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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创建与管理——以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为例

2011-03-31刘绍宁

关键词:社科类文法法学专业

袁 俊,曹 昕,刘绍宁

(成都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成都 610059)

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创建与管理
——以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为例

袁 俊,曹 昕,刘绍宁

(成都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成都 610059)

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创建与管理关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关乎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应当结合专业需要和实践教学基地需求创建基地,规范管理实践教学过程,同时不断拓展基地的功能,使基地成为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强有力的支撑。

人文社科;实践教学基地;功能拓展

实践教学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承担着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保障人才培养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任务。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迫切需要高校培养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由于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文科实践教学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就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对搭建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平台,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的办学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创建

(一)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创建的原则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人文社科类专业实现实践性教学的重要平台,优质的实践教学基地,不仅能充分满足学生的实习需要,而且还能在实践教学基地与高校的长期互动中,实现双方多领域的合作。因此,实践教学基地的创建应秉持紧密结合专业的需求与特色,同时充分兼顾实践教学基地的用人需求的原则,积极营造双赢局面。唯有如此,才能将实践教学做深做远,让实践教学基地的功能不断拓宽延伸 ,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二)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创建的渠道及模式

就目前的实践来看,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创建的渠道很多,最为常见的是借助专业教师及往届毕业生的关系网设立实践教学基地;另外,通过现有的实践教学基地的关联关系,也可拓展新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同时,还可以积极探索自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模式,比如利用学校师资建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为学生实践提供服务。

从基地的创建模式来看,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合作对象较为常见的有政府各部门、科研单位和企业。比如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的各专业设立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分布情况是,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集中于成都市各法院、检察院、知名律师事务所;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主要集中于成都市成华区政府各部门、成都各区街道办事处,还有少数的研究所和企业。

二、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

(一)加强对实践教学基地的领导与监督,对实习质量进行必要的监控

完善的制度与考核目标是学生实习教学质量得以保障的基础,也是对基地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依据。对此,学院层面应当制定完善的实践教学基地规范管理文件,明确实践教学将要达到的目标、各部门职责以及对实践教学基地监督和检查的各种具体指标;其次,各专业应当充分结合专业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具体措施,这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的教学规范如实习的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等,还包括定期检查制度、实习终结总结制度、基地意见反馈机制的建立等。

(二)建立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良性沟通机制

与实践教学基地保持良好沟通,不但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提高实践性教学的质量,还可以巩固双方的合作关系,拓展双方的合作领域。这方面文法学院已做了有益探索,成效显著。目前各个专业的实习,除了要求带队老师与实践教学基地保持定时联系外,每年学院和专业负责人还会邀请教务处相关领导到实践教学基地检查工作,与实习基地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实习生座谈。座谈的内容第一是了解学生的实习动态,及时听取实践教学基地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明确今后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当改进的目标。这种改进不仅仅涉及时间安排等细节,更多的涉及到人才培养的内容和方式。比如在与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的多次座谈中,该所都对学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包括如何促进专业人士进课堂,如何加强学生的严谨的职业精神和有关法律的逻辑思维与方法的培养等等,这些意见都为提高法学专业的实践性教学、为提高法学专业的人才的培养质量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座谈的另外两个内容则是对实习基的支持表示感谢和探讨如何进一步拓展双方的合作空间。实践证明,这种检查与沟通能够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规范性,及时改进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也能使学校职能部门切实地感受到学院、专业存在的困难,取得学校的支持;还能够使实践教学基地感受到学校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视;另外,在双方不断地互动与互相适应中,也发现了更为宽广的合作空间,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与实践教学基地建立良性沟通的另一个作用,是使实践教学基地更加明确学生实习的目的与目标,并相应地制定配套的培训制度与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与文法学院多年合作的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专门安排了一个副主任负责对学生实习进行管理,并对学生实习制定了完整系统的规章制度,明确实习过程中所内各个部门的职责、实习各个阶段的任务以及实习生在所实习期间的行为规范。在实习内容上安排上,进所的第一个月是实习培训,然后有针对性地安排实习生进入所内各个专业团队上岗,接受专业化的指导,感受团队间的合作。安排上充分兼顾了循序渐进与系统完整。另外,所里还专门建立了实习生的激励机制,比如事务所连续几年组织四川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两所高校的学生竞赛,就命题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使得学生在竞赛中提高了专业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效果显著;又比如,,所内每年都要评选优秀实习生,并对其进行奖励,极大激励了实习生的工作学习热情。事实证明,学校与基地的良性沟通起到了对双方工作的推动作用,也极大地提高了实践教学的质量。

(三)探索“全程实习”模式,提高实习的前后衔接与完整性

“全程实习”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教育实习思想、教育实习体系、教育实习方式的统一体。具体讲,全程教育实习是在大教育实习观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在校学生进行的全方位、全过程教育实习。之所以称之为全程实习模式,主要是相对于传统的毕业前一次性突击实习而言,它具有前期基础扎实、形式多样性、参与的全员性、与大学的协调性和适应性等显著特征。对此,文法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泰合泰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致高律师事务所已进行了有益探索,建立了法学专业二年级学生认识实习、三年级暑期社会实践、四年级毕业实习等一系列的合作。期间,该所合伙人还定期到校做法学专业知识讲座和职业教育、指导点评模拟法庭。这一方面使得学生得到了系统的学习和锻炼,另一方面,在不断的合作中实践教学基地和学生之间加深了了解,每年都有实习生留用于实习单位,通过实习解决了就业。

三、人文社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功能延伸与拓展

时至今日,实践教学基地的功能已远远不限于安排学生实习,专业与实践教学基地之间的合作已拓展到教学与科研的方方面面,甚至已经超越了实践性教学的范畴。研究实践教学基地的功能延伸,对双方的合作空间的挖掘与拓展意义重大。在这方面,文法学院法学专业与实践教学基地之间的合作实践值得借鉴。

(一)聘请实践教学基地的专家担任客座教授

文法学院聘请了法院、劳动仲裁委、律师事务所等各个单位的优秀法官、仲裁员和知名律师做客座教授,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作讲座,讲座内容涉及法学专业知识及实践,法官、律师和仲裁员等职位的职业教育,各个法学职位的面临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等等多方面,其中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们还来做了系列讲座。这不但使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有所提高,更让学生了解其所处行业的现状和未来,明确作为法学专业人士在今后行业中应拥有的专业素养及应秉持的职业道德。这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领域,重塑了学生的思维方式,对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素质的提高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法学专业的学生成立了学生社团组织——“法律协会”,每次讲座从宣传、到场地联系与布置乃至于整个流程安排都由“法律协会”的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也从各个方面极大地锻炼了学生。

(二)将实践教学基地的专业人士请进课堂

这个“课堂”可以是日常的理论教学环节,比如讲到刑事诉讼法,可以请长期从事刑事案件处理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来结合司法实践讲讲,讲到劳动合同仲裁可以请到劳动仲裁委的工作人员来讲讲,这对学生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全面掌握相关知识非常有帮助。同时这个“课堂”还包括理论教学环节的其它教学环节,比如在法学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环节可以请专业人士来点评,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撰写环节可以请法学专业人士来指导,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也可以请法学专业人士来指导等。以上思路文法学院法学专业已有实践在先,事实证明,在校内老师理论知识的铺垫下,各个司法实践部门的专业人士的指导的教学效果非常好,他们丰厚的实践经验不但使得学生的专业知识认知在实践中生了根、落了地,同时也使得他们法学思维和专业素养大大提高。

(三)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联手做科研

目前,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都有进行法学研究的需求,而法学专业法学老师也有进一步与这些专业人士合作的空间与愿望。因此,在多年合作之后,法学专业与实践教学基地之间也开展了科研方面合作的试探与实践,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比如,在与致高律师事务所的科研合作领域中,有事务所直接委托法学专业教师制作法律培训课件的磋商,有事务所委托法学教师进行专项法律专题研究(已出成果),还有事务所律师与法学教师联手申报四川省文化厅的研究项目(该项目已顺利结题)等。今后双方还会在法学研究领域不断寻求合作的机会。

(四)实践教学基地专业奖学金的设置

四川省致高律师事务所从2009年开始在文法学院法学专业设置专业奖学金,分25年每年设置2万元,奖励10~20名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由学院和事务所共同制作,共同评定择优奖励。这对学生来说不是一般的奖学金,它蕴含着专业人士及行业对其学习成果的认可,因此对学生是一个极大的激励。

以上法学专业在实践教学基地功能拓展过程中取得的实践经验是专业与实践教学基地之间不断地摸索与创新的结果,这使得实践教学基地对本科人才培养的意义已得到了非常大的提升,其作用也越来越显著,这对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总之,要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从积极创建到规范管理及不断拓展其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不断探索与创新。

[1]晏玉珍.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模式探讨[J].科技咨询导报.2007(18).

[2]吴庭锋.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途径探索.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8).

The Creation and Managemen t of Practicing Teaching Base for Major of Hunam ity and Social Science:Taking Human ity and Law School of ChengDu Un iversity of Technology asan Example

YUAN Jun,CAO Xin,L IU Shao-ning
(Chengdu Univercitiy of Technology College of Humanties and Law)

The cre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Base of Practice Teaching is an important issue fo r the development of p racticing ability and innovation ability on students.And it is also a significant element fo r the training quality of p rofessionals.Therefo re,it should be set up combining w ith p rofessional needs and p ractice teaching base demand.The p ractice training should also bemanaged w ith standard,and at the same time,its function should be expanded.In doing so,the p ractice base then could be constituted as a mo re powerful teaching institution for high quality p rofessional quality.

humanity and social science;p racticing teaching base;function expanding

G642.44

A

1672-0539(2011)02-098-03

2010-10-10

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文科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研究”

袁俊:(1969-),女,上海人,文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韩冬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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