有针对性,不同的评级对象和评级目的的指标体系应该有所区别。组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权威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机构,打通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通道。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整合部门之间的信用资源,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
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建立为政府公共目标服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引进风险控制机制和市场操作机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防止发生寻租行为,并建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鼓励小企业成立合作制担保组织;支持有实力的投资者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建立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四)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首先,要充分保障辽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阶段的政府首要任务是积极推行市场经济的非歧视原则,使广大中小企业享受到与国有大型企业及外资企业平等的国民待遇。其次,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再次,地区及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应当逐步取消不合理收费。另外,还应该注意的是,针对政府的越界选择,应该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方面,就是要在引导政府大力扶持的同时,避免出现干预过度的现象,应牢记政府所起的作用只是为了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坚固的法制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