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 不再是梦
2011-02-13◎临风
◎ 临 风
为巩固前期房地产调控效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八条政策措施(新“国八条”)。各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对购房条件提出了更为严厉的限制条件,剑锋直指囤积炒作哄抬房价之举,这一轮调控因此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
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在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数据表明,“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解决了1500万户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中用租金补贴方式解决了400万户)。“十二五”还将迎来一个保障房建设高潮,其中仅2011年一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地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
2月24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召开,在会上,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责任书。此举被舆论称为中央与地方签订了保障房建设的“军令状”。
一手严控市场投机炒作,一手狠抓保障房建设,楼市调控“两手硬”的态势日渐明朗。回顾201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的精神,“两手硬”正是这一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不能光靠嘴说,得靠动真格地干出来。
长期以来,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我们是缺位的。在住房问题上,过度依赖市场“一条腿”走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长期驻足不前。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日益提速,住房建设不平衡发展发展日渐显现。在高房价压力下,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如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发展下去就不再是简单的住房问题。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算经济账还是算政治账,结果将迥异。更何况,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并非完全是让地方政府“赔钱”的,在综合考虑土地出让、工程管理等因素后,保障房也同样能产生经济效益,只是此效益无法与商品住房的暴利相提并论罢了。说到底,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并不是“不能为”的问题,而是“不想为”的错误思维在作祟。
2010年保障房建设空前给力,开工590万套,建成370万套;2011年“十二五”开局之年,更是给我们增添信心:这一年就要建1000万套。未来五年,还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末,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达20%。
“住有所居”不再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