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B2T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1-07-13西安邮电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刘廷民
西安邮电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刘廷民
1 B2T电子商务的优势和主要模式
1.1 B2T电子商务的优势
网络团购(Business To Team,简称B2T)是指一定数量的网络消费者利用互联网渠道自发组织成团或者通过第三方职业团购中介等形式,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同一种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B2T电子商务相对传统的B2C、C2C电子商务模式具有如下主要优势。
1.1.1 为网络消费者省钱
B2T是网络团购组织者利用网络,将有相同购买意愿的会员组织起来,凭借规模优势减少中间环节,网络消费者以最优惠的价格购买商品。
1.1.2 为网络消费者省时和省力
网络消费者只要报名参加相关网络团购,只要网络团购成功,就可以买到自己如愿的商品,这可以为消费者省去时间和精力去选购相关商品。
1.1.3 让网络消费者省心
通过网络团购,网络消费者在购买和服务过程中占据的是一个相对主动的地位,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同时,在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时,更可以采用集体维权的形式,使问题以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解决。
1.1.4 提高网络消费者消费质量
通过网络团购可以以非常优惠的价格买到平时可能不能消费的商品,同时通过网络团购和其他会员交流心得,大大提高消费质量。
1.2 B2T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
根据团购组织者的不同,当前网络团购主要有三种模式:网络消费者自发团购模式、网络经营者发起团购模式和第三方组织团购模式,目前最为盛行的是第三方组织团购模式。
网络消费者自发团购模式是指某一个或多个网络消费者利用互联网论坛、网络空间、网络博客等网络工具,将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网络消费者召集起来,形成一定的购买规模,从而以团体的优势获得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网络经营者发起团购模式是指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作为网络团购的发起者,他们利用各种网络工具发布相关信息,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吸引一定规模的网络消费者,约定将来某一日期进行集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第三方组织团购模式是指由网络消费者和网络经营者之外的第三方(公司、网站或者个人)来组织团购,他们一般通过团购网站发布相关团购产品信息。包括产品介绍、产品原价、团购价格、团购折扣、团购数量要求、团购时限,订购后的消费方式等,限时限量地供消费者选择购买。当团购数量达到基本数量时团购成功,否则团购失败。消费者凭团购网站发送的订单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商家消费或由商家送货上门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该模式下第三方的主要利润来源是商家的返点和向商家收取的广告费用。
2 我国B2T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我国B2T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B2T电子商务自2010年3月第一家团购网站美团网在我国上线,行业整体呈现爆发增长趋势。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已由“百团大战”上升到“千团大战”,涌现了拉手网、美团网、糯米网、F团、24券、团宝网等十余家颇具实力的全国性独立团购网站,包括淘宝、腾讯、百度、新浪、搜狐、腾讯在内的互联网巨头和中国电信等传统运营商企业也纷纷加入战局。
到2010年年底,团购网站已达1880家,参与网络团购的消费者达1.4亿人,国内网络团购销售额呈现爆发式增长,累计交易规模达88.6亿元,并且在“高通胀”背景下为全国“团友”节省了约50亿的开支。
2.2 我国B2T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B2T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商务模式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地影响该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B2T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2.2.1 B2T准入门槛低,目前“无网不团”,B2T市场秩序极度混乱,缺乏有效监管
团购网站准入门槛非常低,一个团购网站的最低“配置”是1个客服、3个销售、3个编辑、1个技术以及一个兼职的摄影,硬件方面的投入甚至都不到2万元。就是因为门槛低,投入少,市场份额大,目前很多网站都进入网络团购市场,B2T市场秩序极度混乱。另外,由于B2T作为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出现不久并发展非常快,目前对其缺乏有效监管。
2.2.2 B2T主要是采取“网上支付,网下消费”模式,存在支付安全问题
B2T目前支付方式主要是网络消费者报名参加第三方组织的网络团购,并通过网银直接把款支付给组织者,这种支付方式存在安全隐患。因为有的网络团购组织者借用网络团购之名进行诈骗,有的是消费者支付后退单非常难,有的是未消费也不退款等。
2.2.3 与B2T相对应的物流和服务跟不上
由于B2T电子商务的网络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规模比较大,团购网站只顾吸引消费者参与,不顾经营者的物流或是接待能力等实际情况,结果导致许多参与B2T的消费者很长时间不能收到货物或是不能消费。
2.2.4 B2T中第三方许多团购网站通常唯“金钱”至上,不注重信用积累
B2T中许多团购网站,想方设法向经营者收取高额的广告费或是寻求最高返点,竭尽全力扩大网络团购规模,并要求网络消费者尽快付款。他们一旦无论是跟经营者还是跟网络消费者发生争议,不是积极寻求公平、公正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采取威胁经营者或是消费者的消极态度,要不就玩“失踪”,他们不注重信用的积累。
2.2.5 B2T中消费者权益屡被侵害,但维权举步维艰
B2T中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第一,非法收集或是出售网络消费的个人数据;第二,钓鱼消费,靠广告,交钱好说,退单难;第三,虚假低折扣,操纵人数,团购活动与实际不符等现象;第四,团购网站狂发券,消费者未消费也不能退款;第五,经营者对网络消费者实行消费歧视,主要表现为预定故意向后延、商品质量缩水、差别服务、不给发票、设限制“门槛”和搭售消费等;第六,网络消费者要求退货,多数网站的退款条件都比较苛刻,繁琐的退货流程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尽管B2T消费者权益经常受到侵害,但消费者诉诸法律的案例极少,维权举步维艰。
2.2.6 目前缺乏对B2T的相关立法
由于B2T交易模式是最近才出现的新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目前没有针对B2T电子商务的专门立法。一旦在B2T中出现法律纠纷,只能依赖现有法律,但现行法律显得严重滞后。
3 提升我国B2T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研究
针对B2T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提升我国B2T电子商务行业,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3.1 严格B2T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B2T的市场秩序,多方齐管进行市场监管
制定网络团购准入的相关标准,进入网络团购市场必须实行相关登记,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同时,多部门明确责任,对网络团购市场运行进行联合监管,为网络团购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3.2 改变B2T的现行支付方式,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
现行主流的B2T支付方式实际上是“先付款后消费或收货”的情形,这使网络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要扭转这种局面,在网络团购中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直接把款支付给网络团购组织者,等网络消费者消费后或是收货后,再确认付款。这样可以避免网络团购组织者利用网络团购之名进行诈骗等活动,有利于网络消费者款项安全。
3.3 B2T的规模必须与经营者的实际规模相对应
B2T的组织者,特别是第三方团购组织者,在团购网站发布团购广告时,必须了解清楚商品经营者的商品信息和每天发货数量等信息,必须了解服务经营者每天接待能力等实际情况,并在广告中说明。同时要求B2T的规模必须与商品经营者或是服务经营者的规模相适应,这样网络消费者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是否参与B2T。
3.4 建立与B2T电子商务相协调的第三方物流系统
B2T电子商务的开展,对物流网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物流网络必须能够满足处理大规模并且高频率的订单,必须能够及时地实现商品配送,并且能有效地与客户及渠道中的其他成员交换与分享有关的信息。这就要求在B2T电子商务下发展第三方物流,由专业的物流公司完成物流配送任务,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与B2T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物流系统,使B2T电子商务物流有保障。
3.5 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系统的信用评价等级
为了方便网络消费者查询团购网站的信用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在B2T电子商务中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第三方根据团购网站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信用评估并给出等级。这不仅可以净化B2T电子商务的乱象,对注重信用的团购网络是直接鼓励,有利于B2T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3.6 完善B2T的相关法律体系
B2T电子商务健康、稳定发展需要相关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为B2T电子商务法律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我们需要立足现行法律,借鉴国内外先进立法经验,建立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切实从法律上规范B2T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切实保护B2T电子商务相关主体的利益。
综上,B2T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模式自出现后,它凭借自身优势在我国得到飞速发展,深受网络消费者的欢迎。尽管B2T电子商务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但相信只要我们正视B2T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对策,B2T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将无限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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