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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的学科地位与社会责任①

2011-04-12段宝林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民俗学民间文学民俗

段宝林

(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 100871)

民俗学的学科地位与社会责任①

段宝林

(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 100871)

民俗学是1918年以来由西方引进的洋科学,至今已有九十多年的历史,但仍然未能取得独立的学科地位。问题何在?本文试图作一些具体的探索。笔者认为,食洋不化、未密切联系中国实际是主要原因。搞“清高”的纯学术,远离社会生活,漠视社会责任,必然不会受到社会重视。民俗学的生命力在于重视为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崇高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迫切需要进行理论创新,从民俗是“原始文化的历史残留物”的理论中解放出来,在建设人民美好的新的生活家园的过程中起更大的作用。

民俗学;社会责任;学科地位;理论创新;教条主义

自从1918年2月蔡元培在北京大学发动征集歌谣,开始了中国民俗学的研究以来,已经有了九十多年,将近一个世纪了。在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民俗调查、描写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和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出版了许多著作和无数的论文。在一些大学也开设了民俗学的课程,部分大学还招收民俗学的研究生,建立了民俗学的一个博士点和几个硕士点。有的没有博士点的,挂靠在文学专业或其他专业的博士点,也招了博士生,成绩很大。

然而,我们许多人也强烈地意识到严重的学科危机。特别是近十年来,民俗学在学术上仍然没有什么地位,甚至几乎无处容身。民俗学(包括民间文学)原来在中文系,后来又归入法学院、社会学系,不仅不能成为一级学科,反而成了一个小小的三级学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原因是,民俗学是从民间文学的研究发展起来的,中国和西方都是如此。至今美国民俗学的研究内容仍然以民间文学为主,这从邓迪斯的《世界民俗学》教材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所以,民间文学与民俗学的教学,大都在中文系。

后来我们学术界的一些人为了向国外看齐,反对把民间文学作为文学来研究,反对或贬低从文学角度的研究。于是,民间文学被民俗学所取代,有的学校就不搞民间文学研究,提出把民俗学由中文系转入社会学系。2001年中文系的一些系主任开会,竟然把民间文学课从课程表中取消了。民间文学被赶出了中文系。而在社会学系中,民俗学成了在二级学科人类学之下的三级学科。在各种学术评审中,民俗学界几乎无人参加,有时个别人成了评委,却并不为同行说话,以致民俗学的非常重要的研究项目,往往得不到支持,完全由外行专家来决定命运。而外行专家由于对民俗学不了解,所以往往不重视,非常重要的项目不能通过,民俗学的研究发展很慢,例如:民俗学的博士点,至今还是只有一个。而建立博士点比民俗学晚几年的比较文学博士点,在十几年间,已经有了八九个。对比之下,民俗学的命运实在非常可怜。这是很大的学术危机。

这种情况严重地限制了民俗学学科的发展,是同当前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要求大相径庭的,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好好研究。近几年来,我已经写过一些文章,如《危机与生机》、《比较民俗论》的序言等等,都对民俗学的危机问题进行了重点探讨。

我以为民俗学的危机有多方面的原因,有深远的历史根源、理论根源和国际背景,但民俗学研究脱离当前社会生活,缺乏社会责任感,是主要的症结所在。

民俗学是研究人民大众生活的科学,本来是应该在人民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但是我们有的理论家,却热衷于大肆研究空洞的外国洋理论,以纯理论为高,以外国理论的介绍为荣,一点也不联系中国的实际。这种情况如果只是少数学者的个人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它却受到了许多报刊的推崇和吹捧,在民俗学界甚至成为一种时尚。

在大学中,我们中国民俗学的地位就更惨了。

在国外许多大学中,有民俗学系,有人类学系民俗学专业,再看看我们中国,连北大、清华、复旦,南大都没有,更不用说其他各地的许多大学了。清华大学在30年代曾经有人类学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曾经设立过人类学系,后来也不受重视,没有什么发展,有的就慢慢萎缩了,甚至消失了。民俗学课程多附设在人类学系,独立的民俗学系完全没有。而在欧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像在德国,不少大学有独立的民俗学系,梁雅贞博士就是巴伐利亚大学民俗学系的毕业生,我们曾经请他们的系主任来北大讲学,在交谈中了解到他们每年都有民俗学专业的学生毕业,不少单位,包括政府部门,都很欢迎他们的学生。

我想,如果民俗学专业大学生只学习一点空洞的所谓理论,没有具体的民俗知识和技能,怎么能受到各部门的欢迎呢?我们现在的民俗学研究生也是如此,虽然毕业了不少,除了大学之外,其他单位几乎都不要他们。这是为什么呢?值得我们深深反思。我想,民俗学是天然和人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是研究人民的。如果我们学科的教学内容能密切联系人民生活的实际,如果我们的教学和研究都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确确实实在中国人民的生活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那么,我相信,社会各界,包括报刊、组织人事部门,都必然会非常重视民俗学和民俗专业的毕业生的。

民俗学的危机,首先表现为社会上对民间文学、民俗学的不了解。有一句名言说:对于民俗学,“轻视是由于无知!”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本来民间文化(包括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艺术)是人类文化、民族文化的根基,是社会发展所绝对不可缺少的。我曾经在1987年12月15日的《光明日报》上发表过名为《文艺上的雅俗结合律》的文章,宣传过民间文学的重要性,但是,孤掌难鸣。由于我们的价值论研究和普及、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以致人们对民俗学、民间文学不了解,外行专家、领导干部往往不了解民俗学的重要性,当然也就不会重视。

再看图书馆的图书分类中,民俗学和民间文学往往是没有的,图书馆的人不知道我们民俗学民间文学的理论体系,往往把同类的书分在不同的地方。例如:我向北大图书馆无偿捐献了一万多册民间文化的图书,上架后发现:分类非常乱。关于史诗的书有好多,原来都是放在一起的,结果却被分散开了,连中国“三大史诗”都分在不同的类别中,有的在诗歌类,有的在少数民族类,就是没有史诗类。人民大学的报刊资料中,也是没有民间文学这一类,把民间文学分在了文学大类中,被作家文学吞没了。

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民间文学,我们的民间文学普及、宣传工作不到位。所以,我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社会,我们千万不能怨天尤人,而要反求诸己,找到解决问题的开门钥匙,关键还在于我们民俗学自己的学科建设、学科体系的宣传普及工作不到位。我想就此谈一点看法和建议。

我们的民俗学虽然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也有了七八十年了,但是它仍然是一个新兴学科,一些基本的理论没有建设好,在工作中必然会发生危机。

这种危机在美国1996年就曾经引起民俗学改名的很大争议。在1996年美国民俗学会的年会上,有人提出:“民俗学应该改名!”因为英国已经以“文化研究”取代了民俗学,法、德、瑞典等国也以“民族学”、“口头文学”、“口头历史”、“传统艺术”等名称取代了“民俗学”。

为什么呢?据说是因为“民俗学”的“名声不好”,民俗学常常和迷信、粗陋、不文明等事物联系在一起。所以它已经陷入“身份危机”,因此建议改名。当然,也有人反对。如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阿莫斯就认为,学科不被尊重,问题不在于名称,而在于我们的学术质量,在于学术对社会的贡献。①宋德胤、杨宏海、卢深:《比较民俗论——中国南北民俗文化比较研究是、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香港天马图书公司2000年版,第53页。

这是非常正确的。我同意。这是学科建设的根本问题。问题的关键是要落实,要具体化,探讨我们民俗学的学术质量如何提高。

我以为,要从根本上来加强民俗学的基础理论建设。首先从民俗学的名称、研究对象、民俗的本质、民俗的分类等等民俗学本体论,以及民俗学价值论、方法论等等基本理论入手,弄清最基本的概念、范畴。在这一方面,国内外都一样。

美国改名论者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民俗学在各个国家的发展过程并不一样。它是从研究民间文学开始的。所以有的国家就以口头文学为主要对象,如俄罗斯,folklore就是民间文学,中文就翻译为“民间文学”。美国也是以民间文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所以可以用“口头文学”来取代它。民俗学在发展的初期,往往是通过民间文学来研究民间迷信、民间历史,所以,也可以用“口头历史”、“民间迷信”来取代它。

但是,后来,民俗学的内容在调查研究中逐渐扩大,扩大到不仅研究精神民俗,而且也研究物质民俗,也研究组织制度民俗,也研究民间科学、民间医药……总之,凡是人民的文化创造,都成为民俗学的研究对象。这是顺理成章的发展。因为民俗(folklore)的原本意义就是“民间智慧”或“民间知识”、“人民创造”。

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民俗学学科体系。民俗学的分类结构,就是三大部分: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和精神民俗。在每一部分,又分为许多小类。可惜的是我们的分类体系,外行人并不知道。他们的认识就必然会模糊甚至混乱。

随着民俗学研究内容的扩大,对民俗本质的认识当然也必须变化。原来民俗学以研究民间迷信为主,在理论上,学者们就认为民俗是“历史的残留物”。这是人类学派的基本观点,在国内外都非常流行。从“五四”以来,中国的民俗学者都从人类学派获得理论根据,至今仍然如此。但是,在民俗的定义中,已经有了发展,一般的民俗理论书刊往往都把民俗定义为“人民的生活方式”。这当然是对的,但我以为还很不够。

我们必须进一步问一下:是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如果我们全面地考察一下民俗的发展规律,就会发现民俗的趋美律,民俗是按照美的规律创造的。民俗是当时当地的人们认为最美好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样,必然会得出一个新的民俗定义:民俗是当地人民最喜爱、最认同的生活方式。民俗的本质是生活美。

关于这个问题,我从1986年以来,已经写过好多文章,如《民俗的趋美律》(《岭南民俗》,1986)、《论庙会的民俗本质》(《民间文化论坛》,1994)、《〈中华民俗大典〉总序》(《民俗研究》,1996)等等,在笔者的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精要》(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民间文化与立体思维》(大众文艺出版社,2010)中也可以找到。《〈中华民俗大典〉总序》还曾经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奇怪的是,如此重要的理论创新,竟然没有引起民俗学者的任何重视,没有任何讨论,似乎人们对此竟然一无所知,这实在是我们学科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学科的发展迫切需要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就是创新,否则就是教条主义。

我们如果奉行洋教条,把民俗只是看成“历史残留物”,那么,人们就认为民俗都是封建迷信,都是落后的、无用的东西,那就不会受到人们的重视。这其实是一种过时的民俗理论。

如果我们有科学勇气进行理论创新,把民俗按它的本性,实事求是地看成是生活美,看成是一种美好的生活方式,这就必然会使人们重视民俗的调查研究,因为这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善,这是非常重要的进步事业。事实上,我们民俗学研究者就应该有这种文化自觉,把研究改善人民生活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这样,我们的民俗学就必然要担当起重要的社会责任,自觉地使理论研究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密切联系群众、联系社会实际。如果在实践中,民俗学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了效益,人们看到了民俗学的重要社会作用和社会价值,民俗学的社会地位才会提高,才会引起人们对民俗学的重视。

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建议:好好弄清楚什么是马列主义,什么是教条主义!

可能有人会认为马列主义已经过时。我想这是一个误解:把马列主义当成教条主义了。教条主义任何时候都不是马列主义,确实是过时了。但马列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主要是两条:一是实事求是,二是群众路线。这是一切成功、胜利的保证,永远不会过时!

坚持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和群众路线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从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概念、从教条出发,就必然会不断从新的事实中研究出新的理论来。所以,活的马列主义永远不会过时。过时的,只是死的教条主义。而教条主义,不管是土教条,还是洋教条,都是不科学的。

看来要真正提高科研水平,必须抛弃教条主义。如果不丢掉教条主义,民俗学是绝对不会有前途的,只有联系实际,真正为社会服务,为经济文化发展服务,为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服务,回归民俗学的本性,民俗学才有光明的前途!

(责任编辑:红星)

C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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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1]03-0046—03

2010-10-07

段宝林,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人类学民俗研究中心顾问,中国民俗学会原副理事长,世界民间叙事研究学会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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