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农民组织化实践*——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典型调查研究
2011-04-11刘励敏
刘励敏
(日本东洋大学,日本东京74-0111)
中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农民组织化实践*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典型调查研究
刘励敏
(日本东洋大学,日本东京74-0111)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了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给予了农户最大程度上的生产自主权和产品支配权,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农户生产规模受限于自然人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联系起来的家庭规模,存在生产技术水平低、专业分工水平低和社会化程度较低的“三低”状况,为了克服这一矛盾,80年代中期以后,广大农民群众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兴办了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根据我们对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调查研究认为,要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二要以农民为本,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三要有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能人和大户当领头人;四要立足于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打造特色产品和品牌价值;五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生产基地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六要各级政府全面组织、指导、扶植农民。
农业现代化;农民组织化;合作组织;专业化;典型经验
一、引言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了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给予了农户最大程度上的生产自主权和产品支配权,激发了农民生产极性。但是,农户生产规模受限于自然人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联系起来的家庭规模,存在生产技术水平低、专业分工水平低和社会化程度较低的“三低”状况,是一种低效益高风险的小农业生产。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广大农民群众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兴办了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走自愿合作生产经营的道路。中国政府对农民的这一创举一直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进入了依法推进的新阶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全国仅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达到31万家,实有入社农户2600万左右,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而且产业分布广,辐射领域宽,从技术互助、信息传播扩展到资金、技术、劳动等多方面的合作,从简单的购销环节合作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配套服务,还有许多合作社实现了生产标准化、分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然而也必须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比较快,对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总的来看还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普遍办得不够完善,存在发展缺规范、轻质量、重项目和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需要探讨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完善。这就是我们这次典型调查研究的目的。
二、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典型调查分析
农民组织化是实施农业现代化战略的一个带根本性的制度安排,而自愿性合作则是尚处于小农经济状态的中国农业实现农民组织化的必由之路。那么,在现实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农民是如何进行合作的?有什么新鲜经验?这是我们进行中国生态化现代农业研究中十分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我们以中国南方的农业主产省为对象,从2007年9月到2010年6月先后在浙江和湖南两省实地调查了2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10个农业产业化企业,从中了解了许多一手情况。下面我们从中抽取几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概括分析:
1.浙江省金华永丰禽业专业合作社
金华永丰禽业专业合作社,2002年11月在大户基础上由公司、畜牧场、兽医员与饲养专业户共同组成的,办有种鸡场、孵化场和养殖基地。2003年至2007年6月共养殖销售成鸡630万羽,销售额达9910多万元。其突出特点是资本、技术、养殖场地、专业市场、专业户和企业的多方联合,面向市场实行集群式生产、产业化经营。合作社由3名合伙人出资发起,注册资金10万元,由社员认购股金组成。合作社的3名发起合伙人各有专长,哪一个环节都不可缺少,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成品鸡销售专业市场的形成。该社社长施金仙在入社前,曾长期经营成鸡销售业务,在浙江(杭州、萧山、绍兴等地)形成了固定销售网络。这是该合作社能够顺利发展的最重要条件。
永丰禽业专业合作社以养殖(鸡)业为中心,与其上下线企业和销售市场协作,形成了地区性禽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的生产经营模式:(1)合作社的主体是养殖专业户,其养殖基地由223户专业户组成,年养殖规模达60万羽。(2)依托苗鸡孵化基地进行优质化生产。基地坐落在金华市金东区郊区,占地面积约60多亩,建有标准化的孵化厂,有10台全自动孵化机,每台机能孵化种蛋1.92万个,孵化率达87%以上。同时还建立了一个占地60亩、全封闭纵向通风的现代化养殖场,夏季鸡舍采用水帘降温,冬季利用热风炉增温等先进设备,保证种鸡安全越夏和越冬,满足种鸡正常生产发育对生态环境的需要。自成立以来共为户提供优质苗鸡1260元多只,产值达2520万元,是浙江中南地区最大的苗鸡供种基地。(3)与关联企业——饲料生产工厂进行战略联盟。为确保鸡饲料的质量可靠和稳定供给,永丰合作社与金华市天成饲料厂合作,所需饲料全部由该厂优质优价供应,建立了固定的业务伙伴关系以及相互的诚信度,保证了成鸡的生产质量。
该合作社实行合作社联结农户、企业和市场,按照市场订单进行生产和管理。合作社内部的专业市场、鸡苗孵化基地、养殖专业户均独立生产经营和核算,但执行统一的生产经营规范。主要是统一使用商标,注册“公众”牌商标,为本合作社全体社员共同使用;统一企业生产标准,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组织生产;统一提供鸡苗,社员向合作社按合同定单领养优质鸡苗;统一提供饲料,社员向合作社按合同定单领取饲料;统一配方,合作社向社员提供饲养用料配方,实行科学饲养;统一防疫技术服务,合作社提供免疫程序、疫病防治和管理技术;统一加工销售,社员生产的商品鸡,由合作社按照合同订单验收合格后按保护价统一收购和加工销售,利润按股金份额比例返还。
2.湖南省长沙县汇龙蔬菜专业合作社
长沙县汇龙蔬菜专业合作社,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组建,以“真诚合作、科学发展、共同富裕、和谐农村”为宗旨,加强合作理念,紧紧围绕藠头及优质水稻种植、瘦肉型猪养殖和以藠头原料为主的酱腌菜等农产品加工三条产业链,不断吸收藠头种植3亩以上的农户、优质水稻种植在4亩以上的农户和瘦肉型猪常年存栏100头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到现在,入社社员325户,入股股金112.68万元。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一边抓发展,一边抓组织管理,在做好社员名单、股金造册、社员证填发、建立系列档案的工作和组建“三会(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社管理和经营业务的需要,制定了财务管理、费用开支、物资采购、原材料收购、股金分红和交售产品返利等12个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合作社不断走向规范化,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8年合作社共收购社员和生产基地的藠头、优质稻、刀豆及蔬菜原材料7000多吨,付给农民现金1800多万元,加上基地出栏肥猪和乳猪两项,社员收入达4500多万元,加工以蔬菜为原料的产品15个共6000吨,安置当地农村劳动力600多人,发放工人工资420多万元,累计加工产值7000多万元,该社种、养、加、销共实现产值1.2亿元,利税500多万元,合作社固定资产680万元,公共积累870万元。2008年股金分红给社员11万元,交售农产品返利32万元。他们的经营模式是统一种苗,统一培管,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按交售量返利,按股金额分红。其具体作法:
一是抓加工和品牌创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该社在实践中总结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合作社的稳定发展取决于“四保”,即保股金不贬值,保产品收购,保二次分利(即按交售产品返利后的净盈余分配),保社员素质提高。而实这四保的关键又在于农产品的工业加工和产品品牌的打造。基于此,该社从抓建社初期的“种什么、卖到什么地方、得到什么价格”的简单经营向创品牌、争名牌、以名牌立社的经营理念转变,创办以藠头为主体的蔬菜精加工厂,投资120万元对加工厂房进行标准化和卫生安全的整合与改造,建立了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度,注册了“金菜王”和“大年初一”两个商标,在所有商标包装上统一合作社的社徽和商标标识,同时还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些为合作社树品牌、创名牌提供了基础条件,拓展了销售市场,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其中藠头产品已远销日本。
二是抓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合作社所在地是湖南藠头种植的主要基地,以往由于分户经营,零星种植,标准化生产不能全面到位,农产品产量和内在质量都难以提高。合作社成立后,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1)组建种植基地(农业生产管理中心),配备6名农技人员,还从湖南农业大学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聘请3名专家作技术顾问,购进2套土、肥检测设备,并将农技人员划片分区到种植基地,常年累月到田间指导标准化生产。(2)在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参与下,通过调查农户总结成功经验,制定了“长沙地区无公害藠头生产技术规程”,并印成易学易懂的小册子,发送到每个藠头种植户,照章实施。(3)在基地内分片区培植了24户标准化生产示范户,从种、到管、到收都逐一加强技术辅导,已有2300多人次到示范户观摩学习,起到了立杆见影的效果。由于采取这些措施,2008年合作社收购的藠头等级合格率原来提高10%以上,而合格率的提高为农民增加收入150多万元。
三是抓技术知识培训,提高社员综合素质。2008年,合作社筹措资金30万元,装修了200平方米的社员培训学校,添置了可供120人上课的桌椅和电脑、音响、投影等全套电教设备。藠头的种、管、收,良种猪的饲养和防疫,优质稻及油茶的栽、培、管都进行了专门的讲课传授。近两年来,合作社举办培训班24期,发放技术资料光盘和小册子10000多份,培训社员2600多人次,培训效果十分明显。如藠头往年在4至5月这两个月的雨季,容易出现病菌性死苗,通过培训使社员掌握了防治技术,统一使用灭菌药及早防治,连续三年实现了不死一兜苗,不坏一粒果,减少社员田间损失60万元以上。通过培训,社员种、养的技术素质和科学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咸藠头的产品合格率一直保持97%以上,名列湖南藠头加工企业前列。
3.湖南省望城县隆平乌山贡米合作社
望城县乌山镇距省城长沙半小时车程,土质肥沃,水质优良,且市场通达,历来是湖南的商品粮(水稻)的主产区之一。2007年4月在原水稻生产协会的基础上组建“望城隆平乌山贡米种植专业合作社”,309农户自愿参加,入股的股金31.88万元,水稻面积12000亩。农户合作经营优势稻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较之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优势明显,入股成员亩均增收节支300元以上。目前合作社经营高档优质稻已辐射周边乡镇,合作社成员已发展到500户,股金44.6万元,合作种植的水稻面积扩大到51000多亩,其中乌山镇有25000来亩,占该镇总耕地面积的70%。合作社开展粮食收购、流通、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经营活动,2008年粮食流通总量4200余吨,创流通、加工总利润50余万元,社员股金分红率达到28%。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是标准化的生产技术服务。组织成员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全社三个优质稻核心示范区和其它成员户均由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种子和有机农肥,通过集体采购这一环节,成员亩均节支50元之多,并且保证了质量;统一进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合作社引进南通牌机动喷雾机12台,对成员水稻种植区以及其它核心区实施了优质稻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工程,通过减少劳动投入,提高防治效果,降低农药成本,成员户减少防治投入亩均60—80元;组织成员户开展技术培训和为成员户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全年先后三次聘请湖南农大、隆平高科等农业科研院所专家教授为合作社成员进行专题讲座和现场指导。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定期为成员发送专用技术资料、下村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为成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是开发和打造优质稻品牌。乌山古明朝有向皇帝进贡“山贡米”的历史记载:“山畔有田,清泉灌注,四时不竭,此乃瀑布峰泉所至,为进贡朝庭产品。”该合作社开发出这个历史注册了“隆平乌山贡米”商标,产地获准了湖南省农业厅颁发的“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乌山贡米”获准了质量安全认证,设计制作了产品包装,“乌山贡米”进入了城乡超市。随着生产经营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品牌农业发展的需要,围绕“加大品牌开发力度,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这一主题,2009年又实施了三个千亩有机稻核心示范区的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基地被长沙市科技局列为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基地内将采取有机稻的栽培模式,全面实施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工程,以此进一步提升优质稻粮食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隆平乌山贡米”的品牌价值。
三是建设打造完整的产业链。为挖掘种粮潜质,形成具有地方历史特色优质稻的支柱产业,进一步实现农民增收。历时两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扶持下,该合作社租赁原乌山粮库作为仓储加工基地,创办了“乌山贡米”精加工厂,融资引进了日产大米60T含色选、自动称重、真空包装的精深加工生产线一条,并购置了粮食运输机、自动灌装机、智能电子地磅等专用器械,全社总固定资产净值150余万元。至此,该社优质稻产、加、销产业链基本形成,年产能可逾2000吨,纯利润可达到100万元,社员分红可在原有基础上翻一番。下一步将组织产品参展农博会,在省城开展联销、直销等一系列经营活动,进一步拓宽产品销售市场,让“乌山贡米”响誉为三湘四水,并走向全国。
4.湖南省凤凰县果业联合社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发展农业的多种经营,实现农精增产增收,凤凰县针对该县的自然地理条件,大力发展水果产业,全县干、水果开发面积达20多万亩,椪柑12万亩,橙柚1.5万亩,猕猴桃15万亩,梨子3万亩,桃、李、板栗等其它小水果3.5万亩。全县有万亩水果的乡镇6个,水果常年产量保持在25万吨左右,水果产业已成为该县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农民的绿色银行。但是传统的分散小生产,不成品牌,不成规模,不敌市场波动,经济效益很差。实践呼唤必须联合起来,把水果产业做大做强做出高效益。于是2004年10月在原有乡镇分散的果业协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凤凰县果业联合社,联合了14个果业协会,拥有会员2651个,覆盖该县16个水果生产乡镇、89个村、1.8万户农户。几年来联合社的主要作法:
一是强化生产技术培训,提高果业农户生产技能。该县果业联合社成立之初,通过对全县柑桔基地进行抽查后,发现普遍存在栽植密度不合理,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病虫危害严重,品质参不齐等问题。对此,果业联合社认为这是危及凤凰县水果产业发展提质的关键。于是多次召开柑桔生产技术指导会,并通过乡镇农技员、协会会员采取多种形式向果农传授从优质水果品种选定、产中培管到水果摘收、贮存等方面技术和经验。这样,大大提高了联社成员和果农的生产技术水平,为全县果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进行基地低产改造,确保水果业增产增收。为了做大做强以柑桔为支柱的水果产业,2006年2月至4月联合社在县农办的支持下,与水田等5个乡镇的柑桔协会联合,共同对所辖区内的12个村50户柑桔种植户、面积为300亩的基地进行低产技术改造,共投入资金13.8万元。由于这些柑桔基地存在栽植过密、树龄偏长、品种不优、产量不高等问题,只有逐步进行低产改造,才能确保高产优质,促进柑桔产业可持续发展。为了抗御山区经常发生的干旱,联合社也曾多次召开抗旱灾的专题技术指导会议,并对联合社有条件的柑桔基地修建桔园水池,或是购买水泵、水管抽引水浇灌等。
三是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全面搞好中介服务。这里首先是为果农和客商提供购销场地。承租了原生资公司杜田仓库,整改后建成柑桔批发市场。联合社成员自筹资金20多万元,在市场内安装水电和一条自动选果、分级、包装生产线,通过精品包装使柑桔价格比周边县市每公斤提高0.2—0.3元,仅此一项大约每年为果农增加收入近350多万元。此外,果业联合社还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上发布市场信息,向果农和客商提供“供求”信息,并派员或去涵与全国各大市场联系,邀请外地客商来购货,联合社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如提供仓库、组织货源、组织劳力包装、联系车辆、代办相关证卡等,这样引来了全国各地客商30多个,开辟了更多更宽的销售渠道,使凤凰水果销到了河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北京、湖北、贵州等10多个省市。
5.湖南省双峰县农村科技合作社
双峰县农村科技合作社自2004年7月9月建立以来,在全县建立了16个(乡)镇联社和320个分社,在850个村设立了村级科技推广业务代理人员,发展社员8750人。县科技合作社有理事会成员21人,常务理事7人,总社职工18人,各(乡)镇联社联络员165人,聘请省、市、县专家顾问7人,吸纳农业、畜牧技术人员32人。合作社网络建设的完善,产生了明显的作用,将先进的农业技术、农业科技成果、政策、信息送到了千家万户和田间地头,把农产品营销连接到了省内外大市场,有力地推动了该县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他们的主要作法:
一是建设科技基地和科技服务平台。几年来,县科技合作社已建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各类科技示范基地50多个,开发基地面积已达1万亩以上,最高的亩产收入达4000元以上。如2006年该社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技术承包面积15万亩,社员亩产至少增收150元以上,这样大大的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科技致富的本领。与此同时,在湖南省科技厅的支持下,合作社建立和开通了全县96318科技信息户联网平台,农户参与总户数12万户,达65万人,社员年人平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普遍高出300元以上;组建了科技110服务队,组织农业技术专家下乡100多次,培训全县新型农民1200多人,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科技入户难和农民技术素质低的问题;着力培育农村经纪人,组织农产品中介营销,销售额达1200万元以上。如2006年该社科技服务收入突破100万元,实现了农民与合作社的双赢发展。
二是争取和加大惠民科技服务项目投入。自创建以来,该社已实施完成部、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12项,争取部、省、项目资金85万元;加大了农村科技服务的投入,为社员提供银行贷款贴息资金320多万元,贴补利息20万元;加大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力度,争取国家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全县创建农村科技超市和农资农家连锁店120家,成为了农户科技致富和信息及物流配送致富的大本营;建设科技服务品牌,为该县名优水果、药材、优质大米、茶油等30个农产品注册了“谐美”商标品牌,做到科学布局,形成各自联社区域农业的特色,如走马镇的密柚、葡萄,杏子镇的冬枣等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已成为了农民致富的亮点。
三是逐步完善科技服务机制。创新发展服务机制,与国际农业接轨,拓宽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服务章程和各种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科技服务实行低价优质服务,农产品生产技术服务(施肥治虫等培管)一般每亩年费200元,农产品营销服务按销售额的4%收费,总收费的20%为科技服务发展基金,通过科技惠民项目回馈社员农户;创新农业投资机制,切实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通过社费收入提留、社员股金合作、招商引资、项目融资,加大银行贷款的贴息扶植政策,建立多种合作的农村科技投入信用体系,仅2006年该社新增农业科技投入资金达500万元,用于社员农业发展项目急需的刀刃上,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新农业风险保险机制,合作社在加大农业科技发展风险基金的提留水平,争取财政加大对农业技术保险的支持力度,并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500多户社员农户中试点“中华兴农保险”,每年每户入保120元,开展水稻、房屋、人身医疗等综合性农业保险,成为化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关于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水平的建议
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不同的特色和不同的发展方式,也有不同的发展背景和过程,然而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是很具有代表性的,因为他们都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生态化现代农业的发展,发挥了有效的作用。其对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水平的基本经验借鉴和政策含义是:
1.在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一条最基本的经验是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它合作组织要始终坚持家庭承包制这个制度基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归堆”,真正让合作组织的成员独立自主地开展劳动合作、技术合作、营销合作和资本合作,并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保障社员对合作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通过合作经营和合作服务在市场上获取了比以往分散经营大得多的效益,最大程度地增加合作组织成员收入,这样才能真正调动广大农民办合作社的积极性。
2.办专业合作社要以农民为本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根据上述合作组织的经验,这里第一要发挥专业合作组织团购谈价的规模优势,统一采购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供应成员使用,做到实惠安全;第二要在对成员的生产进行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时,专业合作社应坚持免费服务,而协会类的中介组织只能按实际成本收费;第三要坚持惠顾返还和分配盈余的原则,以高于市场价格水平的优惠价或保护价收购成员交售的产品,并按交售量向社员户返还盈利,而向社员户吸收了股金的还必须按股分红(主要是工业加工环节的利润)。总之,要让农民在参加专业合作组织后得到非常明显的实惠和好处,使农民参与合作组织有甜头、有奔头。
3.要有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能人和大户当领头人
我们在调查中感到,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组织办不办得起、办不办得好、办不办得大、办不办得久,最为核心的是两大要件,即法规和能人,二者缺一不可。法律法规是人们行为选择的规则。现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法已经颁布实施,制度安排的主要矛盾已基本解决,于是“能人”就成了核心中的要害了。上述我们调查的这几个合作组织的领头人都非常精明能干,是很优秀的农民经营者和企业家,而且又有很好的地缘人脉关系。如长沙县汇龙蔬菜专业合作社、望城县隆平乌山贡米合作社和双峰县农村科技合作社等,都是因为有一个懂技术、会经营和责任心强的领头人,人力资本的作用在这里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4.立足于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打造特色产品和品牌价值
应该说,这是上述几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成功的一条经验。我们认为,就传统农业而言,天生就是分散性的、全流程式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合作的基因很少。只有搞现代农业才真正需要合作。这个合作基因就是立足于商品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基础上的农产品工业加工,因为这是单家独户所无法进行的。这一方面是合作的技术基础,只有合作起来搞技术研发、技术指导、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才能贯彻标准化、规模化和低成本的现代化原则;另一方面这又是合作的经济基础,立足于商品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基础上的农产品工业加工,创出自己有特色的产品和有市场价值的品牌及商标,就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增加农民就业,农民能够直接分享到农产品工业加工环节的利润,较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现金及财产收入水平,这是传统农业所无法有的。正是在这样一个厚实的、高效率的经济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能长久办下去,才能越办越好。
5.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生产基地创办现代农业企业
农业企业是工业资本和技术进入农业领域全面改造传统农业的主体。中国目前在发展以往那种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比较普遍采取“公司十农户”的模式,但这基本上是一种比较单纯的产品交易关系,由于公司规模大,商业话语权强,而农户弱小且市场影响力不够,在这种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交易过程中,公司有可能利用自身的强势在产品收购价格上压价,而农户也会因此经常毁约,往往市场价格高时产品不交签约公司,故公司与农户结合的关系普遍表现得很不稳固,影响公司和农户的生产发展。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农业企业与农民专合作社结合,或者农业企业与农业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是比较理想的经营模式,不仅双方的力量相对均衡,能够形成比较对称的谈判机制,农户的利益能得到比较好地实现,而且公司与农户间有一个生产服务合作的环节,即通过合作社或基地对农户的生产进行标准化的技术服务和培管,改变了以往单纯的交易关系,这样就能比较好地形成稳定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农业工业化生产。
6.各级政府全面组织、指导、扶植农民办好专业合作组织
我们认为,今天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团结小农、示范小农、帮助小农成为大农的必由之路。所以,各级政府应以最大的政治热情、最大的工作精力、最大的物质投入来办这件大事情。要在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人才等方面出台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宏观发展环境,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和健康发展,使农民办社有靠山(国家)、有武器(法律)、有动力(效益)、有后劲(科技),这是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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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A
1004-3160(2011)04-0088-06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我国农业小部门化时期现代农业战略地位与发展对策研究》[编号:07BJY108]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1-06-30
刘励敏,女,湖南长沙人,日本东洋大学国际地域学部全日制留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农业经济。
责任编辑:詹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