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认定现状
2011-03-16王树苓
王树苓
(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天津 300150)
在医学日益发展的今天,护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日趋完善。护理专业化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临床实践发展的方向,专科护士已经在适应医学发展、满足人们对健康的需求及提高专科病房护理质量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专科护士(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 CNS)是在护理专业化进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高级临床护理工作者。80年代后、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相继培养了大批的CNS。各领域的专科护士如精神科护士(Psychiatric Nurse)、手术室护士(Operating Nurse)等都体现出该护理领域专科护士的专长。今后5年优先发展的专科护理领域排序中,急诊急救排序为首位。国外对急诊专科护士选拔与培养均采用资格认证形式确定,对于学历、护理工作时数及复审要求均做出了说明。国内对急诊专科护士的资格认证条件还处在起步论证阶段。现将国内外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认证条件综述如下。
1 国外急诊专科护士的资格认证条件
1.1 美国 美国急诊专科护士的发展已具有50年的历史。美国〔2〕护士协会要求CNS必须是注册护士(registered-nurse,RN),并具备以下条件:①通过硕士、博士学位学习获得与某个护理领域相关的科学知识和高级临床实践训练,具有分析复杂的临床问题的能力,具有广博的理论知识并能恰当地应用,并能预见护理措施的短期和长期效果;②获得专业资格和证书;③以病人/顾客(client)/家庭为专业服务对象。2004年由美国护士执业联盟(NONPF)〔3〕出台了急诊护士核心能力的正式文件,要求急诊护士的学历必须是硕士或博士。美国纽约州的CNS中硕士占75%,博士占16.5%。美国CNS规定课程必须包括指定专科领域最少500 h的实践,其中50%的课程是美国CNS协会(NACNS)推荐的。急诊专科护士证书课程一般包括急诊突发事件的评估及确定优先事项、对医疗和心理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及救生干预、创伤护理核心课程、高级心脏生命支持术、儿科急诊护理课程、急诊护理程序等。美国CNS的培养通常为2年(以全日制计)的硕士或博士学位CNS课程,大多要求有护士执照、学士学位、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并有一定的专科护理工作经验。在美国CNS执照有效期通常为5年,其间必须要争取继续教育学分来保持执照的有效性,否则执照会被取消或被迫重新参加资格考试〔2〕。NONPF提出至2015年,包括专科护士在内的所有高级执业护士需统一达到博士学位水平,完成1 000 h的临床实习〔3〕。虽然此观点仍存在争议,但对专科护士的受教育程度要求增高表明,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患者健康需求的增加,以及专科护士执业范围的不断扩大,要求专科护士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以适应医疗专科化发展。
1.2 日本 日本从1993年日本护理协会引进了美国的CNS和专科护士培训培养制度,开始了CNS和专科护士的培养。日本护理协会的CNS认定条件有:临床工作5年以上、特定专科领域临床工作3年以上、护理系/大学研究生课程毕业、并取得特定护理专科领域所规定的学分者,5年后资格更新。日本的护理专家教育主要是进行能力的培养,包括抢救技术能力,准确地进行病情分类,调整治疗的顺序,把握及家属病人需求并给予援助。教育课程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急沟通技能。日本专科护士在职继续教育采取院内教育与院外研修相结合,以院内教育为主的方法〔4〕。
1.3 荷兰 荷兰于1988年专门开设了CNS课程,要求入学者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敬业精神,热爱护理事业,有一定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及临床经验,对病人有爱心、同情心等条件,经在职培训2年后,方可获得CNS资格认可。荷兰在近10年中发展了临床专科护士职称,于1988年开设CNS课程,是为期2年的在职学习,参与者必须是学士护士,毕业后授予CNS职称。1989年又进一步确定CNS的标准,即必须具备超越一般护理知识技能的高质量护理特长和专科护理技术 (例如儿科、老年病学和重病护理)。CNS的薪金标准高于顾问。
1.4 新加坡 一开始发展专科护士即锁定在急诊专科,由新加坡大学统一培训,目前至少有27位具有硕士学位的急症专科护理师(ACNP)。新加坡政府预计10年后将ACNP的比率提升为注册护士的 1.4%〔5〕。
2 国内急诊专科护士的资格认证条件
目前,国内对专科护士的培训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无统一的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认证标准。教育课程以短期在职培训为主。近几年,北京、江苏、广东、上海、天津等地已经开始在ICU护理、糖尿病护理、造口护理、肾病护理、手术室、急诊等领域〔5,6〕开展专科护士的培训。为了适应急救护理学的发展趋势,提高急诊急救护理质量,满足社会和病人需求,促进护理人才资源的合理使用与护士学历、职称相结合,使之稳定急诊急救护理队伍,推动急救护理事业的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全国各地医院陆续开展了急诊专科护士培训的工作。2000年澳门地区开展了包括急诊专科在内的9个专业的专科护士培训,2006年北京护理学会正式启动了急诊专业护士资格认证,2007年安徽省认定具有急诊专科护士临床培训的基地医院有6家,2008年湖南首届急诊专科护士班在湘雅医院举行。同时我国还注重与其他国家及地区合作,如上海创建了中意合作的急救人员培训中心。根据宋瑰琦等〔7〕报道我国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认证规定可归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英语4级以上,从事急诊护理工作5年以上(本科学历者3年);学员经过3~6个月脱产理论和实践专业培训,完成理论学习及临床实践的全部课程后,理论、操作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论文(综述)和科研设计书答辩考核合格。
3 我国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认证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方法
3.1 我国急诊专科护士与发达国家高级实践护士的培养模式和专业要求还存在差距。发达国家对高级实践护士采取的是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培养形式,而我国的专科护士培训项目主要采取基地培养、课程班学习、境外与国内指定的护理教育机构合作等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资格认证教育。曹文媚〔8〕认为护理教育培训在过去重视技术操作和自然科学情况下,增加了情感、心理宗教信仰、社会角色等人文属性的教育。
3.2 我国参加急诊专科护士培训对象的学历以大专为主,导致学员查找、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较薄弱,开展科研工作压力较大。专家认为在护理专科化的发展道路上,应考虑将学历的准入作为培养专科护士的一个重要环节。李武平等〔9〕认为,专科护士应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专家认为在护理专科化的发展道路上,应考虑将学历的准入作为培养专科护士的一个重要环节。
3.3 我国急诊专科护士培训在课程安排上,出现课程量大、相关专科内容讲授不集中、授课内容重复、案例少、缺乏生动性、少数内容深奥难懂等问题出现。理论培训课程形式以讲授为主,形式单一,学员参与意识不强,达不到最佳课堂教学效果。临床实践基地之间存在差异性误区。应规范化的急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当前卫生部制订的各种教材,缺乏灾害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以及新知识、新理论、新业务、新技术的介绍,所以临床急需规范化的急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来指导培训工作。急诊专科护士对培训方式的需求以实践操作为主,因其耗时最少,但学员最感兴趣,知识掌握也最快。朱禧庆〔10〕认为,临床实践是培训具有发展学科理论体系和实践能力的急诊急救专科护士最重要的部分。
3.4 建立急诊专科护士认证的管理机构。严格规范的培训是保证CNS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各医学院校及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成为CNS的主要培训基地,为培养我国高水平的CNS做出努力。随着我国CNS的出现,CNS资格认证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是我国CNS达到国际认证标准的基本保障。科学的管理是保证CNS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证CNS稳步发展,开创良好生存空间的必要条件。我国澳门召开的专科护理实践国际研讨会上,与会者认为专科护士核心能力的首要核心能力就是“直接提供临床护理”〔10〕。为保证质量,对已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进行持续的评价〔11〕。改变传统培训模式向专科化发展提高护理质量势在必行〔12〕。卫生部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提出,要在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的培训,对急诊专科护士的资格认证也进行了尝试和探索《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等〔13〕。《意见》的出台,既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同时对缓解上述矛盾,提高护理质量,推进护理事业的更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4 小结
专科护士制度的成熟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得到支持,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专科护士发展的宝贵经验,综合我国培训机构、专科护士工作方向和实际需求等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专科护士制度。对于怎样借鉴国外经验、专科护士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如何,学历要求,如何动态的监测和保证专科护士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等是当前专科护理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要问题,需要尽快解决。急诊临床工作者迫切希望规范急诊专科护士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以及科学的认证方法,培养出更多合格的急诊专科护士,更好地为急诊临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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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4收稿,2011-08-22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