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质量安全的思路
2011-04-13董云云
□董云云
(中共榆次区委党校,山西 榆次 030600)
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但影响到农业整体素质、农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产业化水平,而且也直接影响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和农民的经济利益,因此,制定并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至关重要。
一、当前农村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农业的产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而当前农村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状况不容乐观。
1.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有的根本没有标准可言。比如发生在2010年初的“毒豇豆”事件,武汉、上海、郑州等11个城市相继检测出产于海南的豇豆残留农药超标,并被舆论称为“毒豇豆”后,致使海南豇豆本地收购价格一度由每公斤6元多跌至0.8元,不仅海南农民利益和海南冬季果菜声誉受损,而且再次引发各地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忧虑。
还有2010年9月,沈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在于洪盛发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查封、扣押了一批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的大白菜,为了切实保护经营者的权利和利益,沈阳市农业检测中心又对这批大白菜重新抽样,并对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让人震惊,农药残留超过正常值60%,属于剧毒。如果市民长期食用药残蔬菜,会引发慢性中毒,孕妇则会造成流产,影响到人体的免疫系统和造血系统,导致癌肿、血液病和免疫紊乱所引起的诸多疾病。
2.有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标准不全。就拿2008年的奶粉事件来说,三聚氰胺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有些婴儿因为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成为“肾结石宝宝”,可是在事件以前,国家的质量标准中就没有对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标准,只是在事件发生以后,才引起高度重视。随后在三鹿、伊利、蒙牛、雅士利等22家奶粉中检出三聚氰胺,其中三鹿奶粉含量最高。在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中,可能还有其他对人类带来危害的添加剂,在没发生危害的情况下,也还没有标准检测。
还有前一段大面积地出现在湖南、湖北两省的人造豆腐,就不是以大豆为原料制造出来的。合成豆腐主料竟是添加剂,他们是将大豆分离蛋白、大豆油、食品专用变性淀粉、盐、味精按一定比例进行混合,用搅拌机搅拌,然后加入冰块和白色素继续搅拌,盛入模具盒后放入蒸柜蒸熟,最后进行塑封包装。人工合成豆腐究竟算不算豆腐?南京市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委员会相关人士坦言自己也不太好判定,因为国家并没有对豆腐有这个宽泛的概念给出定义。而就目前的市场而言,包括嫩豆腐、豆腐干等产品,所适用的生产标准都是国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非发酵类豆制品》国家标准。而该标准的适用前提必须是:经制浆工艺制成的豆制品。也就是说,如果是用其它工艺制成的豆制品,该标准对其并无约束力。该人士直言,从这个层面来看,非传统工艺的豆腐生产,很可能存在一个标准监管盲区。因此在眼下,从这个层面来说,只要“合成豆腐”所添加的相关添加剂属于合法添加范畴内的,那么相关部门也就不好说它是不合格豆腐。
3.有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虽然有标准,但是不合格产品还是很多。比如一些不法个人或者企业生产的虽然不是无公害农产品,可是冒充无公害农产品;市面上还存在不少的假冒伪劣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等。
二、影响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规范合理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十分重视,特别是对人体健康有直接影响的农药残留和其它有害物质都制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而我们国家的农产品虽然也有一些标准,但是还做得不够完善,特别是根据初级农产品的品种固有特征如形状、颜色、滋味、质地和成熟度等为依据的标准更是欠缺,不仅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鉴定,而且也严重影响到农民的利益。
2.监督检测存在漏洞。尽管我们国家自上而下都建有质量监督检测机构,但是由于检测方法还有一定的不足;农产品生产以散户为主,散户也是监管最大难题;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没有身份证(检测合格证),查找问题蔬菜源头困难,所以,市场上还存在假冒伪劣,还存在不合格农产品,甚至还存在一些有害农产品。
3.农业劳动力综合素质不高。在现代科学技术的条件下,生产的发展主要不是依靠人口的数量,而是人口质量,而我国农业劳动力量多质低,综合素质不高,特别是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这样,就严重影响到农民对于新科技、新做法的了解和使用,同时也会影响到了农产品的质量。
三、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点
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来加强对现代食品的监督管理,美国、欧洲发达国家和地区等都颁布了食品法或食品卫生法,具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
1.美国农产品质量监管特点。(1)法律与规章科学健全。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法令有“联邦肉类检验法令”、“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令”、“公共健康事务法令”、“食品质量保障法令”、“禽类产品检验法令”和“蛋产品检验法令”,均由国会制定颁布,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这些法令制定相应的法规进行组织实施,同时管理机构以最新研究成果和分析方法及时修订。规章的制定与修订公开、透明,从而可以利用公众信息,提高规章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健全。美国对农产品实施“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并注重实施 HACCP全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①质量检测监督。美国质量检测监督主要由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负责制订肉类、蛋禽类产品年度残留监测计划,对食品加工设备、含量、包装和标签等制定统一标准,监测农产品的微生物、化学物质残留含量等。②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体系有国家农业部的农业研究中心、州以及市级检测、检疫机构,各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规。③实施认证化管理。美国有机食品的认证检测监督管理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机食品认证协会一般设在州、县以下,并设分支机构,州认证机构由农业部授权,作为合法的中介机构负责申报有机食品基地的现场调查、资料审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质量检测由具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专门派员抽样检测,再经有机食品认证协会将全套资料上报农业部批准。
2.欧盟农产品质量监管特点。(1)提供透明的消费者信息。欧洲发达国家和地区重视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强调公众知情权。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重要地位,并为其管理体系建设、发展不断提供有力的保障。欧盟食品安全局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方法来确保相关方能够获得有关科学咨询和检测、管理上的所有信息。通过与公众商讨食品安全所有方面的问题,提供科学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对话机制,促进欧洲和全球层面上各国消费者之间的对话,公开制定政策的所有过程。制定食品指令,确保公众的健康得到保护等。(2)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应急。欧盟早自1978年就开始在其成员国中建立快速报警系统。到2002年,欧盟实施了共同体快速报警系统,包括食品网络和非食品产品网络。其中的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RASFF),就是信息管理体系运用于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应急的最佳实例。该系统主要用来收集源自所有成员国的相关信息,以便各监控机构就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信息交流。RASFF是一个涵盖成员国(包括欧盟EU、欧洲自由贸易 联盟EFIlA、欧洲经济区EEA的挪威、冰岛和列支登士敦3国)、委员会及欧洲食品安全机构(EFSA)的网络。建立该系统的目的是为欧盟各成员食品安全主管机构提供有效途径,交换相关信息,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当任何一个网络成员发现存在对人类健康有直接或间接危害的警情时,RASFF委员会将立即得到该信息,并立即将此信息传达至网络下的其他成员。在不违反其他共同体规章的前提下,各成员国通过快速预警系统立即告知委员会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危害及采取的相关措施等信息。
四、推进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质量安全的思路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应加强宏观管理,合理利用相关政策
1.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标准体系。我国农产品技术含量低,易受他国技术壁垒和技术标准的限制。构建和完善我国农产品标准化体系,不但可以提高中国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和技术含量,突破国外各种技术壁垒的限制,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而且有助于从整体上提升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所以,我们要加快标准制订进度,加大标准清理力度,抓紧与国际接轨;对现行的农产品国家标准、农产品行业标准和农产品地方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尽快解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重复交叉问题;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注重与国际接轨,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满足外向型农业发展的需要;要做好国内外农产品安全标准、食品标准以及有关技术性法规的的收集、研究工作,要加快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畜禽安全无公害食品以及加工产品的标准,努力使农业各类产品都有标准可依,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化体系。
2.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的实施。中国目前虽出台了很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但仍然存在适用法律门类少、法规的周密性与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尚不能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有效开展。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立法与法规配套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一是要从法律的角度规范农产品标准制定和推广,使标准体系建设与普及有法可依。避免政出多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同时存在,低水平重复,让广大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所适从的现象。对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依法强制推行。二是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要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等环节进行法制规定,使法律、法规具有可操作性。
(二)加大农产品标准的普及推广力度
广泛宣传,要将普及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农产品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知识列为推动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并将有关的国家《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规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文件印发下去;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农民技术学校和各种农技培训班,加大对各类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尽快熟练掌握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标准化的生产技术规程,提高标准化生产技能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区建设,带动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让广大农民明白推行标准化的道理、得到推行标准化的实惠,这样,才能使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监督检测力度
频频发生的有毒农产品事件,将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在食品源的监管问题上。食品源安全的重要性,虽然在社会上早已达成共识,但在实践中,监督检测却存在许多的难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尽快使用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积极学习国际通用的检测方法和国外先进检测方法,既要监控到农产品的质量,也要监控到储藏、运输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及微生物危害,还可监控生态及环境情况。二是建立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等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等设备进行检测,对通过检测的农产品,发放检测合格证,进入市场,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施销毁,严格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三是从源头上加强对农业户特别是散户的监管,我国有2亿多农民,让他们在目前这种分散经营的状况下遵守农产品的安全标准,是很难办到的,为此,可以通过龙头企业或者中介机构把农民组织起来,从事规模化、规范化生产,建设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抓好农产品质量关。只有做好这些监控措施,才可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四)大力实施品牌名牌战略
各地由于独特的气候与环境优势,会形成许多优质农产品,这些产品与其它区域的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产品质量优势。农产品标准化要与名牌战略实施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全面推广ISO9000质量认证和ISO14000环境认证。加快名优农产品认定工作,促进名优农产品的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努力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市场信誉好、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名牌,通过授予优质产品标志,实行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品牌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以品牌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发展的水平,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
(五)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农业劳动力的素质偏低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只有提高劳动者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用现代工业的理念来管理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来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组织方式来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用现代标准来规范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提高农业整体素质。与此同时,劳动者才能主动的获取农业信息,并敢于利用新的信息技术改善农业生产,减少不合格农产品的数量,加快农产品质量的提高,让人们吃到切实放心的农产食品。
总之,我们要把农产品标准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步伐。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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