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术语翻译的原则和“三从四得”——应姜望琪之“答”
2011-03-20侯国金
侯国金
(四川外语学院 外国语文研究中心,重庆 400031)
1.引言
姜望琪教授所写《论术语翻译的标准》(2005,以下称“姜文1”)发表后,笔者在赞同和感慨之余写了《语言学术语翻译的系统—可辨性原则——兼评姜望琪(2005)》(2009a,下称“拙文”),引来姜老师的新作《再论术语翻译的标准——答侯国金》(2010,下称“姜文2”)。笔者读后不禁对姜老师生出更深的钦佩来——钦佩他的谦虚、执著和严谨。姜文1和2都是一个目标,即竖起“术语翻译准确性”的旗帜。准确译法,译者好求,因此,乍看“准确性”无论如何是不容置疑更不容否定的,因此看到拙文的商榷或质疑,别说姜老师,就连其他任何读者,都可能会怀疑笔者的眼光和学术良知。若如此,姜文岂非做了一个不证之证,即毋庸置疑的证明?另外,如果其准确指的是“杜绝错误”(姜文,1:p.84)则要求偏低,若是“杜绝错误”基础上的“兼顾准确性、可读性、透明性”的准确(同上),则要求偏高。其实,笔者并不是反对置准确性于首位,而是反对空说以准确为先,割裂它与其他诸“性”(可读性、透明性、系统性、可辨性、约定俗成性)的关系。
2.术语翻译能准确到何等程度?
姜文1的“准确性”指“一个译名只有能准确传达原文的意思”(p.80)的翻译状态。问题是,什么是原文的“意思”?难道存在不传达原文“意思”的术语译名么?至于用“准确”或“正确”(传达)来界说“准确性”,实有循环定义之嫌,可换为“如实/忠实/等效”。拙文说“准确性不可不求”(p.71),即我们不反对姜文1所坚持的准确观。我们反对的是片面的准确,即不可读的准确,有悖系统性和可辨性的准确,即“愚忠”似的准确。鉴于上述问题,还有要准确到何等程度才是准确,准确性与拙文所说之“系统性、可辨性”以及可读性和透明性是何关系等问题,笔者认为准确性的讨论实际上必然演变为其他有关问题的探讨,否则只能是循环论证,难求“正”果。
假如某一个术语有n个不同的译法或译名,翻译者无不自知或自封“准确地”译出了原文术语的意思。因此,若以“(欠)准确性”为由厚此薄彼往往不能收获服人之效。来自拉丁文Ontologia的哲学术语ontology在英、德、法等西方文字对译起来自然是“文如其意”般地准确,因为其拼字法特征极其相像,于是无人怀疑各种译名准确与否。可是到了汉语,就有“有、万有、在、存在、实体、本体、本质、是、是者”等译名,没有一个误解或曲表了原文术语的“意思”的。再如语用学术语explicature,翻译成“显义、直陈义”,presupposition翻译成“预设、先设、前提”,ambiguity翻译成“歧义、两可、模糊”,discourse和text翻译成“话语、语篇”,等等,岂有不准确的?由于准确性具有相对性,加之语言研究者推崇学术研究和翻译方法的个性,于是一个术语可能会有几种不同的译名,长期争执不下而共存,造成学术交流的桎梏,促成了很多“术语口水仗”。君不见语言学界讨论、争辩、商榷等文章的套话?“你说的N不是我在某文所说的N。由于上述误解,容笔者再解释一下。”笔者以为,元语言学(metalinguistics,关于语言(学)系统的思考)进步了,语言学才能进步。因此,讨论语言学术语的翻译(以及创造)是推进学术进步,防止学术停滞不前的当务之急。
回到开头的问题吧:术语翻译能准确到何等程度?听起来容易回答。“实事求是”,“能多准确就多准确”,俨然语言学术语相当于数字。这样一来,One若译成“二、五、百、桌、天”自然是不准确了——岂止不准确!不过,即使术语达到如此数字化,也未必就能一蹴而就“准确”之功。One译成“一”自然是准确的,但是译成“人们、一个人、你、我们、你我”难道就不准确了吗?同样,argument译成“论元、题元、主目、争论、论点”等也不能扣上“不准确译法”的帽子。笔者认为,翻译术语时准确性不可丢,否则就助长了胡译、乱译、滥译。拙文没有否认准确性,也没有说系统性和可辨性是高于或先于准确性的“两性”。姜文2(pp.66-67)说,“跟准确性相比,拙文所谓的系统性、可辨性是次要的,附属性的”,我们岂敢跟准确性抗争?(见“引言”)他说,假使某译名本身为谬误,其系统性和可辨性就无从谈起。是啊!若有人把argument译为“天文学、前提诱发语”,就失去了正确性、准确性,还有什么其他“性”可言?然而另一方面,失去系统性和可辨性的术语译名无论如何也不会准确的。姜文2还说,一些“相对孤立”的术语翻译时就无法讲究系统性。这一说法也许曲解了系统性。如下文第3节所云,系统有层级性,哪怕是一个相对孤立的术语,也必然从属于更高一级的术语系统,正如一个“独子”虽然没有兄弟姐妹也必然从属于某家父母乃至某家族、某组织、某民族、某文化的系统。
术语翻译的准确性自然是要“上下而求索”的,但是,诚如姜文1(p.82)所哀叹,“严格地说,任何翻译都是不准确的”,如若尽力追求而又不能企及百分之百准确性的奇迹,我们可以到准确性的圈外去“求准”,甚至可以到圈外“圈定”即定义“准确”。这个圈外就是上文说到的“系统性、可辨性、可读性、透明性”,尤其是系统性和可辨性。可读性和透明性皆服务于前面二性,因为不服务于系统性和可辨性的可读性和透明性是不可能存在的。
3.准确性和系统—可辨性原则的关系
假如有这样的两个术语,姑且用英语表述为“A and B”,如何准确地翻译呢?几乎采用零翻译的“A和B”自然是准确的,以(相对)可读性为条件。汉化(归化)的“甲和乙”呢? 不能说不准确吧? 再比较:“a和B”,“A和b”,“A/a和乙”,“甲和B/b”,说准确也不过分,若说不够准确,恰恰是因为它们的真正问题不是欠准确,而是欠系统性,即在一个系统,至少在一个对称的微系统里不具有自洽性。A和B代之以术语实例的情形莫不如此。
关于“系统性”(systematicity),拙文(p.72)指出,翻译术语时“要考虑术语所在的学科或科学的术语系统性”,例如,要考虑到术语所属的学科门类,小处着眼,是语义学还是语用学?是句法学还是形态学?大处着手,是语言学还是语言哲学?是哲学还是逻辑学?一个术语若属于甲系统却翻译成不符合该系统而符合乙系统的译名,或者译得与本系统的某译名相混淆,就是没有考虑到系统性。众所周之,任何一门现代科学都有丰富的术语(系统),正所谓“没有术语就没有科学”(拙文,p.69)。语言学的术语也不例外,术语倾向于成对、成组、成群。也即,或两个一对,或三四个一组,或五到十个一群,构成一个个术语“微系统、原子系统、孙系统”,在其上形成更大的术语“子系统、父/母系统、祖父/母系统”。试想,(英语的)现在时、过去时和将来时这一组语法术语构建了时态系统,进行体和完成体构建了体态系统,主动语态、被动语态和中动语态构建了语态系统,三者结合则共建了句法中动词的“(三)态系统”或“时态—体态—语态系统”。这个较大的系统和其他语法系统,如名词系统、动词系统、冠词系统、语气系统、及物系统、句式系统等,构成了庞大的语法系统。术语的创造和翻译看似译/作者个人行为和个别术语的翻译行为,其实是元语言学的群体行为之一部分,也是各级术语系统构建和重构的群体行为之一部分。例如,假如有人不顾大局(即系统性)而硬把explicature译为“字面义”或“突显义”,表面上虽不失为准确译法,实则破坏了语用学术语系统:前一译名置literalness或literal meaning于何地?后一译名一是与“被掩盖的意义、未被突显/强调的意义”几乎相对,二是本应与implicature的译名“含义、含意、意涵”等相对却未能“成对”:请注意三个字的术语和两个字的术语很难成为孪生术语,须知 explicature是 Sperber& Wilson(1986)仿照 Grice(1975)的implicature杜撰的姐妹术语。也就是说,在翻译explicature时,一要考虑它本身在关联论者笔下最可能表达的意义,更要紧的是寻找并探索与该术语并置所产生微系统的“另一半”即implicature的意思。弄准了后者才能弄准前者。甚至可以说,要想成功或“准确地”翻译一个术语,不仅要考察该术语的意义本身,还要斟酌它所在的各级系统。
与系统性相对而不相反的是可辨性。“可辨性(distinguishability)偏重同一系统的术语的差异性”。(拙文,p.72)如果某一译名可以表达同一系统的若干个术语,或者跨系统地兼表不同术语的意思,或者一个系统的某一术语有n个同义或近义的译名,就失去了术语的“可辨性”,这样一来,就破坏了术语的“系统性”。因此可以说,“系统性”和“可辨性”其实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关系。暂且用拙文(同上)的例子来说明。假如语法系统、语义系统和逻辑系统都把subject译为“主语”,都把predicate译为“谓语”,译名本身谈不上准确与否,关键在于它在各个系统里的使用和定义。但是,这两三个学科的切面研究就困难重重了,因为这两个术语的翻译没有“可辨性”。这就难怪逻辑学(公式里)分别译之为“主项、谓项”,语义学(的述谓分析)分别译之为“述元、谓词”。(暂且不考虑subject在其他学科和语域里的意思,如“学科、主题、主体、被试”)
拙文(同上)提出了“系统—可辨性原则”:1)论著者的某一著述的术语应该自成系统或者符合约定俗成的系统且有可辨性;2)论著者所有相关研究的术语应该自成系统或符合约定俗成的系统(具有互文性)同时具有可辨性;因此3)论著者不能遗漏重要或必不可少的术语(例如成对的术语要尽量共现);而且4)论著者的同一术语应该高度一致,准确性、可读性、系统性、可辨性等始终如一。该原则宏观上得益于关联论的关联原则,微观上得力于笔者多年的普通语言学教学和语用学研究。如拙文的例子anaphora之各种译法所示(p.72),“回指”也罢,“前指”也罢,都算准确,条件是符合上述原则。假如此处译为“回指”而彼处译为“前指”,就牺牲了可辨性。若译之为“回指”,而译跟它成对的cataphora为“后指、下指(的)”就牺牲了系统性。
语用学界翻译得最乱的术语应该是言语行为理论的locution,illocution和 perlocution(及其变体 locutionary/illocutionary/perlocutionary act)。(陈新仁,2003)据于伟昌(2000)说,illocution(ary act)有10多种译法。假如我们在一个术语的圈内考察其准确与否,就只能是驴子拉磨,不断转圈圈。就locution而论,目前国内能找到的译法有“言内行为、以言指事、表述性言语行为、以言表意、发话(言行)、叙事行为、指事性行为”等,哪个准确?或者哪个最准确?我看都准确。但是以“系统—可辨性原则”观之,若将这三个术语分别译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就具有系统性、可辨性,其预存的相对准确性也就巩固成绝对的准确性了。Leech(1987)①该书词汇表相应的位置如此翻译。其他图书(如词典)的相应位置能找到的下文都不标注页码。、何兆熊(1989)、束定芳(2000)、《语言学百科词典》(1994)、《朗文语言教学及应用语言学辞典》(2000)、刘润清、文旭(2006)等就是该译法。比较而言,索振宇(2002:152)的“叙事行为、施事行为、成事行为”,何自然(1997)的“以言指事、表述性言语行为;以言行事、施为性言语行为;以言成事、成事性言语行为”,《现代语言学词典》(2000)的“发话(言行)、示意(言行)、取效(言行)”,等等,虽不同于上述的多数译法,却也具有上面的“三性”。假如分别译为“叙事行为、言外行为、取效”,就有悖上述原则,也就谈不上准确性了。徐烈炯(1995)的“言内行为、言谓行为、言成行为”就属此列。
4.术语翻译能透明到何等程度?——再论透明性
跟准确性类似的还有可读性和透明性,这两性也是受到宠爱的辞藻,也即它们具有本质的不可挑战性。谁敢反对术语翻译的可读性和透明性?若如此,姜文1和2似乎又是在做“不证之证”即“毋庸置疑”的证明。如拙文(p.71)所云,可读性对应于严复所说的“达(旨)、(通)达”,即译界常说的“通顺”。通顺通常指整个语句或语篇的顺眼顺耳。不过,这里所讨论的术语单独看或单独念也有通顺与否的问题。术语(译名)本身若难念,如ontology的译名“在、有、是”,或者放到一个术语系统里难念,如上文所说的言语行为三概念,假如分别译为“叙事行为、言外行为、取效”,长短不一,都算没有可读性。可见,术语的可读性常常跟系统性和可辨性密切相关。(拙文,pp.71-72)下面着重说说透明性。
姜文1(p.83)谈到术语(翻译)的透明性时说,要能使“读者能从译名轻松地辨认出源词,能轻松地回译”。还说这是国际会议翻译的“不成文法”。拙文(p.71)认为这一“透明性”要求其实是“译界的一个理想或幻想而已”。笔者先用日常例句“My brother will marry Jane’s sister in the later part of tomorrow afternoon”来说明译文的“难以回译性”,姜文2却说拙文不该混淆日常语言和术语的翻译(p.67),这就否定了术语翻译和其他类型的翻译的相通性。须知,姜文1和2所讨论的本是语言学术语,可是其标题却是“(再)论术语翻译的标准”,可见他至少看到了语言学术语的翻译和其他学科术语的翻译具有相通性,否则他也不会三番两次启用非语言学术语的讨论了(如“核不扩散条约”)。且看拙文的纯语言学术语anaphora和cataphora。拙文认为它们的多数译法都具有准确性和透明性(p.71),却不一定具有可回译性。毕竟术语具有较强的学科性或专业性,不熟悉相关学科专业就不懂其术语,即使熟悉相关学科专业,若碰巧不懂某术语而巧遇之,自然就不熟悉该术语,又从何谈起回译到源语的术语呢?再者,术语的可回译性得力于其译法和使用之普遍性。语言学的一些历史悠久的术语,如 linguistics(语言学)、semantics(语义学)、root(词根)、grammar(语法),如此译法十分普遍,基本上达到了姜文1的“回译”透明度。但是,姜文和本文讨论的很多术语都没有高度一致的译法,因此其“回译”透明性自然有限。前面说的“言中行为、言内行为”在孤立的文本里是很难回译的,因为有时是locution,有时却是illocution。不过,姜文1在透明性的说明中所讨论的anaphora与cataphora的译文,虽然各不相同,却不失其回译性。像姜文1担心的那样真正把“前指”误以为是下文要指的某个“先行词”的情况,这是不会发生的。可见,好译文不见得能回译,能回译的译文又不见得是好译文。
姜文2说拙文混淆了理据性和透明性,可是他除了说其透明性突显的是源词和译词的“直译对应性”(p.67),没有说明何为透明性。他补充了两个例子。他认为natural selection被严复译为“天然淘汰”,不如今天大家接受的“自然选择”,实属高论。然而,姜先生认为前者不如后者是因为不透明,这一解释缺乏“透明”度。natural selection说的“选择”是正面的“选用”,而译文的“淘汰”说的是反面即不选用或落选。也就是说用源词术语的反面来译其正面,属于不正确(何谈准确?),不是透明不透明的问题。姜文1的另一个例子是话语分析的repair,他说有人译之为“修正”,“容易被人混同于译自correction的‘改正’”,于是力挺黄国文(1996:26)的译法“修补”,不惜放弃自己曾使用的“纠偏”。笔者认为,他和黄的译文都不错,其反对的译法“修正”之所以遭到唾弃,若品味姜文的解释,与其说是因为他说的“透明性不够”,还不如说“可辨性不够”从而违反了“系统—可辨性原则”。
作为特殊符号的人类语言具有很大的象征性(symbolic),其语词的透明性不可能像玻璃一样通体透明,只能是“理据地”透明。于是词汇学把词汇分为“透明词”(transparent word)和“晦涩词”(opaque word)。而前者就是“理据词”(motivated word),后者自然就是“非理据词”(non-motivated word)。(林承璋,1987/1994:57)理据是“拟像符的结构和它代表的概念的结构之间的一种能感知的类似性”(Haiman,1985a:71),即“语言表达式和意义之间的非任意性的关联”(Dirven& Verspoor,1998:13,转自王寅,2007:509)。一般认为有六种“理据”:语音理据、构词理据、语法理据、语义理据、民俗词源理据〔(folk)etymological motivation〕、语用理据。(侯国金,2009b:168-172)上述六种理据虽然层级不同,但是可以粗略地说,以语词论之,(1)由于“耳治”即口头交际早于也优于“目治”或书面交际,语音理据享有优先地位,这就不难说明拟声词的理据是最高的,换言之,拟声词具有很高的透明度(如“Ah、啊”)。(2)其次是构词理据(试看tablecloth,懂得相关构词成分就大概测得出“台布”的意思)。(3)靠前的理据优于靠后的理据。让我们假设下列术语分别(明显地)具有上面的六个理据:Bow-Wow Theory(摹声说)——语音理据,fatherese(父亲语)——构词理据,language-independent preferred order of constituents(独立于语言的优先组构成分序次)——语法理据,lazy pronoun(懒散代词)——语义理据,Markov process(马尔可夫过程)——民俗词源理据,neo-Gricean pragmatics(新格赖斯语用学)——语用理据,我们可以在任何两个之间插入“大于”符号“>”。假如某术语具有两三种理据,其透明度就更高了。
可见,就语言或术语而言,虽然透明性不完全等同于理据性,但是理据性通常指向并被理解为透明性,不存在姜文2所指控的“混同”或误解(p.67)。其“直译对应性”难道是译界尽知的不可为的“逐字移义”或“字字对等”?拙文没有否定透明性,而仅仅是“质疑对透明性的追求能走多远”(p.71)。源语作者每每创造一个(新)术语往往不惜笔墨给予定义和解释,唯恐不够透明,其有限的透明性怎能指望译者“挑明”?“语用学”这个术语翻译自pragmatics。我们对这个译名没有多少意见,但是,我国出版的任何一本语用学教材开篇都要忙着下定义(如姜望琪,2003:1-3;Verschueren,2000:7),或陈列并评述一些定义(如何兆熊等,2000:7-9)。即便如此,语用学界还是存在你我说同一个术语而所想所指不尽相同之情况。再如人们谈到语用参数“权力”(power)时应该是同一个所指吧?然而据何兆熊等(p.255)介绍,Spencer-Oatey(1992)把 power分为 reward power(鉴赏能力)、coercive power(强制权力)、expert power(专家权力)、legitimate power(合理/正当权力)、referent power(参考权力)。“以上因素在不同文化的交际中的重要性也不尽相同。”难怪国内外不少学者常常打文字官司,今天商榷,明天in reply to So-and-So。有时是著作人误写误用,有时是研读者误读误述了。因此,拙文说,“在学术论著中,最好是把关键的术语定义清楚”(p.71)。这里说的“清楚”与上面说的透明性相差无几。这反过来说明,语言学的很多术语本身是不透明的,译者又如何格外透明?若能,该译法实属不等效译法。
5.术语翻译的“三从四得”——再论术语翻译的约定俗成
姜文1(p.80,p.83)和姜文 2(p.69)说术语的翻译“没有必要强求统一”,“允许约定俗成”,即变相赞成了拙文(p.70)“规约译法”,而姜文2(p.68)反对拙文以多数人的译法为约定俗成。关联论的关键词relevance约定俗成地译为“关联”,也即一般论著者都用“关联”二字,此乃具有准确性、可读性、透明性、系统性、可辨性的译法。但是有人(如熊学亮,1999:87)偏要反约定,遂成了“相关”。它的缺点很多。首先,“相关”不像术语。其次,“相关”在汉语里以作定语为多,如“相关报刊杂志”,而非作名词用。这样一来,“相关理论”就有歧义,它给汉语读者的第一反映或联想极可能是“有关的理论”。(陈新仁,2003)上文第2节所说的locution,illocution和perlocution的各种译法中,“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之译法居多,大致为其规约译法或约定俗成了。语言学者大可不必另起炉灶。姜文2(p.68)批评拙文不该以术语译名的出现次数作为好坏或准确与否的判断标准。通读拙文找不到任何证据来证明笔者直接或间接说过此话。按照姜先生的理解,看到一个术语首先要准确地翻译,而笔者的观点是应该“从他”(或“从前”,即从他人或前人的译法,以得到既有的或权威的译法)、“从众”(或“从俗”,即从众人的(通俗)译法,即尊重约定俗成的译法,以得到现存的广为接受的译法),而不应该以准确为由一味地“从己”(或“从我”,即不管他人翻译与否,或者企图改善他人的译法,自己动手翻译)。“从己”若做得不好就得到多此一举或添乱的译法,做得好则得到独创性或(更)准确的译法。上述“三从四得”,不得不察。
拙文(p.71)指出,“术语的命名以及翻译都有‘主体先用性’(author-pre-emptiveness)”,差不多是“谁先说听谁的”,此乃“从他”。这不是说,我们要做人家的术语译名的奴隶,而是说,前人既然已经翻译了,我们就要充分尊重前人的劳动,除非谬译,一般不需要推倒重来。假如前人的译法欠妥,我们要么忽略其瑕疵而沿用之,要么在提出新译法之前提及他并说明其欠缺(姜文2的末尾似乎是赞同的)。语言学界有些人见到一个术语就翻译(或许已有译法),想到一个概念就创造一个术语(也许已有术语),这是不尊重他人也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另外,假如某术语已经有约定俗成的译名,也即在很多的论著者的笔下出现过,我们就不必(毋宁说“不许可”)视而不见地我行我素。除非谬译,我们最好是尊重众人之规约译法,此乃“从众”。同样,即使我们不满某译名之不满之处,读者势必愿闻其详。笔者推崇“从他、从众”时,丝毫没有放弃准确性等各“性”之意,也不是忽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因篇幅关系我们无意卷进约定俗成能否成为术语译名的“最终标准”的讨论(姜文:p.2;p.68)。姜文2(同上)说术语译名“常常并非约定俗成”的,其理由是一个译者面对一本书的数以千计的术语,“他和谁去相约而定”?这一观点实在偏颇。试想一个语义学研究者既然要翻译满载术语的语义学专著,他的阅读理解水平一定很高,对大多数术语都是理解的,甚至可以说是凭借翻译间接地理解的,这一点也不背离约定俗成性。难道在动手翻译时却要再译一译,再议一议?至于遇到极个别前人未翻的术语,他当然可以根据自己的准确解读,准确地翻译出来,而被后人“从他”地模因化,从而约定俗成,进而被更久远的后来者“从众”。他若知道今天即使准确翻译了该术语,后人也不会理会这个“主体先用性”,那么他也就不必奢求准确了。姜文2(p.69)谈到约定俗成的词典定义时,说这里的“约定”是泛泛的、抽象的、“隐性的、模糊的”约定,不存在字面上的那种(跟某人的)约定。后面的话无疑是准确的,反驳了自己在前一页说的话。
假如要按轻重缓急来排序“从他、从众、从己”,应该是“从众>从他>从己”。“从己”的条件是三者之一:(a)填补空白;(b)纠偏(前人之偏,乃至众人之偏);(c)贡献同义词。而且从重到轻,应该是(a)>(b)>(c)。
令人欣慰的是,姜文2虽然不喜爱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的译名“会话含义”,但是由于“基本准确”,“而且开始流行开来”,于是“照用不误”(p.69),说明在实际操作中姜先生不会以准确性为幌子,无视术语的先用性和约定俗成性,而一味“从己”,刻舟求“准”。
6.结语
拙文与姜文1商榷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术语翻译的准确性和可读性的关系,透明性的程度,并无意争论准确性是不是术语翻译的最终准绳。拙文着力阐述了术语翻译的“系统-可辨性原则”,却因篇幅限制没有充分展开。姜文2坚持原先的观点,批评拙文试图以系统性代替或压迫准确性,还批评了拙文关于透明性和约定俗成(性)的看法。本文则从元语言学以及语用翻译学(pragmatranslatology)视角(侯国金,2008)进一步阐释了“系统—可辨性原则”,澄清了准确性、可读性、透明性以及它们与该原则的系统性和可辨性的关系。第2节讨论了术语准确翻译的相对性。笔者指出,“准确性不可丢”,谁也不能跟准确性叫板,但是在难求绝对准确性的情况下,不妨到准确性的圈外,即“系统性、可辨性(以及可读性、透明性)”,去“求准”,去“圈‘准’”。既不存在“不服务于系统性和可辨性的可读性和透明性”,也不存在有悖系统性和可辨性的准确性。第3节进一步阐释了系统—可辨性原则及其与准确性的关系。一门学科不可能只有一个术语,术语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它们所在的“微系统、父系统、祖系统”,翻译时得考虑到“系统—可辨性原则”的系统性以及另一面即可辨性。二者相辅相成。第4节讨论了透明性,指出其相对性以及它和理据性的相通性。在六种理据中,最直接有力地服务于透明性的是语音理据,其次是构词理据,其他依次为语法理据、语义理据、民俗词源理据、语用理据。第5节讨论了术语翻译的“三从”,即“从他、从众、从己”,其中,“从众”优于“从他”,“从他”又优于“从己”。这就是约定俗成性和主体先用性的基本思想。
总之,“准确”是要求的。首先,遵循系统—可辨性原则其实就是为了准确,可读性和透明性也是为了准确。其次,一般的翻译和零翻译都是图准确,连唐玄奘译经的“五不翻”也是图准确(姜文1:p.82)。再次,异化和归化都是为了准确。前者求的是难读的准确,后者求的是可读的“准”准确。
我们要用语用的眼光、犀利的洞察力、灵巧的译笔,来处理语言学术语尤其是棘手的术语的翻译。所幸,译论不同不等于译法不同,译法不同不等于译文不同。反之,译论相同,不等于译法相同,译法相同,不等于译文相同。难怪我们读姜先生的著作时并没有术语障碍。
感谢杨全红教授对初稿提出的宝贵意见!
[1]Dirven,R.& M.Verspoor.Cognitive Exploration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M].Amsterdam:John Benjamins,1998.
[2]Grice,H.P.Logic and Conversation[C]//Cole,P.& J.Morgan.Syntax and Semantics,Vol.3:Speech Acts.NY:Academic Press,1975:43 -58.
[3]Haiman,J.Natural Syntax:Iconicity and Erosion[M].Cambridge:CUP,1985.
[4]Leech,G.Semantics[M].李瑞华等,译.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7.
[5]Spencer-Oatey,H.D.M.Cross-Cultural Politeness:British and Chinese Conceptions of the Tutor-Student Relationship[D].Unpublished Ph.D Thesis of Lancaster U-niversity,1992.
[6]Sperber,D.& D.Wilson.Relevance: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M].Oxford:Basil Blackwell,1986.
[7]Verschueren,J.Understanding Pragmatics[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dward Arnold(Publishers)Ltd.,2000.
[8]陈新仁.语用学术语汉译问题刍议[J].中国翻译,2003(5).
[9]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10]何兆熊.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9.
[11]何兆熊等.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12]侯国金.语用学大是非和语用翻译学之路[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
[13]侯国金.语言学术语翻译的系统—可辨性原则——兼评姜望琪(2005)[J].上海翻译,2009a(2).
[14]侯国金.语言学百问和硕博指南[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b.
[15]黄国文.英语的对比型强势主位结构[J].外国语,1996(4).
[16]姜望琪.当代语用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7]姜望琪.论术语翻译的标准[J].上海翻译(翻译学词典与翻译理论专辑),2005.
[18]姜望琪.再论术语翻译的标准——答侯国金(2009)[J].上海翻译,2010(2).
[19]林承璋.英语词汇学引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1994.
[20]刘润清,文旭.新编语言学教程[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2006.
[21]束定芳.现代语义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22]索振宇.语用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3]王寅.语义理论与语言教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24]王寅.认知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25]熊学亮.认知语用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26]徐烈炯.语义学[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5.
[27]于伟昌.汉译语言学术语标准化的必要性及原则[J].上海科技翻译,2000(3).
[28]Crystal,D.现代语言学词典[Z].沈家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9]Richards,J.C.朗文语言教学及应用语言学辞典[Z].管燕红,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30]戚雨村等.语言学百科词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