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脉强心汤治疗慢性心衰40例临床观察
2011-02-10齐董慧张荣书
齐董慧 张荣书
通脉强心汤治疗慢性心衰40例临床观察
齐董慧 张荣书
目的探讨通脉强心汤治疗慢性心衰的临床疗效。方法将2010年1月到2011年4月收治的慢性心衰患者8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每组4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的强心、利尿剂、血管扩张剂、营养心肌等治疗;治疗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给予通脉强心汤治疗,两组均连续治疗30 d。测定两组治疗前后的血液流变学指标,评定临床疗效,统计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治疗后,治疗组的各血液流变学指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治疗组临床显效率和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通脉强心汤治疗慢性心衰的临床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小,值得推广应用。
通脉强心汤;慢性心衰;临床观察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医治疗心衰的受到越来越多研究者的重视[1]。我院自2010年以来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中药通脉强心汤治疗慢性心衰40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0年1月到2011年4月确诊的80例慢性心衰患者,基础疾病为冠心病、风心病、肺心病和心肌病,心功能Ⅱ-Ⅳ级。其中,男45例,女35例,年龄50~75岁,平均(63.7±5.9)岁,病程5~10年,平均(6.4±1.6)年。随机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两组的性别、年龄、病程以及基础疾病类型以及心功能分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给予强心、利尿剂、血管扩张剂以及营养心肌等常规治疗。治疗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中药通脉强心汤治疗,方剂组成为:人参、麦冬、五味子、泽兰、赤小豆、仙茅和巴戟天各10 g,黄芪、葶苈子、车前子各15 g,丹参、坤草各30 g。水肿较重患者加茯苓、猪苓、泽泻各30 g;心率偏快者或有房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加琥珀末3 g分冲、紫石英30 g和珍珠母30 g;恶心纳呆者加砂仁、陈皮、佩兰各10 g。水煎服,150 ml/次,2次/d,口服。两组均连续治疗30 d。测定治疗前后全血黏度、血细胞压积、纤维蛋白原以及血沉等血液流变学指标,评定临床疗效,统计不良反应发生率。
1.3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一般资料用均数±标准差(± s)表示,计量资料进行t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与分析
2.1 临床疗效对照组显效率为47.5%,总有效率为80.0%;治疗组显效率为65.0%,总有效率为92.5%。治疗组的显效率和总有效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
2.2 血液流变学指标 治疗后,治疗组的全血黏度、血细胞压积、纤维蛋白原以及血沉等指标[(4.46±0.21)mPa.s、(0.41 ±0.03)、(2.89 ±1.04)g/ml、(24.09 ±8.16)mm/h]均明显低于治疗前[(5.18 ±0.51)mPa.s、(0.47 ±0.04)、(3.92±1.06)g/ml、(30.02 ±9.09)mm/h],且明显低于对照组,治疗前后以及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治疗前后各指标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2.3 不良反应 两组治疗过程中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中医认为,慢性心衰是由于心脏长期受累,心气亏损,阴血不足,久虚不复的结果。往往遇到外感六淫、内伤七情、劳累等因素诱发或加重[2]。此病的主要病机为气阴两虚、心血瘀阻,因此我们要依据病机进行益气温阳、活血通脉的治疗。通脉强心汤中,人参具有大补元气、固脱生津、安神的作用,现代药理研究也证实人参能增加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增加心输出量与冠脉血流量,可抗心肌缺血与心律失常;麦冬配伍五味子具有益气养阴生津之功效,可使阴液不虚,阳气内守,助血脉以运行;补气药黄芪和党参能够增强心肌收缩力,抑制心肌肥厚,减轻心室增重;丹参、泽兰、坤草具有活血作用,降低全血黏度,抑制血栓形成,改善血液的浓、粘、聚、凝状态;车前子、赤小豆能够利水而不耗损津液有利于消除水肿;仙茅和巴戟天温阳益精血。因此诸药合用具有温通心阳、益气养阴、活血化瘀、利水消肿之功效。运用于临床治疗慢性心衰随证加减,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
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在传统治疗基础上加用通脉强心汤治疗慢性心衰,治疗后患者的全血黏度、血细胞压积、纤维蛋白原以及血沉等血液流变学指标明显改善,临床总有效率达到90%以上,且未明显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充分说明,通脉强心汤治疗慢性心衰的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小,值得推广应用。
[1] 伏晓华.慢性心衰的中医药治疗进展.中国现代医生,2010,48(31):9-10.
[2] 姜凯,王哲.慢性心衰中医药诊治进展.辽宁中医杂志,2007,34(6):860-861.
10.14164/j.cnki.cn11-5581/r.2011.1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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