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体育的民俗生产与文化逻辑
2011-02-19刘建强
刘建强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体军部,浙江 杭州 310018)
村落体育的民俗生产与文化逻辑
刘建强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体军部,浙江 杭州 310018)
村落体育以其独特的文化表征,不仅成为当代乡土社会的重要文化形态,而且还生产着乡土社会的民俗。只不过村落体育的民俗生产一方面是通过历史的传承,另一方面是文本的改写来实现的。在当下的中国文化情景中,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具有多次话语交织的复杂局面,它已经被纳入到乡土文化建设、主流话语以及文化消费景观的范畴。
村落体育;民俗生产;文化逻辑;文化资本
村落体育以其独特的文化表征,不仅成为当代乡土社会的重要文化形态,而且因其历史和文化的因素,村落体育还生产着乡土社会的民俗。可以说,村落体育已经成为区域文化的想象性符号。然而,随着当代社会的转型和现代性话语的张扬,这些村落体育所蕴含的民俗文化,逐渐脱离自然和原生态的框架,呈现出多种文化和话语交织的复杂状态。
1 村落体育
村落就是聚落。它是指大的聚落或多个聚落形成的群体,常用作现代意义上的人口集中分布的区域,包括自然村落(自然村)、村庄区域。规模较大、居住密度高、人口众多的聚落形成“村镇”、“集镇[1]”。我们知道,“村落是乡村社会主要的居住形态,它构成了乡村这一整体概念的主体。村落是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最主要的自然聚落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形成最早的社区形式。村落体育是指在农村村落环境中以村民为主体,以健康、休闲、娱乐为目的而开展的非生产性的身体锻炼活动,它是农村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而村落体育这一形式,是乡村社会非生产性的身体运动的统称,涵盖了历史传统的体育文化和现代体育文化。一方面,这些体育形式是历经了数代人沿袭流传下来的,如武术、舞龙、赛龙舟、赛马、射箭等;另一方面,随着现代体育的传入,村落体育也吸收了现代体育(尤其是西方竞技体育)的文化体征,成为浓缩了竞技、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体育活动。这些村落体育大多都是从某一历史文化传统沿袭下来的,并经过长期的历史文化传承而具有了一种群体性和稳定性的民俗因素。这些民俗特征也成为村落体育的重要文化标记,“它们是乡村民俗文化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民俗活动事项,是依附在乡村社会民俗和信仰民俗仪式中,有的已从民俗仪式活动中剥离出来,还有许多仍然和民俗活动混为一体,它是能激发村落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是村落社会生活的载体,它可以成为村落认同和识别的标记[3]。”
2 村落体育的民俗生产
村落体育中的民俗是在村落体育活动中与民间风俗习惯密切相关的一种文化形态,它们在广泛的村落体育的节庆活动、宗教活动和祭祀活动中。这些民俗是由一定民众所创造,受到一定的社会文化的影响,甚至融入和依附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最终以一种村落体育的形式呈现出来。因此,它既是一种体育文化,也是一种生活文化。
2.1民俗的历史传承
村落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在传承民间传统体育文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村落既是农业社会中人们共同居住、生产、一个群体,此外还是一种制度性的人群组织类型生活的空间[4]。”在这一生活空间中,村民不单单满足于单纯的日常生活,而且他们还在节日、庙会和临时性重大活动中遵循一定的组织模式和社会规范举行一定的仪式活动,这些仪式活动经过历史的传承,逐步走向固定化,这是村落体育民俗生产的主要形式。村落体育中的民俗是民间各种各样村落体育运动和游戏的重要内容,如打陀螺、跳皮筋、滚铁环、赛龙舟、舞狮子、放风筝、踢毽子、跳绳、掷沙包、荡秋千等。它们与各种民俗文化紧密联系,并融于人们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当中,具有鲜明的风俗性质。它们本身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而又深厚的民间基础。一方面,这些村落体育来源于某个历史事件和历史传说,在后来的发展中普遍遵循这种历史事件和传说,按照传统的模式进行活动,并且蕴含着某种特定的涵义。如在云南的僳僳族,每年农历二月初八要举行“刀竿”节。这是因为,相传明朝时,外敌入侵云南边境,朝廷兵部尚书王骥率兵前往,依靠当地僳僳族人民的鼎力相助,很快赢得了胜利。但在班师回朝的途中二月八日被奸佞杀害。为了纪念抗击侵略的英烈,人们以上刀竿表示前赴后继的决心,并将此定为“刀竿”节。再如,贵阳附近的苗族有纪念古代英雄“亚努”的“四月八”节。这些仪式化的节日活动和体育形式,实际上表现的是对某一民族历史传承下来的民俗和传统。另一方面,不少村落体育运动项目是从一些民俗慢慢演变而成的,如湖南郴州的舞香火龙是从郴州汝城特有的一种民间艺术闹元宵的传统活动中演变而来的。此外,还有“重阳登高” 、“春季踏青”、“秋季舞狮”、“冬季导引”和“吐纳”等,都与民俗有着密切的联系。
2.2民俗的文本改造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转型,村落体育不仅仅是作为一种乡土社会的集体体育活动,而且还成为满足异域旅游者文化消费的行为,并且被纳入到一种关于权力政治、市场以及全球化的时空想象之中。因此,越来越多的村落体育将其民俗做了刻意的修改或突出某种地方因素,以满足各种话语形态的需要。如侗族的“花炮节”在表演过程中一直是比较随意的,但是当“花炮节”成为政府和游客所认可的“侗族传统项目”和“东方橄榄球”的文化资本后,在表演的过程中便刻意增加了民族的特色。如有研究者对此做的田野调查:
Y:你们在花炮节的时候,都是穿什么衣服啊?是民族服装那还是便服那?
Z:我们现在要穿那个侗族的民族服装,穿那种黑色的衣服,带那种头头(侗族头帽)。
Y:以前一直以来都是穿这个服装吗?
Z:以前的时候穿的随意点,后面活动搞大了就要求穿的正规点了[5]。
从以上对话我们可以看出,花炮节的民俗氛围实际上并没有现在这么浓烈,但是因为主流话语和大众话语的认同,村民就有意识地强化了民俗的元素,从而进行了民俗的再生产。
此外,由于村落体育的表演性,要在这种展示中灌注组织者的意图,并在这种意图的控制下决定展示的广度和深度,突出符合其意图的部分,遮蔽或掩盖不符其意图的内容。这就决定了他们展示出来的民俗,经过了组织者“前见”和意图的筛选与剪裁。为了提高其表演性和观赏性,甚至需要对原有的民俗进行改造和添加。近年来,湖南各地不断加大对“舞香火龙”这类珍贵民俗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力度,在表演音乐、动作套路上不断创新,提高其艺术性、观赏性和知名度。甚至,在原来所没有的民俗体育中加入民俗特色,或者将某一个民俗推而广之到其他体育活动中,不断形成文化的标本。由于对郴州汝城“香火龙”这一体育与民俗的推广,湖南民间以一种隐性的力量不断扩大舞龙的范围,将这一本来只是闹元宵的体育形式,植入到各种祭祖、庆典和其他节庆活动中,使得舞火龙成为各种大型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这便是对村落体育的民俗的扩大。这些被“发明”的体育民俗,不断重复某一文化样式,从而成为这一体育活动和地区的文化象征。所以,多种话语力量的合谋,参与了对民俗的改写,共同建构了一个新的民俗文本。
3 体育民俗与文化逻辑
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6]。”然而,在当下的中国文化情景中,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已然被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成为主流话语建构“新农村”的重要文化载体,成为旅游部门策划和展示的文化资本。因此,当下的村落体育的民俗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区别于政治权力的新的意识形态话语。
3.1乡村文化建设
通过村落体育的集体性活动,乡村有了一个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和公共平台,人们在这一空间里构筑了族群交往意识,密切了族群村落成员的关系,充分调动了村民对乡土文化的自我确认。各个村落的少数民族聚集在一起,参加由村落组织者组织的这些体育活动,释放平时生活中所产生的压力与烦躁,调节紧张与枯燥的生活,密切族群成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即使平时生活中产生一点小矛盾,而在广场式的狂欢情境里,大家一起呐喊、聊天,平时所出现的矛盾和隔阂就慢慢消解了。此外,村落成员参加公共性的仪式性体育活动,也使得他们无暇去从事不良活动,如赌博、打麻将或滋生事端,从而有力地维护了乡土社会的生活和道德秩序。可以说,村落体育的开展,丰富了基层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一种有力的文化“替代”形式。
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也成为村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民俗文化,成为村落文化共同组成的多因素的集合体,是一种传统性与现代性交织、村民们共同遵守的一种文化形态。它对乡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同一村落中,共同的村落文化使村民的行为有趋同性的群体特点。而这种趋同性行为存在有序和无序、积极和消极、合法和非法之分。毫无疑问,积极向上的村落文化常和社会倡导的主流文化或先进文化相一致,从而维护乡村的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村民的村落文化认同,在某种程度上比外在的制度形式更有力地左右着村民的态度和行为。村民认可村落文化,就会看重村庄对自己的意义,关心村庄的未来与发展,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与村庄的兴衰联系起来,这样就会积极介入乡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觉地履行权利和职责[7]。”
3.2主流话语
村落体育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更多地表现为村落生活的一种“附属物”,村落体育所包含的民俗也都只是存在于娱乐、祭祀、庙会、庆典等活动中。村落体育因此与村落传统习俗生活混为一体,长期得不到政府、学术界等各方的关注和重视,一直处于“边缘化”的境地。然而, 2004年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5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启动申报工作,全国掀起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热潮,由此带动了村落体育的复兴,或者确切地说,是村落体育中的民俗元素的复兴。
于是,各个地方政府有意识地将这种地方性的体育民俗文化纳入到政府、民族和现代化的话语之中。村落体育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群体娱乐和节日庆典,而是被纳入到一种关于权力政治的镜像之中。广西的“花炮节”一改乡土气息,而被贴上“侗族传统体育项目”和“东方橄榄球”的民族标志;当郴州汝城香火龙收录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后,汝城县政府组织了专业表演团、对龙队实行部分补助,尤其是在大型表演前的资助,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企业支持民间舞龙的保护,筹措社会资金。这种对待村落体育的观念以及对村落体育的文化分类,很自然地被政府编织进了关于现代化建设诉求的话语之中。同时,他们还通过各种教育制度、大众传媒、图书馆、展览等规训体系,从制度层面强化了人们对于村落体育的认识,使它成为一种知识的规范,从而整合进民族与国家的社会秩序中。
3.3文化消费景观
与村落体育和其中的民俗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的同时,村落体育及其民俗元素成为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各种村落体育的表演经过包装、策划,吸引了一批有一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如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等地的“龙船节”、哈尼族的“六月节”、藏族的“朝山节”、锡伯族的“杜因拜专扎坤”节、云南僳僳族的“刀竿”节、广西壮族的“陀螺节”、贵州黎平地区侗族的“摔跤节”、苗族的“爬山节”等各种村落体育及其民俗。与此同时,中国大地(尤其是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迅速建起了数不胜数的民俗体育村、民俗体育园、民俗体育博览会等。如中国·延边“图们江杯”民俗体育大赛、上海虹口区的“精武体育”展等。这些村落体育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发明出来,都成为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景观。他们以一种标准化的方式,使得村落体育及内含的民俗元素成为一种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展览、博物馆、公园的形式,抑或采取原生自然式的体育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资本与市场逻辑。今天的许多村落体育中的许多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表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而仅仅是为了实现外来者的感官体验与情感体验,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因此,村落体育以传统和现代的方式生产的民俗文化,最终成为商业社会的一种文化工业,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和地区间的文化想象。
[1] 王裕临.村落民俗体育文化考略[J].农业考古,2010(3):333.
[2] 郭修金,虞重干.村落体育的主要特征与社会功能探析—山东临沂沈泉庄的实地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7(3):34.
[3] 沈曦.村落民俗体育的现代适应研究[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155.
[4] 刘铁梁.村落:民俗传承的生活空间[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6(6):43.
[5] 杨元英.族群社会中的节庆体育与族群交往的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07:30.
[6] 刘晓春.民俗旅游的文化政治[J].民俗研究,2001(4):7.
[7] 任映红.论村落文化与当前农村的政治发展[J].江汉论坛,2005(5):16.
FolkProductionandCulturalLogiconVillageSports
LIU Jian-qiang
(PE Department,Zhejiang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College, Hangzhou 310018,China)
Being unique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the village sports not only become an important contemporary native cultural patterns of society, but also product the local folk community. Folk production of village sports only through the historical heritage on the one hand, the other is rewriting the text to achieve. In the present scenario of Chinese culture, folk culture of village sports complex with many interwoven discourse situation. It has been incorporated into the local culture, the mainstream discourse and cultural consumption of the landscape areas.
village sports; folk production; cultural logic; cultural capital
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青年教师资助项目
2011-01-31
刘建强(1976-),男,山东莱芜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
1004-3624(2011)03-0023-03
G80-05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