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
2011-06-11项义军陈淑宇
项义军 陈淑宇
(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一、产业内贸易理论内涵及类型
(一)产业内贸易理论内涵
产业内贸易是基于规模经济与需求偏好相似以及产品差异性国际贸易理论,也被称为“重叠贸易”或者“双边贸易”,它是某一特定产品类别的贸易现象,也是指同一国同时进口并出口同一类别的产品。产业内贸易限定了“产业”的范围,目前理论界存在产业分类的标准有三个:一是根据消费替代标准,把具有相似用途的、消费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以某种产品替代另一种产品的所有产品视为一个集合,这种具有充分替代性的产品集合就被定义为某种特定产业;二是根据生产替代标准,认为使用大致相同的要素投入或要素组合生产出的产品集合就是一个产业;三是技术标准,一般把通过相同的生产方法或过程制造出来的产品集合看成一个产业。可见产业是一种同一属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同一属性的产品和服务、同一属性的企业或产品的集合。
(二)产业内贸易的类型
在产业内贸易理论中,根据产品同质和异质的区别,可将产业内贸易分为同质产品产业内贸易和异质产品产业内贸易两大类:1.同质产品产业内贸易。同质产品或相同的产品是指可以完全相互替代或者具有很高的需求交叉弹性的同一类商品,消费者对这种产品有完全相同的消费偏好。这类产品的国际贸易通常发生在产业间贸易中,但因市场区位、市场时间等因素的不同,也会发生在产业内贸易中;2.异质产品产业内贸易。产品的异质性,是指产品间不能完全替代,而在投入要素上具有很大相似性。具体可以把异质产品分为三种类型:水平差异产品、技术差异产品和垂直差异产品。而根据产品差异的不同,其引起的产业内贸易也可以分为三种形式:水平差异产业内贸易、技术差异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差异产业内贸易。
二、中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
测度产业内贸易水平最基本的指标是Grubel和Lloyd(1975)提出的格鲁贝尔-洛伊德指数(以下简称G-L指数),该指数较适合某个单一时期,是一个静态指标。为了从动态的角度反映一定时间跨度的产业内贸易水平,Bruelhart(1994)提出了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以下简称B指数)。为了更深入地分析产业内贸易的结构,相关学者将产业内贸易细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HIIT)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VIIT)。本文根据汤姆和麦克杜威尔(Thom&Mc Dowell)(1999)给出的方法对其进行测算。
1.三个指数的说明
(1)G-L指数。
G-L指数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Ai表示SITC Rev.3分类标准第i章农产品的G-L指数,Xi和Mi分别代表第i章农产品的出口值和进口值。各类农产品的G-L指数可由所属各章农产品的G-L指数加权求和得出。
式中Aj表示一定时期第j类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j的取值为 0、1、2、4,分别代表四大类农产品,wi为第i章农产品在该类农产品贸易中的比重,wi=(Xi+Mi)/(X+M),X、M为第j类农产品的出口总值和进口总值。同理,可以由各类农产品的G-L指数,加权求出整个农产品的G-L指数。Aj的取值为:0≤Aj≤1,当Aj等于0时,表明其为产业间贸易;Aj等于1时,表明其为产业内贸易。0.5是临界点,Aj大于0.5表示产业内贸易占优势,小于0.5表示产业间贸易占优势。
(2)B指数。以Bi表示第i类农产品一定时间跨度的B指数,其表达式为:
式中,Mi和Xi表示2个时期间第i类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增量。以B表示一定时期的总体农产品B指数,
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
(3)水平、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用Aw表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Bi为通过公式(3)计算得出的第i类农产品的B指数,wi的定义同公式(5)。用Av表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其计算公式为Av=Aj–Aw,其中:
2.G-L指数分析
(1)G-L指数分析
G-L指数的取值范围是[0,1],当它等于0时,该产品的全部贸易都表现为产业间贸易;当它等于1时,该产品的全部贸易都表现为产业内贸易;G-L指数大于0.5,表明农产品贸易中产业内贸易占优势;反之,则表明产业间贸易占优势。由表1可知,SITC Rev.3的22章农产品各年均存在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两种贸易方式,但大多数章的农产品属于产业间贸易,说明这13章农产品的贸易方式主要是产业间贸易,仍旧是按照传统的资源禀赋优势来参与国际贸易的。
表1 我国SITC Rev.3各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及农产品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
(2)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
表2 1997—2007年中国各类及总体农产品Bruelhart产业内贸易指数
数据来源:根据1997—2009年《中国海关统计年鉴》整理计算得到
据Bruelhart指数计算的结果见表2,从表中可以看出:1997—2008年间中国农产品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相对也是比较低的,除1997—1998年以及2003—2004年的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略大于0.5之外,其他年份的指数值都在0.5以下,1997—2008年间该指数均值为0.39,说明从动态的角度分析,中国的农产品总体仍然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这和上面根据G-L指数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
三、促进中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要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就要发展培育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交易载体。政府必须花大气力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运用现代市场交易工具进行农产品交易,如进行远期合同交易和期货交易,从而提高农产品市场的产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中心以及调节供求等经济功能,提高交易效率。
(二)规范竞争秩序,改善农产品投资环境
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培育公开、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在制定法律法规时,要按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增强透明度,还应制定相应的竞争政策,规范市场。同时政府应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和规范行业形成各种自律性中介组织。主动调整行业内竞争秩序,以此来增强行业内协调能力和一致对外的竞争能力,以适应国际惯例,从而推进我国农业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快速发展,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地位。
(三)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
加大技术投入,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以科技升级带动产业化升级,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一方面,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学习农产品种植专业技术、掌握农产品买卖相关政策提供平台;另一方面,应调整研究与开发模式,加强高等院校、科研所与农业企业的联系,加大应用性技术开发的力度,帮助农业企业提高对新技术的吸收和消化能力。
[1]Michaely,M.“Concentration in International Trade,Amsterdam:North-Holland Company”,1962
[2]褚鹏鹏.山东省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J].山东大学经济学院,2007(1).
[3]陆文聪,梅燕.中国与欧盟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