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现状及其对策
2011-03-17刘珊
刘 珊
(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2)
为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福州市认真组织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活动,积极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其在 “产学研用”合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探索多种服务方式,推动项目、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产、学、研、用之间有效互动、互利合作的长效机制,对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福州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现状
1.1 福州市政府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多次亲自带队走访在榕高校和重点科研机构,深入了解在榕高校、科研院所与福州市企业合作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交流探讨促进院地合作良性开展的思路举措和机制办法。2009年11月,袁荣祥、苏增添等领导带领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科技局等产学研合作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又一次到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福州大学,调研福州市与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开展情况,并与福州大学、省农科院等10所高校及科研院所主要领导,企业代表等进行了座谈,强调要校 (院)地携手努力,共同为福州市科技创新多做贡献。
1.2 实现校地合作与校企合作项目的签约
通过举行福州市与在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完成了19项校地合作、7个校企合作项目的签约。市科协组织福州大学等3所高校40名专家与福州市59家企业 “一对一”结对子,推行企业科技顾问制度,为轻纺、医药化工、机械冶金、电子信息、工艺美术等行业的企业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服务和对接合作,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合作和攻关。截至2009年底,福州市与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共组织了92名专家服务110家企业,梳理167项技术需求,并以省农科院为企业科技后盾,开展研发攻关,其中已解决49项,其他项目也正在实施中。
1.3 完成科技成果对接信息化
通过建立 “福州科技成果对接网站”,在网站上设立科技成果等12个主要栏目,具备网上洽谈、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目前对接网已发展在榕高校院所 (含专业院系、研发机构、工程中心等)会员85家,企业会员109家,专家会员1056名,发布榕籍和在榕院士专家信息45项;筛选并发布可转让成果项目信息1113项,共享科研、生产设备信息228项,企业技术及人才需求信息249项;收集整理并发布国家、福建省和福州市出台的各类科技、人才政策信息202项;通过系列的宣传推介,网站的知名度得到迅速提升,网站访问人数、访问量稳步提高。截至2009年11月底,页面总访问量790950人次。
1.4 多形式开展校企对接活动
通过举办 “科技沙龙”、“企业家高校行”、“科技专家服务企业”、开展网上对接等活动,促进校企对接取得初步成效。2010年1月22日,经福州市科协牵线搭桥,积极推动,中科院院士、清华大学张钹教授与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在 “信息安全和海量数据”等方面进行全面技术合作,签署了福州市首个 “院士工作站合作备忘录”,决定在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院士工作站。
1.5 依托 “6·18”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利用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 (以下简称“6·18”)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每年有广大的科技人员认真组织企业、项目参加 “6·18”,做好项目成果的征集、推介和信息引导服务。以项目为载体,集聚技术、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通过项目对接,吸收大批科技人员带着项目为福州市企业服务,实现大批科技成果在福州落地转化,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力量支撑。在第八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上,福州市知识产权局深入县区、企业、高校院所、中介机构跟踪专利项目对接信息,推荐了19项签约项目,其中8项上台签约,签约金额8.75亿元,占上台签约项目的一半以上。
1.6 有效发挥技术研究中心作用
海西工业技术研究院模具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就签订了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硕博创新实践基地的协议书,针对福建省模具产业发展的特点及技术需求,双方合作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尽快提升福建省模具企业技术水平。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博士生报告团到海西工业技术研究院模具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专题学术报告,帮助企业培训技术骨干等,根据海西工业技术研究院模具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不定期选派专业对口的研究生、博士生组成服务团到企业进行短期的科技服务。
1.7 改善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
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帮助企业完善研发体系,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构建技术创新平台,帮助企业研发人员投身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海西工业技术研究院模具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福州模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福州市模具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开思网及PTC公司联合主办Pro/ENGINEER学术讲座,邀请了台湾科技大学林清安教授就 “Pro/E设计客制化与自动化”专题讲座。福建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海西工业技术研究院模具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福州模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合作举办了 “模具设计与制造”大专班。通过这种校企合作办学,为福建省的模具行业培养一批模具专业技术人才。
1.8 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问题
对于科技企业尤其是一些已有一定规模、经营较好的科技企业来说,如何在管理层面上打牢根基,健全制度;如何稳定现有的业绩,不断进取开拓;如何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如何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如何根据发展战略培养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福州市高新产业创业服务中心与相关中介机构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经济、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帮助企业开拓投融资和市场渠道,充分用好政策,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1.9 为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
针对企业发展的人才需要,发挥各类培训及研究机构和组织的优势,采取 “请进来、走出去”,以及集中培训、实际操作等方式,为企业培养科技管理方面的人才。福州市高新产业创业服务中心在2009年组织企业参加省经贸委主办的 “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十项修炼”、“低成本公关营销战略—微利时代营销创新”、“企业量化管理”培训,以及福建省经管培训咨询中心主办的 “危机下的成长之道——小产品如何做大市场”、“优秀管理者的决策风格”、市经委组织的 “有效的战略管理与资源组合”、市科技局高新处组织的2009度国家创新基金申报培训班、申报2009年省发改委项目扶持资金等培训及讲座共15次,培训人员达530人次。并且,福州市高新产业创业服务中心还和一些管理咨询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指导。
2 福州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服务企业时针对性不够强。科技人员对企业的需求了解不够充分,在服务企业时无法真正急企业之所急,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企业的投融资服务还比较落后。风险投资机构不很健全,中小企业由于担保等问题,融资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三是产学研合作还不够密切。虽然成立了福州市与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协调小组,但如何取得更加有效的合作等问题还有待于认真探讨。四是创业导师供需严重不足。初创型企业急需导师辅导,但创业导师还比较少。五是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积极性不高。由于相应的保障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影响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积极性。
3 福州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对策
3.1 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统筹协调,集成资源、营造环境,形成共同推进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合力。建立福州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福州市科技局任联席会议召集单位,福州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研究协调全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企业行动的实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福州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要在福州软件园、福州市高新产业创业服务中心、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示范点,以点带动全市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
3.2 认真开展科技服务能力情况摸底和企业需求调查
福州市科技、教育、人事部门要全面做好科技服务能力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在全市高校、科研单位、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开展系统的调查,摸清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能力情况,并建立科技人员和共享科技平台的数据库。同时,在福州市各区、县开展企业需求调查,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企业 (含工业、农林水等企业)人才、技术需求和项目等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围绕福州市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和重点产业振兴规划,确定重点服务的企业,并根据各地发展目标和特色产业选定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深入了解征集企业需求,建立企业需求数据库,为进一步组织科技人员服务福州市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做好科技人员与企业的对接工作。实施科技服务人员定点服务企业制度,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从事的行业,对科技服务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的向企业派出科技人员进行服务。
3.3 努力解决科技企业资金困难的情况
科技服务人员要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的科技项目,加强针对企业投融资方面的服务,积极协助企业拓宽投融资的渠道,多举办一些银企的见面会,将一些比较有成长性的、发展较好的企业推荐给银行。
3.4 进一步促进产、学、研之间的合作
政府应更好地利用 “6·18”平台,落实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开展各种形式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弥补福州市研究机构和研究设施相对薄弱的不足。针对福建靠近台湾的特点,科技人员要加强与台湾的相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了解相关的科技信息,促进福建省的科技企业与台湾的相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
3.5 进一部落实创业导师制度
一些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和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不熟悉国家相关的科技政策的情况,需要给予重点辅导。福州市已经开展了创业导师的探索,但创业导师还是很少。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创业导师的工作,多聘请一些较为熟悉国家扶持政策,有创业和企业管理经验的创业者和留学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导师,对相关企业进行辅导,科技服务人员要积极为这些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困难。
3.6 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服务企业 “十百千”行动计划
政府要在福州市特色产业中构建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100个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重点科技项目,重点服务企业1000家。要围绕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点,针对产业发展的技术人才需求,探索在福州市重点产业建立若干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要进一步协调整合福州市产业资源和社会资源,选择福州市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建立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大学、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参与,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产学研联合体。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3.7 落实激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各项保障措施
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要从现有的科技投入中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支持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企业、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转化适用技术和成果、联合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增强企业科研开发能力。要认真落实激励科技人员入企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保障科技人员在原派出单位的相关待遇。科技人员派出期间,其原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把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的重要依据。设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奖,以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要落实激励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各项政策。科技人员向企业转化职务技术成果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给予科技人员相应的奖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归属及其利益分配应按照协议和有关规定进行分配,鼓励企业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施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信托、拍卖的方式与途径,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科研成果等知识产权入股企业,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向企业转移。
3.8 为科技人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明确科技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务。企业要为科技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相应报酬,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人员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为科技人员入企服务做好保障工作。要建立科技人员为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由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通过发放问卷,走访企业等方式了解科技人员服务的情况,请企业对科技人员当年服务进行评价。
3.9 培育和发展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积极培育和扶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等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完善技术经纪人的相关制度,探索在福州市高校和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设立专业的、准市场运作的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研成果的推介、运作和产业化。加强对技术经纪人的培训,培育专业化、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经纪人在促进产学研结合中的作用,促进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引进国内外专家和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动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力量更加紧密地为福州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
3.10 完善创新平台开放共享机制
政府应出台相关的优惠措施,支持建设高校、科研单位的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公共实训基地应向社会公开开放,为福州市科技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科技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等高层次研发机构,发挥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使之成为产业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平台,提高福州市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政府对经认定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予以重点支持,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