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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
——对合肥市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11-02-21邸乘光贾绍俊

中州学刊 2011年1期
关键词:民主权利党政机关机关

邸乘光 贾绍俊

积极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
——对合肥市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邸乘光 贾绍俊

党政机关党内民主是党内民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合肥市党政机关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进一步发展党政机关党内民主,还需要多方面的探索和努力,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把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作为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前提;要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根本;要把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作为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

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党员主体地位;党员民主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当前,无论是从党的自身建设要求来看,还是从人民民主发展需要来看,都已经把发展党内民主这一重大课题摆到了全党面前。党政机关党内民主是党内民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深入了解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现状,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途径和措施,笔者于2009年集中在安徽省合肥市及所属庐阳区、肥西县开展了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情况的调查。本次调查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和个别访谈的形式进行。分别在市直、区直、县直机关召开了座谈会,调查对象涉及市、区、县直机关不同部门、不同年龄、不同党龄、不同学历、不同职级的党员。设计了有关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调查问卷,发放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3份。本报告主要根据座谈、访谈和问卷统计结果,就合肥市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概述和分析,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近年来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合肥市党政机关自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包括加强党内民主建设。通过加强党内民主教育、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等基本措施,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实践,使机关党内民主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党政机关党员民主意识不断增强

合肥市党政机关在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紧紧围绕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创新活力,不断加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的教育。各党政机关党组织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作为党政机关党内民主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统一起来,把提高党员主体意识作为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增强了党员的主体意识,提高了党员的民主素养。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近85%的人对党员基本权利的内容非常熟悉或基本了解;86.9%的人熟悉和了解《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50.5%的人认为自己对党内生活的参与是“积极主动、热情很高”的;69.6%的人表示在党内会议上会“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表示现在对落实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比以往更加重视。所有这些,为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制度逐步完善

发展党内民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合肥市党政机关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中,在注重加强党内民主教育、提高党员民主意识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和尝试,使机关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得以完善。

1.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知情权是党员最基本的民主权利。目前,在党务公开方面,合肥市党政机关基本上形成了较为统一的认识,各机关党组织正在为建设“阳光党务”而努力。他们按照“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在研究决定之前,都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的基本要求,结合建立和完善“党内重要事项通报制”、“党内重要事项研讨制”、“党代表或党员听证制”、“党员意见征集制”,以及适当扩大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范围等,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按照“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党务公开栏、各种党内会议,以及现代化网络办公设备等不断地改革和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

2.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员的民主选举权是党员“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权力”。合肥市党政机关党组织将改革选举制度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突破口,通过保障党员“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权力”来促进党内民主获得实质性的进展。2007年合肥市党政机关党组织成功完成了换届选举。在选举的过程中,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推直选”制度,扩大差额选举和直接选举的范围,改革和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尝试建立科学民主的选举程序,从而保障了党员的选举权。

3.进一步完善意见表达机制。党员能否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是党员参与权落实情况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合肥市机关党组织在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学习活动安排时,坚持通过各种方式自下而上地广泛征集和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其中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吸收;许多机关党组织还实行了“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定期见面会”、“不定期接待日”等制度,以及通过设立意见箱、“领导专线”、“网上留言”等渠道和方式,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从而保障了党员的参与权。

4.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党内监督是党内民主的重要表现。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合肥市党政机关将党员监督权的落实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很多部门和单位一方面不断完善“党内报告制度”,通过机关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等方式来加强党内监督;另一方面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进一步完善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等途径和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合力,增强了监督的实效,从而保障了党员的监督权。

(三)党政机关党内民主途径不断拓宽

合肥市一些党政机关党组织在强化党内民主教育、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的同时,还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途径和方式。庐阳区通过试行机关党员首议制,进一步探索落实党员知情权的新途径。区机关按照“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重大问题党员先讨论、重大决策党员先行动”的“四先”要求,对事关党政机关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集和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有力地推进了区机关党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目前该区正在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合该区机关实际的“首议制”实施办法和程序,推动该项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部分党政机关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尝试引入竞争机制,采用“见面活动、竞选演说、责任承诺、接受咨询”等竞选规则和程序,使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年轻有为、热心党务的同志通过参加竞选走上机关党组织领导岗位。有的单位正在试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制,使机关的优秀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通过公平竞争走向领导岗位,大大提高了党员的工作热情、政治感情和民主激情,对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员民主权利意识仍较淡薄,党内民主建设缺乏思想动力。随着党内民主建设的加强,机关党员民主意识不断提升,但与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对党员民主意识的要求相比,部分党员的民主意识仍显淡薄。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尚有51.9%的被调查者不知道“党员是党内权力的主体”。在座谈和访谈中,部分党员对于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了解的并不是很多,而对于党员的其他权利更是知之甚少。这些都表明,部分党政机关党员的民主素养还较低,对自身的民主权利认识不够,维护或行使民主权利的意愿不强;一些党员的民主意识淡薄,实现自我权利的信心不足,顺从、依赖、附和心理比较严重;在一些党内活动中,“不敢讲话”、“不讲真话”的问题依然存在。这就使得党内民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缺少了主体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2.党政机关党内民主氛围不浓,党内民主建设缺乏良好的民主环境。党内民主的发展离不开民主的环境和氛围。然而,在当前的党内生活中,很多党政机关都还没有真正形成良好民主的环境和浓厚的民主氛围,主要表现为:有些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对党员的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尊重不够,在党内生活中忽视党员的意见建议;在党内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上,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也不是真心实意地想让普通党员或代表真正参与进来;有些领导虽然嘴上大讲“民主”、“平等”,但是心里还是对“不同意见的党员”持抵触和反对情绪,甚至对勇于批评和敢于监督者进行打击报复。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民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

3.机关党内民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民主权利缺乏有效保障。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制度是关键。如果党内民主制度不健全,或虽然建立了各种制度,但不能得到很好地遵守和执行,党内民主建设也就会失去有效的制度保障。问卷统计结果显示,49.1%的被调查者认为“党员行使权利缺乏有效保障”是当前发展党内民主的首要障碍;74.9%的党员认为目前基层党内选举方式“需要改进”或是“应当改革”。当前虽然很多党员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是由于党内民主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只能处于“应然”状态,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4.党内监督仍是党内民主建设的薄弱环节。党内监督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既是党员民主权利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也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但目前机关党内监督仍较困难,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较突出。在党政机关监督体系中,“一把手”的绝对权力导致普通党员面对“一把手”时往往处于“想监督而不敢监督”、“敢监督而监督不了”、“监督了又被‘打击报复’”等多种困境之中,这就严重挫伤了党员监督的积极性,使不少党员丧失了监督的信心和勇气。问卷统计结果显示,有24.4%和33.7%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在党内会议上不“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主要是基于担心“会受到孤立或报复”和“领导人不喜欢听到不同的意见”的考虑。

(二)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传统政治文化和旧的思想观念的影响。我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缺乏民主传统,公民权利意识淡漠。长期以来,“官本位”、“家长制”及其延伸出来的“唯权唯上”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都深深地影响着每一个中国人,也影响着党内民主的发展。正是这些传统政治文化和旧的思想观念的影响,使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民主观念,在党内生活中习惯于被人们服从和附和,听不得“不同意见”和“不同声音”。至于一些普通党员,由于“等级”思想的影响,在党内生活中缺乏参与意识、竞争意识,不敢提出批评意见,不敢亮出自己的不同观点,不敢讲真话、讲实话。

2.党员主体地位未得到充分尊重和落实。发展党内民主,最根本的就是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但是,从一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看,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员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也没有得到切实保障。长期以来形成的党员处于“被动”、“顺从”的“客体”地位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党员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尊重,党内民主建设也就缺少了主体保证。

3.党内民主制度可操作性和约束力不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形成了覆盖面较广的党内民主制度,内容涉及到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个方面。但从制度实施情况来看,一些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缺少刚性约束力和强度执行力,极易在现实的党内生活中被形式化。特别是有些制度对于党员权利虽然做了规定,但是对于侵害党员权利的行为该怎样惩戒并没有规定;有些制度规定虽然在内容上有所涉及,但是过于抽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宏观指导多、微观约束少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①。这一基本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

(一)把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作为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前提

“党内民主从本质上讲,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②因此,在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时,必须把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作为重要前提。

1.建立健全党员主体意识和民主观念培养教育的长效机制。发展党内民主,应把增强党政机关党员主体意识和民主观念作为首要环节,通过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和实践锻炼使广大党员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形成“党员是主体”、“党内民主就是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共识,从而增强主体意识和民主观念,为发展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奠定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一是要不断拓展和创新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各党政机关党组织可以通过党员学习日、“三会一课”、网络交流、专题讨论、党员和领导干部轮流上党课等途径和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对党内民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发展党内民主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要制定系统的学习规划,加强党内民主教育和培训。各级党组织应把加强党内民主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把增强民主观念、提高民主素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结合起来,把理论教育和实践养成结合起来,结合机关的实际制定出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按照系统覆盖、重点突出、难点解疑的要求,组织编写党内民主知识学习材料,聘请有关专家为机关党员上党课、办讲座、做辅导,使党员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和民主观念。三是要建立考评制度,切实提高学习效果。各党政机关党组织应按照学习计划,定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效进行测评,并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应把学习效果和年度评优联系起来,促使机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重视党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

2.加强党政机关党内民主环境建设,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党员主体意识和民主观念的淡薄,都与党内缺乏良好的民主环境有关。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环境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条件。党政机关党组织应通过不断优化党内政治环境,逐步清除“官本位”、“家长制”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营造平等、民主的良好氛围。要克服“党内民主环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错误想法,把党内民主环境建设与党员民主素质的提高、党内民主制度的落实以及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的保障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学民主、讲民主、建民主”的良好氛围。

3.多方打造平台,为党政机关党员提高民主实践能力创造载体。广大党员只有具备一定的民主能力特别是民主参与能力,才能在党内选举、党内监督等现实的民主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实践表明,实践锻炼是提高党员主体意识和培养党员民主能力最为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因此,在提高党员民主能力方面必须多方打造实践平台,为党员提高民主能力提供具体载体和空间。一是应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党员议事会”、“党员听证会”、“党员代表大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民主会议或活动,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员在这些会议或活动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党内选举形式的试验、改革、拓展和完善,引导和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在参与中增强主体意识,强化民主观念,提高民主能力。二是应高度重视党员代表在党的日常生活和党内事务中作用的发挥,让党代表定期开展一些调查、督察等活动,建立与地方党委及其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传递党情民意,充分发挥其在党内重大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三是应发展和创新领导接待日、网上论坛、网上党课、党员讲座等活动方式和载体,疏通党员合理诉求的表达渠道,形成点对点、点对面的多种信息流,对党员反映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和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根本

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的首要标志。加强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必须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为根本,不断完善和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

1.把落实党内民主制度作为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我们党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事实上,党员民主权利得不到很好落实,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没有制度,而在于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因此,不仅要继续完善和创新党内民主制度,更要抓好各项民主制度的执行,以确保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的落实。各党政机关党组织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改变以往把原因和责任全部归咎于党内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推脱心理”和一切都等靠上级党组织决策决定的“依靠心理”,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合党政机关实际的推进党内民主的具体途径和形式;各党政机关党组织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还要深刻认识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对于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制度的落实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保障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的落实。

2.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本质要求和前提条件。在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中,应以党务公开为重要突破口,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为发展党内民主奠定基础。一是要扩宽公开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内容真实、结果客观”的原则,切实实行党务公开,充分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各机关党组织除了应将党组织设置、班子成员分工、重大决策、廉洁自律、考核奖惩等基本情况及时公开外,对广大党员普遍关心的党内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重大事项,关系到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等,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及时公开,并注意更新,保证党务公开“常态化”。二是要规范公开程序。各党政机关党组织应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在法纪许可的范围内,把“公开”渗透于权力运作的诸多环节中,贯穿于党内权力运作的方方面面,提高党员在党内民主决策、权力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另外各机关党组织应不断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疏通和拓宽渠道,使党内重大事情能够在党内及时传达,让党员优先知道,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三是要创新公开形式。各机关党组织要以党务公开栏为主体,进一步利用好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信息平台,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电视专栏”、“领导热线”、“网络互动”、“专家解读”等栏目,采取“定期公开”、“定时公开”或“专题公开”等方式,及时向党员通报党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解答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

3.把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作为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是机关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也是目前党内最难以监督的对象。只有解决对“一把手”和主要领导干部“监督难”的问题,才能使“党内监督”取得实质性进展,使党内民主具有现实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打造“全程化”、“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一是要健全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各机关党组织要在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以形成“上下结合、内外相济、纵横交错、多元并举”的监督体系为目标,在党内民主实践中进一步增强民主生活会制度、思想汇报制度、党建目标管理制度等党内监督模式的效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主要领导承诺公示监督、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在制度上确保党员的监督权。二是要加强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果。要明确界定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罚范围、程度和方式,对于严重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的领导干部,以及因独断专行导致决策错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都要坚决予以处罚。要努力形成党内监督的浓厚氛围,构建党内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以强化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效果。三是要明确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要强化党员群众的监督。形成上级监督、集体监督、党员监督、群众监督的合力机制。要强化大众传媒监督。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利用网络信息的开放性、即时性、互动性和保密性强的特点,建立党员反映意见和举报党内违法乱纪行为的网站,畅通党内交流沟通的渠道,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新的途径。

(三)把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作为推进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

决策民主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必然要求。只有在决策过程中注意发扬民主,努力使决策体现最大多数党员的意志、愿望和要求,才能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才能逐步实现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并最终在党内建立起充分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民主化制度。

1.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为党内民主化决策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完善,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充分实现,是党内决策民主化的重要前提。因此,党政机关党内选举一定要以最大范围和最大程度上反映党员意志为核心,不断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要从改革和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等方面入手,制定出一套党政机关党内选举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在党代表及党政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确定上,要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充分发挥党员在推荐候选人、评议候选人、投票决定入选人员和监督入选人员的积极作用,使党政机关党内选举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真正选出广大党员信任和满意的党代表和党组织领导人,为党内民主决策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2.建立科学决策程序,最大限度地集中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党政机关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决杜绝在党政机关内部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现象。各党政机关的党委、党组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民主表决。表决必须建立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要在组织程序上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各党政机关党组织要重视专家分析、论证的作用,把决策咨询制度作为实现党内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障;还要建立和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决策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决策者的责任意识。

3.建立科学民主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以促进党内决策民主。在现行领导体制中,党内决策是否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的民主素质。因此,能否选拔出民主素质高的领导干部就成为党内民主决策乃至整个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完善民主推荐制度。采取党委提名、基层提名、群众提名相结合,署名推荐和无记名推荐相结合,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相结合,集中推荐和平时推荐相结合,多轮推荐和多层次推荐相结合,把干部的推荐权交给党员和普通群众。二是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在公推公选和领导干部换届调整的过程中,要把党员群众对拟任候选人的民主测评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把测评分值作为选任分值的重要部分计入总分,使党员民主测评的结果成为干部能否被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三是完善民主考察制度。在组织实施考察中,要把党员干部的民主作风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采取一岗多人的差额考察、任职时空上的延伸考察、各方面考核结果综合运用的多元考察等办法,及时在机关党内公开考察信息,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能否任用的重要依据,使民主考察制度成为促进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身民主作风建设的动力机制。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09年9月28日。②李源潮:《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人民日报》2007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思齐

D267

A

1003—0751(2011)01—0034—06

2010—11—10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省领导委托课题《安徽省党政机关党内民主建设调查研究》(SLDQDKT0902)的阶段性成果。

邸乘光,男,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医科大学人文学院兼职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合肥230051)。

贾绍俊,男,安徽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合肥2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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