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新一轮治淮建设“四个安全”——在2011年淮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2011-02-14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纪检组长

治淮 2011年4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纪检组长 肖 幼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淮委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治淮建设和淮委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上级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

我委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及水利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保证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对扩大内需投资、民生水利建设、节约保护水资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检查。加强对进一步推进淮河治理各项政策措施、目标任务贯彻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了中央和水利部有关科学发展和民生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开展治淮工程执法监察,保证工程、资金、干部和生产安全,为新一轮治淮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强化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利用报刊、网站、展览等宣传媒介,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突出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党内规章制度。组织党员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签订廉政协议,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加大干部考察考核监督力度,对拟提拔领导干部,认真进行廉政鉴定。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执行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

(三)发挥责任制龙头作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检查和考核工作。年初,召开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委党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2010年,组织对6家驻蚌单位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促进了长效机制的建设。从自查和检查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落实、考核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四)坚持改革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政务公开及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建设。

规范治淮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前期工作联系、进展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投资、工期、质量”三控制。加强资金管理和控制,深化财政“三项制度”改革,严格财务收支和核算,加强重点项目跟踪监控,抓好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加快财政支付进度,积极推进基建竣工决算编制方法创新。以内部控制为导向,积极开展各类审计监督,发挥内部审计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作用。

从适应治淮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出发,注重预防,建章立制。制定和出台了一批关于治淮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管理和干部监督等务实管用的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确保“四个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认真开展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水利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治淮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2010年,组织对9个委直属工程的工程项目决策和诚信体系建设及监督整改和案件查办等6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抽查。排查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18个,发现问题46个,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取得阶段性专项治理成果。

组织开展基层水管单位依法收费管理专项检查。对8个基层水管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清理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专项治理。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检查。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调查。组织开展对外投资专项检查,督促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积极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抓好节能减排。安排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摸底和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会议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三项经费”控制在规定预算范围内,成效明显。

(六)开展执法监察,治淮工程建设“四个安全”进一步巩固

坚持开展治淮工程执法监察,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的有效举措,也是保证“四个安全”的成功经验之一。在驻部组局的统一领导下,淮委组织协调,流域四省水行政部门分层组织实施,连续7年开展治淮工程执法监察。2010年,驻部监察局会同淮委组成工作组,先后深入新沭河治理、五河泵站、淮干整治及堤防加固等工程现场督查。年底,在合肥召开了总结交流会,总结前一轮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我委确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工作思路,通过多种有效形式,积极推进执法监察。深入开展“四个安全”宣传教育,2010年,组织对22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签定《淮委直属工程建设廉政协议》30余份。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强化项目合同监督。加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加强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对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安徽实施部分)审计意见落实情况后续审计和执法监察。

2004年以来,持续开展治淮工程执法监察,深化了对治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律的认识,促进了各单位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与资金效益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的不断增强,安全生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为服务和保障治淮“四个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加强信访管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得到妥善处理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规定,认真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受理、转办、督办和反馈等各环节的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分析,分类处理,保证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效果。2010年,委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到的群众举报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信访举报中涉及个别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采砂审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整改。

通过对信访件调查核实,梳理总结,发现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着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八)创新工作方法,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纪检监察专兼干部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专题学习、案件检查和行政监察综合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委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治淮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委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少数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待深入研究等。对于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二、201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推进淮河进一步治理的关键之年。2011年淮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淮河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及水利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水利部党组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提出了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指导水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结合治淮工作的实际,将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的各项任务和国务院2010年治淮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央一号文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要实行问责。

(二)弘扬优良作风,进一步促进党的作风和水利行风建设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有新的进步。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所思所盼。要进一步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治淮工作决策机制,切实解决好流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与民争利、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学风、文风和会风。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水利部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职工培训、会议管理和公务接待等规定,严肃财经纪律。

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敢于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克服好人主义,防止不良风气的侵蚀。对作风优良、工作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提醒和批评,给予责任追究,以此引领和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三)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治淮工程建设的决策行为、招投标活动和资金安排使用,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要加强对已经部署工作和排查问题的落实与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从制度管理、监督入手,研究整改对策,强化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继续深化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确保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和治理“小金库”工作落实,并注重研究完善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公务用车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落实机关部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参与相关活动,要严格审批,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参加此类活动。继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实行车辆保险政府集中采购,推行维修和加油集中政府采购。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重点纠正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和公车私用等问题。

(四)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水利部《实施办法》和淮委《工作方案》确定的2011年度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淮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许可网上监察,强化对行政许可(审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投资计划、前期工作质量评估、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落实工程安全鉴定、项目法人管理规定;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国库支付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水利部的工作部署,围绕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三项重点内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课题研究。做好风险点排查、风险等级评估、防控措施制定,建立符合淮委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强化执法监察,确保新一轮治淮工程建设的“四个安全”

新一轮治淮建设项目类型多、点多面广,监督管理的难度更大,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2010年治淮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四个工程”的目标,强化保障“四个安全”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治淮工程执法监察。一是突出重点。坚持把监督落实中央加强治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放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和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监察。二是强化协作。继续坚持和优化科学合理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流域机构职责,继续加强与流域四省水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更为广泛的交流、协作平台。三是统筹兼顾。在强化重点大型工程执法监察的同时,注重分类指导,下移监督重心,积极发挥治淮项目所在市县水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突出执法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和执纪能力建设;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流域四省和淮委直属工程建设项目交叉开展执法监察,完善制度体系,促进执法监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要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又要积极抓好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要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要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着力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认真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下大力抓好水利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进一步推动基层建立加强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逐级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采砂管理费、过桥过闸费、护堤护岸林销售收入、水资源费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保障职工合法权利,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努力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在河道采砂管理、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权利、危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后果严重的案件,要抓住不放,严肃查处。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格办案程序,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案件剖析,研究案件特点,提出整改措施,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七)贯彻《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的教育。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打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

加大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认真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巩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成效。

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坚持和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厂务公开,依法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管理,规范收入分配,改进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

(八)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一要充实工作力量。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改善人员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干部交流力度,增强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二要加强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党性修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三要改进工作方法。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切实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四要加强教育培训。纪检监察部门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任务,深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手段,提高培训质量。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业务知识,增强学习能力,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在工作、学习和成长上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条件。

三、狠抓工作落实

加强淮委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治淮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紧密配合,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努力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负有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水利部和淮委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的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围绕工作任务,研究落实方案,把反腐倡廉与总体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与单位工作的结合点,探索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一号文件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任务。将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落实问责制度,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结合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协助党组(党委)分解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各职能部门具有监督的职责和手段,要结合业务工作,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好监督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协调沟通,把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寓于各项工作安排之中,集思广益,使反腐倡廉工作决策更加科学可行。要集纪检监察、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财务监督、内部审计、党内监督之合力,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责权清晰、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的监督体系。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推动淮河进一步治理的关键之年,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在水利部和淮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治淮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猜你喜欢

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
煤矿党支部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纪检监察机构如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当干部切忌“打官腔”
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勇于担当的排头兵
煤矿企业保卫系统中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一岗双责”
医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探讨
淮委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次深刻变革
干部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