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助推城乡统筹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创新的几点思考
2011-04-18重庆市江津区科委重庆市江津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刘先平
文|重庆市江津区科委、重庆市江津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 刘先平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难点,是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也是深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节点,更是深化农村“五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是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重庆市江津区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初步形成了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邮政储蓄银行、民间资本互助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是从发展需求来看,融资难仍较突出,再次成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突出瓶颈。因此,加快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转变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农村金融资本运用机制,对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农村产权改革,盘活农村生产资源要素,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各项权益,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改革思路
重庆市江津区坚持“统筹考虑,总体定位,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分工合理、功能完善、长短结合、适度竞争、品种齐全、服务方便、城乡互助、监管有序”的思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激励求变创新,进一步扩大对“三农”的支持范围,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建立起以合作金融为基础,以政策金融为导向,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三农”信贷资金的合理投入,着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战略。
几点建议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难点,是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也是深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节点,更是深化农村“五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重庆市江津区要积极探索,奋力攻坚,多元化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创新,努力推动融资方式的重组。建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试水村镇银行新模式。采取“银行投资入股开办村镇银行”或者由“城市银行控股、当地政府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加入股开办村镇银行”的新型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模式,发展村镇银行1~3家。由区政府金融办公室牵头,人行、银监部门共同研究,区统筹办、区农委协作实施。
鼓励和支持创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农业银行或社会经济实体创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加强政府监管,做好风险防控,简化借贷手续,降低门槛,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群众创业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同时,大胆创新开发扶贫模式,充分利用国家开发扶贫资金入股控股,吸纳“地下钱庄”民间组织入股的方式,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
引入经济实体开办农业担保公司。在现有的绿丰农业担保公司的基础上,新开办以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为主,联合地方财政、国家扶贫资金、城市大型企业投资入股的农村产业发展贷款担保公司、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公司,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及提供抵押品处理等业务,适当降低担保人数和对担保人的条件、要求,扩大农户联保范围,积极探索开办“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的联保贷款新模式,建立“政府出资+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参股”的区域性农业担保机构,新开办行业协会(组织)担保方式的贷款业务。
探索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期货是对冲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有效工具。开展以优惠政策推进把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转移给期货市场的改革试验,拓展其他地区目前已有的小麦、大豆、玉米期货,借鉴发展江津区大米、花椒、柑橘、生猪、生产饲料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帮助组建起来的专业化农户生产经营实现预期的稳定收益,保持农业生产的连续性,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方式。探索开办订单农业贷款,建立起“公司+农户+银行”和“协会(组织)+农户+银行”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模式,解决农民在发展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难题;扩大支农再贷款对象及范围,将原来的支农再贷款单纯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改为支持区域内所有的金融机构,支农范围由单纯的农户贷款扩大至所有涉农贷款。
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针对重庆市江津区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的经营特点,扶持开办林业火灾保险、水果种植业、养鸡业、养猪业等特色产业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运用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手段,推动农业保险商业化运作,有效降低群众创业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经营效益。同时,建立完善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各项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坚持自愿性、互助性、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原则,大力发展以农户为主体组建的资金互助组织,培育新型的以社区为边界的村级合作金融。采取“银行资本+农业资本+民间资本多方融合”模式,探索运用引导性、政策性、商业性多方扶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新路子。
建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试点。采取以地方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以国家扶贫开发资金为辅助的联合入股方式,选择1~2家商业银行,建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逐步实现由单纯的农村机械耕作扩大到利用交通工具、车辆、船舶、农副产品交易等综合性租赁业务范围,支持搞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创新投融资体系。按照“整合四资(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明晰五权(承包地、林地的经营权和宅基地、房屋、水库塘堰的使用权)、政府主导、法人治理、加强监管”的原则和“系统研究、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在构建层次分明、便于运作的新型投融资管理体制框架基础上,集中区属优势资源,培育若干资产结构合理,拥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责、权、利相一致,具备长远发展能力的专业性建设投资机构,实现城投公司资产融、投、增、还良性循环运行,要切实改变资金被动局面。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创新机制体制保障,切实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点,不断满足统筹城乡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金融的需求。
强化政策支撑。农村金融发展要靠金融机构的自身努力,同时也必须加大支持力度,关键是加大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的支持。对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要继续落实和完善。区政府要从不断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出发,制定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尤其要加大对统筹城乡改革集中示范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
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是提供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创新的政策、制度、舆论保障。各级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举措,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吸引外资,调动农民创业积极性。
鼓励各地试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风险系数大,政策性强,在积极争取成为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试验区的同时,先行选择几个示范点开展试点工作,破除不利于劳动力、土地和资金等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推动市场机制在城乡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内源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