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颁布实施
2011-02-18
中国司法鉴定 2011年5期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914-2010《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是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起草,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法医检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推动了听力障碍鉴定方法及听力实验室的标准化,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该标准主要解决听力障碍鉴定中关键技术的统一和规范化问题,涉及听力障碍类型判断标准的统一,听力检测方法选择和结果评价的统一,对影响听力检测结果的过程控制。
标准正文在耳科临床诊断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充实了听力学特点(听力检测的综合评估),规定了与法医鉴定有关的不同类型听力障碍判定方法;对听力障碍评定中规定了听力测试方法的选择和组合,测试的操作过程控制和结果的评价。强调客观检测技术在司法鉴定活动中的重要性,体现了法医学特色。规范性附录中对测试人员、仪器、测试参数,结果评价等作出了规范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