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事实与哲学眼光
——谈语言研究的认识论基础
2011-03-21霍永寿
霍永寿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现代外语》编辑部/英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语言事实与哲学眼光
——谈语言研究的认识论基础
霍永寿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现代外语》编辑部/英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在语言理论的建构过程中,哲学眼光作为理性化的哲学智慧或科学研究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认识之思”在认识元思维层面上集中体现为四个过程,即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定义问题的性质、对有关问题的信息进行表征以及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本研究通过对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论、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和乔姆斯基生成语言学理论建构过程的分析论证,语言学作为经验性科学可以从对语言事实的观察入手,然后经由上述四个元思维过程,逐步走向学科理论的建构,并进而对世界语言学产生影响。这一过程是哲学眼光指引下的取舍、抽象、深入、系统化的过程。
语言事实;哲学眼光;语言研究;认识论基础
1.问题的提出
李宇明(2000)论及国内语言学研究时有两个观察: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1942)“是研究汉语句法结构变换关系的先驱”(朱德熙,1982:3),但语言学界公认的事实是变换分析方法源自美国语言学家哈里斯(Z.Harris);同样,吕叔湘1946年就有了配价的观念,但配价语法的理论却是来自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荷兰和法国。
对于这样的事实,李宇明(2000:18)表达了深深的困惑(或遗憾):“中国语言学家提出的观念和方法,为何往往不能升华为有影响的理论和方法,并进而发展为学术流派?为什么中国语法学家提出的理论和方法,往往不能对世界语言学产生影响?”但问题的关键显然是:(1)具体的观念和方法是如何升华为有影响的理论和方法,并发展为学术流派的?(2)具体的、与某一语言有关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如何才能对世界语言学产生影响?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还可以作进一步的追问:(1)我们的观念和方法到底缺失了什么,而无法升华为有影响的理论和方法,并发展成为学术流派?(2)我们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缺失了什么,所以无法对世界语言学产生影响?
本文的回答是:哲学眼光(或者更为确切地说,认识论哲学的支撑和指引)对研究过程的介入。那么,何谓哲学眼光?哲学眼光又是如何介入到语言研究中,并支撑和指引语言研究过程呢?本文拟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并用语言研究的实际案例进行论证。
2.相关概念的定义
在正式讨论上述问题之前,先对几个关键概念加以定义和澄清。首先是观念。观念指“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的印象(有时指表象)”(《现代汉语词典》,1999:463)。这即是说,观念是人脑与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不过,观念虽然来自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概括,但仍然是个人实践的产物。其次是理论。理论是“人们由实践概括出来的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知识的有系统的结论”(同上:774),或人们“意定用于解释人生或世界现象的观念,尤其是尚未证实为真的观念”(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2004:1719)。上述定义表明了理论的根本特征,即系统性、工具性和假设性(不一定为真)。
与此有关的是方法。方法是达致目标的程序和路径。从科学研究的需要来看,方法可以包括两种类型:经验方法和理论方法(Szostak,2004:102)。经验方法既包括学科研究实践层面上的各种定量(和某些定性)研究方法,也包括具体的案例分析方法和操作技术或技巧。理论方法指科学理论基础层面的研究方法,具体可包括数学建模、理论结构的逻辑分析等方法。显然,和经验方法相比,理论方法较少表现出实践特征,而更多体现了学科乃至于哲学认识论层面上的抽象思辨特色。虽然在实际研究活动中二者会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乃至于相互转化,但这种渗透、影响和转化是有条件的。具体说来,从经验层面的方法到理论层面的方法的转变需要的是认识论哲学的提升和牵引。
一般来说,流派指“学术思想或文艺创作方面的派别”(《现代汉语词典》,1999:812),或“某一团体的人所共有的关于某一对象的观点或思考方式”(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2004:1466)。派别则指“学术、宗教、政党等内部因主张不同而形成的分支或小团体”(《现代汉语词典》1999:947)。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学术流派的必备特点,即必须有自己的学术团队,而且这个团队必须有自己独特的学术主张和学术观点或理论。另言之,学术流派必须“有特定的学术领地,提出标帜性的理论和主张”,“有鲜明的治学特点,形成一套自己的研究方法”,“有良好的学风,形成一支富有活力的队伍”(邢福义,2000:2);或“有代表人物(领军人物)、有成员、有代表作、数得出主要贡献(在理论上解决了什么重大问题)、有主要学术套路及独特的研究风格”(钱冠连,2004:2)。
同时,学术流派还必须有相同或至少是相似的学科基质(disciplinary matrix)。学派的学科基质表现为:(1)符号通式(如共同的概念和术语);(2)共同的信念(形而上学的世界观、理论模型等);(3)共有价值(科学鉴赏力,如理论判断的简单性、一致性、精确性等);(4)范例(如普通物理教师用来表示物理学基本概念的演示实验)(王巍,2004:30)。关于流派的构建,我们缺了什么?从本文的视角出发,我们的回答是:缺了哲学基质(即共同的信念)。
3.对上述问题的重新思考
以上面的概念定义作为基础,我们对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首先,如上所述,观念作为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留下概括的印象是人脑与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个人实践的产物。在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人脑虽对其特征进行了概括,但观念仍然是个人心智建构的结果。处于实践层面的观念要为他人接受和认可还需要经由语言的传递。这就是说,个人实践层面上的观念要为他人接受尚需语言符号的进一步的、符号层面的概括和概念化(或范畴化),才能成为语言交际的内容传至他人,从而对他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产生影响。这一过程是从具体事实(或案例)到个人研究实践(观念的形成),从学科理论建构(概念化或范畴化)到哲学思辨层面(流派建构)的逐步抽象、深化的过程。
与此相关的是理论。理论虽然来自于实践,是对实践的知识总结,但从实践到结论的过程中概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概括有两个层面的含义:观念层面上的概括与个人实践有关,其作用在于满足个人研究实践的需要;而理论层面上的概括其意不在于满足个人实践活动的需要,而是要追寻实践(或现象)背后的普遍规律。这里的概括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即系统性。什么是系统性?系统性可以说是系统的特性。那么,何为系统呢?系统是“同类事物按照一定的关系组成的整体”(《现代汉语词典》,1999:1352)。由此可知,概括的过程是从研究对象中找出同类的现象(同时,也要摈弃异质现象)并按照一定的关系将这些现象组成整体的过程。什么叫“一定的关系”?从语言理论体系建构的角度来说,这种关系指研究者的语言理论视角,从本文的角度来看,就是研究者的认识论哲学眼光。哲学眼光的介入对语言理论建构产生的后果是:理论虽然来自于语言事实,但理论和事实并不是紧密结合,不留空隙,相反,二者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距离。这样一种理论和语言事实间随时保持一种张力,这种张力为研究者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可能性,也使理论具备了前述的两种特性:假设性和工具性。
以上述思考作为铺垫,我们看看李宇明(2000)的观察。考察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942),我们发现朱德熙(1982:3)说该书“是研究汉语句法结构变换关系的先驱”并非虚言①其实,在吕叔湘之前,马建忠(1898/1983)和金兆梓(1922/1983)就已经采用过变换分析法研究汉语语法,但他们的运用是零散而不自觉的,较为系统地运用这种方法研究汉语语法的是吕叔湘(详见熊兵,2007:52)。,因为该书第六章确实是运用变换分析法分析词组和句子结构关系的成功范例。但为何语言学界公认的事实是变换分析方法源自美国语言学家哈里斯(Z.Harris)呢?对比发现,吕叔湘是在分析诸如“山高;水深;人来;客去”和“高山;深水;来的人;去的客”这类概念相同而结构、功能不同的汉语句子和词组之间的关系时提出变换分析法的①不过,吕叔湘(1946/1984)所用的术语是“转换”。。哈里斯(Harris,1957;1965)提出变换分析法虽然意在分析语法中的同现现象,但其对变换分析法的思考却不止于是。细察哈里斯的论著,我们发现他(Harris,1957)在分析同现现象的同时,有大量关于变换分析法的理论思考和辩护②哈里斯(Harris,1957)论文中专门讨论变换分析法的篇幅超过全文总篇幅的三分之一。,甚至将其作为一种语法理论建构的方法(Harris,1965)。而类似的思考在前述吕叔湘的论著中并未出现。
再来看观察二。观察吕叔湘的论著,我们发现吕先生(1946/1984)在分析汉语句子主、宾关系时提出“系”这个概念来概括与主语和宾语有关的施、受关系。在吕先生对主宾关系的语法分析中,“系”是体现动词(动作行为)与其所系属的实体词之间的关系的语法概念。据此,动词可以分为单系动词和双系动词(吕叔湘,1946/1984:469-470)。这里的“系”就类似于“配价”。应该说,“系”这个概念的提出是汉语语法研究中关于配价语法的最早的思考。
但何以说配价语法理论是来自于20世纪40-50年代的荷兰和法国呢?以法国语言学家泰尼埃尔(Lucien Tesnires)的《结构句法基础》(1959)为例。泰尼埃尔的《结构句法基础》初稿于1939年,正式出版于1959年。泰尼埃尔是在句法理论(即依存语法)层面上讨论配价这个概念的。按照依存语法,句子内部句法成分间的依存关系包括支配和从属关系,动词的价就是动词对名词性成分的支配能力,体现为动词所支配的名词性成分的数量。这里,配价概念的作用就在于有效地预测句子可能的依存结构,从而区分句子的结构类型。
可以说,吕叔湘是在句法分析层面上思考动词配价(系)的问题,而泰尼埃尔则是在句法理论层面上思考配价问题。前者的目的是分析句内结构成分,后者考虑的则是句法理论的建构。这个差异的后果是:吕叔湘的配价(系)概念并未发展成为影响世界语言学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而泰尼埃尔的配价语法理论问世后逐步得到语言学界的接受,并发展成为世界语言学的重要理论和流派。
现在,我们可以明白为何中国语言学家提出的观念和方法往往不能升华为有影响的理论和方法,并发展成为学术流派,为何中国语法学家提出的理论和方法往往不能对世界语言学产生影响了。吕叔湘的变换分析和配价(系)是对个人研究实践的概括,是研究者个人经验层面上的方法和观念,这样的方法和观念当然不会自然地升华为有影响的理论和方法,并进而发展成为学术流派,对世界语言学研究产生影响。哈里斯的变换分析法是学科理论层面上的总结和思考,其意在建立一种普通语言学层面上的语法分析方法。泰尼埃尔的配价语法是依存语法总框架建构的需要,其意在建立一种普通语言学层面上的句法学理论。与前者相比,这样的方法和理论更能得到语言学界的接受、更能发展成为语言流派,当然,也更能对世界语言学产生影响。这一点已经得到语言学史的证明。
从对语言事实/材料/证据的观察,到观念和方法的形成和有影响的语言学理论的建立,以及语言学流派的形成,进而对世界范围内的语言学研究产生影响,研究者需要什么样的学术素养?或者说,我们的研究缺少了什么。回答是:哲学眼光(或者更为确切地说,认识论哲学的支撑和指引)。那么,何谓哲学眼光?哲学眼光又是如何影响上述过程呢?
4.哲学眼光及其运作
4.1 什么是哲学眼光?
从认识论哲学出发,本文认为哲学眼光是理性化的哲学智慧或在数学、逻辑层面上体现和运作的哲学智慧,是人类认识世界、获取知识(或更为确切地说,建构知识体系)的一种有效途径③哲学智慧亦可在诗性层面上运作,这种智慧体现为诗性智慧(见 Vico,1948; 刘文英,1999;俞志慧,2005)。。
从认识的需要理解和定义智慧是西方哲学的传统。柏拉图,就认为智慧是一种理念,是对完美世界的寻求(Washburn,2003a)。柏拉图的完美世界显然不是我们周围的可见世界,而是哲学意义上为真、永恒、普遍的实在,或者现象背后的模式和机制。由此而引出的后果之一便是:人类无法借助感觉器官来认识这个世界,而只能求助于理性(或理念,在《理想国》中表现为几何与算术)来达致完美世界的真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智慧是对基本原理的追求,这些原理有助于我们揭示世界中那些变化、冲突的现象背后的潜在模式(Washburn,2003b)。同时,智慧也是我们借以从功能(或用途)、分类和层级划分等角度解释事物的科学方法。Sternberg(2003:148)从科学认识论出发把哲学智慧概括为一种从科学角度认识事物的“认识之思”(episteme)。如果我们也认为认识论是关注“知识的起源以及知识生成过程中经验和理性的作用”(Blackburn,1996:123)的哲学分支,那么可以说理性哲学智慧便是动用人类理性从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中追寻事实背后的潜在规律和机制的认识能力。这一能力体现于人类认识活动的各个层面,本文讨论该能力在认识主体科学认识元思维层面上的运作。
认识论层面上的理性哲学智慧(即哲学眼光)体现为以下七个元思维过程,即:(1)认识到问题的存在;(2)定义问题的性质;(3)对有关问题的信息进行表征;(4)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5)分配解决问题的资源;(6)监控解决问题的方案;(7)评估解决问题的反馈信息(Sternberg 2003:154)。本文就前四个元思维过程讨论哲学眼光对语言学研究过程的介入和影响。
4.2 哲学眼光的运作
4.2.1 认识到问题的存在
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是研究的第一步。语言学是经验科学(Penke&Rosenbach,2007),语言学的问题自然离不开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收集。但语言学对语言问题的考察又不能止于对语言事实的描写和解释,而是对语言学理论或知识体系的建构。这样,认识到问题的存在便和认识论哲学(哲学眼光)搭上了界。
哲学眼光在语言问题认识过程中的运作体现在以下两个步骤(Sternberg,2003)中。首先,在语言经验事实观察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的目的对所观察到的语言事实进行有选择性的编码,编码的目的是对事实进行描写和反映。其次,有选择性地将观察事实的描写(新信息)和学科的已有研究成果和理论(旧信息)进行对比和匹配。匹配的过程是用已有的理论解释新观察到的语言事实的过程。这样一来,当新的观察事实与现有理论之间出现不协调、不匹配现象之时,问题就出现了。这个过程中,选择性意味着研究者对经验性语言事实的观察和编码以及新旧信息的对比和匹配始终是在学科理论的观照下进行的,而学科理论有选择性的运作又始终得到哲学眼光的指引。
在语言学理论的创生过程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这里仅以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说和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为例说明上述过程。语言游戏说是维氏《哲学研究》提出并论证的一种语用学理论。该书开篇第一小节列举了两个观察事实:事实一来自古罗马哲学家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事实二来自维氏本人的观察。事实一通过对儿童语言习得的观察说明:语词是对对象的命名和指称,语句是名称的组合;语词的意义来自于其所指称的对象,语句的意义等于名称意义的组合。这样的观察显然反映了早期分析哲学的意义观,即语义层面的意义观。事实二通过日常生活中购买苹果的语言使用案例说明:字条“五个红苹果”中语词的意义既不是来自于指称或命名,亦非由其书写者单方面决定,而是在购买过程中在购买者和店主的互动过程中逐步生成的。互动过程既包括语言层面的互动(即语言的使用),也包括非语言层面的互动。通过对比,维氏得到了一个重大的发现:由于其语言观的缺陷,早期分析哲学的意义观(即基于语义层面的意义理论)无法解释日常社会生活中语词意义的使用问题。这样一来,哲学研究便遇到了新问题。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也基于两类语言使用事实的观察。在第一类事实中,语言被用于描写事态或陈述事实。此时,语句陈述有真值或假值,语句的意义就体现为其真值条件和真值。这种意义观显然是传统西方哲学语言观的反映,是语义层面上意义观的体现。在第二类事实中,语言被用于实施各种各样的功能,如疑问、命令、承诺、感叹等。和第一类事实不同的是,第二类事实中的语句并不像传统哲学所认定的那样只是描写事态或陈述事实,因而其意义无法用原来的真、假值及其相关的真值条件来描写和解释。那么,这类语句的意义如何解释呢?这又是一个新问题。
4.2.2 定义问题的性质
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后,需要进行的工作是定义问题的性质。科学研究始于对事实的观察(若非如此,牛顿与苹果的故事便不会流传至今),对有关事实理解和解释的深度和广度反映了一个学科发展的水平,这一点同样适合作为经验科学的语言学。但科学研究决非仅仅只是对事实的解释。从人类对语言问题的关注、研究直至语言学的兴起和发展来看,语言问题并不是作为语言学问题而最早提出来的。无论是古希腊哲学家对语言问题的讨论,还是中世纪经验主义哲学家对语言潜在逻辑结构的分析,以及近代经验主义、唯理主义哲学家对语言问题的关注,都不是以对语言问题的解释为直接动因的。即便是语言学得到极大发展的今天,语言问题也都不完全是作为语言问题本身而得到普遍关注的。20世纪声势浩大的分析哲学言必称语言,但分析哲学家关注语言不是要解释语言现象本身,而是搞清思想的结构,从而达致对世界的认识,因为思想和世界是同构的。解释世界才是问题的真义。
语言研究的历史表明,对语言问题性质的定义既不能止于对语言事实的解释,也不能止于语言学理论的建构,还应该把问题置于哲学层面,在认识论和语言哲学层面上界定语言问题的性质。我们把语言问题性质定义过程中遵循的这种逐步抽象、步步提升的做法表述为“语言问题的哲学上行”(The philosophical ascent of linguistic problems)或“语言问题的哲学相关性”(philosophical relativity of linguistic problems)。具体说来,就是:上述经由语言事实与现有理论匹配过程中由于错位而产生的问题性质如何?即是说该问题仅仅只是语言运用实践层面上的问题,还是语言理论层面上的问题,抑或还是哲学层面上的问题?实践层面上的问题(如乔姆斯基归入语言使用的那部分问题)固然是问题,但这类问题要不就是目前的研究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如语用层面的意义问题(Chomsky,2009)和诗性意义(Jacobson,1960)],要不就是对目前本学科研究和理论建构的推进无推动作用的问题,等等。只有能真正推动学科研究向前发展的问题才值得研究者的关注,才能进入学科研究的领域。然而,即便是这样的问题也还需要进一步考量,即这样的问题虽然具有学科理论价值,是当前学科理论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但这类问题的研究在哲学层面上有何价值?它能否(比方说)加深人类对世界、对人自身的认识?循此思路,语言问题就不仅仅只是语言问题,也不仅仅只是语言学问题,还是关乎人类认识世界、认识自我的(哲学)大问题。这类问题的研究不但可以加深人类对语言现象的认识,还有助于推动语言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也有利于深化人类对自身、对世界的认识。这才是学科研究中的真问题、大问题。
何为语言研究中的真问题、大问题?考察上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我们便会发现,维氏的学说来自其对对比发现的研究问题的理解和定义。在对上述事实二分析的基础上,维氏提出自己对语词意义问题的看法:语词的意义来自于人使用语词的方式。这既是一个语言问题,也是一个(语言)哲学的问题。何以如此?把语言看作一种行为方式是从哲学层面考察语言本质的结果,从人使用语词的方式入手考察语词的意义乃是思考意义问题(语言哲学中心问题)的一种新的视角。如此一来,语言就成了一种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与人类非语言的行为方式相伴随;意义也就成了语词嵌入这种非语言行为中发挥作用的方式。
奥斯汀的看法则是:语言是一种活动形式,使用语言(说话)是实施一种社会性活动,而不是单纯的对事态的描述(当然,后来描述也成了这种活动的一种类型)。那么,意义是什么呢?奥斯汀的回答是:意义(语言哲学的核心课题)表现为语言使用作为一种活动所产生的力量,而不是早先分析哲学家们认定的那种真值条件和真值。这一定义是语言哲学和语言学关于意义问题的重要突破。
与此关联的是,乔姆斯基生成语言学的基本思想源自关于人类语言的习得和使用的五个观察(Baghramian,1999:290-291):(1)人类儿童几乎都在五岁时习得其母语;(2)儿童语言习得所经历的阶段或多或少具有跨语言的同一性;(3)虽然习得过程中语言使用的证据极为有限,且相关的改正匮乏,但来自不同母语环境的儿童没有经过多大的困难就习得了复杂的语言技能;(4)我们所见到的生物体没有哪一种能使用人类语言;(5)说任何一种语言的人很小的时候开始就能够对其从未见过的句子作出正确的判断。这些观察说明,习得和使用语言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属性(或能力)。但这种属性本质何在?从历史角度来看,哲学家、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各有回答。但乔姆斯基则认为,人类之所以能习得和使用语言是因为人有一种天赋的、创造性地使用语言的能力,这种能力就表现为一种人类特有的心智属性(Chomsky,2009)。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在乔姆斯基的心目中,语言的习得和使用的问题不是语言问题,而是心智问题。这样一来,在乔姆斯基看来,语言学家孜孜以求的不是对语言问题的解释,而是对人类心智特性的探求,而语言仅仅只是探寻人类心智特性的一个平台。这样的视角所反映的显然是当时正在兴起的心智哲学发展的需要。
这样一来,诸如字条“五个红苹果”、建筑工与助手的交流、结婚誓言、轮船命名、馈赠、打赌以及上述乔姆斯基关于人类语言习得和使用的观察这些看似平常的语言问题(或语言使用的事实和案例)就提升成了语言学、语言哲学的真问题、大问题。在从观察到问题的提出这个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是研究者的哲学视野和眼光。
4.2.3 对有关问题的信息进行表征
对上述问题的信息进行表征的过程首先体现为概念化(或范畴化)的过程。就科学研究过程而言,概念化的直接动因是对上述事实进行解释和问题的回答。就理论的建构而言,概念化的动因则是科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概念化是理论的提出与形成过程的核心环节。
何以如此?还是从维特根斯坦说起。随着思考(即案例分析)的步步深入,维特根斯坦发现,上述两个观察并非是决然对立的。一方面,奥古斯丁的观察反映的是一种较为原始的、但今天仍然存在的交际方式(如建筑工与助手的交流、儿童语言学习以及语言的教学等等)。另一方面,类似于“五个红苹果”这样的交流方式(维氏的术语是交际系统)其清单也可以无限增加。这就是说,语词的意义来自于人们使用语词的方式需要作进一步的拓展或限制,即语词的意义来自于人们在上述交际系统中使用语词的方式。这样一来,交际系统就成了维氏思考意义问题的一个重要层面。为了对这个层面进行概括,他提出了“语言游戏”这个概念。之所以用这个概念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些系统之间存在家族相似性关系,这一点和(他观察到的)不同类型游戏间的关系恰好一致。语言游戏概念的提出对于维氏语用学理论的重要性在于,它为意义问题的考察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平面:对语言意义问题的考察要结合与人类语言行为同时发生的非语言行为来进行。这两种行为是相伴随的,其中语言行为被织入(woven into)非语言行为、并为后者的运作服务。
以语言游戏为平台,维氏对语词的表意功能作了更为精细的思考。研究表明,语词在语言游戏中发挥作用的问题远比早期分析哲学家所想像的要复杂得多,语词的功能也比语法学家们描述的要复杂得多。如何解释语词表意功能的这种复杂性?基于对语言种种复杂现象的深刻思考,他提出了维氏语用学、语言哲学的另一个重要概念——生活形式。作为解释和思考意义本体问题的终极性概念(盛晓明,2000),生活形式为语言意义问题的解释提供了一个更为全面、宽阔的平台。以此为基点,我们可以从社会文化、心智、生物三个维度考察意义的问题(Baghramian,1999;Losonsky,2006; 霍永寿,2010)。这样一来,思考意义问题的视野大大地拓宽了。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概念化又是如何完成的呢?既然使用语言是做事情,意义是语言使用所发出的力量(语力),奥斯汀进一步认为做事情的语言单位是话语。话语是语句与语境结合的产物。话语进入语境时实施了三个言语行为,即言事、行事和成事。这三个言语行为发出了三种语力,即言事语力、行事语力和成事语力。话语为何能做事?奥斯汀的看法是,话语之所以能做事是因为其在语境中做事的适切性条件得到了满足。从语力到适切性条件,我们可以窥见这样一个思路,奥斯汀在思考一种全新的意义理论(语言哲学核心问题)的同时,建构了一个独具特色的语用学基础理论。
来看乔姆斯基的概念化。在从心智层面定义语言能力的基础上,乔姆斯基(Chomsky,1965)区分了语言能力和语言使用。前者指一个拟想的语言使用者所具备(获得)的关于所用语言的潜在知识。作为心智概念,这种拟想的能力为所有习得该语言的人所共有,且其运作不受具体使用语境的干扰和影响。而且,从生成语法研究的需要出发,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语言能力区分为普遍语法和生成语法。前者乃是人类儿童习得语言的初始状态,是大脑中源自遗传的、天赋的构成成分。语言能力中经由后天经验获得的那部分能力叫做生成语法。这样,在后来形成的生成语言学理论体系中,研究前者的叫普遍语法理论,研究后者的叫生成语法理论。
可以说,基于概念化的问题信息表征对于科学理论的建构至关重要。以维特根斯坦观之,从问题的发现开始,研究过程便在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的引领下逐步深入,进而走向语言游戏语用学的建构。从奥斯汀来看,从问题的发现开始,语言的行事本质、话语、言语行为、语力、适切性条件等一系列概念的提出和定义,使研究和思考逐步深化、系统化,最后是成体系的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乔姆斯基而言,从基于事实的观察和问题的提出开始,语言能力、普遍语法、生成语法等概念的提出标志着思考的逐步抽象和深入,最后是生成语言学理论体系的问世。概念化是成功的,其成功来自于哲学眼光对研究过程的指引。
4.2.4 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
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就是从众多待选策略中找出适合研究问题的策略和方法。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研究对象的本质、学科当前的研究水平以及具体研究(者)的兴趣和视角。从策略层面上来看,这个过程具体体现为对研究对象的取与舍以及对研究方法(致思路径)的选择。本文限于篇幅,只讨论前一种策略。
对研究对象的取舍是通过概念的区分和定义完成的,这是(语言)哲学特有的致思路径。从上一节的概念化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对语言游戏的定义和分析中,维特根斯坦始终没有忘记奥古斯丁的案例,并将其作为语言游戏的一类特殊的(即代表语言的原始交际系统的)案例。值得指出的是,这类交际系统反映的是早期分析哲学的语言观,即语词的意义来自于其对实在对象的命名和指称。应该说,这类语言游戏也是语言游戏语用学的讨论对象,但从维氏(Wittgenstein,1958)的论述来看,这类语言游戏仅仅只是其思考问题的起点,其关于语言游戏理论思考的重心是“五个红苹果”这类案例。后者中语词的表意方式和功能发挥远比前者复杂,也更能体现语言游戏语用学理论的核心思想。但为什么要区分和定义这类语言游戏呢?回答是:区分的目的是将其置于研究重点之外。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也同样体现了取舍的策略。首先,区分表述性话语和行事话语的目的是把后者作为研究考察的重点(前者乃是传统西方哲学的关注点)。其次,奥斯汀区分了行事话语所实施的三种言语行为,但显而易见的是他所关注的是行事性言语行为,这类言语行为体现了说话人的交际意图(语用学学科兴趣之所在)。与此相关的是,在他区分的三种语力中,行事语力显然是其研究的重点。可以说,行事行为和行事语力是整个言语行为理论体系的基石。另外的两种行为和语力中,言事行为和语力是传统逻辑语义学讨论的对象,成事行为和语力(效果)在奥斯汀看来不属语用学观照的范围①实际上,成事行为和成事语力(效果)的研究一直是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缺点,亦可参见Searle et al(1980)、Gu(1993)和Marcu(2000)。。
取舍策略在生成语言学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中也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区分语言能力和语言使用的基础上,乔姆斯基把生成语言学定位于对语言能力的研究。按照上述的定义,这里的语言能力乃是拟想的语言使用者所掌握的关于该语言的知识。这里,我们又可以发现,乔氏所说的语言能力并未包括使用者在某些具体语境(如商业谈判)中表现出来的特殊技能和策略,这即是说,和具体语境、具体语言使用者有关的能力构成要素都被舍去了。与此相关的是,在对语言能力的创造性特征的定义中,乔姆斯基区分三种创造性:诗歌的创造性、音乐的创造性和语言的创造性,并把语言的创造性定义为体现为数学递归性的创造性(Chomsky,2009)。由此可见,乔姆斯基关于语言能力的创造性和具体语言使用者使用语言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创造性并不对等:前者只是后者中的一部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生成语法理论中的意义问题。在早期生成语法理论中,语句的意义完全由其深层结构决定,句法部分从深层结构到表层结构的转换不影响语句的意义,这就是著名的卡茨-波斯特假设(the Katz-Postal Hypothesis)。但随着分析范围的拓展,生成语法学家们发现,句法部分转换规则的运用会改变语句的意义。这一发现引发了生成语言学阵营内部的争论(徐烈炯,1988)。对此,乔姆斯基(Chomsky,2009)的观点是:新发现的意义属语用意义,不属于生成语法的研究范围,生成语法关注的仅仅只是由句法深层结构决定的那部分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上述理论建构之所以成功乃是因为研究者都对各自的研究对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取舍。维特根斯坦舍去奥古斯丁类型的案例显然为了更好地分析自己的观察和案例,后者反映了维氏对意义问题的哲学视角。奥斯汀舍去表述性话语、言事行为和语力以及成事行为和语力显然是为了专注于对行事话语、行事行为和行事语力的思考,后者才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关键。乔姆斯基舍去语言使用既是因为语言能力反映了生成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人创造性地使用语言的能力,也是因为语言使用过程过于复杂而现有的学科研究手段无法对其加以把握。同样,他对语言创造性和意义问题的态度也表明,关注仅仅可用递归性描写的创造性以及由句法深层结构决定的意义是因为:语言创造性和意义问题太过于复杂而目前的研究手段(如逻辑、数学形式化的程度)难以对其作出全面的描写和解释。
无论如何,通过取舍策略的运用,研究者找到了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从而建立起自己的理论体系。在这个过程中,研究对象逐步简化、变小,但以此作为基础的理论却逐步深化、系统化了。指引这个过程的是哲学眼光,或认识论哲学对研究过程的介入。
5.结语
本文以李宇明(2000)的问题为切入点,思考、探讨了语言研究中个人实践层面上的观念和方法升华为有影响的理论和方法,进而发展为学术流派的过程中哲学眼光(或认识论哲学)的作用。研究表明,哲学眼光作为理性化的哲学智慧或科学研究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认识之思”在认识元思维层面上集中体现为四个过程,即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定义问题的性质、对有关问题的信息进行表征以及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研究通过对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论、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和乔姆斯基生成语言学理论建构过程的分析论证,语言学作为经验性科学可以从对语言事实的观察入手,然后经由上述四个元思维过程,逐步走向学科理论的建构。这一过程是哲学眼光指引下的取舍、抽象、深入、系统化的过程。
必须指出的是,本文限于篇幅,未能对具体的理论和方法如何发展为学术流派,以及具体的理论和方法如何对世界语言学产生影响作进一步的论证。对此,笔者将另文探讨。
[1]Baghramian,M.Modern Philosophy of Language[C].Washington,D.C.:Counterpoint,1999.
[2]Blackburn,S.Ox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Z].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3]Chomsky,N.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M].Cambridge,MA.:The MIT Press,1965.
[4]Chomsky,N.Language and Mind[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Gu,Y.The Impasse of Perlocution[J].Journal of Pragmatics,1993(20):405 -432.
[6]Harris,Z.S.Co-Occurrence and Transformation in Linguistic Structure[J].Language,1957(33):283 -340.
[7]Harris,Z.S.Transformational Theory[J].Language,1965(41):363- 401.
[8]Jacobson,R.Linguistics and Poetics[C]//T.Sebeok.Style in Language.Cambridge,MA.:The MIT Press,350-377.
[9]Losonsky,M.Linguistic Turns in Modern Philosoph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
[10]Marcu,D.Perlocution:The Achilles’Heel of Speech Act Theory[J].Journal of Pragmatics,2000(32):1719 -1741.
[11]Penke,M.& A.Rosenbach.What Counts as Evidence in Linguistics:The Case of Innateness[C].Amsterdam/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2007.
[12]Searle,J.R.,Kiefer,F.& M.Bierwisch.Speech Act Theory and Pragmatics[C].Dordrecht:D.Reidel Publishing,1980.
[13]Szostak,R.Classifying Science[M].Dordrecht,The Netherlands:Springer,2004.
[14]Sternberg,R.J.Wisdom,Intelligence and Creativity Synthesized[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15]Vico,G.The New Science[M].Ithaca,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48.
[16]Washburn,P.Plato:Philosophy as an Ideal[C]//P.Washburn.The Many Faces of Wisdom.New Jersy:Pearson Education,2003a:49-65.
[17]Washburn,P.Aristotle:Philosophy as Science[C]//P.Washburn.The Many Faces of Wisdom.New Jersy:Pearson Education,2003b:67-84.
[18]Wittgenstein,L.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M].Oxford:Blackwell,1958.
[19]霍永寿.语言的顺应[C]//李捷,何自然.语用学十二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0]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22.
[21]李宇明.汉语量范畴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2]刘文英.中国传统哲学的名象交融[J].哲学研究,1999(6):27-33.
[23]吕叔湘.从主语、宾语的分别谈国语句子的分析[C]//汉语语法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45-481.
[24]马建中.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898.
[25]钱冠连.以学派意识看汉语研究[J].汉语学报,2004(2):2-8.
[26]盛晓明.话语规则与知识基础[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
[27]王巍.科学哲学问题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8]徐烈炯.生成语法理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
[29]邢福义.序[C]//李宇明.汉语量范畴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0]熊兵.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1]俞志慧.君子儒与诗教[M].北京:三联书店,2005.
[32]朱德熙.《汉语语法丛书》序[A].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责任编校:冯 革
Linguistic Facts and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On the Epistemological Basis of Linguistics
HUO Yong-shou
In the theorization of linguistics,the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 which is regarded epistemologically as rationalized philosophical wisdom plays a leading role.Realized as four metathought processes in this theorization,the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 serves to identify and define research problems,represent information about the research problems and form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As a result of this perspective,linguistic theorization moves gradually from empirical observations and linguistic facts to abstract,profound and systematic theories of linguistics.
linguistic fact;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linguistics;epistemological basis
H0-05
A
1674-6414(2011)01-0058-08
2010-12-15
霍永寿,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文学院教授,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语言哲学、语用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