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患者积极预期与医务人员消极防御间的平衡*
2011-02-14胡文华张金凤
胡文华,张金凤
(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在医疗实践中医患双方因疾病的诊治成为一对关系主体,分处在医患关系的两端,共同致力于疾病的诊治。一方是想要祛除病痛、恢复健康的患者;另一方是提供诊疗满足患者的医务人员,二者应是关系平衡的两方。但剖析当前医疗实践中医患关系的状态,不和谐、紧张、甚至对立等负面词汇阻碍了医患关系的良性发展,也使得部分医务人员在疾病面前表现出驻足或者退缩。如何平衡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关系状态,确是应该正视的问题。
1 患者在医疗实践中的积极预期
1.1 健康的恢复
疾病导致患者身体机能减弱或丧失,影响其正常的工作与生活。鉴于疾病诊治的特殊性,患者会将健康的恢复寄托在医务人员身上,希望可以借助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经验和技术解除病痛。因此,及时的诊断、有效的治疗成为患者就医的首要需求,更是医务人员肩负的职责。
1.2 人文的关怀
疾病使正常人成为“病人”,虽有“病”缠身,但为“人”的需求却有增无减,医务人员不仅要治“病”,更要从人性立场出发服务“病人”。因为医学本身即应服务于人,服务于人的生命、健康,其核心为“人性化”的医疗,是奠基于人文、科学、哲学的学问,是根植于社会的文化。[1]另外,作为医学服务的对象,患者不仅需要医生帮助其解除身体的痛苦,而且需要医生给予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2]把患者置于平等地位对待,尊重其人格,保障其权利。医生眼里的患者不应是被分割的机体组织、送检物、病原体或数据,而是一个有尊严、自由和情感需求的完整的人。在现代医学模式下,医务人员更应注重人的完整性,摒弃单纯的生物因素,从心理、社会等全方位考量患者的诉求,从技能、经验、品行等方面提升医者的素质,以满足患者的需要。
1.3 费用的适度
病人在医生面前是一个弱者,要听从医生的指导——是门诊治疗还是住院治疗,是药物治疗还是手术治疗。患者出于治病康复的目的在通常情况下也会服从医务人员,听任并接受其安排。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病人往往需要面对来自家庭、职业、经济等方面的各种压力。[3]对患者而言,经济压力是其就医后面临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在特殊或重大疾病的诊治时,他们希望能在经济承受范围内解决疾病困扰,而不是因过高的费用支出将其置于绝望境地。
2 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的消极防御
2.1 过度检查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务人员的根本任务,但由于医学科学的有限性、医务人员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等因素使得患者的积极预期未必能够全部实现,医务人员也无法保证自身的医疗决策和行为选择与患者的期待相吻合。为实现患者预期,医务人员竭尽所能给予诊治,且有时可能对患者进行超出疾病诊治必要范围的生化、物理等检查,即过度检查。这其中虽有经济利益的动因,但不可否认,“大撒网”般的检查也有为患者着想的动因。这同时也包含了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其为避免因诊疗效果不理想造成医患关系紧张而进行“筛查式”检查,以减少医患矛盾、纠纷发生的几率。但其引发的后果则是患者不满由此增加的就医成本,这使医患关系进入恶性循环。
2.2 推诿病患
患者的积极预期属正当需求,是可以理解的,但也给医务人员带来一定压力,尤其在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这种压力甚至变成阻力,阻碍了医务人员对疾病的正常诊疗。部分医务人员因担心医疗风险或者自身能力有所不及,于是以医疗条件有限、经验不足等为由,将一些高风险、高难度的疾病患者拒之门外。这一行为表面上看是医务人员对自我能力的否认,实则是推诿,是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退避到自我设定的个人利益不受影响的界限内,仅在利益无害的前提下去行为。当医务人员考虑本体利益多于患者利益时,其行为就是对患者的不负责,是医德的缺失。
3 两种表现凸显医患间的矛盾状态
医学服务的宗旨是诊治疾病、恢复健康,它既是患者的首要诉求,更是医务人员的责任,也是二者建立密切联系的桥梁。这个过程需要医务人员的付出和患者的配合。事实上,医患双方在抵御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都处于重要的位置,患者康复的愿望要通过医方去实现,医方也在诊疗疾病的过程中加深对医学科学的理解和认识,提升诊疗技能。[4]归根到底,医患是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然而,医疗实践中患者的积极预期与医务人员的消极防御并存却反映出两者之间的非正常状态。患者求医期望较高,同时又伴有焦虑、怀疑等心理;医务人员在疾病面前举起防御盾牌庇护自身安危,同时又期望有机会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患者或医务人员各自存在的心理使医患间的关系呈现出矛盾状态,影响了患者救治愿望的实现和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医患关系的本质追求
医患关系是伙伴关系,他们在和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目标是高度一致的,[5]这种医疗伙伴关系比起其他关系显得更为密切,它要求医患双方的信任与合作,视疾病为同一对手,协同解决与疾病斗争中的任何问题。一方面患者要理解医学科学发展的局限,提出合理需要;另一方面医务人员要理解患者求医的迫切性,以患者健康为主要目的去实施医疗行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仅有利于患者疾病的诊治和健康的恢复,也有利于医务人员履行社会职责和实现人生价值。
5 两者关系平衡的着力点
5.1 “人性化”服务
医学在本质上是人学。医疗实践的服务对象是具有完整人格的人,从医疗服务手段、方式方法到卫生政策等都应紧紧围绕患者展开,“人性化”服务正切合了医学是人学的主旨。在践行这一理念时要注意避免大话、空话,流于形式,应从实用、实惠、实际入手,以病人利益、社会利益为重,平等对待病人,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坚决禁止收红包、吃请、收礼、生、冷、硬、顶及开单提成等行为。[6]医疗服务一定要融入人的情感、爱心和对病人的关怀与尊重。要开展人性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健康需要和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7]
5.2 加强医患沟通
医务人员有医疗决策权、干涉权等;患者有知情同意权、自主权等,医患某些权利从字面看似乎彼此矛盾,实则不然。在医疗信息不对称的客观情形下,通过医患沟通医患各种权利都可以很好实现。但前提是医务人员要将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放在首位,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把他们担心的事讲清楚、讲明白。帮助患者选择既保证质量,费用又相对低廉的治疗方案,这样坦诚相待,才会得到患者的理解和支持,[8]医患沟通才会顺畅,达到双方满意。而且由于疾病的发展变化等因素,医患沟通要持续、反复地进行,[9]它不是一次性行为,需贯穿在患者就医的每个环节,以便及时交换医疗信息和患者反馈。
5.3 提升业务能力
医学知识与技术是医务人员服务患者的基本工具,其水平直接影响医疗质量与医患关系状态。专业能力是医务人员能够救死扶伤、敢于治病救人的必备素养。医学科学的发展,疾病的千变万化、患者的康复意愿都需要医务人员不断地运用现代科学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用高新精湛的医术和护理技术解除患者的病痛。[10]
5.4 加强医德教育
高尚的道德是提供最佳医疗服务的保证,是医务人员服务患者的重要品质。[11]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固然重要,但医德教育不可或缺。它们无所谓孰轻孰重,二者相辅相成,同样是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医德教育不是一时、一事之需,应成为医疗单位的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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