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与防范措施
2011-04-13徐晓虹
徐晓虹
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法律意识、经济意识及对医疗服务需求意识逐步提高,医疗纠纷呈现明显增多的趋势,处理难度加大,这既加重了患者的负担,影响其身心健康又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程序,制约了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急诊科,由于急诊患者发病急、病情重、未知因素较多,因此,急诊医疗纠纷是医疗服务中具有其普遍性[1]。据统计,急诊医疗纠纷占医院总纠纷的10%~20%[2]。从医源性角度探讨急诊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因素,加强防范。
1 医源性因素
1.1 急诊医务人员工作态度 急诊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急诊患者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容易形成一种患者心急,而医务人员心里不急的状态。尤其在患者集中时段,说话快、简单、解释问题语言生硬。有的医务人员说话不严谨 ,过于轻率,不留余地,使患者或家属产生逆反心理,导致医疗纠纷。有的语言过于随便甚至失态,不注意语言的表达方式,不考虑患者及家属的感受,很容易造成他们的误解,甚至会对有些讲话断章取义[3]。
1.2 医疗制度落实不到位 医疗工作制度是保证医疗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重要方法。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急诊医疗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散;制度健全了,不能认真落实,只是流于形式。急诊就诊制度、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不按要求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不严格,没有按照等级护理及时观察病情,医疗操作不规范,在岗不尽责等。
1.3 医疗技术水平不高 急诊医学特点是以最少的数据、最短的时间、最快捷有效的方法救治患者,以抢救生命体征和迅速解除患者痛苦,赢得进一步诊治的时间为宗旨。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应具有全科知识面、综合救治、协调的能力。很多情况下,有的单位让进修医师或底年资医师单独值班,把关不严,过于放手,技术不熟练、专业技术不过硬,知识面窄,甚至出现技术失误,造成误诊、漏诊、对病情估计不足,造成延误抢救时机,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形成医疗纠纷或事故。
1.4 医疗文书记录不规范 病历是诊疗过程中疾病发生、发展及转轨的真实记录,客观详实的病情记录和抢救经过,是处理医患纠纷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保护医务人员的需要。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如抢救记录不及时,时间记录不准确,或记录不一致,记录不完整,用药、出入量医护记录不一致,120接听记录不详细,如接听时间、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出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入室时间、病情恶化时间等。医疗护理文书内涵质量不高,病情记录不全面,缺乏逻辑性,语言描述不当,抢救记录书写不规范等。
1.5 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 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淡薄。由于部分医务人员对病历的法律作用认识不足,书写不认真,病历内容记录的不够完整、准确,记载的内容不属实,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缺少处理依据,甚至造成被动局面。患者有权了解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处置以及病情预后等情况,有权要求医务人员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有权了解医疗过程中费用使用情况,如果医护人员拒绝提供患者要求知道的有关内容,可能导致侵犯患者知情权而导致医疗纠纷。为患者保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的隐私,这是医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如果不分场合地随意议论,就会侵犯患者地隐私权而导致医疗纠纷。
2 防范措施
2.1 主动改进服务态度 强化窗口意识,热情接待患者,急患者之急,想患者之想。改善服务态度,必须提高各级医务人员的自身素质,提高学会交流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紧紧抓住“以患者为中心,以抢救患者生命为己任”的主题,增强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工作严肃认真,各种的诊疗工作迅速、准确。
2.2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首诊负责制是防止互相扯皮、推诿的必要保证;岗位责任制度使各级给类人员职责清楚,责任到人,不得擅离岗位,尤其是用餐时间,采取免费送餐到诊室,交接班衔接之际,接班者未到,交班者绝不能先下岗,必须当面交接签字,防止放空岗;落实抢救制度,实施绿色畅通通道,对危重患者必须先抢救、后挂号,先用药、检查治疗后缴费,各项处置检查单、处方、住院单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实施绿色专用章畅通,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查、拒绝发药或拒收入院事件发生;查房制度一丝不苟,严格落实三级查房制度,急救室危重患者上级医师查房2次/d,查房情况及组织抢救要专人记录。留观患者,切忌留而不观、观而不查、查而不治、治而不记的不服责任做法。
2.3 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提高急诊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是保证急诊医疗治疗的关键。医院应加强初级医务人员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三级训练。有计划安排急诊科室医务人员参加各临床学科培训。选派技术骨干外出进修深造,不断提高整体救治水平。培养急诊科医务人员,不但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熟悉掌握各科急诊危重的诊断和治疗技能,还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熟悉的急救技术与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这样才有可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实施准确、有效的抢救工作,使现场抢救、分诊、转运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病员地病死率和致残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4 严格规范医疗文书 医务人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就是最重要证物之一。医疗护理文书是严肃的法律文件,医务人员在记录书写医疗文书,遵照科学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把疾病的特征、治疗意见、可能出现的问题记录清楚。下诊断要实事求是,避免武断、鲁莽、轻率等,诊断结论必须建立在病史、体检和辅助检验基础上,应遵循证医学观点,给自己留有充分的贿选余地。病情的客观变化、针对病情变化所做的客观分析及根据病情变化的用药情况都应在病历记录中反应出来。要严格履行告知义务,落实知情签字制度。对生命体征异常、潜在危险时,一定要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并签字。
医患矛盾必然存在,要解决这个矛盾,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应首先从自身查找发生医疗纠纷的因素,采取防范措施。急诊科是医院的窗口,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协调各科室间关系,完善就诊程序和会诊制度,开设绿色通道,加强后勤保障。只要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规章制度、医疗操作常规和规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把工作做好、做细,积极主动与患者沟通,才能减少和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1]程苏华.浅析急诊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3,19(10):618-619.
[2]杜 军,林少宾,赵文静.防范急诊病人接诊过程中医疗差错的发生. 中国急救医学,2006,26(5):393-394.
[3]郑 艳,张 薇.护患沟通对护理纠纷的预防[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6,6(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