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为推进淮河进一步治理提供坚强保证——在2011年淮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2-14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钱 敏
坚持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为推进淮河进一步治理提供坚强保证
——在2011年淮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钱 敏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2011年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为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密结合治淮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的一贯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是解决当前违背党的性质宗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现实需要。全委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水利部党组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自觉地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水利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去,贯彻到治淮工作中去,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去,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治淮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到治淮科学发展的全过程
治淮科学发展不仅关系到流域经济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流域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2010年治淮工作会议精神,从淮河流域水情和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的需求出发,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治淮科学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新一轮治淮和流域管理的各项决策上,落实到严格依法治水、管水上,落实到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上,落实到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际行动上,落实到服务人民群众的优良作风上。特别是在重点平原洼地治理、行蓄洪区调整、居民迁建、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续建改造、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民生水利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治淮成果更好地惠及流域人民群众,为淮河流域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生态良好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这“六个着力”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体现和工作重点。多年来,委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党组的工作要求,保证了“四个安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反腐倡廉思路、制度、方法等方面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2011年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监督查处,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工程、资金、干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着力建设“阳光、和谐、精品和长效工程”,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的顺利实施,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服务治淮科学发展。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新一轮淮河治理顺利推进提供保证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2010年治淮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认真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着力加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深入创先争优,加强作风建设,完善惩防体系,深化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加强党的纪律的核心内容。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和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要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2010年治淮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加强对中央水利扶持政策、加快淮河进一步治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围绕淮委2011年工作会议确定的“十二五”治淮主要目标,保障防洪抗旱减灾、治淮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治水管水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为“十二五”时期治淮事业科学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弘扬优良传统,进一步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站稳人民立场,牢记群众观点,践行为民理念,强化公仆意识,树立百姓情怀,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大力弘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对开展工作的热情、对开拓创新的激情、对献身事业的痴情,带头真抓实干,提高履职能力,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上来,集中到促进淮委改革发展稳定上来,集中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三)注重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惩防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水利部《实施办法》,按照淮委《工作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加快推动流域管理配套法规建设,继续深化治淮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行政许可、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国有企业管理等内部管理改革,完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推行依法行使权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实施政务、党务公开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四)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制度约束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手段。深化专项治理,必须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以重点带全面,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全委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实际,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作为主线,按照淮委工作方案,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治淮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要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要及时把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深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进一步健全制度约束的长效机制。
(五)着重教育防范,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关键。全委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突出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为主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加强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两项制度,切实加强经常性考察和日常管理,使各级领导干部管得住自己、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廉洁从政,洁身自好。
三、服务治淮大局,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推动治淮科学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提升合力,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围绕治淮中心谋划反腐倡廉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实施新一轮淮河治理的战略发展机遇期。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以及“十二五”时期治淮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治淮科学发展的全局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纳入治淮整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任务落到实处,把工作抓出实效。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在服务治淮科学发展上更有作为、更有成效。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以责任制为龙头,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管业务和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有效发挥好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的同时,充分提升各职能部门以及特邀监察员等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切实提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紧紧围绕新一轮治淮的总体要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内容、方法、机制的创新,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各项工作。要认真总结借鉴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工作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努力增创特色、提高实效,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提供纪律保证。
(四)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要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政策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巩固主题实践活动成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治淮科学发展的能力。
同志们,治淮事业正处在继往开来的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意义深远。我们要努力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有力保障新一轮治淮科学发展、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