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论:他山之石,可以毁玉
——对文化翻译派的理论反思
2011-04-03罗益民韩志华
罗益民 韩志华
(西南大学,重庆,400715;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050018)
1.引言
本文讨论的范畴为文学翻译研究。
翻译是以译者为主体,以语言为转换媒介的创造性思维活动。所谓翻译,就是把见诸于一种语言的文本用另一种语言准确而完整地再造出来,使译作获得与原作相当的文献价值或文学价值(佚名2009)。根据雅各布森的分类,翻译可以分为语内翻译、语际翻译和符际翻译(Jakobson 1992)。其广阔的内涵与外延,决定了翻译学研究的内容丰富多彩,视角多种多样。翻译的本质之争由来已久,但对于翻译本体论的探讨虽然也成果丰富,却没有可以大致一统天下的定论。尽管如此,翻译本体论的基本范畴还是存在的。任何对于本质的不确定,无疑会导致译学建设误入歧途。文艺思潮的日臻繁荣,为译界增添了更多的理性思考。因此,经历了语文学派与语言学派沉寂期的翻译学研究正走向多元化、多流派的局面,如文化学派、政治学派等。绝对文化主义理论片面强调翻译本体外的文化语境,如主流诗学、意识形态等,甚至大呼“作者死了”,或曰“消解”、“操纵”、“共谋”等等,不一而足。一个学科的建立与发展,并不排斥对于前沿的或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吸收、借鉴或采纳,倘若一味追求宽泛的视野,忽略了本体的回归与反思,则惜为无本之木了。我们在如火如荼“拿来”新理论的同时,需要冷静地回归翻译本体论问题,批判地继承。
2.文化派的理论逻辑
传统文化学派对于文化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60年代的文化主义阶段,将文化研究的视野由精英文化转向大众文化;二是20世纪70年代的结构主义阶段,探讨文本的政治性;三是后来兴起的以多元文化为标志的后结构主义阶段。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经历着同样的发展历程,逐渐打破了传统的语言学和语文学研究模式,逐步走向多元化的学术关注。文化研究逐步打破学科之间的樊篱,转向社会学、人类学甚至生物学等。面临学科融合的发展趋势,长期处于文学、语言学、美学、译介学等学科边缘地带的翻译学,赢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首先,从对翻译本质的表述来看,1990年,安德鲁·勒菲弗尔(André Lefevere)和苏珊·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合著的《翻译、历史与文化》问世,提出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文化学派最终确立。该派观点认为,文化在翻译中的地位以及翻译对于文化的意义应该受到重视和强调,翻译的基本因素是文化,而并非单词、句子抑或语篇,同时也否定了基于词语或篇章对等的“忠实”的存在。他们主张采取描写的方法来研究业已存在的翻译现象,距离翻译的定义相去甚远。两位学者在该书序言中写道:基于经验的历史研究可证明翻译方式的变化,但若要解释这些变化,译界学者必须探讨社会权力行使的趋向性及变动性,以及对于社会权力行使的文化产品意义(参见赵颖2005)。也就是说,任何的基于社会文化因素而造成的译文对原文的背叛都是文化学派可以接受并为之辩护的,相反,对于翻译定义中的语言转换置之不理,甚至因为文化缺失而造成的不可译现象,会导致文化翻译中的“失语”现象。巴斯奈特认为“翻译就是译者对原文的占有和摆布”(勒菲弗尔、巴斯奈特2001:123)。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翻译不是“附属品”或“派生物”,而是各种社会力量以特定的理念建设所需文化的文学手段。译品的地位由此而从“原作的仆人”飙升为“原作的再生”。在文化派的眼中,译文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原文,成了塑造和左右目的语文化的一种势力。这与翻译的本体论南辕北辙。在翻译本体论的研究中,原语文本与译语文本如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是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
其次,从译学建设的发展来看,在布龙菲尔德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下,文化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逐渐过渡到文本的政治研究,直至逻各斯中心主义被消解,先后出现“女性主义”、“食人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翻译研究的视野扩展到更为广阔的社会历史领域,带着浓郁的政治和民族色彩。巴氏在《文化构建》中不失时机地提出,翻译研究已进入“文化转向”,现在,文化研究也应进入“翻译转向”。显然,文化研究与翻译研究相互融合,密不可分。文化学派强调文化因素在翻译研究中的意义和影响。在他们看来,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翻译活动自然应置身于广阔的文化背景之下研究,跨文化的文本转换及其影响,绝不仅仅停留在文本本身的价值,还应关注文化语境、历史等人文因素,从而突破传统意义上的解码与转换的语言文字层面上的微观研究的范式,给予翻译研究更多的思考,如诗学、美学等。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翻译批评也从“艺术鉴赏型和科学分析型转向文化评论型的批评,以文化批评为重点”(王宏印2006:37)。尽管如此,文化学派毕竟缺乏哲学及逻辑学相关学科的理论支撑,就这样将翻译研究推到广阔的人文研究领域,在理论逻辑和实际上,割裂了原文与译文、译者与作者之间的主客体关系,甚至抛弃了主体,单纯地结合文化因素或社会历史环境肆意“改写”原作,使得译作面目全非,不免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或伪译的怪圈。因此,文化学派自身的局限,注定了其作为众多流派的一支,而并不能成长为翻译研究的“主流诗学”。
再次,从巴斯奈特对于翻译学的分类原则①来看,文化派对于翻译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建设的构想着重于文学及文学理论方面的观照。而根据彼得·纽马克的翻译类型论,不同的文本应该得到不同的强调。纽马克根据文本类型翻译理论将文本划分为三种:(1)表达功能性文本的翻译,旨在表情达意。其形式与语言同等重要。在多数情况下,此类文本强调原作者的权威,忽略读者的反应,诸如《圣经》或政治文本等;(2)信息功能性文本的翻译,包括非文学作品、教科书、学术论文等,其核心是传达信息,表述世界,强调文本的“真实性”。信息型文本行文客观、简约,彰显“真实性”;(3)呼唤功能性文本的翻译(参见王宏印2003)。该类文本的核心在于引起读者的感受与反应,如广告等,它以读者为中心。基于文本的复杂多样,从功能或语用的视角来看,寻找任何一种一蹴而就(once-and-for-all)的理论或标准,都是违背客观现实的。比如,在《圣经》的翻译中,如果过度强调文化的因素,将会导致各地方言版的《圣经》译本出现,比如客家版、东北版、川蜀版等等。《圣经》也就失去了其高贵面纱,失去了教徒们潜心研习揣摩上帝教诲的神学研究价值。若按文化派理论来分析,方言版的《圣经》当属符合文化语境上乘之作,因为方言最能够淋漓尽致地表述特定地域的文化及风土人情。虽然方言能够穷尽某个种族或社会群体的文化内质,沟通其间的文化,但《圣经》本身也是一种文化,必定存在与接受者文化之间的某些抵牾,而这是目的语方言媒介无法解决的难题。这也就是事实上方言版《圣经》并没有流行起来的原因。
一味考虑文本以外的因素,忽略研究的主体——语言文字,是文化学派偏离翻译本体论的另一个标志。翻译研究中出现的具有政治色彩的“颠覆”、“瓦解”等术语,并不能引导翻译走向一个全新开阔的领域,而只是将其导入一种理论自身难以突破、破旧不能立新的瓶颈地带。对于传统经典译论,正确的态度是要批判地继承,正如王宏印在《中国传统译论经典诠释》(2003)中所做的,将经典译论加以条分缕析,阐释归类,形成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以保障学术的可持续发展。文化学派的观点,称传统意义上的文字层面对等是消极、落后的,文化与语境的互动才是积极、先进的,片面地解释了翻译学科的一个层面,对于整个学科的发展还有待与其它学科研究成果的共同支撑。翻译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文化研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可因一叶障目而忽视了整体和全局。
3.翻译本体论的回归
翻译活动的历史已十分悠久,但是对于翻译本质的研究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翻译的本体论研究翻译的核心内容,如翻译的基本理论模式,翻译的实质、原理、标准,翻译的思维方式,可译性问题等(廖七一2001)。主体与客体的界定自然属于本体论的研究范畴。翻译的四个因素,即原本、作者、译本、译者是不可替代的,它们构成了翻译活动,促成其发生。霍姆斯(Holmes)认为,翻译学应该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客观描写“翻译过程和翻译作品的各种现象”,二是确立“描写或预测上述现象”的“普遍原理”(参见Gaddis-Rose 2007)。从学科建设的层面上来看,第一个任务是对“译史译事”的描述,即翻译史的研究;第二方面的任务是对“翻译理论”的探究。而对于“翻译作品”的各种现象的“普遍原理”还包括了翻译批评。因此,不妨认为霍姆斯的观点具有代表性。翻译本体论的回归,无非归结到“翻译是什么”或“翻译的本质”问题的探讨上。翻译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而对于翻译理论家来讲,公婆都有理。甚至出现了“翻译是文本分析的手段”(赵彦春2005:14)的提法。但不论怎样变化,翻译的根本问题不能离开文本,因为文本不仅是文化的载体,还传达信息。因此,文本层面的翻译与文化意义层面的翻译对于翻译研究来讲不可或缺。翻译学的核心问题及其任务就是探求文本总体(totality)的转换。文化学派一味强调文本的再生与延续,忽略了“参古定法,望今制奇”(王宏印2006:6)。
对于翻译本质问题的探讨往往无果而终。历史上“科学”与“艺术”之争,语言学派与语文学、文化学派之争等等,结果往往也都是如此。语言学派认为,翻译是语言符号之间的转换;语文学派坚持翻译是再创造;文化学派认定翻译是重写;解构学派认为翻译是意义的存在方式;后殖民学派坚持翻译是一种政治暴力;阐释学派则认为翻译是对于世界的阐释的再阐释等。不同的流派与研究形成翻译研究的“万花筒”,对于翻译研究的长足发展来讲,都各有千秋,作出了贡献。每一种学说都在其领域具有相当的理论性、说服力和系统性。但是,对于作为学科的翻译学来讲,往往又存在片面性,忽略了翻译的多层次、多维度的客观存在。因而我国学者大多从哲学领域探求理论框架,如杨自俭的“元元理论”,吕俊的“建构主义视角”,赵彦春的“翻译学归结论”等(参见赵彦春2005:14)。事物本质的多层次性要求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也必然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同样,对于翻译本质的认识也不例外。翻译研究是一门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的综合性学科。从层次性原则看,语言与文字是翻译研究的表层对象,属于翻译研究的微观视野,而对于文化、社会、政治等因素的分析则是翻译的深层观照,属于宏观研究范畴;对于翻译主体论、本体论等的探究则属于抽象理论的演进,属演绎推理层面。翻译学内涵丰富外延广阔,自然成了各家各派学说百花齐放的阵地。因此,在对学科作理论推演时,要从全面客观的立场出发,努力阐发本质问题的哲学思考,而不是单纯片面强调一家之说。因此,在分析翻译学建设或理论构建时,适时回归本体,全面考虑他家之说,避免学术上的空中楼阁,成为把握科学的理论发展方向的关键。
赵彦春(2005:9)提到,“我们应该把翻译定义为以原文为本,以译者为中心,以‘忠实’与‘对等’为本质属性,竭尽全力使译文全方位靠近原文的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行为”,从概念上厘清翻译活动的本质及主体。文化学派研究的重点放在文化因子上,如意识形态、赞助者、主流诗学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的条件下制约着翻译活动的开展或效果,但只能作为经验之说。由于文本的多样性、社会语用环境的多变性、学科渐进融合与完善性,它们对于翻译学建设大课题来讲并不具有整体的绝对说服力。
文化学派研究的重点放在制约翻译的文化因素上,它从权力关系、赞助者、意识形态、读者、主流诗学等方面讨论文化因素对翻译的制约。如果因为这些外围的因素导致了语言层面上的偏离,那么即使最为成功的案例——林纾的翻译,也只能是翻译长河中的一支。特定文化背景下的产物,并不能够代表翻译学研究的潮流。此外,赞助者的因素也不是影响翻译的最终决定者,因为为着经济的学术还是为着学术的经济仍然是社会学领域的一个悖论。百转千回,就如德里达“文本意义不确定”一样,一段时期的学术趋向并不能代表整个学科的发展潮流。因此,文化学派无法获得能够合理解释所有翻译现象的规律。“文化转向”深受以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的影响,以致其理论最后深陷于“颠覆”与“不确定”之中,把翻译完全看作一种“所谓的各种文化社会因素相互妥协或协商的”产物,失去其译介学、翻译研究等领域的作为文化与文学研究对象的价值,从而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囹圄。因此,必然不能作为学科的理论基础。
4.科学的学科建设观
一个学科的理论构建与发展离不开其本体论的研究与回归,同样,翻译学的研究也不能脱离翻译之本体,即原本、译本、作者、译者等,从而形成一种学科内部互辅有机的发展整体,并在此基础上吸收其它学科研究成果,形成成熟、全面的研究框架。王宏印(2006:6)提到,“我们在关注文学领域三个彼此有关的分支学科,即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以及反思和构建文学翻译领域内三个彼此相关的分支学科,即翻译理论、翻译批评、翻译史的时候,就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和更加自觉的做法”。从学科的可持续发展高度对翻译学进行区分归纳,对于学科的有序发展不无裨益。而文化学派的分类形式还是拘囿于文学翻译研究的范畴,诸如诗学、文化等等。杨自俭在《翻译学归结论》前言中提到“我们的学术思想,目前正处在线性与非线性、系统与非系统、逻辑与非逻辑以及有序与无序、必然与或然等对立范畴的矛盾交织时期。这一时期正孕育着思维方法的巨大变化”(赵彦春2005:9)。由于解构主义思潮对于结构语言学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破除,人们在翻译研究中的语言研究和结构研究让位给了翻译文本产生过程的研究,从而深化了人们对于社会文化因素的思考,并引发了对隐藏于文本背后力量的研究。文化学派的研究视角给予翻译研究更多的参考,翻译批评的研究也从单纯的文本批评中解放出来,从而转为更为广阔的外部批评研究,包括批评的形成过程、运行方式等。尽管如此,在开展微观研究的宏观转向时,不可偏离研究对象的本体——即翻译研究的对象及本质。文化转向只是研究重点的一次转移,并不涉及翻译本体论的研究,不能代替语言成为翻译研究的主体或本体。同样,文化派理论中提到的意识、主流诗学、赞助商等因素,也只能算作外部参照,从而形成了新历史主义批评下的历史环境。而解构主义理论所提及的,假以文学的外衣,过分操纵译文,糅杂译者的意志,甚至置于文化霸权的操纵之下,诸如巴西的“食人主义”,则显出伪译的端倪。笔者拟构建原作与译作之间存在的以下集合关系:(O代表原作;T代表译作)O{O,O1,O2,...T},O1,O2等是译作对于原作的相似度的渐弱趋势,直到“操纵”版即T.的出现。完全与原作脱节,或曰没有原作的译作当然叫做伪译。在纷繁复杂的理论及学派林立的翻译研究中,怀抱审慎的科学态度至关重要。如果文本的意义是不确定的,不同时期的译本均可为原本的解读,潜意识里,是否可以推论华人的春联习俗与穆斯林古尔邦节门楹歃血之传统一脉相承?如此,文化与研究便不得章法,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嫌。
这些相关因素的研究,固然可以把翻译本体研究推到一定的深度和高度,但也存在着远离本体对象的危险。文化学派的极端性,导致其走入误区和歧途,则属于这种情况。任何研究领域,都有反映其本体本质的范畴。一旦离开了这个范畴,其本体性就随之丧失。该研究领域及其构建的学科,则同时移情别恋,成为性质迥异的研究本体了。固然,如前所述,文化确实存在于语言实体之中,但必须清楚,文化本身并不是语言,语言才是翻译所涉及的直接对象。翻译研究可以也必须考虑其中的文化因素,却万万不可顾此失彼,走向一个反本质、反本体的异化了的极端。
另一方面,忠实与对等是翻译最基本的要求。译文无限制地被加以“整容”,体现译者的意志,从翻译的本质来讲,不免有喧宾夺主之嫌。这其中的“主”是本体,“宾”则是一定程度上异己的它物。赵彦春(2005:7)指出,“翻译的常态要忠实于原文,追求译文趋同原文,这是翻译的本质;而‘改写’和‘操纵’等流派不要求忠于原文,是非本质的翻译,所以属于偏态”。建立辩证的分析观,是译学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有效前提。由此,不论是从本体论、学科的建设角度看,还是从文本的分类看,文化学派的理论过于强调译本及译者,忽略了原文及作者的权威,忽略了语言的社会语用功能,从学科的角度看只能是百川之一,而不能将其奉为玉律,以偏概全。
此外,如前所述,文本层面的翻译与文化意义层面的翻译,对于翻译研究来说,是不可缺少的。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同时,语言也是信息和意义的载体。在此基础上,语言文字的翻译强调将原文的总体(totality)如实转换为另外一种语言,自然是包括文化的。文化学派一味强调文本的再生与延续,而忽略了对于文学传统的传承,未能兼顾对经典的继承和发展。
学派是译学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而“学”是整个翻译研究之称。厘清概念是进一步开展研究和讨论的重要前提。“学”的研究具有系统性,而“学派”指具有明显或某种倾向性的研究团体或流派。因此,文化翻译理论或称“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是随着解构主义兴起的“异军突起的非精英学术话语和研究方法,其主要特征就在于其‘反体制’(anti-institution)性和‘批判性(critical)’”(勒菲弗尔、巴斯奈特2001)。这一特征与译文是对原文文本的叛逆之说不谋而合。
在对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和新批评流派的反拨中,20世纪80年代诞生了新历史主义流派。强调“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是延伸的文本”,“文本是压缩的历史”(巴斯奈特2004)。当解构主义逐渐地消解文本的意义与逻格斯中心主义时,对于翻译的本体论的研究已然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历史的视野使文本成为一个不断被解释的意义增殖体。历史语境使文本构成一个既连续又断裂的反思空间,使得历史先于文本,过程大于结果。文学阐释是一种人性的共鸣。翻译者甚至以阐释者的身份,有目的地将文字理解为构成某一特定文化的符号系统的组成部分,进而打破文学与社会、文学与历史之间的封闭话语系统,沟通作品、作家、与读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发现作为人类特殊活动的艺术表现问题的无限复杂性。从这个层面上来讲,翻译成为文学分析手段的一种。毋庸置疑,无论是对翻译现象、翻译事件的考察,还是对翻译作品的文本评价都应从特定的历史环境出发,充分地关注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其理论基础却是以原文为本,遵循客观规律,任何摆脱时代背景甩掉原文与翻译研究的基本,制定出一套放之四海皆准的恒定标准的企图,都是违背科学发展规律的,也是与文学翻译研究的品质背道而驰的。
5.结语
文化学派代表多元翻译研究中的一种视角,与其他范式一样各有长短。我们应树立正确的学术发展观,立足翻译本体,从文化交流与学科发展的高度,着眼于学科化、跨文化与科学化及系统化,辩证批判,取长补短,吸纳补偿,对其进行理性审视并做出合理定位,不应以偏概全,更不能将其扩大化,欲取翻译学而代之,因为翻译学或曰翻译研究作为一门学科,有其自身发展的历程与特点。对待文化学派,正确的态度是在尊重各流派百花齐放的基础上,随着学科自身的不断成熟,建立水到渠成的学科化和科学化研究范式。
附注:
① 巴斯奈特认为翻译学可大致分为4大范畴:一是译学史。包括不同历史时期翻译的理论研究、翻译评论、翻译授权出版的具体步骤、特定时期翻译的作用与功能、翻译方法的发展以及翻译作品的分析。二是译语文化中的翻译研究。包括具体文本、作者或流派本身所在的文化习俗、翻译对译语文化的影响,以及译语文化中翻译取舍的原则。三是翻译与语言学研究。着重译语与原语语言要素的比较研究,如音素、词素、词汇和句法的比较研究、语言等值问题、不可译性问题、机器翻译以及文学翻译的研究。四是翻译与诗学研究。包括概括性研究和具体文学领域的研究,如诗歌、戏剧、小说等的文本翻译或者电影文学翻译、具体译者的诗学研究、译者诗学对比研究、译文与原文相互关系、以及“作者—译者—读者”相互关系的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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