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全力加快现代水利示范市建设
2011-02-14
山东省泰安市“十二五”期间将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着力点,以水资源调配网、防洪调度网和水系生态网“三网”融合为支撑,全面推进现代水利示范市建设。
1.大幅度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初步形成,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城乡供水体系基本建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水库、河道及雨洪水利用工程新增供水能力3亿m3,年供水能力达到16亿m3,基本满足一般年份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
2.大幅度增强防洪减灾综合能力
现有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隐患基本消除;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完成部分涝洼地治理任务,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10年一遇;泰城等重点城镇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建立,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能力明显增强。
3.大幅度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完成4个小农水重点县和规划内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全市新增灌溉面积2.67万hm2,改善灌溉面积4万h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67万hm2,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7.33万hm2,旱涝保收面积稳定在20万hm2以上,基本建成旱能灌、涝能排的农田水利灌排体系。
4.大幅度改善水系生态质量
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东平湖等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城市主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全市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水生态脆弱区域及大汶河、东平湖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5.大幅度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3.59亿m3以内,万元GDP取水量降到70 m3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9 m3以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6以上。
6.大幅度推进行业能力建设
水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处理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基本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基本理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基层服务体系基本完善。
为实现以上任务目标,将采取如下措施:①加强领导,强化考核。把水利改革发展纳入市县乡三级科学发展考核,建立“水利改革发展情况”考核指标;严格落实防汛抗旱、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②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严格落实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切实把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③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定编定岗并足额落实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两项经费;建立水利站,充实专业技术人才,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选配好村级水管员,建立起职能明确、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