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性检验与临床疗效验证
2011-02-09李雪迎
李雪迎
对疗效的评价与验证是临床研究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意义。在临床研究中,差别性检验是疗效分析中常用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之一。但在分析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分析方法,论证研究结论则是临床研究者必须重视的问题。
这里我们首先对差别性检验的统计过程进行简单的回顾。
差别性检验的检验假设可以通过如下的模式表述:
原假设H0:A疗法疗效=B疗法疗效
备择假设H1:A疗法疗效≠B疗法疗效
统计学检验中,当P<0.05时,拒绝原假设,接受备择假设H1,表示A,B两种疗法的治疗效果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当P>0.05时,不拒绝原假设,表示两种疗法其疗效的差别尚无统计学意义,不拒绝原假设H0。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差异尚无统计学意义的情况,其统计学结果仅仅说明现有数据资料尚不足以对“两种治疗方法疗效是否不同”的命题作出判断,并不等同于接受H0假设,也就是说并非认为H0假设必然成立,从疗效评价的角度看也不能证明A疗法与B疗法的疗效相同。此时有可能两种治疗方法存在近似的疗效,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样本量不足致使检验效能不充分,尚需更大样本的研究验证临床差异。因此特别需要提醒临床研究者注意的是:试图通过无统计学意义的差别性检验结果验证疗法间疗效相同的分析方式是不可取的。
对于疗效一致性的评价,较为合理的统计学检验方法是等效性检验。例如,在一项关于降压药物疗效的一致性评价中,为了说明A药物的治疗效果,选择已经获得公认疗效的B药物为对照,完成随机双盲的平行对照研究研究。首先,研究者根据临床特征预先设定当两种治疗药物的降压幅度差异在3 mmHg以内时则认为两药物治疗效果等同。实验完成后,首先通过患者治疗前后血压水平对比,分别计算A、B两药物在治疗前后的降压幅度,进而计算两种药物降压幅度的差值及其可信区间,得:
两种药物的降压幅度差异(A药-B药)为:-0.32(-2.25,1.61)
说明A药的降压幅度与B药相比,最差不会比B药少2.25 mmHg,最好不会比 B药多1.61 mm Hg,达到预先设定的差异不超过3 mm Hg的标准,故而认为两种药物疗效一致。