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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分享经济理论破解当前中国经济两大难题

2011-02-19李炳炎

中国流通经济 2011年11期
关键词:净收入分配利益

李炳炎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0004)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两大难题:一是财富和收入分配严重失衡,贫富分化日趋严重,已经出现两极分化现象;二是从2010年7月起我国出现了新一轮通货膨胀,来势凶猛,蔓延迅速,可能酿成“滞胀”风险。本人尝试用自己提出的新的经济理论来破解这两大难题。我的新理论就是我在《利益分享经济学》中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利益分享经济学》2011年3月获“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1年5月在美国麻省大学获“21世纪世界政治经济学杰出成果奖”。这充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已经被国内国际社会所承认,并已引起多方面关注。利益分享经济机制,不仅具有消解分配失衡的功能,同时还具有消解经济“滞胀”的功能。

一、何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及其经济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个独特的理论分支。[1]第一,这一新理论的核心思想是:经济观从以物为本转到以人为本,从利益独占转到利益分享。第二,这一新理论的理论公式是:w=c+(v+m);v+m=n=n1+n2+n3;w=c+(n1+n2+n3)。其含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方式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w)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生产资料成本价格(c),另一部分是新创价值(v+m),即必要价值v加上剩余价值m。根据劳动价值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一开始是一个整体(v+m=n),这个新价值(n)的社会性质笔者将其命名为“需要价值”。“需要价值”的含义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需要这一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新创价值结合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经济范畴,它是对工资和利润(v+m)的扬弃,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现和具体化。需要价值必须在国家、集体、个人三个利益主体之间合理科学地分配,形成国家收入(n1)、企业收入(n2)和劳动者个人收入(n3),即 n=n1+n2+n3。所以,w=c+(n1+n2+n3),这是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总公式。从理论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式w=c+n,表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部分存在的“自主联合劳动”①条件下,物化劳动表现为“社本”②即C或c③,而活劳动表现为“需要价值”(n),即社会主义商品价值W=C(社本)+N(需要价值)。第三,这一新理论的典型实践形式中的“分享”包括以下四个层次:利润分享适用于私有制企业;净收入分成制适用于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所有权(财产权)分享适用于股份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营权分享适用于能够实行“共同决定制”的企业。我国的“鞍钢宪法”所规定的“一改二参三结合”制度中的“工人参加管理”即属于经营权分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正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制度的理论基础。而构建这一新制度,则必须首先构建新的初次分配方式。我国沿用至今的传统的企业收入分配方式,是建立在以下商品价值构成公式上的:w=(c+v)+m。企业生产出的商品的价值,扣除物耗成本c之后的新创造价值,则划分为工资v和利润m两个部分,作为劳动报酬的工资v进入生产成本。这样,工资v和利润m始终是对立的,v是劳动报酬,m是资本所得。在“强资本弱劳动”的劳资关系格局下,势必形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v占比愈来愈低,利润m占比愈来愈高的不合理走势。另一方面,劳动报酬v绝不能随着企业的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同步提高。因为企业的生产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然压低成本,使成本最小化,而成本包含c和v两部分。所以,v与m始终处于对立的地位,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劳资关系紧张、劳资矛盾尖锐化。

针对上述初次分配方式存在的严重弊端,笔者提出一种新的初次分配方式,即中国特色企业收入分配方式。中国特色企业收入分配方式是建立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初次分配方式创新。具体地说,由于我国在这个基本经济制度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生产的产品仍然是商品,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是,根据科学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社会主义商品价值的构成公式是:w=c+n=c+(n1+n2+n3)。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商品实现了其价值从而取得了销售收入w,扣除生产资料成本价格c就得到新创造的价值n,即企业净收入(国民收入)。企业净收入依据一定原则、通过一定机制划分为国家收入n1、企业收入n2、职工收入(劳动报酬)n3三个部分。这样,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劳动报酬占比越来越低和劳动报酬不能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同步提高这两大弊端。这是因为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必然占主导地位,形成“强劳动,弱资本”的劳资关系。体现在兼顾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个人利益的分配原则中,突出民生、提高消费率的政策取向,必须保证劳动报酬占比较高,至少不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必须将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和GDP挂钩,随着GDP增长,劳动报酬与之同向同步按一定比率增长,实现两者同步增长。

与传统的企业收入分配方式相区别,中国特色企业收入分配方式具有以下三大优点:第一,通过这种初次分配方式,能够消除国家、企业、职工三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合理,从源头上消除分配不公。第二,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收入分配方式改革,可以成为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改变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第三,由于中国特色企业收入分配方式所产生的分享经济运行机制具有天然的反通货膨胀和反“滞胀”的功能,如果能在企业层面广泛推行,则有利于抵御我国可能出现的高通货膨胀、高失业率、经济动力不足以至经济下滑即“滞胀”风险。

二、有效消除“两极分化”的分享经济对策

温家宝总理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讲话时指出:“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如果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必将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因此,客观而深入地研究当前我国出现的收入分配领域两极分化的严重性、产生原因以及治理对策,是无法回避的战略性问题。

我国贫富差距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第一,基尼系数持续攀高,居民收入集中化程度日益加剧,基尼系数已连续10年超过了国际警戒线。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第三,区域间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主要表现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差距的扩大。第四,行业收入差距迅速拉大,特别是垄断行业与低收入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两极分化现象极为严重。

我国现阶段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是多种因素综合产生的结果。治理两极分化势在必行。笔者在此仅提出分享经济的治理对策和措施:第一,在初次分配中,大幅度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相应削减资本报酬的比重。要对超过行业平均利润率的私营企业课以重税。对于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一要取消年薪制,改为月工资制,不得超过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10倍,超过部分由审计部门收缴国库;二要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高管的薪酬水平。第二,推行企业净收入分成制,切好国家、企业、个人三部分“蛋糕”。所谓净收入分成,就是将企业已经取得的净收入在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个经济主体之间按既定的比率分享。国民收入分配的总原则,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合理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分配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收入分配有利于充分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二是收入分配相对公平,保证每个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差距过大。第三,推行中国特色的员工所有制股份公司。员工所有制股份公司是指根据员工的岗位特点,结合员工的工龄、职称等因素将股份分配到每位员工所有,实行自主联合劳动所有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为破解初次分配领域中效率和公平的“两难困境”提供了新思路,并赋予了制度性保障。该理论以利益分享的新经济观为理念,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建立一种新的协调的利益分享机制。具体而言,在公有制企业中,用净收入制来代替现有的工资制;在非公有制企业中,采用利润分享制,使个体利益的实现与整体利益的实现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它们之间建立起一种共同消长而不是此消彼长的新型关系,可以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解决如何使劳动报酬随着GDP的增长而同步同向按一定比率增长这一难题。

三、我国当前面临的“滞胀”风险及其分享经济治理对策

笔者认为,新一轮通货膨胀的主要成因不是输入型而是内生型的。一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导致经济过热;二是货币超量发行,货币信贷急剧膨胀,流通中的货币过多,严重违背了货币流通规律。

1.近期中国经济必须高度警惕“滞胀”风险

目前,与主要发达国家经济相比,中国的经济运行态势令人堪忧,中国经济面临着“滞胀”风险。

(1)通货膨胀显著上行,风险加大。从物价指数上看,从2009年3月起,物价指数大幅攀升,大宗商品的市场价格同比上涨,其中食品价格上涨较快。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3%(一般来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超过3%就是通货膨胀)。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超过5%,创两年多来新高。2011年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9%,至今居高不下。目前,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劳动力与资源品价格上行、大宗商品价格飙升、国内流动性依旧宽裕、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将加大通货膨胀压力,中国经济发展趋势面临着通货膨胀恶化风险。

(2)宏观经济严重失衡,潜在的经济下滑风险加大。长时期以来,中国的宏观经济严重失衡,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失衡,即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失衡。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国际贸易形势的恶化,出口需求迅速衰减,在有效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只好继续依赖政府的大规模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二是经济高增长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并存。目前,中国经济的高增长率是以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换来的。2010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同比增长10.3%,但付出的代价太高,其中工业增加值仅占26.5%,而73.5%都是消耗物化劳动产品的转移价值。而发达国家的工业增加值平均都在40%以上。这说明中国经济增长的粗放型格局没有改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依然艰巨。

(3)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失业率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虽然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2009年、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依次为4.2%、4.3%、4.1%,但由于很多真正失业的人不一定去登记,加上农村就业没有包括在里面,因此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登记失业率数字,比调查失业率和实际失业率要低。从以上分析可知,目前,中国宏观经济严重失衡,收入分配领域的两极分化导致经济增长基础较弱,再加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加大,所以近期中国经济必须高度警惕出现“低增长、高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局面。

2.从调整微观经济机制入手,构建标本兼治的反“滞胀”长效机制

(1)后危机时期,被长期使用的“凯恩斯政策组合”已失灵,应该淡出。毋庸置疑,为应对经济危机,中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审时度势,逆经济风向而行事”,对抑制经济衰退、促使经济早日复苏起了重要作用。但通过对这些宏观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能力的分析表明,运用凯恩斯政策这把“杀手锏”应对经济大震荡事件十分必要,但绝不可长期使用。首先看财政政策。从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直至目前,中国已实施了十多年的扩张性财政政策。这些财政政策的实质就是在内需不足的情况下,一味地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导致了消费和投资的失衡,使得经济结构发生了严重的扭曲。这种严重失衡的“高投资、低消费”的经济增长动力结构不能根本性改变,只会引起全社会范围内大规模的产能过剩,严重时酿成经济危机。其次看中国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本身具有“时滞性”以及货币传导机制经常受阻等缺点。为应对危机,从2008年直到2010年9月,中国政府一直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信贷大规模扩张。但由于大多数企业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加之实体经济不景气,拿到信贷资金的企业不愿投资实体经济,反而在虚拟经济领域进行投机。这些信贷资金流向楼市和股市,其结果必然造成资产价格的上涨,从而使经济严重泡沫化,加大了通货膨胀压力,使货币政策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从经验上讲,“滞胀”是长期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结果。因此,化解中国的“滞胀”风险,必须寻找“第三条道路”,即新的理论思路与对策。

(2)消除“滞胀”风险,必须从调整微观经济机制入手,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制约经济增长的微观原因。内需不足特别是消费需求不足是制约中国经济增长的“顽疾”,而扩大内需战略难以真正启动的病根,就在于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所导致的过大的居民收入差距。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农民工和普通工薪阶层的财产性收入比较少,基本生活来源主要是依靠劳动获得报酬。劳动报酬不断地被压低,造成了作为国民主体的劳动者的实际购买力相对下降,从而造成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长期不足。同时,企业内部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不但会导致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摩擦,而且会降低工人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影响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制约经济增长。在收入分配中,初次分配是分配的基础,它形成不同经济主体的不同原始收入。从国外的实践来看,初次分配是人们利益的根本所在,它占国民收入的80%~90%,即使在福利国家的分配中,再分配充其量不超过30%。不合理的企业分配制度会减少企业活力,影响企业的效益,降低企业供给。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导致社会平均消费倾向降低,必然引起消费不足。所以,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增长,必须在初次分配领域建立起“兼顾公平和效率统一”的微观经济调节机制。无论哪一种通胀,都有自身微观层次上的原因。由于GDP增长率提高的同时,大多数行业的初次分配不公,导致收入两极分化加剧,产生“暴富”阶层。由于实体经济不景气及投资渠道单一,导致了富裕阶层将过多资本投入楼市和股市,推动了资产价格上涨。同时,微观经济主体的通胀预期是支撑通胀“惯性”的重要因素。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政策的摇摆和预期的不确定都会导致潜在的通胀压力转化为现实的通胀。一旦通胀预期形成,就会产生新一轮的物价上涨。治理中国经济的“停滞”、“通胀”及“滞胀”问题,不能只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包括行政手段,更需要从调整微观机制入手,寻找能够调节经济运行的“自动稳定器”,建立标本兼治的反“滞胀”长效机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的企业分配方式改革方案。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利益分享制度,必须针对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

①对公有制企业,用净收入分成制来代替现有的工资制。净收入分成制具有工资制无可比拟的优点:一是作为分配基数的净收入(n)等于企业销售收入减去生产资料成本(c),所以,在销售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个人分配多少与生产资料成本高低有关,个人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增长的驱动下,生产节约和技术创新;二是核算中不再将工资列入成本,把“剩余关系”变成了“分享关系”,使国家、企业、个人成为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

②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用利润分享制来代替现有的工资制。非公有制企业的重要特点就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分享经济制度时,除了考虑国家、企业和个人三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外,还要考虑资本所有者的利益。首先,职工从净收入中取得固定的工资收入(np1),这是职工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其次,对于剩下的净收入,国家通过各种税收从企业中分享到净收入(ng1),企业从净收入中获得技术革新、扩大再生产等方面的企业基金(ne2)。最后,对于余下的部分利润(w-cnp1-ng1-ne2),再按一定比例在资本所有者和企业职工之间进行分配,各自所得收入依次记为nc3、np2。

因此,非公有制企业中运用利润分享制的分配公式可以表示为:w=c+(n1+n2+n3)=c+ng1+ne2+nc3+(np1+np2),式中,ng1为国家收入,ne2为企业收入,nc3为资本所有者收入,(np1+np2)为企业职工收入,从而利润分享制兼顾了国家、企业、资本所有者、企业职工四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的运行机制。建立社会主义分享经济制度,就是从建立新的企业分配制度入手,建立新的经营机制和财产约束关系,重塑微观基础,运用分享制微观经济组织内生的下述诸多运行机制来抵抗滞胀生成问题机理。

①激励机制。中国特色的分享经济以“利益”调整为切入点,协调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在三者之间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格局,内生出诸多激励动力。一是收入增长动力。由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公式可知,国家和企业收入增加了,个人收入也增加;个人收入增加了,国家、企业收入也增加,协调了利益关系。个人收入的不断增长,不但不会成为减少国家、企业收入的威胁,反而成为国家、企业集体收入增长的原因。二是技术进步动力。企业实行净收入分成制或者利润分享制,就会在制度上形成一种促进企业资金积累、技术创新的硬约束,使企业的技术装备、内部管理随生产的运行而不断提升。企业职工的收入不再是事先确定好的工资,而是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职工个人劳动贡献的大小,往往由技术水平的高低来决定,以“价值系数”来体现。职工的技术水平越高,价值系数就越大,职工个人劳动收入就越多,反之亦然。这样,每个工人会意识到自身技术素质的重要性而主动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从而形成职工整体提高技术水平的强大动力,为企业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三是市场竞争力提升动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为了实现企业净收入最大化,企业和工人必然会采取诸多措施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比如,加快转型升级、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合作,扩大对外开放,拓宽企业彼此之间的发展领域,增强实力;加强企业文化培育;拉长产业链,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等。

②约束机制。第一,生产成本约束。实现净收入分成制和利润分享制后,企业以净收入为目标,取代了以往的利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生产动机,净收入也就成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中心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由w=c+(n1+n2+n3)可得,在销售收入既定的情况下,净收入的最大化意味着企业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净收入;节约各项物耗成本从而节约生产资料费用,从源头上对生产资料的浪费进行约束,从而形成一种使生产节约和企业增产相互推进的经济运行机制。第二,分配行为约束。社会主义分享经济通过事先确定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享比率,有效地约束、规范了政府与企业的分配行为。可以彻底摆脱政府和企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自利行为(如收入向政府倾斜、资本剥削劳动等),从而改变目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偏低现象,实现发展成果分享。

③调整机制。一是市场调节机制。企业以净收入为目标,必然以市场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二是效率和公平兼顾机制。企业通过实行净收入分成制和利润分享制后,兼顾了多方面的利益,能解决效率和公平之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矛盾,在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也实现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真正形成效率和公平同时兼顾的协调机制。三是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分享的新经济观,不仅强调各经济主体有其特殊的经济利益,还在各经济主体经济利益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协调的利益分配关系。国家、企业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去分配企业净收入,从而三者的收入同步增长,三者的利益协调发展,实现了从利益“独占”到利益“分享”的转变。通过实行净收入分成制和利润分享制,使各经济主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使各经济主体经济行为得到规范,使各经济主体相互争利的“内耗”大大降低,增强经济发展合力。

以上各种中国特色分享经济的内生机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共同发挥作用,一种机制作用的发挥并不会影响另一种机制的正常运行,相反还会促进放大另一种机制的作用和效果。

由以上社会主义分享经济制度运行机制的分析可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当经济运行受到干扰偏离均衡时,分享经济制度能使偏离均衡的经济自动地向均衡状态收敛。因此,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分享经济制度,重塑微观经济运行机制,在各种内生机制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下,可以有效地对付通货膨胀、失业增加和经济效率下降,是化解目前中国经济面临“滞胀”风险的有力武器。

四、相关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知,社会主义分享经济机制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自动稳定器”,它通过重构微观基础,从根源上化解中国经济的“滞胀”风险。因此,在后危机时期,为应对中国经济的“滞胀”风险,中国政府应转变政策思路。首先,中国利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应对“大冲击”,已使经济走出低谷,鉴于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可以长期使用,所以,目前应该让实施数年的凯恩斯政策组合淡出,尽快进行微观经济运行机制的重塑。其次,对于微观经济组织的变革,不应侧重于产权制度改革,而应着重于在企业初次分配领域引入利益分享制度,用分享经济机制的综合效应对付经济发展停滞、失业增加和通货膨胀即“滞胀”问题,这是治本之策。为此,郑重建议在全社会推行企业净收入分成制和利润分享制的经济模式,以取代原有的工资制经济模式。唯有实施该对策,方能在“十二五”及以后的长时期内从根本上消除通货膨胀、高失业率和经济衰退,逐步建立分享型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无“滞涨”的经济发展。

注释:

①按照马克思的观点,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是其“普照的光”。笔者早在1982年就提出自主劳动思想,并在1986年发表的论文中正式提出“自主联合劳动”范畴,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特征,是对雇佣劳动的扬弃。“自主联合劳动”一词,是自主劳动与联合劳动的结合,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的特征,联合劳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

②“社本”一词是卓炯先生率先于1983年提出、笔者于1985年提出并应用的。“社本”是资金的社会主义形式,是“资本一般”即能增殖价值的价值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结合。“社本”中的本就是“本钱”的意思,意即“社会主义的本钱”。相反,“资本”可解释为“资本主义的本钱”。改革前的中国正是由于社会主义没有本钱,经济愈搞愈穷。正是没有“社本”范畴,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的理论体系迟迟建立不起来。

③大写的C是指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所占用的总量“社本”,即“所用社本”;小写的c是指商品生产中所耗费的社本即“所费社本”。

[1]李炳炎.利益分享经济学[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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