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2011-02-11吴亚玲
吴亚玲
(山西煤炭中心医院急诊科 太原 030006)
临床工作中,为了确保患者及时方便的用药,各个临床病区根据其专业特点经常储存一些常用及急救的药品,以及一些毒麻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等,对于这里药品的管理工作常由科室的护理人员来管理,在临床上常见到因病区备用药品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药品浪费,甚至是医疗纠纷[1]。笔者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发现,因病区备用药品管理不当,给临床用药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针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经临床应用效果满意,现简介如下。
1 病区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品种数量不清
《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规定:超过有效期药品按劣药处理。在临床工作中,往往会出现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混乱,数量不清,存在多药或少药的现象,同时由于病区需要备用药品数量种类较多,经常会出现清理不及时,存在药品积压等问题,导致药品过期,造成浪费。个别不常用的急救药品由于清点不及时,导致过期失效,在抢救时无药可用。
1.2 备用药品储存条件得不到保证
在病区中,由于个别医护人员缺乏药品管理必须的专业知识。常出现各种药品摆放混乱,不能按规范摆放药品,容易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错拿、错用、错放现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个别药品需要遮光、低温,冷冻保存,这些条件有时难以保证。
1.3 标签标识不清
《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超过有效期药品按劣药处理。在临床工作中,往往会出现病区个别药品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出现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有些拆零药品上没有明确的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造成在使用时无法确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
1.4 管理人员重视不够
个别护理人员对病区药品管理意识淡薄,重视不够,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临床药物更新较快,护理人员未能及时更新知识,对一些新药品的储存要求、药理知识、用药滴速、不良反应等不熟悉,不能按照药品说明书正确保管和使用。
2 管理对策
2.1 成立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质控小组
科室应该指定专职护理人员担任药品管理质控员,管理人员需要责任心强,同时科室其他护士均需协助质控员管理药品,要从思想上重视药品管理和使用。由质控员对该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点清查,科室护士长要随机抽查落实情况[3]。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制定合理的整改措施及详细的药品监控计划,同时要求其他护士严格按药品管理要求储存及使用药品。
2.2 “硬件”设施建设
有些药品需要低温甚至是冷冻保存,科室需要配备冰箱,对毒麻限剧等药品需要配备带锁专柜,要设置符合特殊要求药品的贮存空间。
2.3 使用有色标签标识
所有药品均应使用原包装盒,包装盒外按药品有效期粘贴有色标签。有效期在一年以上者标以绿色标签,可以放心使用;有效期在6个月~1年者标以黄色标签,应引起注意;有效期在3~6个月者标以橙色标签,要高度警惕。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者应退回药剂科调剂使用,以免浪费。有色标签提醒工作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坚持“近期先用、先进先用”的原则。对标签及时更换调整,以保证此项工作的有效性。对一些高危,局麻药品,应单独安全保管,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4 固定基数,及时更新
加强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以确保患者抢救和治疗时及时用药。每个病区根据科室患者的特点制定病房抢救药、备用基数药和麻醉药品的品种。并根据近阶段患者情况固定相应的基数,列出药品目录清单,登记药品交接本进行基数管理。并及时清点,及时补充,方便临床使用。
2.5 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以上措施能够有效实施,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急救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等。同时教育医护人员学习常用药物的药理知识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备用药品在使用管理中合理合法。
3 体会
临床工作中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杜绝因药品使用适当导致的医疗事故发生,必须要重视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及使用。其中完善可行的病区药品管理制度是必备的前提条件。我科近年来通过病区备用药品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了病区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至今未发生因病区备用药品质量,保质期等导致的医疗事故发生。在临床工作中病区备用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不是简单的护理工作质量问题,由其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护理事故,管理及使用不当容易酿成医疗纠纷。而病区备用药品是临床药房供药的必要的补充,极大地方便了临床科室对患者的治疗。因此,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责任重大,必须要通过一系列严格的规范操作,才能使病区备用药品得到合适的管理,为临床用药服务。
[1]王健.从6起药品不良反应相关致死、致残事件谈药品安全使用管理[J].中国药房,2007,18(3):2414.
[2]朱祝华,曹茂堂.临床抢救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时珍国医国药,2007,18(5):1269.
[3]林巍,张卫红.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J].海峡药学,2007,19(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