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新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十年历程
2011-07-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
■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
新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诸要素的有机结合,紧紧围绕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四大基地和六大产业建设,遵循“转化一项成果、熟化一项技术,实施一个项目、创立一个品牌,提升一个企业、致富一方农民”的宗旨,不断提高新疆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淑女红”是一种原产地在美国的葡萄品种,2003年,新疆鄯善县的农业科技人员在当地成功移栽过来,这种晚熟鲜食的葡萄品种,经过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支持,成功在新疆大面积种植,不仅解决了鄯善县葡萄品种单一问题,也成为新疆葡萄的新品种,成为当地老百姓致富增收的一大重要产业。
这仅仅是新疆实施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一个小小案例。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实施10年来,新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诸要素的有机结合,紧紧围绕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四大基地和六大产业建设,遵循“转化一项成果、熟化一项技术,实施一个项目、创立一个品牌,提升一个企业、致富一方农民”的宗旨,不断提高新疆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在探索和实践中,加快了自治区农业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了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推动了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年成效斐然
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在新疆实施的十年,是新疆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十年。这十年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转化了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满足了农村与农业生产一线的科技需求。
新疆加快了新品种(系)、新产品的转化力度。科技兴农,良种先行。十年来,有28个农作物新品种和5个畜牧新品种(系)得到转化、推广。其中,围绕粮食作物,重点转化了丰产性、适应性强的“新冬26号”、“新冬32号”、“新春15号”等小麦新品种,“新玉33号”、“新玉29”及粮饲兼用玉米“新玉12号”等品种。转化了棉花“新陆中34号”、加工番茄“新番23号”、葡萄新品种“淑女红”、哈密瓜“新蜜36号”等优势特色产业新品种。“新吉细毛羊”、“萨帕乐”细毛羊、新疆优质肉牛、肉羊技术的转化与实施,提升了自治区畜牧业生产的水平。满足了自治区农业生产一线的需求,改变了农作物的品质和畜禽的品种,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在农业优质高效栽培、节水灌溉、平衡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集成方面,新疆示范推广了一批最新成果和实用技术,提出了不同地区、不同作物“水、肥、药、工、效”节本增效的新模式,并得到大面积推广与示范;牛、羊杂交改良技术和高效养殖、集中育肥的生产技术,整体上提高了自治区养殖业的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建立了中熟中长绒棉、早熟长绒棉、中早熟机采棉等新品种(系)标准化生产与良繁技术体系;有力提升了新疆植棉标准化水平和质量效益,促进了棉农增收。棉田残膜是新疆棉花种植过程中一个严重的问题,新疆农科院的棉秸秆还田及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不仅解决了新疆棉田残膜回收率低、用工大的问题,也解决了新疆棉花种植过程中的一项技术难题,形成年产100台产品生产线2条,自建中试线1条,成功在新疆示范推广,为新疆棉花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同时,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中,实现了从新品种推广、病虫害防治、栽培技术示范、贮藏加工、质量检测等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科技服务,培训了一批农业科技人员,提高了农牧民的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解决了农业发展中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推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了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和支柱产业的发展。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的实施,加快了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速度,提升了自治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专项的实施已成为促进自治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一是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适应了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如“加工番茄早熟新品种‘新番23号’繁育及示范转化”项目利用自行选育的加工番茄品种进行转化推广,适宜作为早熟品种在新疆大面积种植,有利于推进新疆加工番茄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在品质、固形物、抗压能力等指标均高于其它品种,改变了番茄成熟集中、加工难的问题,满足了企业的加工和农民的种植需求,调整了番茄的种植结构,满足了农业的发展,项目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通过该品种的大面积推广,调整了昌吉州番茄种植的品种结构,促进了番茄产业的发展。
二是发展区域支柱产业,满足了农业的发展需求,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如已通过验收的新疆优质红枣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示范项目,通过技术培训和科技服务,提高红枣栽植成活率及推广病虫害防治技术,当年定植成活率为92%,第二年保存率达95%,病虫害防治率达96%。方便实用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在全区得到推广,效果明显。就项目实施地红枣的种植面积已达到3万亩,辐射周边5万亩红枣种植基地。目前丰产园亩产值达到8000元以上,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
——促进了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了农业的综合功能。
通过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进一步熟化,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向现实生产力方向迈进的步伐,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同时,提高了农业发展中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促使了现代农业与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拓宽了农业的综合功能。
如新疆吐鲁番皇家瓜园集哈密瓜新品种繁育、育种、转化、高效种植与示范推广及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农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公司年产哈密瓜能力达到2000余吨,辐射和带动农户4500户种植精品瓜4000亩,亩收入达到2000元。园内哈密瓜文化长廊、哈密瓜博物馆和冬暖夏凉的下沉式哈密瓜观光大棚,也面向广大游客开放,是中国首家兴建“精品哈密瓜农业生态观光游乐园”的企业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每年接待旅客2万人次。
——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加快了行业技术升级,培养了一批农业科技人才。
一是企业创新能力和行业技术水平得到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先进技术的中试示范,促进了科技成果的熟化,推动了科技人员参与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如新疆西尔丹食品有限公司承担的“新型辣椒酱(炒制)加工技术中试”项目,运用企业自主研发的低温炒制工艺,生产出雪莲辣椒丝、红花辣椒丁、椒蒿辣椒丝等辣椒产品,新获3项国家发明专利,起草了“(计划编号:20080937—T—322)炒制辣椒酱国家标准”。在积极做好现有产品生产的同时,也积极开发衍生产品,企业通过将新型辣椒酱炒制工艺不断改进和完善,开发出新产品“西尔丹”大盘鸡,目前市场需求量大,前景广阔。
二是解决了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使高校、科研院所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经过转化实现了规模化生产;通过与企业合作解决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技术水平不高、生产设备落后、生产工艺不合理的技术问题,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同时提高了企业和科研机构的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根据当地现状和实际,发展规模种植、特色种植,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科学合理的农产品加工,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如新立项的“阿布丹核桃玛仁糖加工技术中试”项目,通过与江南大学和新疆农科院农机化研究所合作,完善方案、工艺路线和设备选型等方案,拟建立年处理2025吨的林果加工能力,年产核桃玛仁糖700吨;带动当地4000农户致富,户均增收1500元左右,可带动当地种植业、包装业、印刷业、运输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200多个就业岗位。
主要做法和经验
新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十年成效的取得,与执行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体系分不开。
——完善组织和政策保障体系,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前提。为保证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转化、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自治区自2002年起设立了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成立了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自治区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扶持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与示范,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从2007年开始,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额度提高到每年2000万元。
在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工作中,充分发挥当地科技局或科技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引入科技中介机构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着重从监理主体、监理的过程中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自治区科技厅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利用科技中介机构,做好项目监理、检查,做到常检查、常过问,发现问题和困难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项目验收中严格要求验收材料的质量,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不予召开验收会,对于没有达到项目任务书规定指标的项目,采取延期验收和停止整顿的方式,及时督促和整改,直到完成指标和符合验收要求后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突出转化关键环节,着眼产业发展组织遴选项目。为充分了解项目转化前景、转化条件和承担单位的能力,新疆科技厅每年都会同新疆财政厅精心组织,赴实地调研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对申报项目的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难点进行详细调查。
自治区科技厅作为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组织推荐和监理单位,自项目实施以来,在项目申报前,每年召开项目申报通气会,逐级逐个单位的组织项目,按照立项要求,深入挖掘好的科研成果;重点围绕自治区的优势特色产业、优势科研领域,整合、集成重大项目;对项目初选、论证、审定等环节均做出准确而周密的部署;让项目申报单位了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当年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
在项目组织上,我们注重国家和自治区项目的配套和衔接,对于列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自治区级项目配套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列入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我们选择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且前期工作基础扎实的项目推荐列入国家支持的范围之内,从而集成资源、形成合力,加速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推广与应用。十年来自治区共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4项,资助经费4640万元,分别占总项目数和经费数的70.27%和50.05%。
——加强产学研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离不开技术依托单位的支持,转化过程离不开技术的创新。十年中,新疆由企业为主承担项目的企业达到38家(其中“十五”时期15家,“十一五”时期23家),占项目总数的38.4%,在这些企业中,“十一五”期间有3个企业两次获得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正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格局发展。
——细化转化过程,注重技术提升,推进再次创新。为促使农业科技成果得到快速转化,体现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了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企业生产技术的提升目标,通过以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核心,推广主导品种、实用技术和实施培训为关键措施,创新机制和优化资源配置为突破口,通过“手把手、面对面”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科技示范辐射带动农牧民进行科学种田、科学养殖,通过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突破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实现再次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影响力。自治区科技厅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优良的科研开发创新团队,为新农村建设吸引、凝聚和培养大量的农业科研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增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服务“三农”的能力,从而造就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科技骨干,提升农民吸纳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我们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展、成效等,增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