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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11-02-10吴秀农

种子科技 2011年6期
关键词:管理站转基因经营者

吴秀农,宋 良,邹 洪

(1.遂宁市种子管理站,四川遂宁 629000;2.大英县种子管理站,四川大英 629300;3.遂宁市安居区种子管理站,四川遂宁 629006)

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吴秀农1,宋 良2,邹 洪3

(1.遂宁市种子管理站,四川遂宁 629000;2.大英县种子管理站,四川大英 629300;3.遂宁市安居区种子管理站,四川遂宁 629006)

农作物品种是众多农业科技成果集成的载体,推广应用良种是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数量、发展绿色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据专家测算,2009年,我国农业科技对粮油增产的贡献率占51%,其中种子占40%。可见,优良农作物品种的应用推广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种业距发展现代农业,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形势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亟解决的问题。现以我市为例,对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供同仁参考。

1 我市良种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1.1 品种繁多,应用选择难度大

自1985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审定制度以来,国家和省级审定的品种很多,虽然近年来加快了品种退出进程,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生产、经营、使用的品种仍然很多。以四川为例,截止2010年,审定水稻品种327个,引种15个,停用94个,可用248个;审定玉米品种274个,引种31个,停用65个,可用240个,如果加上国家审定且适宜四川种植的品种,每年合法销售品种水稻近500个,玉米近600个。近年,在我市实际销售的水稻、玉米品种都在200个以上。如此众多的品种,无论是种子管理部门,还是农技推广部门,要想选择适合某地种植的品种都十分困难,作为用种者的农民则更是无所适从。

1.2 虚假宣传,易引发供需双方非质量事故纠纷

由于近年来A证种子企业、中间批发商较多,品种多乱杂,企业间、批发商间、品种间竞争激烈,一些种子经销商在种子推销过程中夸大品种优点,隐瞒品种缺陷,甚至向用种农户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使农户对所购买的品种期望值增大,一旦达不到期望值就容易引发农户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而这种纠纷往往由于没有确凿证据而难以处理,进而引发农民与管理者之间的不信任。

1.3 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程序混乱

一是种子市场经营的品种多、杂、乱,试验示范工作基本上由经营者自行安排,品种好坏由经营者说了算;二是新品种推广没有严格按照“引种-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进行,有的甚至引进后直接推广;三是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重心偏移,良种良法不能配套到位。

1.4 经营网点多而杂,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缺乏

由于种子经营特别是零售环节设置门槛较低,种子销售市场利润较稳定,各行业人员都涉足于种子销售。据2008年全市农资经营基本情况调查,全市105个乡镇,有种子销售门市980个,从业人员1313人。这些人员,特别是零售环节的销售人员,对种子基本知识缺乏了解,对种子的特征特性理解、解释不清,常导致销售的品种与当地的气候、生产水平等不相适应而减产的事故发生。

1.5 新品种引进、试验经费缺乏

新品种是企业增效和农业增产的生命,没有后续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及应用,农业生产就会停滞不前。近年,由于政府关注产业发展发生转移,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经费不能列入政府支持范畴,使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1.6 “未审先推”现象仍然存在

在我市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中,“未审先推”或者超适宜区域销售的现象近年来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一是有的经营者为迎合农民追新心理,获取更大利润,盲目引进、销售未经审定的新品种或不在适宜区域的品种;二是管理机构有编无人或者有人而不熟悉业务,使种子市场监管不到位;三是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乱引乱调。

1.7 农民科技法律知识缺乏

农民的科技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品种适应性、特性不了解;二是对种子质量、标签、假劣不闻不问,购种只听经营者介绍;三是有的购种者不索取发票,不懂得维权,出现质量事故仅一忍了事或者私了处理,蒙受经济损失。

2 加快新品种推广的建议

2.1 加大新品种示范力度

试验示范是新品种应用的前提。一方面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新品种引种的经费支持,建立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的长效机制,使农作物品种更替周期缩短。种子管理机构要与种子经营者多方合作,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联合引进新品种;对引种失败的,地方政府应予以一定的补偿。加大示范力度,示范现场不仅给领导看,还要组织乡镇农技人员、种子销售人员和农民现场观摩,使优良新品种的知晓度、使用率都得以提升。

2.2 跟踪现代育种动向,适时引进转基因种子

转基因种子可以有效地降低劳动力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农产品品质。中央提出要“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2009年以前,我国已经允许商业化的转基因作物有4种:棉花、西红柿、甜椒和矮牵牛花。2009年农业部向华中农业大学发放了华恢1号和Bt汕优63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种,向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的安全证书。要密切关注转基因品种的利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及时引进转基因新品种进行适应性试验。

2.3 大力宣传推介品种和警示品种

我市的品种推介和警示工作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严格的筛选程序。一是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使其真正起到引导经营者和使用者科学选种的作用;二是要让广大经营者、购种者知晓当年推介品种和慎用品种,要以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介品种和慎用品种;三是要创新品种推介和警示机制,全面提高推介品种的使用率,降低慎用品种的使用。

2.4 做好品种上市前的备案工作

品种上市前的备案,可以有效防止未审先推、超范围推广、种子包装标志混乱、夸大宣传、擅自扩大适宜区域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这项工作量极大,农业主管部门要给开展这项工作的机构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工作人员;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将不符合规定或者有严重缺陷的品种阻挡在销售市场之外;协调好农业局内部机构间的工作联系机制,形成备案信息共享,联合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2.5 加强培训,提升良种推广参与者素质

结合“阳光培训”、“新型农民培训”等培训项目,加强新品种推广参与者的培训。一是加强种子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者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要加强种子经营者的培训,提升他们种子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他们正确推广销售良种;三是要加强良种使用者的培训,提升辩假识劣能力和维权意识,提升科学、正确选用良种能力,提升科学使用良种水平,以充分发挥良种增产、增收的作用。

2.6 积极探索新品种推广的新方式

积极争取政府对新品种推广的支持,积极探索新品种推广的新方式。一是在国家良种补贴的基础上,研究、探索良种补贴的方式(如:设立新品种推广应用基金专门补贴购买推介品种的农户);二是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对新品种引进、示范以及配套技术研究的支持;三是以项目、订单生产、合作推广等方式推广新品种;四是以设立政府奖励基金、推广成果奖励等后补贴的方式对新品种推广做出贡献的个人和企业进行奖励。

1005-2690(2011)06-0006-02

S 339

C

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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