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长效运行机制探索
2011-03-17游建胜兰良程
游建胜,陈 华,兰良程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 福州 350003;2.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3;3.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3)
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的同时,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 《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一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体现了科技战线以实际行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坚强决心。福建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号召,以高层次、多领域等全球视角,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实际,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旨在福建省科技服务企业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借助并拓展 “6·18”平台功能,更加广泛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加速科研成果和产业企业对接。
福建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自2009年6月实施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强企为宗旨,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及产业化为主线,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环境营造、公共平台开发、项目对接等措施,有效推进福建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两年来,建立了全省服务企业的科技资源信息共享数据库,收集了487个科技创新平台数据,10000多个省内外专家信息资料,征集各类项目、技术成果10000多项,征集企业技术、项目与人才需求9000多项;动员组织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累计派出8500多名科技人员服务全省9000多家企业;组织230多家科技创新团队服务企业,建立多家创新联盟;延伸 “6·18”平台组织召开对接会450多场,对接各类项目技术7500多项,这些项目技术涉及的总投资达760多亿元;出台各类保障和激励政策文件29项;开展企业各类技术人员培训班3000多期,培训20万多人次,安排支持服务企业资金10亿多元;为全力提高企业和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保持海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1 福建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主要保障措施
1.1 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以福建省科技厅任联席会议召集单位,福建省农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科协、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等省直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福建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全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中的有关问题,市各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各类科技要素资源,提高服务企业行动的实效。
1.2 建立服务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数据库
在全省高校、科研单位、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开展系统的科技服务能力基础上,建立以省内为主包括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平台,共收集10000多个省内外专家信息资料,600多个科技创新平台数据,1000多项科学技术成果。目前,依托该数据库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已对接成功的项目有多项,如“医药级谷氨酸生产技术”“太阳能级硅材料去除杂质硼技术”“烧结烟气脱硫技术”等。
1.3 出台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多项鼓励政策
目前,出台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鼓励政策措施有10多项目,如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技术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等。
1.4 完善科技经纪人制度,推进技术中介组织发展
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科技经纪人,帮助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建立技术中介组织的评价、激励机制,开展技术中介组织的示范试点工作。建立高校、行业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研成果推介、运行和产业化。2009年9月至2011年5月,我省共举办了6期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累计培训703人次,获得福建省技术经纪人培训考试合格证有667人,推动技术成果向产业界发展。
1.5 开放创新共享平台,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
公开开放由政府支持建设的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 (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立高校和科研单位与省内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创新平台多个。
2 福建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模式与实践研究
福建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自实施以来,通过项目成果及专利技术转化对接、平台对外开放服务、派遣科技人员、委托开发、联合攻关等多种服务形式,推动一大批优秀项目产业化,有效提高了企业新产品研发与结构调整的能力。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模式主要有:
2.1 科技人员互聘模式
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的科技人员受聘到对方任相应职务[1],参与对方有关工作,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推广应用和企业技术研发人才。如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了中科院郭孔辉院士、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董杨会长等7位专家为顾问;在福建省莆田鞋业对接会上聘请了四川大学徐波等16人为福建省制鞋行业技术开发基地顾问等。
2.2 科技特派员模式
选派科技人员到地方担任科技副职,或选派科技特派员组成专家或科技服务团入企开展多形式服务,同时实行推广教授制度,直接向企业派出科技人员,向项目实施地派遣一批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努力提高项目执行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2]。
2.3 创办实体模式
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技术和资金创办实体类型。一种是较封闭型的,如承包农民的土地,以高新技术直接进行农产品生产;另一种是比较开放型的,如服务型的实体企业。在实体的运行中,开放型的实体较封闭型的实体更能体现对农民的服务价值,人们更多关注是物质性的,尤其是一定资金的投入和新技术的示范功能。
2.4 技术承包模式
科技人员利用自身先进的技术、经营管理理念以及相当数量的资金,对原来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承包经营,可以根本上解决了在新技术应用过程中。由于企业对技术认识不到位或缺乏技术应用能力或缺乏经济实力,而使好的技术不能有效地产生预期效益的问题。技术承包能发挥技术示范辐射作用,提升了技术和技术人员的价值,为实现技术服务价值最大化的奠定了基础[3]。
2.5 有偿技术服务模式
技术人员与农民经过沟通后,明确有偿使用技术,运用契约的形式规定了技术人员和企业在有偿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有偿技术服务将成为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主要模式。
2.6 利益共同体模式
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市场入股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大户、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科技推广回报机制[4]。但在实践中,这种形式为数不多,且科技人员要承受相当风险,因此要建立相应的抵御技术服务风险的机制,不断提高技术服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份额,提高技术人员的价值,促进企业科技意识提高。
2.7 法人科特派
法人科特派的主要代表是集团科特派,即省市科研部门以企业的科技需求为中心开展的科技服务。法人特派员的服务必须尽可能与企业科技需求相符合,以科研和科技服务投入促进科研成果的经济贡献和社会效益。如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的 “双百行动”就是一种新的创举,科技下乡 “双百行动”包括开展 “百名科技人员联系百家农业企业”和“百名科技人员下乡服务三农”行动,其主要任务:(1)转化科技成果;(2)强化农业科技培训与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3)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食品安全良好农业规范(GAP);(4)为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扶持“公司+农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5]。
3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构建研究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工作是长期系统工作,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引领,产学研有效利益共同体建设是该项工作长效机制构建的关键和前提。
3.1 构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管理体系
3.1.1 组织保障机制 在完善福建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建议组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管理办公室,隶属福建人民政府,负责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实施与管理;各设区市建立对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有关工作,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各项政策法令畅通。同时,建议在相应产业区域建立科技人员联络站或驿站,促进科技人员间交流与沟通以及关键技术攻关,开展技术会诊工作,推动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形成。
3.1.2 人员选派机制 遵循自觉、自愿、双向选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选派的科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热心 “服务企业”工作,志愿到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二是省、市派遣的科技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 (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各县 (市、区)派遣的科技人员一般要求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是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四是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3.1.3 待遇保障机制 一是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被选聘为服务企业科技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原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编制在派出期间给予保留 (原单位不得进人顶编),待遇视同在岗,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不影响正常调资和职称评定。下派期间工作业绩作为其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重要依据。二是事业单位派出的科技人员,下派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差旅费补贴和生活补助,由原单位考核发放。服务期满,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申请延期或申请离岗,原则上应予批准,离岗期间的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2 构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政策体系
为保障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取得实效,省直有关单位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派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实施相关保障政策和措施。
3.2.1 保障科技人员在派出单位的相关待遇 科技人员在被选派服务企业期间,原单位要保留其职务 (岗位)和工资福利,并根据服务企业的时间计算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应当根据科技人员所做的贡献,支持其按照规定或约定参与分享的创新收益。
3.2.2 知识产权评估、入股政策的研究制定 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信托、拍卖的方式与途径,鼓励技术、科研成果入股,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向企业转移。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我省实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鉴管局等单位,研究制定了 《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用于质押的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限8年以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剩余有效期限3年以上即可;贷款最高额度可以达到专利权价值评估额的50%。文件要求: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台财政贴息优惠政策、组建专业性担保机构等支持政策和措施,促进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
3.2.3 技术中介组织发展扶持政策 建立技术中介组织和科技经纪人的评价、激励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技术中介服务职能,大力培育和扶持技术中介组织发展。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技术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办 [2009]112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福建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了 《福建省促进技术经纪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技术经纪发展,加速技术在应用领域的扩散,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活跃和繁荣技术市场,以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促进技术经纪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2.4 服务企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
由省公务局牵头,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配合的,服务企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明确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突出成果的,可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在相关评聘条件上要给予适当的倾斜;对单项或累计年新增利税或年新增产值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作为资历破格的条件。
3.3 构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人才体系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是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关键。福建省科技厅组织走访省内外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动员科技人员主动服务我省企业,帮助企业破解人才、技术、管理等瓶颈问题,使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形成最佳结合点,培育企业自主创新的 “源头活水”,提高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3.1 服务企业科技人员的组织和摸底 在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单位开展系统的科技服务能力调查摸底工作,开展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基本情况调查,初步建立我省服务企业的科技资源信息共享数据库。
3.3.2 服务企业科技人才的培养与管理 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作用,注重各层次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积极探索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和创新,以科技项目为导向积极培养科技人才队伍。如通过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类别进行调整,形成了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体系,以适应对不同层次和梯队人才培养的需要。通过项目的引导,培养和提高我省科技人才队伍的科研能力,增强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攻关能力。此外,加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的改革力度,设立并启动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支持院所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发挥科研院所的主观能动性,加快院所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育,促进人才培养与储备。
3.4 构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资金体系
政府方面,一是财税补贴机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财政上的援助;二是专项支持基金,适度倾向小中企业;三是建立信用担保机制,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6]。在市场方面,一是创新多样化融资工具如开发证券、股价期货、期权等保值增值手段,开发异地联合团体作贷款、综合授信融资等创新业务;二是建立授信机制,以商业银行为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7];三是资本市场发展机制,推进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的建设,培育和规范发燕尾服产权交易市,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有序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8]。
[1]明立军.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的新模式[J].辽宁高职学报,2006(10):9-10.
[2]李建华.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及长效机制建设对策思考 [J].中国农村科技,2008(3):66-69.
[3]刘海明.温州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及长效机制构建[J].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8-10.
[4]丁中文,刘用场,李伟伟.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长效机制若干问题研究 [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6(8):75-78.
[5]李长真,贾钢涛.构建农业科技推广长效机制的思路和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09(1):54-55.
[6]徐鸿韬.运用政策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J].企业研究,2008(3):69-70.
[7]赵国忻.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实践探索[J].职业教育研究,2009(7):135-136.
[8]刘和东.构建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