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公示语英文翻译中的问题及其伦理引导
2011-04-01张叶,袁清
张 叶,袁 清
一、翻译和翻译伦理
翻译活动是一种跨语言、跨文化、跨社会的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活动。在翻译活动中,译者具有主体地位,在翻译过程中存在“动势”。伦理学是一种道德哲学,不过道德只表达为规范和理论,而伦理的指涉范围不仅包括了规范,还有现象、问题和规律。从本质上来说,“伦理”是指人的行为应该如何的规范与事实如何的规律。[1]由此我们推断:伦理具有广泛的渗透力,它主要针对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它是规范和规律的统一体。
由于翻译这一概念包括了翻译行为、翻译行为主体和翻译行为结果三者含义,而伦理学主要针对的是人与人之间行为的规范和规律,所以对于翻译行为和翻译行为主体,我们可以运用伦理学进行研究,而对于翻译行为的结果就无伦理可言了。翻译伦理的指涉对象就包含了针对翻译行为的翻译伦理和针对翻译行为主体即译者的翻译伦理。翻译伦理的研究内容包括以翻译行为和译者为中心的翻译规范性研究和对翻译现象的描述性研究。翻译行为的主体——译者是翻译活动中各种关系的建构者,译者肩负着多重的身份:既是译文翻译的主体、又是原作解释的主体和受委托的主体。翻译行为主要是译者的行为,因此对译者的道德研究是翻译伦理研究的中心部分。但译者的道德主要是与翻译行为有关的道德,所以对译者道德的研究不能脱离具体的翻译行为,也就是说,对译者的道德研究必须以翻译行为为基础。
20世纪80年代,翻译研究出现伦理转向趋势。法国当代翻译家、哲学家安托瓦纳·贝尔曼最先提出“翻译伦理”的概念和“应该如何翻译”的命题。接着,美国结构主义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法国学者安东尼·皮姆分别从反传统的角度提出对翻译伦理的理解。芬兰学者安德努·切斯特曼在此基础上提出翻译伦理研究的 5种模式,即再现、服务、交际、规范和职业承诺。这5种翻译伦理模式分别体现出当前翻译伦理的5个主要研究内容:传统的“忠实”论翻译;功能学派的“忠诚”论翻译;跨文化交际活动中的“交流”论翻译;描写学派的“规范”论翻译和注重职业道德的“专业伦理”论翻译。[2]从伦理视角研究公示语翻译,能帮助译者树立正确的翻译伦理观,并指导翻译行为过程中的翻译方向选择。
二、公示语英文翻译现状
公示语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它是指“公开和面对公众,告示、提示、指示、显示、警示、标示与生活、生产、生命、生态、生业休戚相关的文字和图形信息。”[3]公示语是一种交际工具,把有用有效的信息传递给公众。它的应用范围很广泛,涉及衣食住行游娱购各个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公共场所出现的汉英双语公示语越来越多,但汉语公示语的英语翻译中出现的错误和不规范现象也越来越多,影响了外国友人在中国公共场所的信息获取,也不利于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甚至影响国家的国际形象。所以规范公示语的英文翻译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拼写错误
拼写错误是最容易犯,又最易被人们识别的错误。这种错误源自于译者本身的翻译行为或是公示牌制作过程中的失误。例如,某超市门口的广告牌“本地特产”,其对应的英译是“local spcialties”,其中的“spcialties”就是一个明显的拼写错误,正确表达应该是“specialties”;某景区的“电瓶车专用停车场”公示牌,英文译文为“Parking Lot for Electric Bycycles Only”,错误地将“Bicycles”写成了“Bycycles”;某商店取名叫天使屋,英文却写成了“Angle House”,“angle”的意思是“角度”,“天使”对应的英语单词应是“angel”;某市奥林匹克公园“罗马柱廊”的英译“Roman Corrider”,单词“corrider”应该是“corridor”;“体育馆”的译名也由“Gymnasium”错误地写成了“Gymmasium”。
(二)译名不一致
公示语主要是用于传递信息,这种信息服务的关键在于信息的一致性与等值性。如果违背了一致性与等值性,特别是在对地名和地点的翻译中违背了一致性,公众就会受到误导,将同一地点误认为是几个不同的地方。例如,对周立波故居的英译就出现了两个版本:“The Former Residence of Zhou Libo”和“The Home of Libo Zhou”;某市奥林匹克公园内的金牛雕塑的英文译文也有“Jinniu Sculpture”和“Gold Oxen Statue”两种。某市龙州路上的标识牌对“龙州路”的翻译是“LONGZHOU LU”, 而奥林匹克公园内的路牌对“龙州路”的翻译是“LONGZHOU RD.”。 “益阳大道”的英译文是“YIYANG ROAD”, 而“桃花仑路”的翻译却是“TAOHUALUN LU”。把“路”写成“LU”完全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中国人看汉字就可看懂这是什么路,完全没必要看标注出拼音,而外国友人不懂汉字,看了标注的拼音“LU”也不懂这是什么,所以笔者认为还是翻译为“TAOHUALUN ROAD”比较符合翻译规范,也更加实用。
(三)死译、硬译
死译、硬译就是完全按照原文字面的意思逐字对译,与原文机械对应。这种翻译不仅在语法上有错,而且传递的意思不清,让人不知所云。死译硬译在公示语英译中也是存在的。例如在去往某市郊农家乐的路上有这样的广告牌:“旅游休闲那里去,魅力闲云山庄来”。其下附有英译文“WHERE DOES THE TRAVEL LEISURE GO CHARMFUL XIANYUN FARM COMES”。这样的逐字翻译如果再译成汉语就成了“旅游休闲去哪里了,魅力的闲云农庄来了”,这样的翻译会让外国友人一头雾水。某市奥林匹克公园里的路牌“前方校园,减速慢行”译为了“Front the campus, decelerates the slow line”;在一些单位的办公区的标牌上写了“游客止步”(PLEASE DON’T COMING)等。对于这类呼唤型文本的翻译,译者首先要注重读者对文本的理解,文字一一对应与否是次要的。较为规范的译文可以是“Campus Ahead!”;“Staff Only”。此外,“男科专业医院”不用译为“Man professional hospital”,直接译为“Man’s Hospital”;益阳市博物馆不用译为“Yiyang Municipal Museum”,直接译为“Yiyang Museum”即可。
(四)语义不一致
语言根植于特定的文化,所以语言也必然反映出特定的文化特征。中国与西方国家在文化上存在很大的差异,语言的使用也受到文化因素的制约。由于文化差异而出现的公示语英译错误也不难找到。从桃江县城到益阳市的桃益一级公路上有这样一个标语:“欢迎您再次来桃江”,英译文是“Welcome to Taojiang Again”。这句话本想表现出主人的好客,希望客人再来。但“welcome”在英语中用于欢迎到来的客人而不是即将离开的客人,对于离开的客人用“Please Come Again”(欢迎再次光临)就可以了。又如,网吧的英文翻译大多用“Internet Bar”。实际上,“bar”在英语中指酒吧,所以对网吧的翻译我们采用“Internet Café”比较好,因为“Café”侧重指比较安静的茶馆。此外,教师休息室不应该译为“TEACER’S REST ROOM”,因为REST ROOM在国外指卫生间,而不是休息室。休息室在英语中的对应词有lounge和lobby等。
(五)冗余、不地道
由于公示语简练、清晰、易懂的特点,公示语的英译也必须符合英语的习惯表达,要简练而规范。如公共汽车上的“老弱病残专座”的英译文是“priority seat for the elderly, the weak, the ill and the handicapped”。这样就比较冗长,不符合英语习惯。在国外对应的英语标识就是“handicapped”,十分的简单明了。又如在周立波故居景区的标识“小心落水, 注意安全(Caution, Danger of Falling Into Water)”只要译为“Caution:Deep Water”就可以表达出其本意。周立波故居游客须知的告示被译为“The Notice of Visiting the Home of Libo Zhou”,也显得冗长而不地道,按英语习惯只需译为“Notice”即可。
三、翻译伦理观的启示
(一)职业承诺伦理对英文拼写错误的启示
拼写错误是很低级的错误,如何避免这种低级错误,笔者认为应该从译者的职业承诺伦理和委托者伦理着手。职业承诺伦理要求译者对译文以诚相待,确保翻译质量,做一名负责任的译者。所以译者在完成译文初稿之后,应该从拼写、用法及规范等几个方面检查,或是请他人代为审查。在将译文送交委托人进行制作后,译者应该主动对拼写、规范和排版进行核对,确保翻译质量。其次,要降低拼写错误的出现,提高委托人的伦理道德也是很重要的。委托人要提高对公示语翻译重要性和难度的认识,对标识牌的制作过程要一丝不苟,如此,公示语翻译质量必然提高,市容市貌必然改善。
(二)服务伦理对译名不一致的启示
译名不一致会导致提供的信息误导公众,公示语的服务功能受损。服务伦理模式把翻译行为看成是译者为委托者提供的一种服务。译者接受对地名、目标、对象的翻译任务后,理所当然要按时按质地完成任务,也有权利在翻译行为过程中展现自己对翻译任务的见解。但如果对同一目标对象的译文,译者都按照自己的喜好进行随意处置,这种翻译行为首先违反了对委托人的“忠诚”,并打破了建立在译者、读者、委托人和原作者之间的人际关系。要改正译名不一致的问题,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时本着服务的伦理,在展现自己见解和要求的同时要兼顾委托者、读者和原作者三方的利益。
(三)再现伦理对死译、硬译的启示
再现伦理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遵循“忠实”这一道德原则,准确地再现原文文本。这就使得某些译者在翻译公示语时完全遵循原文的一字一句,使译文与原文机械对应,认为这就是完全的“忠实”,却没想到这种“忠实”造成了公示语翻译中死译、硬译的问题。事实上,翻译并没有所谓的终极忠实,再现伦理要求译者遵循忠实原则并不是要译者把一种文字完全等同地用另一语言表达,而是要求尽最大可能地在不改变语境和文化背景的条件下寻找相近词语传递原文的意思,不能对翻译随心所欲。所以译者在翻译时应该在忠实原文的同时兼顾语言的文化性与读者的接受程度,使译文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
(四)规范伦理对语义不一致的启示
语义不一致的问题其实就是语言使用规范与否的问题,所以用规范伦理模式来改进这一问题是最恰当不过的。规范是指“某一社团所共享的价值观念(包括正确与错误、适当与不当等)转化为适用于某一特定场所的行为原则。”[4]所以伦理观照下的公示语英译行为要符合英语的规范,译者要尽量使译文在语法性、语言风格和可接受性方面符合英语读者的期待,符合他们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习惯,否则,翻译的合法性会遭到质疑。一位合格的译者在公示语英译时还应该遵守职业规范,即最大程度优化译文的交际功能并维持原文和译文之间的相似性和关联性。
(五)交际伦理对冗余、不地道翻译的启示
公示语英译的目的在于跨文化交际,给双方带来互利,其交际功能很明显,但冗余、不地道的译文不符合译文接受者的语言表达习惯,会带来表达上的拖沓和交流上的困惑。按照交际伦理的理论,公示语英译“不是以追求知识的客观性为主要目标,而是以互相理解达到沟通为目的”。[5]译者的工作就是要确保实现跨文化间的交流,要将受到的母语表达习惯和思维习惯的影响减少到最小。译者要多看、多比较英语国家的公示语的表达方式,加深对他们文化习惯和思维方式的了解,从而做出地道的、有利于交际的公示语英文翻译。
公示语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其目的是把有用的信息传递给公众,从而对公众起到宣传、警示、感召和告示的作用。因为翻译的不规范和管理的不到位,在我国,汉语公示语的英译存在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翻译伦理给我们提出了不少启示。从翻译伦理的角度来研究公示语的汉译英,是对公示语翻译的一种全新的认识过程,揭示了汉英双语文化间和主体间的伦理诉求,阐明了译者应该具有的伦理职责,有助于翻译的良性发展并推进城市的文化建设。
[1] 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11.
[2] 张叶.翻译活动中译者的伦理约束[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 2011(02):105-108.
[3] 吕和发.公示语的功能特点与汉英翻译研究[J].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 2005(2):21-26.
[4] Toury, Gideon.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 and Beyond[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54-55.
[5] 吕俊, 侯向群.翻译学—一个建构主义的视角[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