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04-10
黑渔政函[2011]43号
当前,正值大麻哈鱼捕捞生产季节,黑龙江、乌苏里江也即将进入秋季禁渔期。根据中俄渔业混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要求,9月17日-30日将在黑乌两江进行中俄渔政联合检查。因此,各地要切实加大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力度,不断规范渔民生产作业行为,有效遏制涉外渔业事件发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渔民的守法意识。
各有关市(地)、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省边防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全省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并坚持常态化,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广大渔民国界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促进中俄睦邻友好、确保边境地区稳定创造和谐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捕捞船只管理
加强渔业捕捞船只管理,是规范渔民捕捞作业行为的有效措施,各地要组织人员,深入滩地,严格管理。一是坚持昼捕夜停,渔船集中看管,对不按时回到渔船集中停泊区或夜不停捕的渔民,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对易引发涉外事件的敏感区域、重点滩地要重点监管,对“三无”渔船、违规捕鱼和越界捕鱼行为,要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要认真执行禁渔制度,按照《二○一一年禁渔期公告》的规定,坚持做到船网分离、船机分离、船桨分离,将捕捞渔船全部集中加锁,统一看管,渔民必须撤离滩地。四是加强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对将捕捞许可证出租、转让、涂改的一经发现,吊销其捕捞资格。
三、强化组织领导,坚决遏制渔业涉外事件发生
各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学习贯彻好《省边防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充分认清我省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把加强我省边境水域渔政管理作为促进我省边境地区和谐发展,提高我省边防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渔政人员要划段包片明确职责,死看死守。要完善渔政和渔民联动机制,健全渔民自我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举报制度,坚决防止边境水域渔业涉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