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转河流域生态修复的成效和启示
2011-02-15李元芳
李元芳
(景谷县水务局,云南 景谷 666400)
曼转河流域生态修复的成效和启示
李元芳
(景谷县水务局,云南 景谷 666400)
生态修复;功效;启示;曼转河流域;景谷县
曼转河流域在生态修复过程中,狠抓封禁治理、监督执法和管护制度建设,并辅以能源替代,处处为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着想,取得了良好的水土保持效果,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而且保证了景谷县城镇用水。实践证明: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参与是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加强预防监督,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是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保障;合理开发土地,增加农民收入是生态修复工作顺利进行的原动力。
景谷县是云南省的一颗林海明珠,水土流失相对较轻,搞好生态修复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发展区域经济,改善群众生存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并能为全面推动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提供示范。2005年曼转河流域被列为西南诸河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开始了为期 3年的生态修复实践。
1 流域生态修复情况
1.1 基本概况
曼转河流域位于景谷县威远镇威远江左岸,距县城 13 km。流域内生态环境良好,但由于长期以来人们的刀耕火种和一些自然因素,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特别是坡耕地在机械破坏和降雨的作用下,水土流失较为严重,部分地段甚至有小面积的坍塌。另外,流域内拟建曼转河水库,因此,把水土保持工作做好,依靠大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较快恢复植被,对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将来曼转河水库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1.2 建设目的
旨在探索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政策机制和治理模式,为全面推动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总结经验、提供示范。
1.3 技术路线
根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合理布设各项水保措施。对流域内自然条件较好,居民点较分散的轻、中度水土流失区采取以封禁为主的生态修复技术路线。在人口相对密集,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对生产、生活和生态影响较大的区域,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开发,为大面积封育管护创造条件。
在流域治理中,坚持宜治则治、宜封则封的原则,通过建设基本农田、配置生态水利,力争以“小投入、大封禁、小治理”的方式,促进大面积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通过建立修复区县、乡、村、社四级管护网络,落实封育管护人员等措施,加强封禁区的封育工作。同时搞好配套工程建设,通过建设沼气池、节柴灶,推广以电代柴、以煤代柴等措施,解决农村燃料问题,缓解封育与烧柴的矛盾。另外,通过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如鼓励引导农民开发种植柑橘、油桃等经果林,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在退耕还林及补植补种地块上种植西南桦及思茅松,以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封育,减少人为对封禁区的扰动和破坏。
1.4 措施布局
按照《关于实施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通知》要求,优化措施配置,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1)治理水土流失。共完成生态修复面积 28.33 km2,其中:营造水土保持林 414.07 hm2,开发种植经果林 10.79 hm2,封禁治理 2 395.9hm2,坡改梯 12.73 hm2。
(2)能源建设。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烧柴习惯,共建沼气池102口、节柴灶 52眼,基本从源头上杜绝了群众砍柴、破坏植被的行为。
1.5 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实施期完成生态修复面积 28.33 km2,共投资 153.1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 60万元,地方配套 20万元,其他投资73.18万元。如按项目划分,工程措施投资 14.33万元,林草措施投资 105.25万元,农村能源建设投资 16.86万元,封禁治理6.78万元,独立费用 9.96万元。
2 生态修复效益
2.1 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使流域内的坡面和沟道得到全面整治,在坡面形成了乔、灌、草多层覆盖,加之在农户中推广使用了沼气池和节柴灶,收到了良好的生态修复效果。流域内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植被得到迅速恢复,林草覆盖率由原来的 90.2%升至 92.9%;各项措施在计算期(20年)内可拦蓄降水 1 992.19万 m3,减少土壤流失 111.25万 t。另外,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流域内的植物群落结构,使植物群落由单一化向多种群、多层次结构演替,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繁育场所。最显而易见的是,作为景谷县城镇用水的主要水源区,曼转河项目区进行生态修复以来,水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2009—2010年是全国旱涝灾害多发年,旱的地方饮用水成了奢侈品,涝的地方泥石流危害着人民的生命财产,而曼转河项目区郁郁葱葱,到处鸟语花香、流水潺潺,保障了景谷县城人民的生活用水,保障了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为景谷的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2.2 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农、林、牧协调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为当地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沼气池的建设有效避免了森林再受破坏;通过坡耕地治理,建设了部分高产稳产农田,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单产,增加了群众收入,调动了当地群众和社会力量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社会进步和两个文明的建设,当地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显著提高。
2.3 经济效益
随着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善和正常发挥效益,计算期(20年)内将产生 1 276.54万元的经济效益。
3 启 示
3.1 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参与是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要依靠大自然的生态自我修复功能,就必须杜绝人为干扰,采取封山育林措施,而这与农村传统的放牧和烧柴习惯相矛盾,如果不能使当地农民提高认识和转变观念,那么封禁措施就难以顺利实施。只有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边治理、边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局面,使水土保持工作真正走向预防为主的法制化轨道。
为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充分发挥效益,在曼转河流域实施生态修复前对项目区群众和社会各界作了深入、广泛的水土保持法及项目建设宣传:一是召开村组干部和群众大会,发放宣传材料;二是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是在封禁管护区的主要路段树立宣传牌,在人口集中区刷写宣传标语,在公路一侧树立标志碑。这些措施的实施使项目区群众充分认识到了生态修复的意义,对引导群众改变传统习惯,推广沼气池,改造节能灶,推行以电代柴、以气代柴、以煤代柴,实现能源替代有重要作用,保障了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加强预防监督,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是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保障
在项目实施后,加强管护,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是提高水土保持长期效益的关键。为此,我们狠抓了监督执法和管护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对专(兼)职水土保持监督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还定期对封禁区进行专项检查,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了管理管护责任制,以水土保持部门为核心,建立县、乡(镇)、村、社四级水土保持监督管护网络,制定和出台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封禁管护公告》、《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公告》、《水土保持封禁管护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封山育林管护公告》等系列生态修复制度和办法。同时,聘请责任心强、群众信得过的人员作为专职林区管护员,并与之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目标和奖惩制度,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切实做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利用一片、保护一片”,发挥项目长久效益。
3.3 合理开发土地,增加农民收入是生态修复顺利进行的原动力
实施生态修复,既要确保生态系统的重建和恢复,又要确保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只有开发富民产业,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才能妥善解决封山育林后农民的收入问题。为此,县水务局及有关方面在实施曼转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中,从实际出发认真抓好了两件事:一是搞好坡改梯措施的实施,改善农民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二是促进经果业开发,引导群众搞好果木林种植并为其提供技术指导,确保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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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41(2011)02-0068-02
李元芳(1971— ),女,云南临沧市人,工程师,从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2011-01-17
(责任编辑 张培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