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研究——以营业税为例
2011-07-13盛均全沈淑莲
盛均全 沈淑莲
一、引言
我国现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种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是我国地方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虽然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统一全国税制时建立了营业税,但当时还不是独立的税种,直到1984年10月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时,才把对商业、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征税从原工商税中分离出来,使营业税成为一个独立税种。随后在1994年进行的全面税制改革中,本着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和公平税负的原则建立了新的营业税。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探寻我国企业如何根据营业税税收筹划的特点,结合自身发展的情况开展税收筹划工作,通过案例的对比分析,为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的具体实施提供可行方案,保证及时足额地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在顺应新营业税的颁布实施的潮流下,实现自身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双赢”。本文力求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希望对我国企业的实际税收筹划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二、我国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1.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匮乏
根据调查,目前在山东省青岛市大约有12家会计事务所,提供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的企业共有86家,提供税务服务的会计事务所有7家,其中从事代理业务的税务筹划师竟然只有1000人,换言之,在青岛市近36万户的企业中,每360户企业仅有1名专业税务顾问,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平均每户企业就有1-2名专业税务顾问。相比之下,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拥有400多名税务专业人才,经过专业人员的税收筹划,降低了公司的整体税负,提高了股东的收益,实现了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到来,我国营业税税收政策在许多方面做出了大幅调整和改革,这就使国内各类企业迫切需要懂得营业税税收政策、税收筹划、能实际操作的税务管理人才,以协助企业顺应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2.税收筹划目标单一,综合税收筹划的观念较弱
在我们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尽可能地分析一切可能妨碍税收筹划目标得以实现的因素,综合全面考虑税收筹划方案对企业的影响,使税收筹划真正发挥其作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从税收筹划的整体目标来看,税收筹划应着眼于纳税人总资本的长期稳定收益,必须考虑其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决策,以达到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当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一定要选择税负最轻的方案,而是要选择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案,通常情况下,企业税负最轻时税后利润最大,但有时候事与愿违。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就某一环节、某一方面、某一产品在税收上单方面筹划,要从整体角度出发,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3.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不够专业
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纳税人存在着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选择最低的税收负担来处理财务、经营和交易事项。税收筹划是一种有别于偷税、漏税、逃税等非法手段的一种合法的理财行为。税收筹划是一种高智商的增值活动,同时是一项实用性和操作性很强的业务,涉及到经济、金融、法律等多个领域,若脱离实际只谈税收筹划理论,犹如纸上谈兵,毫无意义。但是,具体的实际情况需要理论的指导,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因此,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必然是十分重要的。而现阶段,国内许多企业没有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法,没有很好地重视和利用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而是采用一些非正常方式达到目的。在会计核算中,设置内、外两套账的情况十分普遍,会计作假情况较为严重。而因偷税漏税落马的企业家也是屡见不鲜。如:(1)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福布斯富豪上榜富豪周伟彬因偷税罪被判刑三年。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期间,周伟彬经营的顺德区金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为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采取销售货物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的方法,开设账外银行账户及私人账户收取不开发票的货款。以此来隐瞒销售收入,在此期间共隐瞒销售收入89,816,742.09元;(2)顺德立刻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授意公司会计设置两套会计账实行账外经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总额达人民币14,807,669.90元;
4.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差
营业税作为企业税收主体税种之一,税收法规政策变化快,地方性政策多。目前,很多企业的筹划方案都是为了筹划而筹划,没有考虑其一定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也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甚至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严重脱离了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不科学、不可操作性的税收筹划常有发生。实践中,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难以划分,导致企业在开展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时容易掉进“税法陷阱”。任何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制定的。若是税收法律法规,企业自身状况发生变化,企业不能及时进行应变调整,就会难免遭受损失。因此,企业在筹划过程中要时刻关注政策变化,认真分析和比较政策变化所产生的收益和所花费的成本,防范政策变化风险。
5.税制税法的执行力度不够,企业偷税成本低
企业减轻税负的行为与税制税法的有效实施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进行某项减税行为时,通常会考虑外界约束力的变化情况,对减税收益与被查处的风险度和受查处后的惩罚度进行权衡,找出利弊得失。目前,在我国税法宽松、征管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企业的不合法行为受不到应有的惩罚,造成企业偷税、逃税成本相对比较低廉,企业往往并不刻意区分多种减轻税负手段和方式的差异,致使偷逃税盛行,避税手段花样翻新。如:2010年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速度广告部假发票案:2007-2008年期间,该广告部用假广告业专用发票分别开具给6家公司和部门,取得广告收入170多万元,未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
三、完善我国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的对策
1.加快税收筹划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
税收筹划是一种高智商的增值活动,它的综合性较强技术要求高。与一般的企业管理活动相比,税收筹划企业必须启用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都要求税收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税收筹划并非普通财会人员都能为之。因为,一旦税收筹划失败,将对企业产生巨大的损失,不仅要受到税务机关的惩处,还会给企业的声誉带来不良的影响,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以,企业要大力培养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优化筹划队伍的素质结构,使其能力得以充分发挥,以提高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保证税收筹划的质量。一方面,在高校开设税收筹划专业,或在税收、财会类专业开设税收筹划课程尽快满足高层次的税收筹划的要求;另一方面,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具体要求,专心对在职的专门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降低纳税筹划风险,再者,要给予筹划队伍足够的信心,尽量减少对筹划具体操作的干扰,使他们充分发挥作用。
2.实现营业税税收筹划的高效性
我国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树立有效税收筹划理念,遵循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原则。有效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针对性,即根据企业的具体生产情况和规模来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二是时限性,即企业要把握住具有时间限制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自身的状况及时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三是灵活性,即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特别是注意有针对性和临时的税收政策,既要着眼于税收基本法律法规,又要注意各种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的变更,使税收筹划随着税法的变化而做相应的改变,不要期望“从一而终”的税收筹划方案。从整体上进行筹划,不能一味地、盲目地追求缴纳税额的减少,而忽略了因为该税收筹划方案的施行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其他收入的减少。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以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考虑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
3.实现营业税税收筹划的稳健性
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要使纳税人的可支配财务利益最大化。对企业而言,要使企业税收财务利益最大化,即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利益最大化除了要考虑当前利益,还要考虑未来利益;既要考虑经济效益,也要考虑社会效益;既要考虑所得增加,还要考虑资本增值。这就要求纳税人必须注意税收筹划的安全与稳健。
要密切关注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一般来说,企业的节税收益越大,风险也越大。所有减轻税负的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筹划收益与筹划风险密切相关。税制的改革、税率的变动、市场的变化、债务的存在、汇率的变动、通货膨胀的发生与否都会影响筹划收益,带来意想不到的筹划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权衡筹划收益与筹划风险的大小,保证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真正获得企业财务利益,税收筹划的稳健性要求企业在任何时候开展税收筹划时,都要以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目标。
4.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付诸实施,再好的筹划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这就要求税收筹划前、中、后的全过程不能脱离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征得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税收筹划方案实施前,让税务机关对提交的筹划方案进行合法与非法、偷税与节税的评价,从而避开涉税风险,便于税收筹划的完善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