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办法
2011-02-14◎
◎
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利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力求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村级集体经济实际。发现在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上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无资产、资源台账;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和发包不规范;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当;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对加强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提出了以下办法。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召开村级动员大会和培训会,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组织,做好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资金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各项准备工作。村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吸收党员群众代表参加,采取村务公开栏、印发简报、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资产、资源、资金委托代理服务制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加强资产、资源的管理
(一)清产核资,摸清底数。
1、明晰产权、摸清家底,搞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做好这项工作,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通过走访、实际测量、查阅账目资料、召开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对村集体所有的除农户按政策规定的承包地外,其余的机动地、果园、林地,水面、草原、滩涂、还是、荒山等自然资源进行测量,对村集体的房屋、农机具等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进行核实,在清产核资登记表中详细填写其数量、规格、价值、存入地点、使用和效益状况等。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对,详细填写债权债务情况登记表。在清产核资中,发现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弄清去向,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资源发包收入没入帐的,要及时入账,有贪占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对清理出来的原来不掌握的资源,在及时入账的同时,要向使用者追缴使用费。彻底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底数后,要公开清查结果,将调查登记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全面公示,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清查情况进行审议后,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通过,由村委会向资产、资源、资金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委托代理申请,并签订委托协议书,进行账务移交工作。
2、微机录入及上报报表,由资产、资源、资金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将村级提交委托代理申请的项目及数据,逐项录入微机。同时迎做好有关资料、账目收缴建档工作。以上做法对防止资产、资源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资源的安全和完整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和发包纳入监管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出售、转让、承包、租赁、抵押和资源发包,必须履行申报、审核、评估鉴证、竞价出售的流程。申报:需要变卖(转让)的大型机械设备、房屋、林木等资产;需要对外发包的林地、草地、水面、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必须经村两委会制定方案、研究决定,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确定资产资源拍卖底价,形成会议记录备案存档。审核:村委会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由中心对所要拍卖发包的资产、资源进行核查批准。评估鉴证:县级有关部门实地勘查,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资源价格进行评估鉴证。竞价拍卖:由村委会对出售、发包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根据竞价拍卖程序,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拍卖达成协议后,方可签订协议书。“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安排盖章人员参加村民代表会,指导甲乙双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相关资料要及时公开,并报县级经济管理部门备案。
三、加强资金(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建立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现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按会计主体分设账户(簿)。“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资金、代记账,资金使用由村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和监督,村会计负责收入、支出、现金支取、结算和报账。
(二)加强国家拨给村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主要包括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困难村补助资金、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村集体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各部门拨给村集体的项目资金等,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管理。实行“县、乡两级联合”印鉴制度。1、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对村干部工资支出,经乡(镇)目标考核批准后,由财政统一打入工资折,直接发放到本人。村办公经费支出由村委会拿出预算,主管财经领导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农经部门审计把关,按有关政策规定支取使用。对财政转移支付直接有结余的村,经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后,可偿还村级债务或兴建村级公益事业。 2、加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管理、使用情况。3、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几年来,村(社)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社员出资、出力的,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在向群众收取时,要开具统一的“一事一议”筹资收据。“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开。4、加强国家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预决算审批制。项目建设使用资金时,由农经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跟踪监督审计。项目竣工时,做出决算,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纳入帐内管理、录入微机。
四、做到民主理财
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长不得由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抓好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要分设,财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岗位责任制。
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认真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