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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青空(下)

2011-05-14烟罗

花火B 2011年8期
关键词:金子

就算走得比谁还要遥远,她仍会在青空里对我微笑;只要轻轻的闭上眼睛,就会回到夏日里第一缕阳光下。

我终于还是渐渐与方科熟稔起来,小小的爱情种子萌芽得迅速、坚定,不会因为橙橙的小小阻拦而有丝毫倦怠。

我想橙橙或许只是害怕失去我,而我只需要加倍对她好。

我习惯于把复杂的事情想得简单,这也许是我的优点,也许是我的缺点。

但是那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放学后总是赖在橙橙家写作业,听到对面的门响和狗叫声,就像装了弹簧的猫一样蹦起来,冲过去把门拉开。

然后会看见我想念的人,他总是穿着素色的衣服,无论是黑是白是蓝,都那么好看,他回过头来朝我微笑,邀请我一起去遛他手里牵着的那只嗷嗷乱叫的金毛小狗。

我就欢天喜地地回头朝橙橙喊:“我和方科去遛金子!”然后一溜烟地跟上。

我从来不敢在这个时刻正视橙橙的脸,所以也永远不会知道那时的表情是怎样。

我想她一定伤心过,失落过,愤怒过,但她最后选择了隐忍和沉默。

叫金子的金毛寻回犬在我和方科的周围撒着欢地滚来滚去,方科上课的时候,它总是被关在家里,每天的这个时刻,就是它的天堂。

因为叮当的缘故,我对狗的习性非常熟悉,于是我会和金子聊天,会安抚它躁动的情绪,会跟它玩游戏,会教它做各种各样高难度的讨好动作。

看着我和金子玩得不亦乐乎,方科总是微笑着坐在一边,我偷偷地瞄过,他好看的眼睛里有一种情绪叫宠溺。

再后来,我会在放学后先回家去把叮当牵来,傲慢的叮当和热情的金子,迅速成为了黄金搭档,柔软的草地上,常常可以看到一只血统正宗的金毛狗,很奴颜的朝着一只臭脸卷毛狗示好,卷毛狗心情好的时候,就会收下它找来的诸如小虫啊飞盘啊之类的礼物,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直接趴在地上抱头装死,逗得路过的人都哈哈大笑。

我和方科也笑,方科说我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世界都多了几分明亮。

我想,他也渐渐喜欢上了我。

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方科会牵着金子送我和叮当回家,有一个彩霞烧红了天宇的黄昏,他轻轻地牵住了我的手。

我的初恋梦一样降临在我的生命里,它把我熊熊燃烧,我像灰姑娘穿着十二点以前的衣裙,如痴如醉地舞蹈。

我第一时间和橙橙分享了这个令人羞涩而欣喜的秘密,从我还没有机会和方科说上一句话的时候起,她就知道我暗恋着这个男孩,而现在,我终成正果。

那个晚上我留宿在橙橙的家里,我心爱的男孩,就在一墙之隔的对面的房间,我猜想他此刻在做什么,也许在灯下读书,也许已经睡着。

我搂着橙橙,时而傻笑,时而叹息。

橙橙开始没有说话,她依然如同往常一样沉默,但她也没有发火,自从那一天我在山坡上找到她,她反常地暴怒了一场后,对于方科的态度,她更多的是回避,这也使我贪心地对她步步紧逼。

那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她的感受,我像一个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任性的想把自己认为最好吃的糖果塞给她,并坚决地认为她会和我一样喜欢,假如她不喜欢,我就要眼泪汪汪地逼她喜欢。

我如此无害,其实如此残忍。

橙橙轻轻的用手指梳理我的头发,那时候我的头发已经很长,它们顺滑地一直垂到腰际,它们是我的骄傲。

橙橙很喜欢我的头发,自从在课堂上当场断发后,她再也没有留过长发,无聊的时候,她就用手玩弄我的头发,这是她为数不多的亲昵动作,每一次都让我觉得非常安心。

那个开心的晚上,她一边梳理我的长发,一边叹气,最后她终于开口:“早就知道会这样。”

她指我和方科。

她此言一出,我就知道我成功了,她也许不喜欢方科,但她决定接受他。

或者说是接受我们的世界变成三个人的事实。

我一直笃定她会接受我们。

所以我耍赖地黏在她的身边,窗外的月色柔柔的照进来,像一层银白色的细纱,盖在我们的身上,我絮絮地跟她说我和方科之间的事情,那一个牵手的动作,就反反复复回味研究了不下二十遍。

等我发现她已经没有一点声音的时候,我爬起来凑近去看她的脸,才发现她已经睡着了。

她的手指还插在我的头发里,柔软的触觉,但是她的睫毛低垂,表情宁静,呼吸很轻。

我轻轻的叫了她两声,没有听到回音,也只好乖乖地趴下了。

又独自傻笑了一会儿,终于沉沉睡去。

月光,初恋,隔壁的男孩,少女的初恋,散发着清香的格子床单。

我和橙橙依偎着,像两只相亲相爱的小猫。

只是我一直没有发现,橙橙在我睡着以后,悄悄睁开了眼睛,她怔怔地看着我,又怔怔地看着窗外。

她在流泪。

很快到了七月流火天,我和橙橙都报了暑期班,她是不想回家,我是想多一点自由时间和方科厮混,于是我们的小日子依然和没放暑假前一样过着。

有一天方科去帮一所外校主持一场晚会,小赚了一笔奖金,他提出我们一起去邻市风景区玩三天。

那个时候,我和方科经常偷偷地溜出学校的范围,在公园的角落里看月亮说笑话,有时候也羞涩地牵手拥抱,但因了彼此学生的身份,这样的时间总是短暂而慌乱,能够与他一起单独出去旅行三天,是一件多么刺激而诱惑的事情,光想一想,就足以让乖巧老实了十七年的我脸红心跳。

我着了魔般地想要实现这个提议,方科也和我一起激动着,我们想尽办法周旋好了老师和家长双方,我的父母以为我要参加三天强化封闭补习,而老师则以为我要随家人去异地访友。

我用尽我的说谎技术,争取到了这自由的三天。

唯一的问题就是橙橙。

她激烈的态度令我始料未及。

我们爆发了认识以来的第一场正面争吵,我吵着吵着就气哭了,我哇哇大哭,边哭边从手指缝里观察橙橙的表情。

果然橙橙怔了一下,就缓缓地收了声。

她的脸有一种奇异的光芒,似乎是难过,又似乎是生气,她的脸白得有些吓人,我有些不忍心,哭声也渐渐小去。

她站了很久,等到我已经只剩下哽咽,她才挪动了一下她的位置,从桌上拿了一张纸巾,走过来帮我擦脸。

我知道她妥协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并没有胜利后的快感,我觉得自己很卑鄙,仿佛一次又一次利用了她对我的柔软,但我那时候仍然心存幻想,希望我再坚持一下,就可以实现我们三个人相亲相爱的童话。

那样的信仰支撑着我,回避了橙橙内心的真正伤痕,擅自安排了我们要走的方向。

临行前,除了一再嘱咐橙橙在老师和我的父母那里给我们打圆场,我还把金子也托付给了她,本来爱金子如命的方科坚决反对,说要把金子寄养在专业的宠物中心,但我撒了撒娇,他也就同意了。

橙橙也没有再说什么,她并不讨厌狗,我幻想她喜欢上金子的话,也可能会喜欢上方科。

于是我们的小小旅行就这样跌跌撞撞地开始。

那三天里,我和方科背着书包在小镇上行走,我们没有顾忌地牵着手大声说笑,晚上我们住在临江的小客栈里,我们和衣而卧,紧张而羞涩,最后我们终于轻轻地接吻,那是我的初吻,亦是他的初吻。

所有最开始的时光,总是最美最急。

回来的时候,火车到站已经是深夜,我不敢回家,径直去了橙橙的住处。

我和方科一起敲门,方科急着见到金子。

门铃响了很久,才听到轻微的响动,门打开的瞬间,没有听到金子熟悉的叫喊,也没有见到它热烈的身影,只有木无表情的橙橙,穿着简单宽大的睡衣,站在没有开灯的阴影里。

走廊上的光照进她的门,她仿佛有些不适应般往后退了退。

我当时心里就升起了一种不祥的感觉,这种感觉如此突然,让我措手不及,我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听到了方科的怒吼。

温文尔雅的方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失态,他来不及换鞋,就一把推开橙橙,冲进了她的房间,里里外外翻了一遍,没有看到金子的身影,再次冲到橙橙面前的时候,他的脸有些扭曲。

“路橙橙,你把金子弄丢了?”不知道是不是月色的原因,他的脸色铁青,我慌乱的上前一步,手不自觉地摸向墙上的灯按钮。

如同电光闪过,屋里瞬间雪亮。

“路橙橙!”像是积怨爆发般,方科的声音里满是怒火。

我知道他一直很疼金子,当时从家里搬出来,就是因为父亲不允许他喂狗,所以金子失踪的任何一点可能性,都会让他爆发。

何况,当初是我执意要把金子留给对他并不友好的橙橙。

我抓住橙橙的肩膀,慌乱地摇动,我说:“橙橙,金子呢?你把它送哪儿去了?”

我还心存一丝幻想,希望橙橙是因为嫌金子烦,把它寄养到了宠物店。

但是橙橙头也没有抬,黑色的巨大T恤罩着她,她低垂着头,好像一个幽灵。

我没来由地颤抖。

在我的无措与方科的逼问声里,良久,她终于轻轻的动了一动,吐出了两个字。

“没了。”

没了,这两个字仿佛一个晴天炸雷,让我的耳膜嗡嗡作响。

没了是什么意思?是走丢了?还是病死了?又或者……我不敢想像更可怕的事情。

我慢慢松开了她的肩膀,甚至没有勇气再多问一句金子怎么没了,我的心有一丝动摇,我想后退,但我的脚还是钉在原地。

就在这时候,橙橙抬起了头来,她好像想看清我的表情。

我躲开了她的视线。

当我多年后在记忆的海洋里苦苦搜寻的时候,我想起那一刻,我知道橙橙内心的崩塌就是从我回避的一眼开始的。

敏感如她,心细如她,怎么会看不懂我的每一个小小心思。

就像她第一次接过我的泡面,我们的友情,取决于她是否揭穿我的小伎俩,而这一次,取决于我是否坚定地信任了她。

她显然没有得到希望的答案。

那时候,我的心已经被方科的愤怒给充满了,我吓坏了,我怕他再也不理我,我怕失去我的小爱情。

我下意识地选择了向方科证明我的清白,并且我运用了世界上最愚蠢的方式,那就是当着他的面用力地伤害橙橙。

“橙橙,你快说,金子它到底怎么了?你讨厌方科,但你不能伤害一只狗!你怎么能这样!”

这些话几乎不需思考,就像流水一样从我的嘴里跑出来,我那么正义那么自以为是,又尖又细的声音连自己听来都觉得像是小巫婆。

橙橙的脸瞬间仿佛更白了一点,也许是我的错觉,她的身体好像还轻微摇晃了一下。

方科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和她,都仿佛身堕地狱。

他冷笑着:“路橙橙,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你恨我,不就是因为我看见过你和老男人进宾馆开房间吗?不要装什么富人的女儿,年纪轻轻就做那种事维持奢侈生活,也就是骗骗小狸这种单纯的人,我本不想揭穿你,可是你连一只狗都不放过,这是你自找的!”

我张着嘴,像傻瓜一样看着面前的两个人。

那个满脸怒火说着刻薄言语语气怨毒的男孩,是我深爱的初恋;

那个被指责做过那种肮脏之事的女孩,是我心里像水晶一样清高澄澈的朋友。

我该做出怎样的表情?

我只能呆呆地张大了嘴。

方科说完后,似乎带着一点得意,看着橙橙的反应。

他一定获得了报复的快感,说出这个秘密,惩罚了这个不善待他的狗的人。

而橙橙,她在听到方科说出那几句话开始,就不再挣扎。

我震惊的看到橙橙突然闭了闭眼睛,然后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慢地倒在了地上。

她是那样安静,从头到尾,在我和方科轮番的怒吼与质问下,她没有争辩一句,而我却希望她泪流满面地向我们道歉或者说明,然后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原谅她,也让方科原谅我。

她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从在课堂上见到第一面起,我就应该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

即使受尽冤屈,她也会沉默到死。

这就是路橙橙。

金子的失踪因为橙橙的昏倒而暂被忘却,小区里的医务人员给她做了检查,说是劳累过度引起高烧,简单的处理以后她再次昏昏睡去,我一个人留下来陪她。

方科也疲惫地回了自己的房子,他纵有千种不舍,此刻也不能再说什么。

橙橙的房间,在浩劫般的喧闹过后,终于安静了下来。

我躺在她的身边,肌肤相触,却再没有以前的亲密与温暖。

她的脸在我的眼泪里变得模糊而冰凉,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我想伸手,却又终于放弃地背转过身。

如果我知道,那是我与橙橙靠在一起的最后一晚,我一定会抱紧她,和她说很多很多的话,仔细看清楚她最后消瘦的模样。

但我没有时光机,我不能回到过去,也无法预知未来。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橙橙已经不在身边。

我环视着这间豪华干净的房间,想到这一切也许是橙橙的青春换来的,就有一种撕裂般的疼痛与愤怒,我想起橙橙告诉过我的家里的事情,我隐隐感觉她在说谎,什么样的父母会因为一个荒唐的理由把女儿送出千里之外?也许方科的指证更符合情理一点。

贫穷的孤女,为活下去出卖青春,在学校里却装尽清高。

因为阴暗的来处,所以连一只小狗也容不下。

这是方科给我描述的橙橙。

等我在家里洗完澡吃完饭再跑到橙橙所住的小区,迎面就遇上了一脸黑气的方科。

他气急败坏地对我说:“那个路橙橙叫了群小流氓,把小区外面的一家餐馆给砸了,现在被警察带走了!”

我的嘴巴再次张成了一个呆滞的形状,我说:“橙橙?她为什么?”

方科不屑地冷笑:“她那种女孩子,在外面结识的人可杂了,做这种事有什么好奇怪的,可能就是我昨天揭穿了她,她心情不好就随便泄愤。”

我不敢相信方科的话,但我又怎能不相信方科的话?

一天以前,我还是一个无论方科和橙橙说什么,我都毫无保留地相信的傻女孩,但是现在,我已经分不清我最重要的两个人,哪一个在说谎。

我在警察局外徘徊了一天,都没有获得探视橙橙的资格,然后第二天我再去的时候,好心的门卫伯伯告诉我,那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已经被她爸爸接走了。

据说她爸爸来头很大,直接坐飞机过来打声招呼就把人领走了。

门卫伯伯努力地想了想,报出了一个名字。

我和方科目瞪口呆,就算我再天真,我也听过这个路姓企业家的名字,我甚至知道他出身这个城市,发家于外地,现在他在这个城市有庞大的投资,随便一个都是资金上亿。

而方科,他出身商家,他当然更清楚那是什么人,我看见他一向从容淡定的脸,开始冒出虚汗。

仔细想起来,那张经常在本市新闻上出现的意气风发的企业家面孔,的确和橙橙有着几分相似。

真是一场洒尽狗血的戏。

我们沉默地走回去。

快到家的时候,方科突然弱弱的说了一句:“好像是他。”

我茫然的问:“什么?”

方科沉默了片刻,声音含糊的说:“我那天……看到拉着路橙橙进宾馆的老男人,好像是她爸……我当然觉得眼熟,但没联想到会是那个人。”

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我喜欢的这个男孩,这个优秀得让我仰视的男孩,他到底在说什么?

那些侮辱的言语,那些给橙橙判了死刑的言语,原来只是出自一个一面之缘的猜想。

而金子,金子的谜底又是什么?

我以为我再也没有机会知道金子的谜底,因为自离开警察局后,橙橙就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出租屋。

她付清了一年的房租,所以房东一直为她保留着房间,直到下一个房客来临。

但是我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那样轻易地抛弃了房间里所有的东西,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她的生活如此简单,简单到仿佛随时可以开始另一场旅行。

她真的可以。

她的转学手续也办得无声无息,就像她来的时候一样。

同学中很快不再谈起橙橙,我的生活,也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我依然和方科在一起偷偷恋爱,但是我们谁也不提橙橙和金子。

三个月后的一天,我牵着叮当去找方科的时候,一个清洁工大妈很喜欢叮当,于是我们闲聊了起来。

她告诉我她以前在小区外的一家餐馆做摘菜洗菜的工作,三个月前那家餐馆被砸后搬走了,她就在小区里找了份清洁工作。

我顿时想起那家餐馆就是橙橙出事的那家,不禁有些伤感。

大妈絮絮的跟我念着:“砸了好,在那种黑心餐馆做事,我也会折寿的,现在我在小区里搞搞卫生,逗下狗和小孩,心情好多了。”

我问:“为什么是黑心餐馆?”

大妈奇怪地看我一眼:“你不知道?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啊,那家餐馆的狗肉煲最出名,但是老板总是偷附近的宠物狗来省成本,你算运气好,狗听话不乱跑,像上次那个姑娘,就是狗不听话,把绳子咬断跑了,结果被餐馆抓去当肉狗杀了……那姑娘找来的时候眼睛红得哟,我当时就觉得要出事,谁知道老板瞎了眼,居然叫伙计打她,以前也有丢过狗的人找来,都是被他打出去的,他手下有几个以前混街的人……一个耳光把那姑娘嘴都抽出血了,要不是光天化日,还不定他们干出什么来……我可看不下去了,我当时就跑了,决定不干了,谁知,第二天那姑娘就叫来一大群人把馆子砸了,老板被打得进了医院,那姑娘听说也被抓进去了。”

我的耳朵嗡嗡作响。

忽然恍惚地想起橙橙离开的那个早上,我在她的房间里瞎转的时候,看到放在沙发上的一截狗绳,上面确是金子咬断的痕迹,但我竟然没有往深处想。

她为了寻找金子,被一群粗俗无耻的人殴打,然后她满身疲惫的回来,发着高烧,再被我和方科这两个浑蛋侮辱。

她倒下去的时候,也许真的是心如死灰。

所以她再也不会回来。

大妈还在分析:“当时附近小区里丢过狗被打过没处声张的人有几十号,出了这事后都说那姑娘为民除害了,大家还想联名去保她的,结果听说她家来头很大,早把人接走了。那个瞎了狗眼的餐馆老板开始还在医院嚣张,后来估计也知道厉害了,出院以后关了店灰溜溜地走了,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了,这附近算是少了一害。”

大妈突然惊讶地叫起来:“哎哎,你哭什么啊?”

橙橙。

我不能不哭。

我怎能不哭。

十年后,高中同学会。

我已经成为了一个穿着职业套裙的小白领,行走在有着各种成就或各种失落的同学中,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不再是那个会笑得没心没肺的开心果了,我也学会了有弧度却没有温度的微笑,我被上司为难的时候点头哈腰,有新人入职的时候指手划脚。

这就是我,庸俗得令我自己都想流泪。

叮当已经于五年前寿终正寝,它死于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表情安详。

而方科与我,在进入大学后的第三年,我们就已经平静地分手。

那时候他已经被安排进入家族企业实习,毕业后直接涉足管理,家里也已经安排了门当户对的对象。

这个结局,或许多年前橙橙初见他时就一眼看穿。

为了弥补自己的误解给我和橙橙的友情带来的伤害,在知道金子失踪的真相后,方科曾经动用过他能够动用一切关系,帮我查过橙橙的去向。

查出来的结果令我更加悲伤。

路橙橙是路姓企业家的长女,也是他和前妻所生的唯一女儿,前妻在橙橙三岁时就已经过世。后母原本一直无法生育,所以把橙橙视如己出,但是橙橙十二岁的时候,后母却奇迹般地怀孕了,并且产下了一个男孩。弟弟的出生改变了橙橙的命运,后母开始一反常态为刚刚十六岁的她寻找联姻对象,后又以命理为由,把她送到千里之外读书。

那次进警局事件后,她的爸爸就把她送到了国外一家贵族学校,据说同行的,还有家里早就为她安排好的世家少年。

她的命运,在她父亲和后母的手里,被规划得没有一丝破绽,华丽唯美,看似轻松,唯一的遗憾,就是她自己不曾参与意见。

或许她这一生曾经有过一次反抗的念头,就是在她刚转学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在我说要分给她一半父母一半爱的时候,她曾经用尽所有勇气,甩开了父亲的手,拒绝了他安排她留学的要求。

但是后来,她到底还是接受了这个安排。

因为为她打开过另一扇门的人,又狠狠地把门关上。

那个残忍的人,就是我。

不知道是谁提起了话题,十年不见的同学们,突然谈起了路橙橙。

那个只同班过一年的女孩,后来消失在空气里。

同学们仿佛一个个都化身侦探,在多年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我像看戏一样,听她们热烈的讨论起了高中时曾经和橙橙的亲密交情,与她一起吃饭,一起上厕所,一起逃课,一起互抄试卷,一起逛街追男孩。

那些我闻所未闻的,与橙橙的交情。

我慢慢才听明白,原来有同学在国外旅游时,遇见了现在的橙橙,而据说橙橙已经嫁入豪门,那豪门之豪,超出同学们的想象。

她的身世,也在这信息发达的时代轻易搜出,路家长女,令人仰止。

尝尽生活艰苦的大家,忽然发现自己的身边曾经生活着这样一个公主般的人物,于是一时之间,曾经的疏离与冷漠,曾经的矛盾与隔阂,都被选择性的忘记,取而代之的,是成年人最善于的谎言。

我曾经是她最好的朋友。

我曾经是她最亲密的伙伴。

我曾经与她形影不离。

这些谎言,争先恐后的从她们的嘴里跑出来,唯恐落于人后,连她们自己,都被感动了。

而我,我什么也说不出口。

有人说这次的同学会主办方也想尽办法通知到了她,她还赞助了所有费用,听说她今天也会来。

我突然有一种少女时代的惶恐,我不知道见到橙橙的时候,该以怎样的表情,说着怎样的言语。

我那么的想见她,想了十年。

然而一想到真的要见她,我又羞愧难当。

做主持的同学,突然兴奋的扬着一个包裹冲进来:“路橙橙寄来的!”

又“咦”了一声,道:“是给莫小狸的。”

大家一片兴奋的哗然后,又归于失望叹息。

有人问:“路橙橙不来了吗?”

主持同学摊手:“说来不了了,不过大家放心,她赞助的钱已经到账了,我们今天可以尽情狂欢!”

欢呼四起,震耳欲聋。

橙橙不出现的小小失落,迅速烟消云散。

我躲到窗边的角落里,慢慢拆开那个小小的纸盒。

邮寄的地址是同城,我想橙橙一定回到了这个城市。

她也许真的是准备来参加同学会的。

但是最后一刻,她与我一起退缩。

我们都知道那是为什么。

纸盒打开,里面躺着一张三十二开大小的薄纸,是一幅手绘漫画。

橙橙一直喜欢自己画漫画。

好奇凑过来围观的同学,见只是一张薄纸小画,都失望地走开了。

窗外正是四月春光,阳光温柔得想让人流泪。

多么嫩绿的柳枝,它在空气里微摆,它单纯得让人想流泪。

窗台的杜鹃,如火般盛开,蜜蜂在它柔嫩的花瓣上舞蹈,它们幸福得让人想流泪。

是的,一定是这些原因。

不然为什么,我会流下这么多这么多的眼泪。

小小的画纸上,是山坡上的绿草地,穿着白裙子的长发女孩,和穿着黑T恤的短发女孩,相亲相爱地躺在一起,身旁是一碗有些突兀的泡面。

她们的表情温柔而安静,还显稚嫩的脸庞,散发着一种叫幸福的光芒。

而在她们的头顶上,是一望无际的湛蓝晴空。

那样的晴空,我此生只经历过一次。

因为晴朗得太过纯粹,所以闭上眼睛的时候,眼皮前也会是火烧云般的艳红,灼得人不小心就会落泪。

那样干干净净的爱,那样干干净净的恨,那样干干净净的两个人。

路橙橙。

莫小狸。

她们在生命的拐角处走散。

我恍惚想起那首她哼过的歌。

“就算走得比谁还要遥远,她仍会在青空里对我微笑;只要轻轻的闭上眼睛,就会回到夏日里第一缕阳光下。”

有一颗眼泪,用力的砸在画上的一排小字上,那是橙橙的笔迹。

她写着:小狸,那是我们共同拥有过的,最美的青空。

(完)

作者后记:

多年前我曾经写过一篇叫《春暖花开》的文章,也是关于年少时候的友情,至今仍经常有人提起那里面的程末末和阮烟罗,为她们欷歔流泪。

而这篇《我们的青空》,同样是写的两个女孩的友情,相较于《春暖花开》,它没有太激烈的情节,只有错过的柔软悲伤。

年少的时候,我们曾错过什么。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念我曾经的一个朋友,三年的青春时光里,我们曾经形影不离,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分享秘密,一起血拼开水房。

那样充满细碎阳光的日子,即使此刻想来,仍然忍不住仿佛就要流泪。

但是那样的我们,却在毕业以后,因为种种误会,至今不再联系,甚至连同学会,也要刻意避开。

那样珍贵而易碎的友情,那样敏感而卑微的小孩,就是年少时候的我们的剪影,而长大以后,沉默地回头,再也寻不见回去的路。

我一直不明白,这是成熟的代价,还是必经的离散。

然而曾经拥有,必值得一生感激。

所以故事的结尾,橙橙寄给小狸一幅画,缅怀她们共同拥有过的美好,也原谅彼此的错失。

我们的青空之下,总是泉水淙淙,鸟声啾啾。

那样的时光,最美,也走得最急。

——烟罗(作者新浪微博http://weibo.com/1700109564ID:烟罗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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