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信息广角

2011-02-19

中国司法 2011年11期
关键词:司法局服刑人员调解员

信息广角

保定监狱积极推进监狱工作与社会的有效对接

河北省保定监狱认真落实“首要标准”,积极推进监狱工作与社会的有效对接,取得成效。

一是习艺劳动与刑释新生对接。为帮助服刑人员掌握一技之长,该监成立“自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刑释就业帮扶中心”,开设机床加工、缝纫、烹饪、电脑等多门类的技术培训,主动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聘专业教师,组织技能等级考试,实现监狱资源与社会力量的结合。

二是监管改造与法律帮助对接。组建保定市法律援助中心保定监狱工作站,为服刑人员及有困难的家属、未成年子女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联系北京阳光儿童村,开展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和助养行动;开通“诉求电话”,畅通服刑人员倾诉思想、反映问题、咨询法律问题的渠道。

三是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对接。对拟办假释人员采取“向外延伸”的办法。向家庭、看守所及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其家庭成员情况,了解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各类社会关系情况,保证每一件假释案件都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建立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交接回访制度,与司法局做好终审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裁定书、 《罪犯出监鉴定表》等法律文书的交接,监狱向假释人员送达假释裁定书。监狱与司法局签订《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并建立社区矫正对接登记卡。对外省籍服刑人员,逐一电话回访,了解其是否回到居住地报到。

(鲁嘉微)

上海市司法局全面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上海市司法局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积极探索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打造服务品牌,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

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充分发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作用。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医患纠纷的特点,总结历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探讨人民调解作为一种正式途径介入医患纠纷的可行性。二是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推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三是组织牵头协调。针对医患纠纷的“特定场所、特定事件、特定对象”的特点,联系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高级法院和市保险监管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工作程序和机制保障等相关工作。

创新机制,破题求解,形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全力。一是成立专职机构,做好整体布局。成立市、区县两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作为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机构;各区县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调解员由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现已选聘调解员114名,其中专职62名、兼职52名。二是重视部门协作,加强横向联系。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召集保险监管、公安、财政、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在人民调解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医学咨询以及心理咨询等多种手段,突出针对性,体现专业性,具备权威性。三是落实工作规范,完善纵向衔接。对重大、疑难治疗过程,律师以第三方身份为整个治疗过程提供法律保护,保障双方权利行使。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确认,到调查询问的规范操作、各种文本证据的保存等,都以最后的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为假想,把握好程序对接、确认审核和文书质量三道关口,确保整个调解过程规范进行。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并规定人民调解协议书应成为保险理赔的依据。巩固调解效果,积极开展调解后的回访反馈工作,对医患双方开展结案回访,建立联络员制度,到医疗机构召开现场会,通报典型案例,协助医院建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

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增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生命力。一是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制定了《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以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制度。对预估赔付金额超过10万元或重大、复杂、疑难的医患纠纷实施专家咨询。成立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明确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调解费用,相关经费由市、区县财政落实。四是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要求。明确受案范围,规范调解时限,依法公正调解,区县医调委在调解医患纠纷时,指定2名以上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其中,对赔付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调解协议,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上海市司法局)

成都市公证机构推出多项便民举措

2011年,四川成都市公证机构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服务群众,推出多项便民举措,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在成都市司法局组织部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要求下,全市各公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针对部分群众因年老、生病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行动不便,全市各公证机构纷纷推出为此类群众上门办理公证的服务举措。这类群众只需准备好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不出家门即可享受服务。为节省群众时间,提升上门办理公证服务的效率,全市公证机构还推出了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的机制。符合申请上门服务条件的群众可以提前电话预约,公证处工作人员将会在约定时间上门为群众办理公证。与此同时,全市各公证机构还根据自身实际,对辖区内的大型企业办理了大量的涉及招投标、银行借款的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借款合同、法律文书送达等相关公证;建立了公证接待咨询处,为群众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为进一步让群众熟悉公证机构的办事流程,各公证机构还公开了办理公证的程序,避免群众因不熟悉办理事宜而多跑冤枉路。全市公证机构明确提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援助程序为其减免公证费用。

(中国公证协会)

猜你喜欢

司法局服刑人员调解员
化身“人民调解员”的立法人
男性服刑人员再就业职业倾向研究
——以定西市监狱为例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五星司法所
专职调解员有了自己的家
坚守团场的老调解员——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孙光杰
老百姓的“帮大哥”——追记“人民满意调解员”高瑞奎
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与会代表考察宁夏司法所
西安市司法局:扶志扶出石湾村群众幸福生活
构建四川省“法律七进”大数据平台的思考
大选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