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培植物拉丁学名及品种名的规范表述
2011-04-07宗淑萍
宗淑萍
(河北农业大学期刊社,河北保定 071001)
栽培植物拉丁学名及品种名的规范表述
宗淑萍
(河北农业大学期刊社,河北保定 071001)
针对目前植物学科研究中栽培植物的拉丁学名及品种名表述仍存在混乱现象,从科技期刊编辑的实际工作出发,依据2006年出版的《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第7版)中的有关规定,列举相关例子,对植物学科研究中植物拉丁学名及品种名在表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评述,为科技期刊编辑及科技论文作者提供参考。
栽培植物;拉丁学名;品种名;科技论文
拉丁学名是在国际上通用的具有统一表达形式的植物名称。从语言角度看,拉丁文是一种“死文字”,可以作为永久的符号使用,从而保证了植物学名具有唯一性和通用性,也就是说一种植物对应着一个拉丁学名,而一个拉丁学名只对应着唯一的一种植物。这就避免了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现象。对于消除读者的阅读障碍、开展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源共享有重要意义[1]。周莉花等[2]、吴伟根等[1,3]、张行勇等[4]对物种拉丁学名及品种名的表达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用现状等做了介绍,刘龙昌[5]、臧德奎等[6]对栽培植物的品种命名问题进行了简要评述,于志水等[7]对杨树品种命名中常见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但是,目前许多科技论文作者和编辑还习惯于过去的做法,致使中文科技期刊中涉及拉丁学名以及品种名的表述仍存在很多问题,根据最新颁布的《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I.C.N.C.P)第7版的有关规定,有必要对植物的拉丁学名及品种名的书写规范再次进行系统的介绍和补充,为科技期刊编辑人员以及科技人员撰写论文提供参考。
一、与栽培植物的拉丁学名及品种名有关的几个概念
1.种(species,sp.)命名阶层系统中的基本阶层(基本单位),是具有相同的形态学,生理学特征和一定自然分布区的生物群[8]。spp.是sp.的复数形式。
例如:Cliviasp.表示君子兰属中的某个种,Cliviaspp.表示君子兰属中的几个种。
C.miniataRegel表示君子兰属Clivia中的大花君子兰。
2.亚种(subspecies,subsp.)种内类群,指同一种内由于地域,生态或季节上的隔离而形成的个体群。在命名阶层系统中介于种(species)和变种(varietas)之间的分类阶元[8]。
例如:凹叶厚朴Magnoliaofficinalissubsp.biloba其中Magnolia是木兰属,M.officinalis是厚朴的拉丁学名,表明厚朴是木兰属的一个种,subsp.是亚种符号,表明凹叶厚朴Magnoliaofficinalissubsp.biloba是厚朴M.officinalis种内的一个亚种。
3.变种(varietas,var.)指具有相同分布区的同一种植物,由于微生境不同而导致植物间具有可稳定遗传的一些细微差异。是命名阶层系统中介于种(species)和变型(forma)之间的分类阶元[8]。
例如:黄花君子兰C.miniatavar.aurea,其中C.miniata是大花君子兰的拉丁学名,var.是变种符号,说明黄花君子兰C.miniatavar.aurea是大花君子兰C.miniata种内的一个变种。
4.变型(forma,f.)指分布没有规律,仅有微小的形态学差异的相同物种的不同个体。是分类等级中位于变种(varietas)之下的一个分类等级[8]。
例如:重瓣木芙蓉Hibiscusmutabilisf.plenus,其中Hibiscusmutabilis是木芙蓉的拉丁学名,f.是变型符号,说明重瓣木芙蓉Hibiscusmutabilisf.plenus是木芙蓉Hibiscusmutabilis种内的一个变型。
5.品种(cultivar)是为一专门目的而选择的、具有一致而稳定的明显区别特征,而且经采用适当的方式繁殖后,这些区别特征仍能保持下来的一些植物的集合体[8]。
需要注意的是,品种不是种以下的分类单位,它是栽培植物的分类类级。植物学范畴的变种(varietas,var.)和变型(forma,f.)与品种不是等同的,不能作为“品种”的等同术语对待[8]。
例如:C.miniata‘Flame’是大花君子兰C.miniata的一个品种。
6.品种群(Group,Gp)是基于一定相似性的品种、植物个体或植物集合体的正式类级。形成并维持一个品种群的标准,因不同使用者的目的而异[8]。
例如:在报春花属Primula中,品种‘Mac Watt’s Blue’‘Old Irish Scented’和‘Osborne Green’在相似的室外条件下栽培生长最好,它们被一起置于品种群Border Auricula Group中,该品种群可以写作PrimulaBorder Auricula Group或PrimulaBorder Auricula Gp。
7.嫁接嵌合体(graft-chinmaeras):是由两种或多种不同分类单位的植物的营养组织,通过嫁接而形成的植物,并非有性杂交[8]。
例如:+Crataegomespilus‘Dardarii’结合了Crataegusmonogyna和Mespilusgermantica的组织,Syringa‘Correlata’结合了S.×chinensis和S.vulgaris的组织。
8.加词(epithet):是指在命名栽培植物的名称时,在遵循ICBN拉丁名原则的前提下,附加在拉丁名后面用来描述栽培植物的生物学、经济学等属性的品种或品种群[9]。也可以理解为是整个品种名称中的最后部分。
二、植物的拉丁学名的书写规范
(一)属及属以上物种的书写规范
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I.C.B.N)的有关规定,植物在所有分类单元的学名均用拉丁文,新分类单元的名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属和属以上的学名采用单名法,即用一个拉丁或拉丁化的字表示,首字母大写,属以上的分类单位的名称采用正体,属名称采用斜体。
例如:垂笑君子兰ClivianobilisLindl.属于天门冬目Asparagales,石蒜科Amaryllidaceae,君子兰属Clivia。
(二)种及种下分类单位的书写规范
种的学名采用双名法。双名法是由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l Linnaeus)发明的,根据双名法规定,每种植物的拉丁名必须由2个拉丁词(或拉丁化的词)组成。前面的词是该种所在的属名,后面的词是专门说明这个种的“种加词”。其完整内容和书写格式如下:
属名(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加词(斜体,全部字母小写)+(首次命名人正体,首字母大写)+现命名人(正体,首字母大写)+命名年份。在一般科技论文中后3部分常常略写。
例如:垂笑君子兰ClivianobilisLindl.其中Clivia意为君子兰属,nobilis是种加词,Lindl.是这个种的命名人John Lindley的姓氏的缩写形式。当同一个属名连续出现时,第1个种应写出属名和种名,其后几个种的属名可以采用缩写形式(植物学专著和索引除外)。
例如:Clivia为君子兰属,当其第2次出现时,可采用缩写形式C.,C.nobilisLindl.表示为君子兰属Clivia中垂笑君子兰,C.miniataRegel表示君子兰属Clivia中的大花君子兰。
种下分类单位(亚种、变种、变型等)采用三名法。其完整书写格式如下:
属名(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加词(斜体,全部字母小写)+命名人(正体,首字母大写)+变种符号(亚种、变型)var.(subsp.f.)(正体,所有字母小写)+变种(亚种、变型)加词+变种(亚种、变型)命名人名字。
例如:黄花君子兰拉丁学名C.miniatavar.aurea其中C.miniata是大花君子兰的学名;var.是拉丁文varietas(变种)的缩写,该符号表明,黄花君子兰(C.miniatavar.aurea)是大花君子兰(C.miniata)种内的一个变种;aurea是变种加词(variety epithet),种和变种命名人的名字都省略了。
三、栽培植物品种、品种群及嫁接嵌合体的书写规范
《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l.C.N.C.P)对于从事农业、林业和园艺学科的科技人员及科技期刊编辑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规,它提供了一个栽培植物分类命名的稳定的方法,避免并拒绝在使用名称中可能引起错误、含混或引起学科的混乱[8]。因此,科技论文作者及编辑应遵守l.C.N.C.P中的有关规定,使得出版物上的品种名符合规范要求。2004年C.D.Brickell等编写的第7版《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为当前最新的有效版本。l.C.N.C.P认为,栽培植物的分类等级只有2个,即品种和品种群,“特定亲本杂交群(grex)”仅供兰花品种使用。l.C.N.C.P第7版取消了以前版本承认的嫁接嵌合体这一等级。
(一)栽培植物品种名的书写规范
l.C.N.C.P.规定:
(1)栽培植物品种的名称是由它所隶属的属或更低分类单位的正确名称加上品种加词共同构成,为了区分品种加词和其隶属的分类单位的分类单位,按照关联,属名和更低的分类单位采用斜体,品种加词则采用正体。
例如:鸢尾Iris‘Cantab’(属名加品种加词)
美国扁柏Chamaecyparislawsoniana‘Sliver Queen’(种名加品种加词)
莲叶乌头Aconitumnapellussubsp.lobelianum‘Bergfurst’(亚种名加品种加词)
(2)品种地位是由品种加词加单引号来表示的,双引号(“…”)和缩写“cv.”、“var.”不能用于区别品种加词的名称中。1996年以前,允许品种加词前加缩写“cv.”和单引号‘’替代使用,但l.C.N.C.P第7版取消了这一规定。
例如:鸢尾品种‘剑桥’Iris‘Cantab’不能写成I-ris“Cantab”、Iriscv.Cantab或者Irisvar.Cantab
(3)品种加词中每一个词的首字母必须大写,除非有其他语言习惯的需要。
例如:Iris‘Cantab’不能写成Iris‘cantab’
(4)值得注意的是,对被认为嫁接嵌合体的品种,不能在品种加词前面使用(+)来表示,对被认为杂交来源的品种,不能在品种加词前加上杂交符号(×)。
例如:丁香品种Syringa‘Correlata’是嫁接嵌合体Syringa×chinensis(中国丁香)+S.vulgaris(欧洲丁香)的名称,不能写成Syringa+‘Correlata’。
(5)自2004年1月1日起,如果加词仅仅由单个字母组成,或者仅仅由阿拉伯数字或罗马数字组成,则该品种名称不能建立。
例如,包含‘K’‘400’‘MMⅣ’的名称不能建立。
(6)引种者或选育者,为方便起见,通常给予栽培植物无性系编号,此实验号或分区号,不要理解为品种,只是临时的无性系代号(clone name)。
例如:加拿大杨Populus×canadensis‘74/76’(74/76为选育者试验编号)、P.×canadensis‘107’(107为我国学者试验编号)都是错误的[7]。
(7)1996年1月1日起,一个属或杂交属的植物学名或普通名不能构成该属中一个品种(或品种群)加词的任何一部分。
例如:桂花(Gui hua)是Oamanthus的中文普通名称,它们不能出现在桂花品种加词中,桂花品种‘金球桂’的正确名称为Oamanthusfragrans‘Jinqiu’,而名称Oamanthusfragrans‘Jinqiu Guihua’或Oamanthusfragrans‘Jinqiu Gui’则是不合法的。
关于栽培植物的品种中文名称也是由其所隶属分类单位(属种或种下等级)的中文名加上品种加词共同构成,其品种地位也由品种加词加单引号(‘…’)来表示。
例如:‘金叶’柊树(Osmanthusheterophyllus‘Jinye’)。
(二)栽培植物品种群的书写规范
关于品种群的命名,l.C.N.C.P.规定:(1)品种群的名称由它所隶属的属或者更低分类单位的正确名称与品种群加词共同构成,品种群加词中的每一个词的词首字母必须大写。
(2)正式的品种群地位是通过使用Group这个词或者其他语言中的等同词作为品种群加词中的第一个或最后一个词来表示的。但兰花的特定亲本杂交群的名称并非必须在加词中带有“grex”这个词(或其缩写.“gx”)。
由于任何原因必须缩写,不管该词翻译后的等同词如何,在所有语言中应采用的标准缩写是“Gp”。兰花命名中,标准缩写“gx”可以用于名称或加词中代替“grex”一词。
例如:上述莺尾属Iris的荷兰品种群IrisDutch Group可以写作IrisDuteh Gp。
(3)当作为品种名称的一部分时,品种群加词应当置于圆括号内,放在品种加词之前。但兰花的特定亲本杂交群的加词当用在品种加词之前时并非必须里于圆括号内。
例如:桂花品种‘笑庵’属于丹桂品种群,其学名也可以写作Osmanthusfragrans(Aurantiacus Group)‘Xiaoye’或者Osmanthus(Aurantiacus Group)‘Xiaoye’,以便表明它属于丹桂品种群。
再如:兰花品种Cybidium(Alexanderi gx)‘Westonbirt’也可以写作CybidiumAlexanderi gx‘Westonbirt’。
(三)嫁接嵌合体的书写规范
Ⅰ.C.N.C.P第7版取消了以前版本承认的嫁接嵌合体这一栽培植物分类等级。
(l)C.N.C.P(第7版)规定:(1)属级以下的嫁接嵌合体,应视为品种对待。当形成嫁接嵌合体的分类单位属于同一个属时,该嫁接嵌合体的名称由属名加上品种加词组成。
例如:山茶品种Camellia‘Daisy Eagleson’是具有C.sasanqua‘Maiden’s Blush’和C.japonica组织的嵌合体。
(2)属级上的嫁接嵌合体,可由一个公式表示,该公式是由一个按字母顺序排列的、组成该嵌合体的分类单位的名称之间以加号(+)连接构成,加号两侧各保留一个空格。
例如:山楂属与欧楂属的嫁接嵌合体表示为:Crataegus+Mespilus。
(3)当形成嫁接嵌合体的分类单位属于不同的属时,可用一个拉丁形式的属名表示。其组成为其中一个属名称的部分与另外一个属名称的全部,并用一个元音字母连接起来。
例如:山楂属(Crataegus)与欧楂属(Mespilus)的嫁接嵌合体的拉丁名称为+Crataegomespilus
四、结语
目前,在涉及栽培植物的拉丁学名以及品种名的表述中,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或期刊编辑仍习惯于过去的做法,致使许多中文期刊中关于拉丁学名以及品种名的表述仍存在很多问题,在科技期刊日趋国际化的今天,不仅制约了期刊的国际交流,也间接地制约了我国栽培植物品种的国际交流。笔者从期刊编辑的实际工作出发,依据I.C.N.C.P第7版中的有关规定,列举相关例子,对植物学科研究中植物拉丁学名及品种名的表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评述,为科技期刊编辑及科技论文作者提供了参考。对于历史上存在争议的或自己比较模糊的学名,最好查证权威性资料,确定目前通用的合法学名。
[1] 吴伟根,周莉花,章晓光.生物拉丁学名中的符号及用法[J].编辑学报,2008,20(5):395-397.
[2] 周莉花,吴伟根,章晓光.科技期刊中物种拉丁学名及植物品种名规范新述[J].编辑学报,2005,17(5):336-338.
[3] 吴伟根,章晓光.中文期刊论文中物种拉丁学名的表述问题[J].编辑学报,2003,15(4):257-259.
[4] 张行勇,申云霞,李汉章,等.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学名及专业术语缩写在植物学科研究中的应用[J].西北植物学报,1996,16(6):153-161.
[5] 刘龙昌.关于栽培植物的命名问题[J].生物学通报,2010,45(4):13-17.
[6] 臧德奎,向其柏.关于栽培植物的品种命名问题[J].中国园林,2006(9):50-54.
[7] 于志水,赵芳,林晓峰,等.杨树品种命名中常见问题[J].辽宁林业科技,2005(6):32-34.
[8] 国际生物科学联盟栽培植物命名委员会.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M].向其柏,臧德奎,孙卫邦,译.7版.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
[9] 王庆斌,江胜德,戴保威.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浅谈——对《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ICNCP)的部分解读[J].种子,2005,24(6):91-92.
Standard expression of species name and Latin name of cultivated plants
ZONG Shu-ping
(Journal Publishing Department,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Baoding 071001)
There are some confusion phenomenon in the expression of species name and Latin name of cultivated plants in botany research.Based on the related regulation in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Cultivated Plants(7th Version)published in 2006,some examples were chosen from sci-tech periodical editing work to discuss these problems existed in the expression of species name and Latin name of cultivated plants.it is a reference for sci-tech periodical editors and authors.
cultivated plants;Latin name;species name;sci-tech paper
C55
A
1008-6927(2011)03-0382-04
2011-05-12
宗淑萍(1970-),女,硕士,编辑,主要从事学报编辑工作。
(
刘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