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录集释》(全校本)点校献疑
2011-04-04潘定武
潘定武
(黄山学院 文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
《日知录集释》(全校本)点校献疑
潘定武
(黄山学院 文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
栾保群、吕宗力校点的《日知录集释》(全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在迄今《日知录集释》点校本中最为精善,但其标点及校勘方面仍偶有可斟酌之处。本文尝试摘出标点错误20处,校勘问题6处。
日知录集释;标点;校勘
栾保群、吕宗力二先生校点的《日知录集释》(全校本)[1]用力甚多,成果可喜,在迄今《日知录》点校本中最为精善,但其标点及校勘方面仍偶有可斟酌之处。笔者不揣浅陋,试摘出部分略作分析,并求正于方家。
一、标点方面
1.卷一“游魂为物”条:夫子之答宰我曰:“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日知录集释》38页,下引只标页码)
似应为:夫子之答宰我曰:“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
按:“阴”为埋藏义。孔子此语见《礼记·祭义》,郑玄注:“阴读为依荫之荫,言人之骨肉荫于地中为土壤。”[2]1595
2.卷一“孔子论易”条:夫子所以思,得见夫有恒也。有恒然后可以无大过。(51页)
似应为:夫子所以思得见夫有恒也,有恒然后可以无大过。
按:此语出《论语·述而》:“子曰:善人吾不得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3]488
3.卷二“殷纣之所以亡”条:高纬之恶未必甚于文宣而齐以亡者,文宣承神武之余,纲纪粗立,而又有杨愔辈为之佐,主昏于上而政清于下也。(82页)
似应为:高纬之恶未必甚于文宣,而齐以亡者,文宣承神武之余,纲纪粗立,而又有杨愔辈为之佐,主昏于上而政清于下也。
高纬,北齐后主,565-576年在位;北齐文宣帝高洋,北齐建立者,550-559年在位。高洋即位后追尊其父高欢为神武皇帝。文宣帝高洋连年征战,且荒淫残暴,至后主高纬即位,北齐政权已摇摇欲坠,加之后主昏庸无道,终致其于576年被北周所虏,北齐亦于次年被灭。
4.卷四“天王”条:赵子曰:“称天王,以表无二尊是也。”(196页)
似应为:赵子曰:“称天王以表无二尊。”是也。
按:赵子即赵匡,唐人,有《春秋阐微纂类义疏》。“称天王以表无二尊”为赵匡注《春秋》语(见《春秋阐微纂类义疏》卷一《春秋宗指议》);“是也”为顾炎武肯定赵匡之语,而非赵匡之语。
5.卷七“士何事”条:“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此谓商也。(440页)
似应为:“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此谓商也。
按:此引语出《尚书 ·酒诰》[4]206。“贾用”为一词,即买卖、贸易,不宜断开。
6.卷八“法制”条:秦始皇之治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于衡石量书……。(488页)
似应为:秦始皇之治,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于衡石量书……。
按:此为秦始皇时术士议论始皇之语,见《史记·秦始皇本纪》[5]258。
7.卷八“省官”条:光武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鄣塞破坏,亭燧绝灭或空置。太守令长招还流民。帝笑曰:“今边无人,而设长吏治之,如春秋素王矣。”(492页)
似应为:光武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鄣塞破坏,亭燧绝灭。或空置太守、令长招还流民。帝笑曰:“今边无人,而设长吏治之,如春秋素王矣。”
按:光武帝在无人之边郡空设地方太守等职以招还流民,见应劭《续汉书·郡国志五》补注。由光武帝“今边无人,而设长吏治之,如春秋素王矣”之语,亦可知。
8.卷八“员缺”条:(马)载深谘嗟,以为名教所不容,乃书其无行注名籍。(517页)
似应为:(马)载深谘嗟,以为名教所不容,乃书其无行,注名籍。
按:“无行”即品行恶劣;“注名籍”亦称“注籍”,指受弹劾之朝臣被留于家中听候处置,且于其家门贴“注籍”二字,以避免他人与之往来。
9.卷九“守令”条:必也,复四者之权一归于郡县,则守令必称其职,国可富,民可裕,而兵农各得其业矣。(543页)
似应为:必也复四者之权一归于郡县,则守令必称其职,国可富,民可裕,而兵农各得其业矣。
按:必也,意即务必。此句谓务必将地方兵权等四种权力完全复归于郡县令长之手。
10.卷十二“财用”条:崇祯末年之事,可谓永鉴也。已后之有天下者,其念之哉!(694页)
似应为:崇祯末年之事,可谓永鉴也已。后之有天下者,其念之哉!
按:“也已”连属,为古汉语习见之句末语助。
11.卷十二“盗贼课”条:建武十六年,郡国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724页)
似应为:建武十六年,郡国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
按:“在所”即所在之地,亦为习见之词。谓各处盗贼在其所在之地肆意攻劫,并杀害地方官吏。
12.卷十三“阍人”条:郑当时诫门下,客至无贵贱,无留门者。(801页)
似应为:郑当时诫门下:客至,无贵贱无留门者。
《史记·汲郑列传》:“庄(郑当时字)为太史,诫门下:‘客至,无贵贱无留门者。’”[5]3112。
13.卷十四“君丧”条:朔望群臣朝服以造殡宫,是以吉服临丧。(844页)
似应为:朔、望,群臣朝服以造殡宫,是以吉服临丧。
言群臣于朔日和望日皆着朝服(吉服)临丧。
14.卷十五“墓祭”条:楼护为谏大夫使郡国。(872页)
似应为:楼护为谏大夫,使郡国。
《汉书·游侠·楼护传》:“平阿侯举护方正,为谏大夫,使郡国。”[6]3707“谏大夫”后如不断,则使人误以为楼护应谏大夫之命出使郡国。
15.卷十七“通经为吏”条:元初有宪官,疾,吏往候之。宪官起,扶杖而行,因以杖授吏,吏拱手却立不受。宪官悟其意,他日见吏谢之。吏曰……(1021页)
似应为:元初有宪官,疾,吏往候之。宪官起,扶杖而行,因以杖授吏,吏拱手却立不受。宪官悟其意,他日见吏,谢之。吏曰……
“见吏”后如不断,则使人误以为属吏谢宪官,实则宪官谢属吏。
16.卷二十二“九州”条:(《左传》)宣十一年“楚子入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1236页)
似应为:(《左传》)宣十一年“楚子入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
按:《左传·宣公十一年》:“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楚子)乃复封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7]273谓楚庄王攻陈后又封立陈国,同时又自陈国每乡取一人,集中住于楚国一地,称为夏州。
17.卷二十二“尧冢灵台”条:《水经注》:“……中山夫人祠南有仲山甫冢,冢西有石庙、羊虎,破碎略尽。”(1266页)
似应为:《水经注》:“……中山夫人祠南有仲山甫冢,冢西有石庙,羊虎破碎略尽。”
按:破碎严重者为羊虎,非石庙。《水经注》卷二十四:“中山夫人祠南有仲山甫冢,冢西有石庙,羊虎倾低,破碎略尽。”[8]382
18.卷二十四“翰林”条:文宗赐翰林学士章服。续有待诏欲先赐,本司以名上。上曰:“赐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别日。”(1372页)
似应为:文宗赐翰林学士章服。续有待诏欲先赐本司,以名上。上曰:“赐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别日。”
谓有待诏欲求唐文宗先赐本署章服(礼服),且将本署名册报上。“待诏”指待命供奉内廷的人。唐代时,不仅文词经学之士,即医卜技术之流亦供直于内廷别院,以待诏命。因有医待诏、画待诏等称。此“待诏”当指医卜技术之人。
19.卷二十七“史记注”条:《货殖传》“廉吏久久更富,廉贾归富”,又曰“贪贾三之,廉贾五之”。夫放于利而行多怨。廉者知取知予,无求多于人,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是以取之虽少,而久久更富,廉者之所得乃有其五也。(1529页)
似应为:《货殖传》:“廉吏久,久更富,廉贾归富。”又曰:“贪贾三之,廉贾五之。”夫放于利而行,多怨。廉者知取知予,无求多于人,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是以取之虽少而久,久更富,廉者之所得乃有其五也。
按:此谓廉吏能为官长久,为官长久便会更加富有。“放于利而行,多怨”为孔子语,见《论语 ·里仁》[3]253。
20.《日知录之余》卷三“废释道二教”条: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静无为,有仙化之证,遂信行其术。(1956页)
似应为: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静无为,有仙化之证,遂信行其术。
按:“道”通“导(導)”,引导,诱导。此语出《魏书·释老志》[9]3033,中华书局点校本《魏书》此处标点亦误。
二、校勘方面
1.卷三“何彼穠矣”条:“穠”校改为“襛”。(133页)
按:“穠”、“襛”本相通,均有茂盛之义,不必校改。历代《诗经》诸本或作“襛”,或作“穠”,均不误。
2.卷四“楚吴书君书大夫”条:(僖公)二十一年,会于孟,始书楚子。(211页)
按:“孟”实为“盂”之误,当校正。孟、盂形近,或为《日知录》原误,或为刻写致误。《左传·僖公二十一年》:“秋,诸侯会宋公于盂。”杜预注:“宋地。”[7]183盂在今河南睢县西北。
3.卷十三“流品”条:《世说》:“纪僧真得幸于齐世祖,尝请曰……。”(775-776页)
按:《世说》即《世说新语》,南朝宋刘义庆撰。齐世祖即南朝齐武帝萧赜(483-493年在位)。《世说新语》编定于南朝刘宋前期,载事则止于南朝初年,不当载南齐事。纪僧真事实见载于李延寿《南史》卷三十六《江斆传》[10]943,当校正。
4.卷十三“奴仆”条:《汉书 ·霍光传》:“任宣言:‘大将军时,百官以下,但事冯子都、王子方等。’”原注:皆老奴。(799页)
按:《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载任宣语:“百官以下但事冯子都、王子方等,视丞相亡如也。”颜师古注引服虔曰:“皆光奴。”[6]2953-2954《日知录》原注“老”应为“光”(即霍光),当校改。原注显系因形近而致误。
5.卷二十六“汉书”条:《天文志》:“魏地,觜、觿、参之分野也。”(1437页)
按:此内容实载于《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6]1646,《日知录》误记文献,当校正。又,“觜觿”不当断开。觜、参均为二十八宿之一,觜宿早期称“觜觿”,后省称觜或觜宿。
6.卷二十八“押字”条:《三国志·少帝纪》注,《世说》及《魏氏春秋》并云:“姜维寇陇右,时安东将军司马文王……。”(1602页)
按:《三国志·齐王芳纪》裴注:“《世语》及《魏氏春秋》并云……”[11]128;且《世说》(即《世说新语》)并无此内容。《日知录》误记《世说》为《世语》,当校正。《世语》即东晋郭颁《魏晋世语》之省称。
[1] 栾保群,吕宗力.日知录集释(全校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2] 阮元校刻.礼记//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 1980.
[3] 程树德.论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0.
[4] 阮元校刻.尚书//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 1980.
[5] 司马迁 著,裴骃 集解,司马贞 索隐,张守节 正义.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6] 班固 著,颜师古 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7] 杜预,等 注.春秋三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
[8] 郦道元.水经注[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1.
[9] 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0] 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1] 陈寿 著,裴松之 注.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59.
H13
A
1671-511X(2011)03-0110-03
2011-01-13
潘定武(1967—),男,文学博士,黄山学院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与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