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研究
2011-02-19刘静
刘 静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由于网络具有其他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优势,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一种新生的舆论力量,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日益明显。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是公民在互联网上对社会突发事件所表现的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意见和言论。由于其具有突发性、公共性、群体极化性等特点,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的研究,建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的特点
机制是指影响人类社会有规律运动的各要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诸要素之间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是政府为防止突发事件在网上爆发和扩散导致恶劣后果的产生而建立的以实施监控与预警为目的的体系、结构、制度和技术等的有机组合。构成机制的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协调运转。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机制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治合理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正处于调整之中,易造成社会失序、经济失调、心理失衡等问题。当群众的利益诉求无法通过传统渠道表达时,则会借助于网络,从而形成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另外,当政府对重大国际和国内问题的解决方式与群体的预期不一致时,部分群众可能借助网络来表达自己的主张与意愿。还有境内外敌对分子为制造事端,利用互联网对一些敏感事件进行恶意炒作而引发网络舆情。如果处理不好会激化矛盾,影响政治稳定。因此,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的建立应当以保护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
二是技术合理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必须灵敏迅速、准确科学、可操作性强。从技术层面上看,建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的第一步是要建立灵敏、迅捷、高效的舆情信息汇集与分析系统。该系统是建立在舆情汇集、舆情分析、舆情报送、舆情反馈、舆情预控等一系列工作流程的基础之上,流程中的每项任务的完成都必须建立在快捷的基础之上。没有快捷,防范机制就失去了意义。另外,防范是否得当还要看有关部门能否对复杂多变的信息做出准确的判断。判断的正确与否关系到防范的成败。如果要在短时间内对复杂信息作出正确判断,就必须事先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出科学、实用的信息判断标准和确认程序,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判断,避免信息判断及其过程的随意性。
三是经济合理性。理想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是全时空监测网络空间可能发生的各级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并做出预控,但从资源限制、防范成本、防范收益等实际情况考虑,不惜一切代价的过度防范和扩大化防范也是不合理和不科学的。为此在决策过程中,决策者不仅要考虑防范机制的政治合理性与技术合理性问题,还要适当考虑成本—收益问题。一般情况下,防范成本不能超过预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发生所带来的损失。因此,建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时要处理好成本收益与安全优化之间的关系,尽量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安全目标。
二、当前我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供给不足
制度供给不足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网络立法不健全,目前我国现有的几部有关网络言论和信息管理的法规、规定较为零散,不成体系;对于网络言论的监管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或者管理缺失等问题。这不利于加强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刚性防范。另一方面是政治制度不健全使公民难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于是就选择了更为便捷且有放大效应的网络。具体来讲,第一,公民政治参与制度不健全。这就使得公民对政府的行为不知情、不理解;对于事关自身重大利益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大多数公民被排除在外,没有任何发言的机会和权利。这样他们只能诉诸网络。第二,行政制度不完善。民主行政、法治行政、科学行政的理念仍未实现。当前行政机关存在的重管理轻服务、权利义务不对称、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是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针对“三公”部门和公职人员的主要原因。第三,监督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公民对公共权力监督、司法权对行政权监督、权力机关对行政权的监督都处于虚无状态。由于监督制度不完善,使得个别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利用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政府与公民对立,折射到网上就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第四是协商机制缺失。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使我国缺少孕育社会协商文化的土壤。社会组织不发达,协商主体缺失,公民利益缺乏多样化社会组织的保护,社会冲突的解决缺少有效的制度缓冲。
2.管理不力
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尚未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是做好防范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凭借严密的监测系统和高度的防范意识,可以迅速识别危机。但是,目前我国仍未建立一个高效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对网络空间潜在的各种隐患缺乏基本的分析判断和风险评估,导致风险不能被及时发现和有效防范。同时,我国尚未从国家安全的高度制定长期的风险战略应对和应急计划,使得各地区、各部门应急预警能力和相互之间的协同能力较低。特别是目前我国所采用的仍是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的舆情监测体系,信息传递渠道单一,当处理突发事件或是跨地区、跨部门的舆情事件时,不能迅速横向协调沟通,反应迟钝,行动缓慢。
主流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引导缺位。当前一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流媒体由于受到新闻传播管理方面的限制,很少能在第一时间报道。特别是大多数主流媒体对网络热点问题常常采取回避态度,很少组织专家或者以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释疑解惑。对正常信息的过度控制直接导致信息短缺,从而使得谣言四起。另外,对正常信息流通渠道的过度控制致使真实信息在有限的流动空间中不断遗漏,致使一些虚假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广泛传播,从而导致在“网络话语权斗争”中,负面消息点击率高、转载率高,种种偏激的言论远比正面的主流言论传播得速度快、波及面广。
3.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和预警技术都比较落后。众所周知,要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进行监测与分析,必须要浏览和查找海量的网络信息,并从中提取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舆情信息;之后分析其时、空分布情况,再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加强舆论宣传。为了保证舆情分析的准确性,需要查找和浏览第一手资料。而网上的信息大部分都是经过加工的第二手资料,这就需要有专门从事信息分析的机构以及信息分析筛选技术完成这项工作。而当前我国很多舆情信息是依靠网络管理员或者信息安全人员人工监测的,这种方式显然不适应网络舆情监测的需要。另外,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中还存在着很多亟须完善的地方,如监测源的获取、复杂舆情倾向判断、高质量舆情自动监测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充分利用已有理论创新性地提出更贴近网络舆情实际的解决方案。同时,随着对舆情的深度加工与利用需求的进一步加大,还要进一步研究开发舆情监测与分析等过程的智能信息处理技术。这些技术涉及语义层面的因素,客观上需要相关方面的成果交叉应用。
三、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建设及创新
1.制度创新
建立利益整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发生。利益整合机制是为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明确一致利益追求的整体而建立的各种制度与体系的总和。具体来讲,包括利益表达、获取、分配与补偿等机制。只有构建好利益整合机制,才能使社会资源真正得到合理配置,也才能从根本上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发生。为此,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一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建立健全公民政治参与制度。公民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是判断社会是否公正的一个重要标准。一方面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公民政治参与权利并保障其实现;另一方面要保障公民政治参与的秩序。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公民听证制度、公民对立法的参与制度以及信访等各项制度。二要加快服务型政府与法治化的建设。各级政府机关应树立服务意识,加快职能转变,保障公共领域和私人空间的平衡。政府权力的运行必须依法定程序,必须有明确的实体法律规范的指引,并被有效地监督和制衡。三是培育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协商机制。社会组织是当前解决社会多元化主体间利益冲突最常见的方式,社会协商机制是以商谈、对话、讨论、谈判为主要形式的理性决策机制。培养各类社会组织,要改革我国社团和中介组织的成立制度,实行登记备案制;为保证社团和中介组织的民间性、独立性,应取消“挂靠制”,改变社团依附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状况;应积极发展公民自治,扩大公民自治范围,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和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
加强网络道德与司法制度建设,构筑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防火墙。一方面应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增强网站发布新闻的责任感,提倡网民文明上网,加强网站和网民的自律。不断健全和完善网络行业协会建设,引导服务商不制造和传播有害信息,不断净化网络环境。网络协会要协同有关部门建立互联网服务商自律档案作为考评网络服务商的重要指标。对各网络论坛的版主进行宣传教育,增强版主的责任意识,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到网络空间误导网络舆论。另一方面应加强网络立法,通过完善的司法制度规范、引导网络空间的各种行为,特别要加强行政立法,严格网络媒体的准入,对网络运营商加强监控,对其经营服务器、出租虚拟空间等加以明确限制,对违规者严厉惩处。
2.管理创新
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为及时有效地实现舆情反馈,应建立全时间的舆情监测网络,使党委、政府、军队等单位、部门的网络互联互通,社会动态、网络舆情动态等情报不受时间、空间与天气的影响,实时共享,一方预警,多方联动,从而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处理从即时处置型向事前预警型转变。舆情监测网络由舆情站、舆情监测点、舆情信息员三个层次构成。信息员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在线输入等方式上报舆情信息,经舆情监测点整理,以舆情专报的形式向舆情站反馈,舆情站可以利用舆情智能分析技术对网络舆情做整体分析,及时掌握有关舆情动态及其危机征兆。同时要建立网上突发事件的即时通报机制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提出快速决策依据。
制定科学的网络舆情预案。目前,很多政府职能部门尚未充分认识到网络舆情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忽视了网络舆情与传统舆情的巨大差异性,而依旧采用传统媒体的旧思维来应对,从而无法进行科学引导和管理。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制订应急预案实现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进行预测和分析,识别可能带来的威胁,并制定相应的预备性处置方案。一旦预测的舆情发生,就立刻按预定方案行动,同时根据具体的舆情发展及时调整方案,以控制事态的发展,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建立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网络舆情的协调联动机制是指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通过分工、合作从而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引导和控制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协调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行动进行统筹安排,联动是各参与主体间的联合行动。协调是为了联动,协调是手段、过程,联动是目的、结果。目前,党委宣传部、政府、公安部门、工信部门等都负有管理网络信息的责任,但各部门之间基本上是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在遇到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时无法形成合力。因此,应建立由宣传部门直接领导,各部门参加的舆情监管机构,平时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当突发事件到来时,迅速转成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指挥中心。这样,可以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处理从一种非流程化的决策过程转变为一种程序化的决策过程。有关部门可缩短响应时间,有计划、按步骤沉稳应对,消除影响,减轻危害,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同时形成强势的网上正面舆论。
加强政府网络媒体对舆情的引导权。从传播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大多数人在接受信息时有先入为主的心理,特别是对突发事件,公众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迫切需要获得相关信息。政府网络媒体应充分发挥网络舆论导向作用,围绕网上热点问题,及时披露信息,组织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文章在网上刊发,解疑释惑,维护网上正确舆论导向,逐步形成健康的网风;应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主动充当“意见领袖”,正面引导网民的讨论,及时批驳敌对势力的造谣、攻击和污蔑,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
3.技术创新
先进的技术有助于提高防范的效率,因此要重视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加强对相应监测软件的开发,建立一套自动化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该系统应具备舆情信息的采集、分析、清理、预测、预控与预警功能,如对网评的内容、点击次数、回贴数量等进行收集、整理,给出统计参数;对主题进行过滤跟踪;对各种倾向性的内容不仅能够自动形成摘要,还要对“关键话题”、“敏感话题”、“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科学地做出前瞻性的预测并形成报警反应。还要加快发展政府应急管理预警电子政务,综合应用Internet技术、集群无线网、GIS技术、卫星通信技术、GSN无线通讯、快速网间数据交换技术等,全面整合多部门、多行业、多层次的已有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实时响应和调度指挥,并为公众提供相应的紧急救援服务。政府应急管理预警电子政务系统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基础上,可以完成对突发事件处置全过程的跟踪和处理,实现相关数据采集、危机判定、决策分析、命令部署、适时沟通、联动指挥、现场支持等各项应急业务需求,可以将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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