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主义理念及其对社区统战工作的启示
2011-02-18何霜梅
何霜梅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统战理论与实践·
社群主义理念及其对社区统战工作的启示
何霜梅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统一战线工作的基础在社区,社区统战服务于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是当前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社群主义提出的整体主义世界观、公益至上的价值观、积极有为的国家观、公平正义的社会观和注重社群参与式的公民道德教育观,能为推进社区统战工作提供理念与路径两方面的有益启示。
社群主义;社区;社区管理;社区统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任务和要求,强调要“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1]。社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社区统战工作又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础,社区统战工作服务于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建设是当前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社群主义的基本理念
20世纪70年代,为挽救西方社会面临危机的福利国家制度,罗尔斯发表了《正义论》。由于不满《正义论》的理论前提,社群主义向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发起了攻击,在批判新自由主义的过程中,社群主义形成了自己的基本主张。
(一)整体主义的世界观
由于观察世界的视角与方法的差异,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有着各自不同的世界观,而不同的世界观又是它们在价值观、国家观、公民道德教育观以及公共治理观上存在分歧的深刻原因。新自由主义从个人出发看整个世界,而社群主义则从整个世界出发看个人。在前者看来,个人是孤立的原子,世界就是由一个个单独的个人组成的集合体;而在后者看来,个人无时不处在社群的文化习俗、历史传统以及各种复杂的关系之中,世界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如果说新自由主义所坚持的是原子主义世界观的话,那么,社群主义所坚持的则是整体主义的世界观。
社群主义者们从各个角度分别论述了个人对于社群整体的依赖关系及人的社群属性。泰勒指出:“我并不能孤立地,而只能通过部分公开部分隐蔽的对话和协商来发现我的特性……我自己的特性本质上依赖于我与他人的对话关系。”[2]这就是说,个体的人格特性并不是第一性的独立存在,它是与周围的他人交流商谈的结果。因此,个人并不具有对各种社会价值的优先性,自我不但现实地存在于社会语境之中,而且自始至终依赖于这种语境。桑德尔指出,社群(社会)关系是个人无法选择的,“社群描述的不是他们作为同类的公民拥有什么,而是他们是什么;不是他们选择的关系,而是他们发现的忠诚和情感;不是他们认同的属性,而是他们认同的构成”[3]。在桑德尔看来,社群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它是构成人的个体人格特征形成的基本因素。因此,他所理解的社群是一种“构成性的社群”。反之,他又把“自我”看成是深植于社群生活中的“嵌入式自我”。
总之,社群主义者认为,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社群,在这个大社群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社群。因而,不是单独的个人首先存在,然后由于个人目的而产生的合作需求才结合成为社群,而是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存在于某种特定的社群之中,离开了社群,个人便不能确认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方向、价值目标以及职责和义务。
(二)公益至上的价值观
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在世界观上的不同决定着他们在价值观上的分歧。新自由主义从原子主义世界观出发,强调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信奉的是个人至上的价值观;而社群主义则从整体主义世界观出发,强调个人利益与整体公共利益相统一、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信奉的是公益至上的价值观。
社群主义者认为,在社会这个有机整体中,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个人的理想和荣辱也与整体的目标和荣辱是有机统一的,即个人的善与整体的善是相统一的。麦金太尔提出:“我作为一个人的善(利益)与那些在人类共同体中和我密切相关的他人的善(利益)是同一的。我追求我的善(利益)决不与你追求你的善必然冲突,因为这善(利益)既非我专有也非你专有——善(利益)不是私有财产。”[4]桑德尔也从个体成员对于共同体的依附关系角度论证了个人利益与社群整体利益的辩证统一。
总之,社群主义者反对个人至上的价值观,提倡公益至上的价值观,关注公民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间的均衡与融合,作为社群成员的公民个人应该把实现社会整体利益视为崇高的价值追求,积极投身于社会公共事业之中。
(三)积极有为的国家观
社群主义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立,强调国家应该积极有所作为,建设一个强有力的政府。
社群主义者认为,国家应在道德问题上负起责任。公民的良好品德和美好行为是促进公共利益的基础,但是,公民的美德不是生来就拥有的,也不是自发地产生的,而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是通过教育而获得的。公民的美德与其价值观分不开,一个具有美德的人必须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值得做的,什么是不值得做的。唯有国家才能引导公民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政府不应对各种相互竞争的善的生活观念(价值)保持中立的理念,而是必须承担起道德教育的重任。
同时,社群主义者强调,国家应该承担起实现公民权利的义务。国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维护经济的总体稳定,通过完善各种制度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还可以通过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有效地集中全社会的财富,合理地调配资金和公共资源,维护分配领域的公平,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各自的权利。当然,也应当看到,公民社会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公民个体、私人部门或民间组织已经成为公共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在公共服务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掌握着国家权力的政府的作用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只有政府才有权力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法律的健全、制度的完善,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强有力的政府。
(四)公平正义的社会观
社群主义者清醒地看到,西方社会中存在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平等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冲突,而这又给人们的社群生活环境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极大的威胁。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就必须缩小贫富差距、限制不平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群主义者认为,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将会对构建和谐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如果社群中的一些成员与大多数其他成员的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大,那么,他们将会失去和社群的联系。这意味着不仅仅是社会弱势阶层将被边缘化,而且那些处于优势地位的群体也有被孤立的危险。因为,“那些掌握着私人或公共部门的优势阶层会越来越与社会整体脱离开来,他们不了解生活在贫困状况下的人们的疾苦,逐渐成为孤立的人群”[5]。社会学研究表明,人们一般都倾向于和自己拥有共同的基本社会特征的人交往(homophily)。人与人之间社会距离越远(如教育、收入、财产等方面的差异),他们相互间交往的频率就越低。为了避免社会的分化,就必须缩小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以逐渐扩大处于分配中间的群体,减少处于分配两端的群体,维护社会的稳定。
总之,社群主义者们提出,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极端不平等必然会促使社群的分化,使各种社群或团体间的联系减弱,破坏人们对公共利益的关怀精神和公民参与意识以及广大社会成员共享的社群意识(社会意识),从而削弱作为一个整体的社群或社会的力量。因此,只有缩小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不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五)社群参与式的公民道德教育观
在对公民道德教育途径的探索中,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新自由主义者认为,人的自然本性中就包含着理性认知和道德选择能力,道德培养的最佳途径就是减少对人的本性的外在强制,为公民自然本性的展开及道德能力的形成创造一个自由的环境。而社群主义者对此表示反对,强调人的道德选择能力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在后天的社群或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培养而成的,认为人们居于其中的社群就是培养美德的温床,应该鼓励青少年及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及社区服务。
社群主义者认为,家庭、学校、邻里、工会等社群都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社群组织机构应在道德教育中发挥积极的和主要的作用。公民只有在公民社会的社群网络中才能学到使民主政治得以实现的公民礼仪和品德。因此,社群主义者主张把学校的教学活动与社区或社群的服务结合起来,使学生了解自己是社区中的一分子,社区的生活与自己息息相关。社区服务最主要的目的是提供机会让学生透过实际的生活环境学会服务他人。同时,这种社群参与式的公民道德教育法也是一种民主的实验,为学生未来的有序政治参与培养了民主意识、辩论精神和参与技能。
此外,社群主义者还提出,在每个社区或邻里都应设立美德教育学校。学校是社区中的一个组织,是为社区而存在的,因此,学校教育的内容必须配合社区的需要,让学生了解其所属社区的历史、文化和传统,养成乐意参与社区活动的习惯,并对社区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社群主义对社区统战工作的启示
在对社群主义以及社群主义与社区统战工作的比较研究中可以发现,社群主义者在提倡社群建设过程中提出的一系列思想包含着许多合理因素,可以为进一步开展社区统战工作提供有益启示。社群主义为社区统战工作提供的启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念上的;二是路径上的。其中,理念是前提,有了正确的理念,才会有正确的路径,路径是为理念服务的。
(一)社群主义强调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道德教育观对创新社区统战工作理念具有重要的启示
社区统战工作服务于社区管理的实质,即努力促进社区向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美好社群)转化。如果说政府部门主要以法律法规为手段、运用强制性措施对社区居民的行为加以规范和治理(如针对社区养犬、乱搭乱建等行为采取的措施)的话,社区统战部门则主要以发挥自身柔性力量的优势,依托于感情联络和心灵教化的力量,运用公民道德教育的手段去团结人心、凝聚力量、整合资源,激励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以及各宗教的统战人士行动起来,并能带领社区居民自觉地维护自己的家园,以实现社区的和谐与稳定,重建充满朝气与活力的社群美德。
社群主义者提倡的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价值观教育,以家庭为起点、以社区为第二课堂的道德建设方案,都为当前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益启示。社区统战工作者应转变理念和工作思路,在服务于社区管理的工作中注重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没有公民道德教育,社会领域里的管理与建设就不能取得成功。事实证明,很多问题不是出在物质方面,而是出在精神方面和道德方面。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大学生飙车伤人案和开车伤人后杀人灭口的悲惨事件以及福建南平惨案,再次暴露了当前我国公民道德教育落后和人们精神世界中存在的问题,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社区统战工作不应只是为服务而服务,而应立足于人们道德精神家园建设为目的。如果社区居民人人为己、疏离分散、信仰缺失,社区建设中投入的物质条件再丰富,社区统战工作中服务得再周到,也难以创造出一个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任务,但是,它的起点仍然在家庭、在社区。
(二)社群主义提倡公平正义的社会观对于研究社区统战工作、促进社区和谐与稳定的功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社区统战工作在服务于社区管理的过程中,也应立足于公平正义的社会观和社区治理理念,着眼于社区生活中的利益分歧与价值多元,发挥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优势,整合社区资源,帮贫扶困,促进社区的和谐与稳定。社区统战工作服务于社区“维稳”的实质应是维护社区公民的权利,“维稳”与“维权”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而“维权”不是维护少数社区居民的权利,而是维护社区每一位成员的权利。
社群主义者得出的结论和观点提醒我们,坚持科学的、包容性发展的理念,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通过制度的完善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尊重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是实现社会最佳管理、形成社会和谐与稳定局面的题中应有之义。社区统战工作应完善已有的制度和机制,搭建平台,促进社区内不同利益阶层的居民之间以及高档社区与普通社区和落后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互帮互助,为建设开放型社区献计出力。在促进沟通、交流与互帮互助的过程中,社区统战工作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例如,社区统战工作部门应努力做好社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社区内和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与互帮互助作出积极贡献。社区党委应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结合社区统战工作的特点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人文特点,以“双向服务,共建和谐”为理念,开展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社区和谐与稳定中的作用。
(三)社群主义强调以国家为核心的政府、社会与公民良性互动的公共治理模式,对探索社区统战工作新路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社区统战工作在创新理念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和路径上的创新。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到强调社区自治不等于弱化国家的职能,基层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应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社会与个人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基层政府部门和社区统战部门也要在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搭建平台,畅通社区居民特别是社区统战人士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鼓励社区自治。
社群主义积极有为的国家观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权利意识逐渐崛起,公民社会正日益成长,公民参与正在成为公共决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在社区统战工作中,既要建立起由街道和社区统战部门牵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侨联等单位相互配合的横向联动机制,也要建立起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社区统战工作部门、社区组织、社区统战人士间、社区居民之间的纵向良性互动机制。社区统战部门应善于牵线搭桥,积极培育社区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其桥梁与纽带作用,善于在政府与社区公民之间搭建沟通与交流的平台,以多种多样的社区活动为抓手,加强社区统战人士与社区居民之间、社区统战工作者与社区统战人士之间以及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对话与协商,使社区统战人士充分发挥团结居民、广纳民意、为社区治理建言献策的优势作用,从而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社区以及推进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综上所述,社区建设不应只着眼于经济上的建设,而更应注重精神家园的构建;社区统战工作的“双向服务”也不能只注重物质层面的内容,而应把公民道德教育、信仰教育的任务纳入工作范围。与此同时,社区建设要创新思路,改变过去政府一元化领导的格局,引进多元治理的理念;社区统战工作者也要创新思维方式,变掌舵为服务,鼓励社区统战人士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在参与社区建设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并在他们的带领下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自治,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局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07-108.
[2]Charles Taylor.The Ethicsof Authenticity[M].Harvard: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47-48.
[3]Sandel Michael.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150.
[4]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追寻美德[M].宋继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290.
[5]Amitai Etzioni.The Communitarian Reader——Beyond the Essentials[M].New York:Rowman&Littlefield Publishersinc inc,2004:120.
责任编辑:张秀红
D663
A
1002-0519(2011)06-0037-04
2011-08-22
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2010年招标课题
何霜梅(1970-),女,河北任丘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公共管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