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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空间,变迁的内涵——《好兵》与英国乡村庄园文学传统

2011-03-18张金凤

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诺拉爱德华贵族

张金凤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英语系,河南洛阳 471003)

一、引言

《好兵》(1913)是英国现代主义开山大师福特·麦道克斯·福特的杰作,曾被兰登书屋的《当代文库》(1998)评为20世纪最受欢迎的100部英文小说之一。但是,在出版后的半个多世纪内,它并没有获得评论界应有的重视,仅有为数不多的评论家肯定了福特进行的现代主义叙事方式的实验和探索。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这部小说更多地进入评论者的视线,如约翰·罗德克 (Rochetti, 2005:834)称它是“用英语写作的最好的法式小说”;肯尼思·杨格赞扬它传神地描绘了“一个阶级没落的微妙图景” (Gill, 1972:127)。它在英国文学史中的地位渐趋稳固。尽管国内对这部小说的研究近年有所升温,但是评论焦点基本集中于小说的现代主义叙事策略、印象主义手法等,对技巧的兴趣远胜于对主题或人物的分析。下面的评价颇具代表性:“故事的悲怆只是欺人的外表,风格和语言的机智诙谐才是它的精髓。”(福特, 1999:7)福特(Ford, 2001:vii)本人的说法也被引用来验证这种观点:“这是我最满意的小说,因为我把自己所知道的技巧全都融到了里面。”也许正因为如此,评论家多忽视对小说的主题、题材等方面的探索。实际上,福特非常关注作品的道德、社会与历史意义,希望“成为自己时代引以为豪的撰史人”(Gill, 1972:97)。本文将陪伴读者回到《好兵》所反映的特定历史时期,挖掘小说中常被忽视的乡村庄园背景,将小说放置到英国乡村庄园文学传统的大背景下,考察社会变革对贵族阶层的冲击,以及乡村庄园之文化内涵的改变①。

《好兵》由道尔的第一人称有限视角叙述,情节非常简单:美国人道尔夫妇与英国贵族爱德华·阿什伯纳姆夫妇在德国疗养地认识,由于同属有钱的体面阶层,他们一见如故,相处融洽,一起消遣玩乐,如此交往了十几年。道尔太太弗洛伦斯与爱德华相继死去后,道尔突然被爱德华的妻子莉奥诺拉告知:在过去九年里,弗洛伦斯与爱德华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尽管只有小部分情节发生在爱德华的布兰肖庄园,庄园却在四个人物的生活中扮演着非同寻常的角色。作为庄园的主人,爱德华对它的留恋与热爱不言而喻。他体恤佃农,试图改革,但他由于婚外私情而遭勒索,不得不赔付大量的钱财善后,于是,妻子莉奥诺拉夺走了庄园的控制权。莉奥诺拉苦心孤诣,顽强地支撑着偌大的家园。她对丈夫的背叛委曲求全,只为保持庄园女主人的身份。弗洛伦斯之所以与爱德华偷情,也是幻想有一天能够成为庄园的女主人,荣耀地回到祖先曾生活过的地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小说结尾处,弗洛伦斯发现爱德华移情别恋其养女,服药自杀,爱德华也因为新恋情无果,吞枪自杀,莉奥诺拉再婚后放弃庄园。庄园易主,对庄园事务一无所知、兴趣全无的道尔却成了新的庄园主。

为什么布兰肖庄园会如此令主人公们魂牵梦绕?这不仅与英国贵族庄园的历史地位相关,更与它的象征内涵与文化意蕴密不可分。此处不得不提及目前炙手可热的空间研究。自从列斐伏尔和福柯等学者将空间从地理学研究中区别出来,给空间以“社会定位”后,克朗等学者开始转向空间的文化研究,在《文化地理学》中,克朗着重阐述了空间的文化定位,认为:地理景观其实是具有价值观念和文化意义的象征系统,家庭住宅、宫廷建筑、田园景观等被人为地赋予象征意义。这一点在英国文化传统中尤其明显。在英国人心目中,乡村庄园不仅仅意味着乡间的一栋大房子,它更是一个社会、经济和文化存在,与周围的土地紧密相连,影响着庄园主人与其领地内所有人的生活。随着历代文人对它的不断描摹或歌颂,乡村庄园具有了更加强烈的文化象征意义,几乎成为英国的一个文化符号,激发着人们的钦佩、羡慕、敬畏或怀旧之情。美国学者文森特·西恩说:“乡间的一栋房子几乎可以象征英国对我的所有吸引力,想象的、浪漫的吸引力。……我逐渐了解了它,感受到它活生生的力量,体验到它激发的情感:可见的历史感。也许出生于此的人会有一种压迫感,……但对于一个陌生人、外来人或野蛮人,它堪称罕见的奇迹,一次想象中的时间之旅。如果不了解这栋房子,我就不敢妄称了解英国。”(ibid.:6)在这位学者眼里,乡村庄园甚至与某种微妙的英国性画上了等号,可见,乡村庄园已经被赋予了隐喻性的关联。

这里,需要追溯一下乡村庄园的发展史。乡村庄园是指中世纪到19世纪末期之间英国贵族阶层的乡间府邸,矗立于大片的莽苍原野之中,通常世代相传。这些宅邸的名称并不相同(mansion, park, manor, place, castle),但是,无论规模大小,豪华程度如何,一般统称“乡村庄园”(country house)。18世纪之前,贵族府邸以城堡为主,建有瞭望塔和塔楼,重实用性与安全性,轻装饰性与舒适性。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建立起以议会为基础的土地贵族集团统治,贵族主导的议会成为英国实际上的统治者。当贵族试图塑造精英统治者形象的时候,乡村宅邸成为极好的宣传符号。18世纪成为建造、改造、修缮乡村庄园的繁荣时期,仅在上半世纪,英格兰就兴建了风格各异的贵族宅邸150座(赵文媛, 2010:118)。由于社会相对稳定,财富日益充裕,这些新式的贵族府邸不再以安全为主要目的,而是集舒适与审美于一体,无论建筑风格还是内部装饰,都极尽奢华之能事,以彰显主人的雄厚财力与高尚品位。乡村庄园是贵族生活的中心,他们只在议会开会或寒冷冬季才去伦敦小住。对土地的热爱,几乎成为英国贵族区别于其他欧洲国家贵族的显著特征(Gill, 1972:4)。在工业化前的英国,庄园经济是国家经济的基础,贵族地主拥有广阔的土地,他们把土地分租给佃农耕种,通过管家(steward, bailiff)进行管理。由于庄园主通常都担任地方行政长官(sheriff, justice of peace),庄园也成为当地政治生活的中心。并且,由于只有贵族才能享受良好的教育,许多贵族以藏书丰富为豪,以世代书香为骄傲,所以,庄园也是文化的堡垒。在乡村庄园里,贵族享受着佃农劳动创造的奢华生活,大宴宾客,组织打猎,举办音乐会、舞会,进行射箭比赛、桌球等体育活动。可见,在19世纪末期之前,乡村庄园是当地名副其实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中心。当然,乡村庄园在人们想象中的地位还与历代文学家对它的理想化描摹密不可分。

二、英国文学中的乡村庄园意象

乡村庄园文学的定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概括地说,凡是以乡村庄园为背景的文学作品,都可称为乡村庄园文学。本文采用较严格的定义:只有当乡村庄园在作品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明显承载某种象征意义,或成为某个文化符号时,才构成乡村庄园文学。英国拥有悠久的乡村庄园文学传统,16世纪就出现了一种乡村庄园诗歌,通过描写某个贵族庄园来赞颂其主人,多数诗人的目的不外乎是博得某个恩主的欢心与垂青,为自己谋得眷顾。这种诗歌在17世纪尤其流行,代表诗人包括本·强森(Ben Jonson)、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l)、罗伯特 ·赫立克(Robert Herrick)、迈克尔·德雷顿(Michael Drayton)等。

下文以强森的《致盘赫斯特》(1616)为例,分析其乡村庄园意象。这首诗为盘赫斯特庄园而作,庄园主罗伯特·西德尼是十四行诗之父菲利普·西德尼爵士的弟弟。诗人铺叙了庄园里如诗如画的美景,尽情渲染了庄园物产的丰富。诗人特别突出了庄园不事张扬的朴素外表,强调它与周边乡村美景的协调。通过与其他奢靡的庄园进行对比,诗人间接称颂主人的谦虚品质。诗人还浓墨重彩地描摹了庄园中一次盛大的丰收欢宴。在英国乡村,这种宴会由来已久,由庄园主组织承办,邀请全体佃户参加,以示好客与热情。诗中的丰收宴会上,美食充裕,美酒流淌,宾主尽欢,更重要的是,不同等级的宾客欢聚一堂,以平等的客人身份,分享主人的盛情,其乐融融。诗人对这种好客之道赞誉有加,认为这才是仁民爱物的庄园主。无疑,这也寄托了诗人本人的理想,间接起到了舒缓阶级矛盾、粉饰太平的宣教作用。庄园主把好客和热情延伸到所有阶层,这种贵族形象深入人心,逐渐成为贵族地主的典范。照顾自己土地上生活的农民,因此成为贵族阶层津津乐道的“高贵责任”(noblesse oblige or noble obligation)。

诗歌还呈现了庄园生活的安宁与悠闲,几句来自田园牧歌传统的典故,更是将庄园与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维吉尔笔下的田园联系起来,引发读者思古之幽情,暗示乡村与城市的对比,突出乡村的宁静与健康,强调大自然令人沉静、给人安抚、为人疗伤的神奇功能。庄园远离城市的喧嚣与烦恼,人们惬意地生活在一起。诗人构建了一个乌托邦般的完美世界,这个世界的中心无疑就是坐拥一切、掌控一切的庄园主。他督促躬耕、巡查地产、接见佃农。他勤勉仁慈、广受拥戴。他与庄园是一体的,可谓“庄园”如其人,庄园的风格与装饰反映了贵族世家的文化底蕴;庄园的秩序与丰产反映了主人的体恤民情、管理有道。

《致盘赫斯特》是17世纪乡村庄园诗歌的典型,类似广为传颂的诗歌还有强森的《致罗伯特·罗斯爵士》 (1616),赫立克的《致刘易斯·彭勃顿爵士的颂文》(1648),马维尔的《致爱普顿》(1681)等,不一而足。虽然诗歌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目的却比较统一:在赞美庄园的美丽丰产的表象下,实则借物托志,以景喻人,歌颂主人的内在德行及绵延不绝的业绩。诗中的乡村庄园已经超越了一个物质的存在,更传递着富有深意的文化信息,成为正统、和谐与秩序的缩影。整个庄园犹如温馨的乡村社区,散发着古朴的价值观;庄园主与农夫之间由土地而紧密相连,每个人都有强烈的归属感,责任分明,各得其所。难怪吉尔教授在《幸福的乡村庄园》中称这种庄园模式是有和谐秩序、有文化内涵的文明社团。这种乡村庄园意象频繁出现,诗歌模式也逐渐固化,构成英国文学中的重要母题。

自18世纪到 19世纪前期,英国文学的乡村庄园母题依然清晰可辨。比如,亚历山大·伯蒲的诗《写给伯林顿的信》(1731),对柏林顿庄园的品位与不饰虚华大加赞赏,在庄园的外在特征与主人的内在品质之间形成呼应,延续了强森等开创的乡村庄园诗歌传统。奥斯汀的小说也继承了上述的乡村庄园意象。《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家族的彭勃里庄园是一个兼具自然美与高尚品位的优美之地,伊丽莎白在参观了这座贵族庄园后才爱上了达西,庄园成为主人内在德行的具体化。《艾玛》中,奈特利家族的庄园被描绘成其主人优雅品位与高尚德行的象征:“它就应该是这样,它看起来就是这样。艾玛对它的崇敬日增,因为它是真正的血统纯正、明智达理的绅士世家的住所。”(Austen, 1966:315)奈特利堪称完美的庄园主人,他承袭了强森笔下庄园主的责任感、好客与慈善等优美德行。《曼斯菲尔德庄园》则直接以乡村庄园命名。主人外出,庄园事务陷入混乱,城市来的克罗福德兄妹带来了奢华与虚荣之风,败坏了庄园的道德风尚。只有当主人回归,庄园的秩序才得以恢复,这里的象征意味非常明显,庄园成为正统秩序与传统道德的符号。

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乡村庄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之历代文学家出于艳羡或怀旧的美化,在英国人心目中,乡村庄园不仅是体面生活的缩影,更是一个文化符号,体现了人与土地、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关系,象征了坚实、朴素、典雅的传统道德观,象征了“充满人性的秩序与永久的价值观”(Gill, 1972:7)。

19世纪中后期,乡村庄园意象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深层原因是贵族阶层的衰落。英国贵族遭遇来自外部与内部的双重威胁,庄园经济面临工业革命的巨大冲击,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贵族对农民的控制与管理减弱,土地农业经济几近分崩离析。当经济能力衰退时,贵族对乡里的捐助、对邻里的庇护显得软弱无力。传统的乡村社区逐渐解体,社会对贵族的抨击变得猛烈,贵族的社会示范力日衰。同时,工商业的发展造就了新贵阶层,他们购买田产,建造豪宅,成为新乡绅,并逐渐进入政界,挑战贵族的政治优势。此外,许多世袭贵族受到城市日趋丰富的休闲娱乐活动的吸引,更愿意居住在城里,庄园委托给管家打理,当起了外住地主(absentee landlord),不再与乡民同乐。他们远离祖先的产业,与土地的认同感、与乡邻的亲近感渐行渐远。19世纪末期,英国庄园受经济危机冲击,进一步陷入困境,难以为继;贵族阶层与佃农关系紧张,冲突不断。这些都导致贵族阶层的处境江河日下,前途黯淡。艾略特在《丹尼尔·德隆达》中塑造的贵族格兰科特的形象带有一定的典型性。他举手投足依然高贵优雅,但是,他冷酷无情,以折磨手下人为乐。他长期侨居国外,寻欢作乐,坐吃山空,甚至被迫出卖祖产。这样的贵族徒有贵族称号,已经不尽贵族的职责。

由于维护庞大的乡村庄园需要雄厚的财力,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贵族地主的乡村庄园普遍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好兵》中的布兰肖庄园即是其中之一。与有人变卖祖产的做法不同,爱德华欲力挽衰退之势,但是,他忘记了此庄园早已不是彼庄园,他本人也不再是强森等笔下事必躬亲的道德楷模。19世纪、20世纪之交,乡村庄园存在的社会背景已然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个空间的文化内涵相应发生了嬗变。

三、《好兵》中乡村庄园意象的变迁

《好兵》创作于充满社会变革与政治动荡的爱德华时代,在个人主义、物质主义的夹击之下,旧秩序、旧文化、旧价值观逐渐解体,一切都处于混乱与不确定之中。弗吉尼亚·沃尔夫(Woolf, 1992:70)对这个时代有一句著名的评论:“在1910年12月左右,所有的人类关系彻底改变了。”《好兵》传神地记录了这个混乱的年代,揭露了隐藏在贵族绅士阶层平静文雅表象之下的恐怖与道德败坏,通过几位主人公对待布兰肖庄园的态度折射出时代的变迁。

在道尔眼里,布兰肖庄园的主人爱德华堪称人之楷模。他出身望族,举止高贵,英俊潇洒,勇武浪漫,乐善好施,热衷打猎、马球等贵族运动。他在军中爱兵如子,在庄园体恤佃农,既是本地的好法官,又是优秀的地主。上文已述,乡村庄园诗人已勾勒出了贵族地主的理想范式,其核心就是一系列行为准则和世代传承的责任与义务,包括秩序、道德、勤俭、节制、互助等要素。爱德华无疑非常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甜蜜负担”,无论是对土地,还是对佃农,他都必须尽一个地主的责任。所以,他致力于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关心农民的福利,与农民热情攀谈,参与地方政治集会,他“总是免征佃户的田租,救赎那些被送到法庭的酒鬼”(p.59)。可见,他继承了乡村庄园诗歌所歌颂的慷慨与好客。

爱德华抱着骑士般的梦想,试图重振祖先领地的辉煌,但是,他的时代已不再是18世纪贵族的黄金时代,他的慷慨大方并不合时宜。他过分迷信作为庄园主的责任,在一个经济萧条的时代,依然大幅削减佃农的田租。他本意善良,但他显然不够理性,更不具备生意头脑。他盲目慷慨的做法与庄园的糟糕状况形成鲜明反差,遭到妻子的强烈反对。莉奥诺拉出身爱尔兰破落地主家庭,从小饱尝生活窘迫的滋味,因此,她勤俭克己,决心不遗余力地捍卫同贵妇身份相称的经济地位。她是天主教徒,情感内敛,冷静精明,夫妻二人在性情、庄园管理和宗教方面矛盾日深。

爱德华的浪漫本性在理性的妻子身上找不到回应,便开始耽溺于婚外情。他疯狂地爱过一个交际花,一夜风流后,便认定“供养她是他的责任”,而那个女人却冷静地与他讨价还价,“他不得不花了两万英镑”。爱德华过时的绅士概念与盲目的举动让家庭濒于破产,在莉奥诺拉律师的威胁下,他不情愿地将财产控制权移交妻子。利奥诺拉将布兰肖庄园出租后,爱德华备感耻辱,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在表面的温情脉脉下,爱德华与莉奥诺拉之间充满仇恨,多年冷战。爱德华的寻花问柳一发不可收拾。他爱上同僚的妻子,在恋爱中,他不停地倾诉庄园的事务,渴望得到同情和赞美,而他的情人却在情意绵绵中“把每块地都记在心里”(p.169),于是,爱德华遭到同僚的敲诈。爱德华把对下层人的责任看得过于简单,他误以为亲吻火车上偶遇的女孩可以给她以安慰,于是麻烦又一次找上门来,他不得不在法庭上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高昂的罚金。

爱德华的悲剧在于他意识到作为贵族庄园主的责任,但是,他却不知如何履行这些责任。他的行动偏离了传统乡村庄园主的行为准则,扭曲了这些神圣的责任,因此,他重振庄园的种种努力只不过是对这些责任的外在形式的拙劣模仿,苍白而暗淡。他本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幻想的虚妄,因此,只有在“没有男人在场使他羞怯”时,他才会在女人面前“喋喋不休”地畅谈理想 (p.28)。若延续上文关于“庄园”如其人的逻辑,布兰肖庄园的衰败其实象征了英国贵族文化传统的经济与道德根基的飘摇。贵族力量的衰落、自身道德的沦丧,注定庄园命运无力回天。

对爱德华的多次出轨,莉奥诺拉由旁观、忍耐到争夺,直至最后绝望。为了保全庄园和家族体面,她忍辱负重,甚至亲自为爱德华物色女人。传统乡村庄园诗歌常将女主人的德行、农业的丰产与领地的完整联系在一起,强森笔下的女主人“高贵、多产、贞洁”。莉奥诺拉显然不能融入这一传统,虽然她贞洁高贵,却不能为庄园带来子嗣;虽然她为庄园事务殚精竭虑,却纯粹出于维持自身地位的虚荣——拥有“布兰肖高贵的阿什纳姆夫人”的头衔,她对庄园和土地没有内在的认同感。在发现爱德华爱上养女南希后,莉奥诺拉忍无可忍,她把爱德华的种种劣迹告诉南希。于是悲剧发生,南希发疯,爱德华自杀,莉奥诺拉放弃了苦苦支撑的庄园,嫁作他人妇。

弗洛伦斯对英式庄园梦寐以求,她费劲心机勾引爱德华,投爱德华所好,常常与他谈论诸如骑士、贵族、庄园等话题。当二人发展成情人关系之后,弗洛伦斯开始幻想有一天能取代莉奥诺拉,成为庄园的女主人。在她心目中,乡村庄园是高贵身份和显赫地位的象征,她对庄园的渴望仅仅是为了成为“一个君临布兰肖的贵妇”,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对庄园女主人身份所伴随的责任则一无所知。她的自私与冷酷,和为了实现野心所采取的通奸手段,极大地削弱了传统乡村庄园意象里女主人与正统秩序、美好德行和生活富足的联系。

无论是真正热爱庄园的爱德华,还是热衷庄园女主人称号的女主人公们,他们都未能最后拥有庄园,反而是道尔,集光荣与梦想于一身,成了庄园主。很显然,道尔扮演不了传统庄园主的角色,他这样描述自己的庄园生活:“我不太喜欢社交,我就是那个古怪的家伙,买下这所古老安宁之地的美国百万富翁。我整日坐在这里,坐在爱德华的储枪室里,房子静悄悄的。没人拜访我,因为我从不拜访别人。没人对我感兴趣,因为我自己没有兴趣。20分钟后我要去村子里,去取美国来信。……我的佃户,村里的男孩们,做买卖的人,他们会对我脱帽致意。就这样,生活渐渐平淡下来。”(p.254)

这段对道尔庄园生活的描述,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意味深长,福特巧妙地融入了对比,令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传统的乡村庄园意象。道尔定居在布兰肖庄园,却与乡邻老死不相往来,本应展示主人好客与慷慨的古老庄园,沦为与世隔绝之所、孤寂之地。佃农与邻居向他打招呼,他毫不理会;取美国来信这一举动,更突出了他与周边乡村生活的疏离。当年的爱德华对乡村庄园诗歌赞誉有加,也非常看重友邻关系与道德义务,道尔似乎对此毫无所知、无动于衷。他整日守在爱德华贮藏枪支的房间,却不参与乡间传统的打猎活动。道尔把发疯的南希接回庄园,但是,她只会重复一个字,根本无从行使女主人的职责。当二人面对面就餐时,落寞的晚餐相对于传统的丰收欢宴,不仅形成强烈的反差,更构成讽刺性的戏仿。“这样,生活渐渐平淡下来。”道尔的退隐,与乡村庄园诗中常见的“退隐乡间”母题,名义相同而实质迥异:他不会享受乡间美景与村野乐趣,更不会与乡民同乐。布兰肖庄园依然矗立在风景如画的乡间,但是,过去的乌托邦乐园一去不复返,代之以与世隔绝的城堡,伴着难以言传的沉重与孤独,在凄风苦雨中追忆过去。

四、结语

上文借鉴空间批判的观点,从英国文学中屡见不鲜的乡村庄园意象入手,分析福特在《好兵》中对乡村庄园意象的继承与改写。由此可以洞察,福特对这一具有强烈的英国性的文化符号的怀旧与反思,对世纪之交社会秩序动荡和传统文化转型的深度理解。从乡村庄园意象背后的文化内涵的变化探索英国文化的出路,福特并不是唯一的,同时代小说家E.M.福斯特也纠结于类似的主题,在《霍华德庄园》中,他得出著名的“连接”结论:唯有连接过去与现在,才能更好地理解过去,把握当下。在当今的变革时代,如何对待历史遗产依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热点难题。研究《好兵》中的乡村庄园意象之变,对当下的中国文化继承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注释:

① 国外有一些研究英国乡村庄园文学传统的专著,Happy Rural Seat: The English Country House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Gill, 1972)和The Great Good Place: The Country House and the English Literature (Kelsall, 1993)两部作品都提及 《好兵》,但对这部小说的论述不是重点,寥寥几笔带过。

[1]Austen, J.Emma [M].London: Penguin Books, 1966.

[2]Ford, M.F.The Good Soldier [M].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2001.

[3]Gill, R.Happy Rural Seat: The English Country House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 [M].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2.

[4]Jonson, B.To Penshurst [OL].http://www.luminarium.org/sevenlit/jonson/penshurst.htm.

[5]Rochetti, J.The Columbia History of the British Novel [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5.

[6]Woolf, V.Mr.Bennett and Mrs Brown [A].In R.Bowlby (ed.) A Woman’s Essays [C].London: Penguin Group, 1992.69-87.

[7]福特·麦道科斯·福特.好兵:一个激情的故事[M].张蓉燕译.沈阳: 春风文艺出版社, 1999.

[8]克朗·迈克.文化地理学[M].杨淑华等译.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9]王镇.后现代女性主义的人文理念[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7,(4): 91-93.

[10]徐颖果.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叙事理念[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4,(3):69-72.

[11]赵文媛.十八世纪英国的贵族宅邸与贵族统治 [J].理论界, 2010,(3):118-119

[12]周旋.后现代主义与女性主义[J].理论与创作, 2006,(2):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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