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理论与实践
2011-04-05周昕鹏
周昕鹏
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理论与实践
周昕鹏
历史街区聚积了多样的文化遗产,对于整个城市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科学的规划可以使历史街区得以保护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又不阻碍整个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历史街区经过有机整合,就能够转化为有吸引力的“产品”,就能更好地留住外地游客,吸引本地居民,为振兴地方经济与地方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历史街区;保护;旅游开发
一、历史街区:含义与价值
(一)历史街区的含义
“历史街区”是一个起源于西方建筑学界的概念。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学会在签署的《雅典宪章》中首次出现“历史街区”的字样:“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1987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华盛顿签署《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进一步扩大了这一概念。它提出了现在学术界通常使用的历史地段和历史城区(historic urban areas),并对历史城区进行了更为广泛的定义,即:“不论大小,包括都市、城镇、历史中心区和聚居区,也包括与之相伴的自然和人文环境。”这表明,西方对“历史街区”的认识,已经超越了单一的建筑保护,更加突出了对外部整体环境甚至其生活方式的关切。
与西方相比,我国对历史街区这一概念的认识要滞后的多。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建设部要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看城市的历史,及其保存的文物古迹,还要看其现状格局和风貌是否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对历史街区作了如下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2008年《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一次提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实行“整体保护”的理念,对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历史街区的价值
历史街区往往是(或者曾经是)城市人口最密集、最繁华、最活跃、最具有生气的部分,因此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商业价值和旅游价值。
1、历史街区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历史街区往往是城市一部浓缩的发展史。历史街区保存了丰富的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遗存,历史街区见证了许多历史事件,留下了众多历史名人的足迹,也因此承载了浓厚的历史文化。在历史街区内,既有风貌建筑、历史遗址遗迹及传统的手工业等有形文化,又有民俗风情及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等无形文化。历史街区是整个城市文化积淀最深的地区,对于城市文脉的完整性与延续性有着重要意义。
2、历史街区的商业和旅游价值
历史遗产是一种“文化资源”,历史街区作为历史遗产的一部分,自身产生着无限的人文意义。经过有机整合,历史街区可以转化为具有吸引力的“产品”,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年增长。另外,区域文化的差异是人文旅游的魅力所在,作为一种地方文化旅游吸引物,历史街区自身蕴含的文化所产生的“归属感”或“吸引力”使旅游活动产生了持久的生命力。保护好历史街区,发掘本土人文景观,就可能好地留住外地游客,吸引本地居民,创造新的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理论基础
(一)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相关理论
1、游憩理论
游憩(Recreation)本身含有“休养”和“娱乐”两层意思。中国学者俞晟在《城市旅游与城市游憩学》中认为:游憩是在离开居所一定范围内进行的,能够带给行为实施者生理和心理上的愉悦,有助于恢复其体力和精力的合法行为。通过对这一定义的分析,可以看出“游憩”被限定在三个方面:闲暇时间、满足自我需求和休闲活动。旅游是游憩的一种方式,旅游是在异地进行的游憩活动。游憩更着重于它的游玩、健身和放松心情的功能。
游憩理论是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基础性理论。历史街区作为城市的中心区域之一,承载了居住、商业等多重功能。因此,游憩理论在历史街区旅游开发活动中的应用,就呈现出三个特点:首先,要求旅游者(包括当地居民)拥有可供支配的闲暇时间;其次,在距离日常居住地较近距离的空间内进行;第三,目的是放松身心,恢复体力和精力。
2、城市RBD理论
RBD(Recreational Business District)即“游憩商业区”。Stephen.J.Smith教授在《Dictionary of Concepts Recreation and Leisure Studies》中对RBD的定义是:建立在城镇与城市里,由各类纪念品商店、旅游吸引物、餐馆、小吃摊档等高度集中组成,吸引了大量旅游者的一个特定零售商业区。在国内学术界,保继刚在《广州城市RBD的形成与发展》中对RBD进行了如下定义:城市中以游憩与商业服务为主的各种设施集聚的特定区域,是城市游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RBD理论为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提供了一种可资尝试的模式。在具体的实践中,历史街区的RBD改造的主要途径是将一般居住地块保留外立面,而将其内部空间重新改造,以符合商业要求,形成能吸引游客驻足观赏、休闲的公共活动场所;对于街区内的保护建筑,则将其从一般历史建筑区分出来加以维修保护。这样一种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方法,在中外的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中十分常见,如法国里尔历史文化街区、意大利罗马历史中心区等。在中国,通过旧城历史文化改造形成的RBD区域有江苏南京夫子庙、上海新天地、黄山屯溪老街等。
3、体验经济理论
体验经济(The Experience Economy)源自B. Joseph Pine.Ⅱand James H.Gilmore在Harvard Business Review上发表The Experience Economy。作者认为,“体验经济”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是娱乐活动与休闲活动。“体验经济”从“生产与消费合一”的观点出发,引出了“把消费者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的思考。国内学者张艳华、卫明的《“体验经济”与历史街区(建筑)再利用》,证明了历史建筑在面临再利用的时候,它们有可能成为生产者,其“生产创造”的环境或者氛围是直接以旅游者或其它消费者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另外,谢彦君教授在《基础旅游学》中也指出,“旅游的根本目的,在于寻求审美和愉悦体验,它是一种经历,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具有社会性、休闲性和消费性”。这就很好地说明了旅游活动与“体验经济”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历史街区在“体验经济”中能否实现供需平衡,关键是历史街区所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体验者的需求。如果能,则产品册成功率将无疑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活力,从而成为推动或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内核。目前,上海新天地的开发,就体现了“体验经济”的发展方向,为上海市民与旅游者提供了“体验经济”所必需的消费产品。
(二)历史街区保护与开发的国际规范
本文在前一部分已经指出,历史街区的保护是其旅游开发的前提。因此我们需要对这方面理论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1、《威尼斯宪章》
全称《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它提出了许多现在仍被是为金科玉律的理念。比如: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凡传统环境存在的地方必须予以保存,决不允许任何导致改变主体和颜色关系的新建、拆除或改动等。这一文献的最大意义在于肯定了历史建筑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将其视为人类的共同遗产和历史的见证。
2、《内罗毕建议》
全称《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它提出了若干对于历史地区如何保护的观点和方法。这一文献认为历史地区是各地人类日常环境的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形成其过去的生动见证;历史地区为文化、宗教及社会活动的多样化和财富提供了最确切的见证,保护历史地区并使它们与现代社会生活相结合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的基本因素;历史地区是不可移动的遗产,其损坏即使不导致经济损失,也常常会带来社会动乱。
3、《奈良宣言》
全称《奈良真实性宣言》。该宣言强调的是《威尼斯宪章》的“真实性”,和与之密切相连的“多样性”。《奈良宣言》强调:真实性是文化遗址价值的基本特征,对真实性的了解是进行文化遗址科学研究的基础;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其环境,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文化和遗址的多样性是我们这个世界不可取代的精神资源和全人类的智慧财富;文化和遗址的多样性是跨时空存在的,需要得到各种文化和信仰的尊重。
(三)历史街区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1、保护历史街区是旅游开发的前提
对历史街区进行及时而有效的保护是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前提。历史街区具有不可再生性和唯一性,因此保护的首要目的在于保存城市真实的历史遗存和风貌,让城市文化在自己的时空轴线上有序传承,同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造多样化的城市人居环境。离开了保护,任何旅游开发都会陷入“无源之水,无本之末”的境地。如果由于保护不利,使得历史街区损坏严重,或是借“保护”之名,对历史街区内的建筑“拆真作假”,对街区内的民俗文化“生搬硬套”,历史街区就丧失了其本身的独特魅力,就不会形成强大的旅游吸引力。
2、旅游开发是保护历史街区的动力
保护历史街区并不排斥对其进行旅游开发。只保护不开发,当地经济发展可能会陷入停滞,保护历史街区经费也无法保证。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也不意味着腾空居民,因为保护的动力不仅来自政府,还来自生活在其中的居民。旅游开发对于提高当地知名度、筹集保护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着直接作用,特别是能够增加居民的收入,提高居民对街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从而形成保护街区的原生动力。
3、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理念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文物保护法》确立的历史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原则。从这个原则来看,历史街区的保护能否同旅游开发和谐共生,关键要做到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合理的可持续的利用。任何对历史街区进行旅游开发的行为都应以不危及其原生环境为原则,坚决杜绝掠夺式开发和利用。因此,我们需要在保护和旅游开发中寻求平衡点,使二者相辅相成。
三、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实践
(一)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现实要求
1、改善居民生活
历史街区不同于一般的文化遗产,它是居民生活的有机载体。目前,大部分的历史街区,慢慢脱离了城市的发展的步伐,逐步成为基础设施落后、居住条件艰苦的地区。历史街区需要发展,旅游开发恰恰是有效的方式之一。它对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对于保护历史街区的积极性有着建设性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留住生活,留住原真。
2、增强街区活力
历史街区往往给人以“尘封”、“怀旧”之感,主要原因是建筑老旧和居民结构老龄化。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有历史价值的街区或建筑,其次也是为了激发起该街区的活力,使过去和现在能够和谐地共生——从其效果而言,能够实现“体验经济”的设想。从实践来看,发展旅游业能改变历史街区“半死不活”的面貌,为街区带来活力,或者说是一种文化张力和文化吸引力。一个充满活力的历史街区才会良性发展,而封闭的街区只能慢慢退出城市的舞台。
3、创造经济效益
历史街区拥有丰厚的文化遗存,这构成了旅游开发的基础。它要求在保护历史街区的同时变潜在资源为优势资源。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不仅使城市文脉和肌理得以保持,更重要的是它产生了连带效应——创造了经济效益,而这又是对历史街区保护的经费支持。
4、提升城市魅力
从根本上说,城市魅力体现在本城市区别于它城市的“独特性”上。随着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历史街区是展现其自身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因而,保护、开发历史街区也就成为城市建设的热点之一。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是塑造城市形象、宣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的有效手段。
(二)国内外历史街区旅游开发模式
国内外对历史街区的价值问题都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由于文化与国情的差异,各国、各地区对历史街区的利用有着显著的区别(见表3-1)。概言之,受西方文明影响的国家(如意大利)在历史街区的保护问题上采取的是严格的“新旧分离”的科学理念,而受东方文明影响的国家(如日本)则更重视整体环境的和谐。
另外,即使在同一城市,历史街区的利用应当因地而异。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本文选取了上海市三片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利用模式,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展示同一座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历史街区在保护与利用上的差别(见表3-2)。
四、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原则与方法
表3-1 国外历史街区利用策略
表3-2 上海市三片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利用对比
城市建设的发展与历史街区土地资源的稀缺使得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面临着强大的外部压力。与此同时,历史街区自身也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因此,坚持什么原则、运用什么方法来进行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整体保护原则和再现片段的开发方法
整体保护,是指对历史城区的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在认真分析特色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体保护和开发方案。这要求开发者必须从全局的角度研究其空间分布规律和空间整合关系,将孤立散存的点状和片状结构变成更具保护意义的网状系统。
对历史街区内既有的格局,要站在整体的角度审视。历史街区是城市之根、文脉之本,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个性特点与发展特色。要保护好历史街区的整体空间格局、街巷布局等传统空间形态、天际轮廓线、重要景观线和传统街道对景观走廊等历史空间记忆的“标志”特征。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存特定历史阶段的生活区域格局,重现原汁原味的市井风情,反映传承有序的城市文化特色。对历史城区内新建的旅游设施,要从城市布局、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建筑平面构成、体量、高度、色彩、空间等方面加以规范。
历史街区的生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各历史阶段在街区上都有其投影。同时,在同一时期的历史街区内部的各个部分的发展进程又不尽相同。所以我们可以依照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适当截取有意义的历史片段,再现街区不同时期的历史风貌。协调好“点”(保护建筑)、“线”(观光游线)、“面”(整个街区),以继续保障历史街区在旅游开发后仍是一个“有规划的整体”,最终达到景观节点与观光游线协调组织,片段区域与整体风貌良性互动,历史文化与休闲文化有机融合。
(二)原真性原则和有机更新的开发方法
历史街区必须具备遗存的真实性,即历史街区内的物质构成(建筑物、街巷、外部空间等)基本上应是真实的历史遗存,保存着原真的历史信息。对历史街区来说,最有可能导致的问题是其文化内涵的丧失,外观上则表现为对建筑物历史原真性的曲解、损害、改变或“创造”建筑物。
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旅游开发应相互协调,走“有机更新”之路。吴良镛教授在《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一书中指出:“‘有机更新’就是采用适当规模、合适尺度、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不断提高规划设计质量,使每一片的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这样集无数相对完整性质之和,即能促进整体环境得到改善,达到有机更新的目的。”就旅游开发而言,“更新”就是在保护历史城区整体环境和文化遗存前提下,为了满足旅游开发的要求,在与当地居民生活相协调(至少不是冲突)的前提下,进行的必要调整与变化,以达到合理利用和永续利用的目的。以北京东城区的南锣鼓巷为例,该区域在保持元代街巷整体布局与诸多名人故居、文物遗迹的基础上,对危旧房屋进行维护,对房屋使用功能进行升级,达到了当地居民、入住商户、文物保护与旅游活动的和谐。
(三)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公众参与的开发方法
历史街区不同于一般的文化遗产,它不仅具有历史的、文化的、情感的价值,同时还是居民生活的有机载体。然而,历史街区又往往是一个城市基础设施最落后、居住环境最差的地方。为此,在旅游开发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及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要让世代居住在历史街区内的居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逐步达到或超过整个城市人居条件。
同时我们要意识到,保护历史街区的原动力来自当地居民。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对于保护历史街区的积极性。因此,保护工作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慎用“动迁”等方式。在过去的保护实践中,一个经常的做法就是无原则地搬迁历史街区居民,这样做看似保护了建筑,实际却破坏力风貌区最有活力的因素,使得建筑本身成了空壳博物馆。近年来的实践启示我们,应多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鼓励他们广泛参与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制定。
结语
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一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过度开发会给街区带来不可逆转的原真性破坏,畏手畏脚又不会创造历史街区旅游活动预期的各种效益。本文认为,要避免上述问题,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必须实现“三个坚持”。第一,要坚持“保护第一”这一前提,调动包括历史街区居民在内的全社会的积极性,参与保护。第二,要坚持“原真性”这一原则,旅游开发可以采用各种灵活方式,但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则应当坚持“原真性”的底线。第三,要坚持“以人为本”这一理念,逐步恢复与风貌区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达到风貌区内部的协调,为人居创造更好的环境。通过保护性开发,提高居民的生存环境,实现历史街区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1]王瑞珠.国外历史环境的保护和规划[M].台北:淑馨出版社,1993
[2]吴良镛.城市规划设计论文集[C].北京:燕山出版社,1998
[3]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4]保继刚等.城市旅游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5]俞晟.城市旅游与城市游憩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6]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7]吴志强,吴承照.城市旅游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8]严国泰.历史城镇旅游规划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
[9]单霁翔.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10]UNESCO.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e and Natural Heritage[M].Paris,1972
[11]Stephen.J.Smith.Dictionary of Concepts Recreation and Leisure Studies[M],Greenwood Press,1990
[12]B.Joseph Pine.Ⅱand James H.Gilmore.The Experience Economy [M],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8
周昕鹏(1986-),男,中国旅游报社编辑,高级英语导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